第021卷世界古代后期政治史

  内容提要古代罗马的政治在整个世界政治史以至于整个世界历史的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在纵向上对现代西方各国的政治制度有着引人注目的影响,在横向上不仅对当时罗马的经济、军事、哲学、宗教、习俗、科技、文教、文学和艺术等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与同时代的西亚、中国、印度的政治存在比较明显的不同。本书从整体历史和比较历史的角度,分别对古代罗马以及与其在时间上基本对应的古代西亚、古代中国、古代印度的政治概貌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描述、分析和比较,力图使读者对于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安息王朝、萨珊王朝、秦汉帝国、孔雀王朝、贵霜帝国等的兴衰,以及当时重大政治事件的始末和各种政治制度的异同等具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和理解。本书内容丰富,知识性强,文笔娴练活泼,引人入胜,相信读者从中定可得到有益的启示。
  一、概述
  世界古代(后期)政治史,分别叙述了东西方不同民族的重大历史事件和政治制度。介绍的主要国家有欧洲的罗马,中亚的安息、萨珊、贵霜(有一部分在南亚北部),南亚的印度,东亚的中国和古代日本、朝鲜、越南。
  时间跨度大致从公元前6 世纪末到公元5 世纪,考虑到罗马的王政时代不为世界古代(前期)政治史所介绍,为体现其完整性,所以罗马历史从王政时代说起。为了方便读者从总体上更清晰地把握这一时期世界政治史发展的趋势和特点,下面按照从西到东的顺序,以公元前后罗马帝国和东汉王朝的建立为界,分两个时期作一下扼要的综合叙述。
  1.公元前6 世纪末至公元初
  公元前6 世纪末,罗马共和国在意大利开始出现。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激荡着罗马共和国早期的历史,斗争延续了200 多年,大体上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政治权利为中心,第二阶段以土地和债务问题为中心。平民和贵族的斗争推动了社会改革。斗争的结果,平民获得了胜利。上层平民争得了与贵族同样的政治和经济特权,逐渐与原有贵族合流,统治罗马,它不再属于平民范畴。平民下层通过斗争取得完全的公民权,得免沦为债务奴隶。从此自由平民与奴隶之间,就有了不可逾越的界限。罗马各自由民阶层之间的关系调整,扩大了共和国的社会基础,成为对外扩张、剥削外族奴隶的重要条件。
  公元前3 世纪,罗马征服了意大利半岛。在向地中海扩张时,与地中海西部强国迦太基发生了冲突,经过3 次布匿战争,罗马彻底消灭了迦太基国。
  公元前2 到前1 世纪,罗马占领了今法国和西班牙等地,在东方先后征服了马其顿、希腊、小亚细亚和埃及。罗马统治者在这些地区设立行省,各派总督统治,对被征服人民,或卖为奴隶,或用重税压榨。这时罗马共和国已成为地中海的霸主。
  公元前2 世纪后半期,罗马爆发了以平民争取土地问题为核心内容的社会运动。因为运动是在格拉古兄弟领导下进行的,史称" 格拉古兄弟改革".改革虽然失败了,但打击了元老贵族及传统势力,加强了民主派的力量。改革中提出的一些主张,具有明显的现实性,在后来的罗马社会发展中曾产生过积极作用。
  公元前111 年朱古达战争的失败和西西里奴隶起义风暴,暴露出罗马军队的腐朽堕落,促使罗马统治者进行了由马略主持的军事改革。改革使公民兵变成职业军队,加强了罗马国家机器,也为后来罗马军事独裁制的产生准备了条件。公元前82年,在贵族派与民主派斗争的腥风血雨中建立起来的苏拉独裁,是奴隶主贵族为克服城邦危机而实行的个人军事独裁,代表了元老贵族及其追随者的利益和要求。恺撒独裁同苏拉独裁相比,形同而实异。
  恺撒作为奴隶主阶级上层的代表人物,竭力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他力图在各个阶层之间寻求支持,结果是招致各方面的不满。恺撒的独裁和改革,削弱了元老贵族的势力,使得一小撮元老贵族操纵的狭隘的城邦共和国在实际上已被废止。结果,恺撒被共和派阴谋集团杀害。
  恺撒死后,拥有重兵的军阀为了争夺最高统治权,长期混战。到公元前30年,执政官屋大维击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罗马的独裁者。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帝制,号称" 奥古斯都".罗马共和制垮台了,从此开始了罗马史上的帝国时代。
  在中亚,公元前247 年阿尔萨息建立了帕提亚王国,中国史书称其为安息。
  到公元前2 世纪中叶,安息开始强盛起来,成为中亚地区的强国。安息实行君主统治,贵族和僧侣议事会权力很大,甚至有权废立国王。对各地区的统治,按各地历史和现实条件之别而因地制宜。公元前1 世纪以来,安息和罗马相拒于两河流域上游,双方互有胜负,维持对峙局面,罗马人始终未能把帝国的版图扩展到美索不达米亚以东。罗马的历史动力,虽然震撼着中亚,但并没有把中亚诸蛮族的历史卷入罗马历史的运动之中。
  在南亚次大陆,公元前4 世纪末期,旃陀罗笈多推翻了难陀王朝,建立了孔雀帝国,次大陆北部基本上实现了政治统一。孔雀王朝至第三代国王阿育王时期(约公元前273-前236 年),除南部迈索尔地区外,整个次大陆和今阿富汗的主要部分都并入了孔雀王朝的版图。这时,孔雀王朝达到全盛时期,成为幅员辽阔的大帝国,把游离于罗马与中国两大历史动力之外的世界转入其支配之下。
  孔雀帝国是一个奴隶主君主专制国家。政治制度是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王是最高统治者,集军事、行政、司法大权于一身。地方划分为若干行省,设总督治理。等级森严的种姓制度(瓦尔那制)有了进一步发展。种姓制度并非古代次大陆社会所独有,在古代伊朗、古代埃及以及其他古代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只是在古代次大陆这种制度发展到最完整、最森严的形态。各种姓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地位表现得最为严格,而且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在古代世界是绝无仅有的。在等级制度中还包含着种族的歧视和压迫,这是古代次大陆种姓制度森严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于次大陆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帝国各地区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仍然保留着很大的独立性。强有力的统治者阿育王死后不久,孔雀帝国即四分五裂。公元前187 年,帝国将军补沙弥多罗废杀孔雀王朝末帝,自立为王,孔雀王朝就此结束。
  孔雀帝国衰亡后,次大陆长期分裂,大夏、安息和塞种人先后乘机入侵,但都没有在次大陆建立较强大的政权。只有其后的贵霜帝国才在次大陆广大地区建立了比较巩固的政治统治。
  贵霜人是月氏人的一支。公元前2 世纪,大月氏居于中国西部的敦煌和祁连山之间。后为匈奴击败,西迁到阿姆渡流域,继而征服大夏,控制了整个河姆河和锡尔河流域。公元前128 年西汉张骞出使西域曾到过这里。这时大月氏境内分为五部,即所谓" 五部翕侯".大约在公元1 世纪初,五翕侯之一的贵霜翕侯丘就却(约公元15-45 年)攻灭其他四翕侯,自立为王,国号" 贵霜".大月氏人统一的奴隶制国家从此建立。当时西汉的势力已经退出中亚,安息正与罗马对峙,因而贵霜王乘机展开了对西南的征伐。大月氏的军队,西侵安息,南取高附,又西南侵入阿富汗、俾路支等地,灭濮达、罽宾。贵霜成为威临中亚东南的大国。
  这时的世界形势,是罗马势力的东展,中国势力的西进,而贵霜与安息两大势力,则屹然横亘于中亚,成为东西两个世界交流的障壁。
  在东亚的中国,公元前221 年,秦王赢政完成了翦除关东六国的大业,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秦王朝。秦因暴政,只存在了短暂的15年,公元前206 年覆亡于陈胜、吴广首倡的农民大起义浪涛之中。
  秦亡后,经过4 年的楚汉战争,刘邦战胜项羽,于公元前202 年建立了西汉王朝。西汉历经14代210 年。公元8 年,外戚王莽代汉,建立新朝。公元24年,绿林军的一支攻破长安,结束了王莽新朝的统治。
  秦汉时代形成和巩固了封建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确立专制皇权,即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从秦始皇开始,秦汉封建国家的一切政务均由皇帝最后裁决,县级以上官吏的任命都要得到皇帝批准。全国的军权也集中在皇帝手中,调动50人以上的军队,必须得有皇帝的虎符为凭,否则就不发兵或视为违法。汉武帝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而重用身边的人员,削弱丞相的权力。他选用出身低微的士人,加以侍中、常侍等官衔,让他们出入宫廷,与原先在皇帝身边掌章奏文书的尚书(用宦者时称中书)共议军国大事,组成" 中朝" (亦称内朝)。中朝是皇帝直接控制的宫廷机关,掌握了参决国家政务的权力,凌驾于由三公九卿组成的" 外朝" 之上。此后,外朝逐渐退居为执行政务的机构。
  内朝与外朝的划分,是封建中枢行政体制的重大变化,它反映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历史必然趋向。正因为皇权至高无上," 皇帝"称谓在秦汉以后的封建社会里一直是地主阶级最高代表的专称,并象征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秦汉加强专制集权的措施,大多为后世的封建帝王所承袭,影响深远。
  秦汉时期完备了中央封建官僚制和地方设郡、县、乡等行政机构的制度。在中央官僚机构中,秦汉实行了" 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掌政事,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职掌有别,便于皇帝独揽大权。九卿分别掌管全国财政、司法、民族事务等政务。地方上设郡、县、乡等统治机构,各级机构的置官原则基本上与中央三公分权一样,相互牵制,便于中央控制。
  西汉前期的地方行政制度,与秦代有所不同。刘邦认为,秦朝速亡,除暴政外,还由于秦始皇不分封子弟以为藩辅,致有" 孤立之败" ,因此,他实行" 郡国并行制" 的地方行政制度。在以首都长安为中心的旧秦国及附近地区实行郡县制,在关东六国故地采用了分封制。西汉建立后,刘邦在铲除异姓王的同时,分封同姓子弟为王。诸王在封国内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政权。分封之始,诸侯王也起到了一些拱卫中央的作用,随着诸侯王与皇帝血缘关系的疏远,中央和诸侯王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王国逐步发展为威胁中央集权的地方割据势力。
  从汉文帝开始着手解决王国问题,景帝时平定七国之乱,收回各封国的行政权和军权,武帝实行" 推恩令" 和" 附益法" ,分割王国,限制诸侯王的活动,封国变成与郡一样由中央管辖的行政机构,王国问题才最终得到解决。
  汉武帝还发展了秦朝派监御史监郡的制度,置13州部刺史监察地方,又在首都长安设司隶校尉、纠察京师百官和京畿附近地区。这套监察制度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整个官僚机构的控制。" 汉承秦制" ,虽然有的官名和地方机构略有变化,但秦制的基本内容没有变。
  公元前138 年和公元前119 年,汉武帝两次派张骞出使西域。第一次是联络大月氏,第二次是联络乌孙,联络它们的目的是为了共同打击匈奴。张骞的直接使命都没有完成,但了解到西域各国的地理、风俗、物产,扩大了汉朝的影响,中国也因而第一次知道中原以外还有广大的西方世界,并由此开辟了中国史上政治和经济的新时代。张骞出使西域后,西汉帝国的势力,一天天地西展,中西交通畅通,贸易大盛,促进了中西经济文化的交流,西域各地和中原的政治、经济联系日益密切。
  这期间,中国南方的越南正逐步向封建社会过渡。中国秦末汉初,南海郡的地方官赵佗,乘乱兼并了桂林郡和象郡,建立南越国,自称南越王。南越国的势力扩展到红河三角洲。公元前111 年,汉武帝派兵消灭了赵氏割据政权,在越南北部和中部,设立交趾、九真、日南三郡,派郡守、刺史进行统治。但原来的雒侯、雒将仍是各地的实际首领,汉朝的势力未能深入到基层。在汉朝先进的生产力和封建文化的影响下,越南逐渐向封建社会过渡。
  汉族封建主和新兴的越南封建主共同统治越南人民。但是越南封建主同汉族封建主之间也存在着尖锐的利害冲突,他们多次领导越南人民反对汉朝封建统治的武装起义。
  在中国北方,大约在公元前5 世纪至公元前4 世纪,朝鲜北部形成了一个奴隶制国家,习惯上称作" 古朝鲜".中国秦汉之交,政局动荡,北方居民不断向朝鲜半岛迁徙。公元前194 年,移居朝鲜的燕人卫满,推翻古朝鲜政权,自立为王,统治今平壤一带。公元前108 年,汉武帝发兵侵入朝鲜,灭掉卫氏政权,在朝鲜北部设立了乐浪等四郡。其它三郡后来撤销或内徙,只有乐浪郡所辖地区至4 世纪初才为高句丽和百济收复。公元前1 世纪中叶,在反对乐浪汉族官吏统治的斗争中,高句丽兴起于朝鲜半岛北部。至公元初,百济和新罗分别占有朝鲜半岛西南部和东南部,与高句丽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延续600 余年,史称" 三国时代".公元前1 世纪末叶,西汉帝国的光辉暗淡了。中国史的运动,从向外扩张转为内部火并。王朝统治危机加剧,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农民大量破产流亡,统治集团更加荒淫腐朽,外戚王莽乘机夺取权力,建立新朝。为了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王莽托古改制。王莽改制的有些措施触及到了当时社会的重大问题,无可厚非;但制度本身弊病甚多,也有违背规律的一面,加之吏治腐败,用人不当等原因,王莽改制不但没有挽救社会危机,反而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导致绿林、赤眉起义的大爆发。
  2.公元1 至5 世纪
  公元1 至5 世纪,是上古世界几大帝国由盛而衰的时期。公元1 至2 世纪,罗马扩张为环绕地中海的帝国,并曾一度占领两河流域;安息帝国占据两河流域、伊朗高原和中亚细亚部分地区;贵霜帝国占领中亚和南亚次大陆的西北部;帕米尔高原以东就是东汉帝国。著名的丝绸之路就贯穿于这四个古代帝国之间。在四大帝国中,经济文化最发达的是东汉帝国和罗马帝国。
  从3 世纪开始,四大帝国纷纷走向衰落。下面分两个阶段来说。
  (1)公元1 至2 世纪
  罗马帝国的开创者屋大维,生活在罗马奴隶制社会急剧变化和动荡不安的年代。罗马发展为横跨欧、亚、非的奴隶制霸国后,各种社会矛盾和斗争都公开暴露出来,因而造成了长期内战和分裂的局面。共和政体已经不能适应奴隶主阶级加强统治的需要,也不适应罗马、意大利和各行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屋大维沿着恺撒开创的军事独裁之路前进,统一了罗马,稳定了局势。
  屋大维没有公开采取君主的统治形式,而是以" 元首" 的名义进行统治。因为共和制传统势力和影响的存在,所以他把共和时代的统治机构完全保留下来,利用旧的统治形式,行君主统治之实。这种用共和制外衣掩盖着的君主制,被称为" 元首政治".屋大维是集行政、军事、司法、财政和宗教等大权于一身的君主,其地位之高,权力之大,丝毫不亚于古代东方国   家的专制君主。
  元首政治的建立符合当时罗马历史发展的趋势,罗马就是以此为出发点走向全盛时代的。比较稳定的统治持续了200 年,在广阔的领域内形成所谓" 罗马和平" 时期。共和国后期已经发展起来的奴隶制经济,到帝国前期出现了繁荣昌盛的景象。
  屋大维时代,罗马的疆界北至莱茵河与多瑙河,东抵幼发拉底河,北欧是日耳曼人的世界,中亚则为安息、贵霜等角逐之场。
  屋大维之后的克劳狄王朝(公元14-68 年)和弗拉维王朝(公元69- 96年),虽然出现过尼禄的暴政和图密善的恐怖统治,罗马帝国的历史仍然继续其光辉的发展。帝国发展的趋势是加强中央集权和各行省奴隶主阶级的作用。
  安敦尼王朝(公元96-192年),国家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巩固了元首制度,以皇权极盛,统治稳固著称,被称为帝国的" 黄金时代".第一个出身于行省贵族的罗马皇帝图拉真,把罗马帝国的版图扩张到了顶点:东起幼发拉底河、西迄不列颠岛、北至达西亚、南达北非。安敦尼(公元138 -161年)统治期间,对外采取收敛、防御政策,边境大体无事;对内保持与元老院的良好关系,加强对行省的监督与管理,罗马帝国达到极盛。到马可.奥里略(公元161-180 年)时期,罗马的黄金时代与" 罗马和平" 同趋结束。当康茂德继位时,罗马帝国已处于3 世纪危机的前夜。
  在中亚,贵霜国王阎膏珍(约公元45-78 年)继承父业,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扩张战争。他南下征服西北部希腊人所建的王朝,将原属安息和塞族人统治的一些小国归属贵霜,以后并深入印度东南,征服了那里的东离国。
  贵霜帝国在迦腻色伽(约公元78-101或102 年)统治时期发展到全盛时代。
  帝国疆域纵贯中亚和北印度的大半部地区,成为与当时的罗马、安息、中国的东汉并驾齐驱的四大帝国之一,中亚的历史以贵霜为重心而转动。
  迦腻色伽的帝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中国与西方贸易的著名" 丝绸之路" ,大部分经过贵霜帝国的领土。在频繁的经济文化活动中,各民族往来密切。
  各民族生活方式不同,帝国没有统一的经济基础。靠武力征服和武力维系的贵霜帝国,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都十分尖锐。
  公元1 至2 世纪的安息,东有贵霜,西有罗马,处在两大国之间,环境本来十分艰难,但是因为罗马的主力北向欧洲,而贵霜的兵马又南向印度,故得以安然无恙。有" 地方数千里,小城数百,户口、胜兵最为殷盛".现在我们再看看这一时期东方的中国。在地主、官僚集团支持下,刘秀于公元25年建立了东汉王朝。
  他以" 中兴" 汉室作标榜,即位以后,废除了王莽制定的一切制度和政策,基本上恢复了西汉加强中央集权的做法,并有所改变和发展。他鉴于西汉" 强臣之窃命" ,强化内朝,授权内朝机关尚书台总理国政,"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由尚书台总理国政,显示了东汉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转移。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官秩低,按制度不能统领百官,光武帝就用内朝高官领、录尚书事,以总朝政。这就在事实上取代了法定的丞相,使尚书台与丞相的官职衔接起来。相权由外朝向内朝转移的演变过程,是两汉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东汉前期,政治势力向西扩展,与中亚的安息发生了外交关系。公元97年,班超派副使甘英聘问罗马,时值罗马皇帝图拉真东征之际,安息与罗马武力相向,甘英至波斯湾而返。2 世纪初,东汉的势力退出了中亚。
  光武帝以尚书台总理国政,虽然限制了大臣擅权,却为宦官、外戚的迭起弄权提供了条件,这是刘秀所始料未及的。东汉后期的皇帝多是幼年即位,母后临朝,权归女主,依靠父兄以专朝政。即至皇帝年长,不甘心大权落入外戚之手,便扶植宦官与外戚抗衡。在皇权滋润下,宦官势力恶性膨胀,不但随意指使大臣,甚至玩弄皇帝于股掌之上。东汉六后临朝之际,外戚宦官之祸交替而起,不绝于朝。可以说,东汉后期的历史就是戚宦争权的历史。
  戚宦之祸根源于皇帝专制制度本身,流毒遍及国中,政治日益腐败,国家机器运转不灵,东汉王朝在戚宦斗争中逐渐走向衰亡。
  (2)公元3 至5 世纪
  公元3 世纪,罗马帝国发生全面危机。经济急剧衰落,政治全面混乱,中央政权陷于瘫痪,军事政变层出不穷,人民起义风起云涌。在公元235- -284 年50年间,帝国领土上,先后出现了30个皇帝,史称" 三十僭主".为争夺最高政权,军事将领混战不休。罗马帝国风雨飘摇,江河日下。
  为挽救崩溃中的奴隶制帝国,3 世纪末,罗马皇帝戴克里先(公元284 -305年)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戴克里先废止元首制,正式确立君主专制统治。他把帝国分为四个部分,由四个人统治,称作" 四帝共治制".四帝中有两个正职,称"奥古斯都" ;两个副职,称" 恺撒".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往频繁发生的政变斗争。他强化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涉和限制,暂时缓和了帝国的社会危机。
  4 世纪初,君士坦丁成为罗马帝国的唯一统治者。他废止" 四帝共治制" ,把三个儿子任命为恺撒,分别统辖帝国的不同地区,以避免皇权旁落。他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系,奖励告密,让官吏互相监督,严禁隶农逃亡,还利用基督教麻痹人民。但是,这些办法不仅没能挽救奴隶制的灭亡,反而加剧了社会矛盾,把衰亡中的帝国推向深渊。
  公元4 、5 世纪,罗马帝国境内的各族人民不断掀起大规模的起义,与此同时,帝国周围的" 蛮族" 也相继入侵。公元395 年,罗马帝国在内外交困中分裂为东西两部。公元476 年,西罗马帝国在连绵不断的人民大起义和外族入侵的联合打击下灭亡。
  中南亚的贵霜帝国,自从著名的国王迦腻色伽去世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有作为的统治者。到了公元3 世纪,在帝国周围的政治势力逐渐强大起来。
  在它们的不断进攻下,盛极一时的贵霜帝国逐渐走向衰落。3 世纪时,萨珊波斯兴起于西方,侵占阿富汗一带;4 世纪时,印度笈多王朝兴起于南方,控制了西北印度地区;5 世纪时,哒人从北方侵入印度河流域,消灭了贵霜残余势力。
  3 世纪初,安息帝国也走到了它的尽头。长期对外战争和内部矛盾,不仅消耗了国力,而且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统治。公元226 年,新兴的萨珊波斯帝国取代了安息。
  萨珊波斯的兴起,是古波斯人反抗安息统治的直接结果。萨珊王朝实行中央集权制,国王掌握国家一切大权。祆教被提高到国教地位,执掌祆教大权的祭司享有特权,和奴隶主集团及军事贵族组成萨珊王朝统治的支柱。
  萨珊王朝继安息之后,同罗马展开了两个世纪的斗争,至5 世纪逐渐缓和。
  但在东方,与哒人的斗争却日趋激烈,到5 世纪末,萨珊已不是哒的对手,向哒纳贡求和。
  3 世纪30年代以后,贵霜帝国衰落,只保持对犍陀罗和旁遮普一部分地区的统治,印度分裂成许多小国。公元4 世纪前半期,摩揭陀的一个小国君旃陀罗笈多一世建立了笈多王朝。旃陀罗笈多二世(公元380-414 年)在位时,笈多王朝达到极盛,疆域几乎包括了整个北印度。帝国的王位是世袭的,但不全由长子继承,国王掌握全权,文武官员之间的职责还没有明确区分。笈多帝国是印度封建时代的第一个大帝国。这时期的种姓制度又有了很多变化,由于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在吠舍瓦尔那和首陀罗瓦尔那中形成了阇提(卡斯特)制度。阇提制度的社会组织形态在其他古代国家也有,但是在印度表现得最为完备。阇提是一种排它性的社会集团,各有世袭的生业,固定不变,实行集团内婚,身分也世袭。阇提之间的排他性和隔阂性,有利于剥削阶级的统治。笈多帝国的统治极其短暂,5 世纪中叶,在哒人的侵攻下,帝国解体为许多小国。
  东方的中国,公元184 年爆发的黄巾大起义动摇了东汉政权的统治。3 世纪20年代,东汉帝国分裂为魏、蜀、吴三国。公元280 年,西晋灭吴,统一了全国,西晋政权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唯一短暂的统一政权,仅维持了36年,而其中安定时期不过十余年,延续16年之久的" 八王之乱" 加速了西晋王朝的崩溃。公元316年,匈奴贵族刘曜攻灭西晋,由此开始了长达200 多年的分裂局面。
  魏晋南北朝是士族门阀制形成、发展和趋向衰落的时期。士族门阀的发展由于南北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速度的不同,也是不均衡的。士族门阀制形成于魏晋,东晋发展到鼎盛,南朝时期逐渐走向衰落。北方士族由于受少数民族政权的制约,发展比南方士族慢,其衰落时间也相应推迟一些。由于士族形成统治阶级中的特权阶层及与之相适应的封建依附关系的发展,使得阶级层次增加,阶级关系复杂化。这是这一时期的一个突出特点。
  创设于曹魏而贯穿于这一历史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关系甚大。司马氏当权后,中正与大族进一步结合起来,成为门阀制度形成的有力工具。
  门阀制度确立之后,中正的作用就逐渐降低,成为例行公事。
  北魏孝文帝时期的改革,是北方民族融合史上的一件大事。前期的改革是在冯太后主持下进行的,通过改革政治、经济制度,吏治有所澄清,北方的社会经济恢复发展起来。孝文帝亲政后的九年,是北魏一代改革最频繁,而又最富有成效的历史阶段。改革的中心是推行汉化政策,促进了北方民族的大融合。
  最后看看中国的东邻日本。公元1 至2 世纪,日本岛上存在着100 多个小国。
  这些小国实际上只是一些独立的部落。强大的部落还通使中国,力求输入中国文化,并希望借助中国的保护以加强自己的地位。到3 世纪,九州北部出现了一个较强大的邪马台国,已初具奴隶制国家的雏形。
  3 世纪中叶以后,在本州岛中部兴起的大和国逐渐强盛起来。4 世纪时,大和征服了九州和本州的大部分地区,并将势力扩张到朝鲜半岛,5 世纪统一了日本。
  大和国家的首脑大王,是世袭的专制君主,但没有天皇那样的绝对权力,实际上是氏族贵族联合政权的共主。大量部民的存在是日本奴隶社会的一个特点。
  部民的来源主要是被征服的氏族、归化人(中国和朝鲜的移民)
  和犯法的平民。部民实际上是一种特有的" 日本式" 奴隶。
  二、王政时期的罗马
  1.罗马国家的产生
  (1)自然条件和远古居民
  世界闻名的古代罗马,诞生于2600多年前,它的发祥地在意大利。虽然罗马国家的疆域后来远远超出意大利的范围,但在西罗马衰落以前,它始终是罗马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
  意大利是一个由南向北呈靴形状伸入地中海的狭长半岛。因亚平宁山脉纵贯全境,所以又称亚平宁半岛。半岛三面环海,东临亚得里亚海,南濒爱奥尼亚海,西接第勒尼安海。北面隔阿尔卑斯山与欧洲大陆相连。北部地势较高,向南渐趋平缓。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河川纵横,土壤肥沃,宜于农业,西西里岛是古代欧洲有名的谷仓。中、南部有良好的牧场,适于畜牧。但海岸线平直,沿海岛屿不多,良港较少,不利于航海和对外贸易。
  古代意大利大致可分为北、中、南三大部分。北部意大利,包括利古里亚、山南高卢和威尼西亚,开发较晚,直到罗马帝国时期才成为重要的农业地区。南部意大利,包括阿普里亚、卢卡尼亚、布鲁提乌姆和西西里岛,由于古希腊人长期在这里殖民,因而又有大希腊之称。中部意大利可分为伊达拉里亚、翁布里亚、拉丁姆三大片,是意大利远古居民活动的最主要地区。
  伊达拉里亚与南邻拉丁姆平原之间有一条第伯河,古代罗马城就兴起于第伯下游东南岸,距入海口20多公里,既有河海交通之便,又可免遭海盗侵扰。
  据考古发掘,意大利半岛远在旧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公元前5000年左右,意大利的远古居民已过渡到新石器时代。公元前2000年代初,属于印欧语系的部落从北方越过阿尔卑斯山陆续进入意大利,他们就是意大利人的祖先。其中的先进部落创造了意大利的青铜文化,以意大利北部的特拉马拉文化为代表。特拉马拉居民除石器外,已经使用青铜器,从事畜牧和农业,辅以渔猎,并已知道织布和制陶,房屋建在打入水中的木桩之上。经发掘,这种水上住宅已变成腐质物的土丘,今意大利人称其为" 特拉马拉" ,就是" 沃土" 或" 肥土" 的意思,因而将这种类型的文化称作特拉马拉文化。
  公元前10世纪末。意大利半岛上的居民已开始使用铁器。意大利铁器时代文化的中心很多,特别是在北部和中部意大利。因为最先发现于北部意大利波罗那城附近的微兰诺瓦村,因而称其为微兰诺瓦文化。已能生产铁制工具与武器,并出现了有围墙的城寨。
  大约在公元前8 世纪,伊达拉里亚人进入意大利,成为意大利半岛上的一股强大势力。其文化水平高于一般意大利居民,先后受东方和希腊文化的影响,创造出高度文明。公元前7 世纪,伊达拉里亚地区(今托斯坎纳)
  就出现了有坚固石造围墙的城市,街道井然有序。经济以农业为主,同时经营畜牧。灌溉和排水工程已很发达,制陶和冶金技术也相当精巧,雕刻、绘画颇为精美。沿海设有良港,与迦太基、腓尼基和希腊均有贸易往来。公元前6 世纪,伊达拉里亚的势力达到鼎盛时期,各地都建立了独立城邦,相传有12大邦之说,但全境始终未达成统一。控制范围北达波河流域,南至坎巴尼亚。一度统治罗马的塔克文王朝,就是伊达拉里亚人建立的。他们与地中海东部的希腊、西部的迦太基争夺霸权,鼎足而立。公元前6 世纪末,在库米与希腊移民城邦作战失败,渐趋衰落;后经3 次维爱战争,终为罗马所灭。伊达拉里亚文化对罗马的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
  公元前8 至前6 世纪,爱琴海的希腊人向西西里岛和意大利南部大量移殖,建立起许多殖民城市。希腊人的政治制度和先进文化,极大地影响了意大利的发展,罗马在文学、艺术、哲学、宗教等方面,几乎无一不模仿希腊。
  除上述伊达拉里亚人和希腊人之外,在意大利半岛上还居住着起源不同、语言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部落,如翁布里亚人、马尔西人、萨莫奈人、拉丁人、伏尔西人等,一般统称为意大利人,其中拉丁人就是后来罗马人的祖先。
  (2)罗马的起源
  关于罗马建城立国的情形,最早的史料亦多系传说。传说最普遍的是关于罗慕洛和勒莫两兄弟建立罗马城的故事。罗慕洛和勒莫是一对孪生子,他们的母亲西尔维亚是国王阿穆略的侄女。阿穆略是一位邪恶而残忍的统治者,用阴谋手段夺取了哥哥努米托尔的王位,他得知西尔维亚和战神马尔斯结合生下一对孪生子,下令杀死了西尔维亚,并命女奴用篮子装上这对孪生子抛入第伯河。河水把篮子冲到岸边,一只母狼听到孩子的哭声跑来。奇迹般地用它的乳汁喂养双生子。后来一对牧人夫妇收养了他们,给他们取名罗慕洛和勒莫。双生子长大后杀死了阿穆略,二人不愿留在本地,决定在他们被抛弃的第伯河畔建一座新城。后来兄弟间发生争端,罗慕洛刺死勒莫,用自己的名字为新城市命名,后人从罗慕洛的名字引伸出罗马这一名称。这就是第伯河畔罗马城的起源。据公元前1 世纪罗马作家瓦罗的推算,罗马城建于公元前753 年,古罗马人习惯上以这一年为罗马纪元。
  近年研究成果表明,罗马城实际建于伊达拉里亚人统治罗马初期,即公元前6 世纪初。不过罗慕洛是罗马第一个国王却是公认无疑的。
  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初期,拉丁姆地区也接受了维兰诺微文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位于拉丁姆边缘地带的第伯河渡口,即日后罗马建城之处,开始受到拉丁人的重视,有些人迁来定居。在此之前,渡口附近分布着众多萨宾人的原始村落,拉丁人只占据了最靠近渡口的巴拉丁山丘,其余山丘为萨宾人占据。罗马历史上还有这样的著名传说:建城的罗马人都是单身汉,遂掠取萨宾妇女为妻,生儿育女,后来这些萨宾妇女挺身而出阻止了两族的血战,他们才从死敌变成盟友。这个传说反映了罗马人和萨宾人组成部落联盟的情形。到共和国初期,罗马城已包括七个山丘,即巴拉丁、卡皮托林、阿芬丁、奎利纳里、维米纳尔、埃斯奎林和凯里乌斯,故罗马别名" 七丘之城".近代历史学家认为,罗马城和罗马国家建立的过程,就是拉丁部落以巴拉丁山丘为中心,逐渐联合其他部落的过程。这一进程大约是在公元前7 世纪至前6 世纪中叶的百余年间完成的。从罗马出现在历史舞台到建立共和国这一历史阶段称为" 王政" 时代。王政时代有七个王朝,可以明显地分为两个阶段:前四王拉丁人和萨宾人交替统治时期尚属原始社会末期,后三王的伊达拉里亚统治才真正建立国家。
  2.军事民主制
  王政时代前四王时期盛行军事民主制,表现为罗马社会仍实行氏族制度,实行族外婚的父系氏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氏族成员共同占有土地,有相互继承权,有共同的墓地和宗教节日。同氏族人有互相保护和援助的义务,可以单独接受异族人加入本氏族。
  氏族之上有胞族,合胞族而组成部落。罗马的胞族叶库里亚,由10个氏族组成。10个库里亚组成一个部落,部落叫特里布。整个罗马、萨宾部落联盟,即日后的罗马城市公社包括3 个特里布,30个库里亚,300 个氏族,全体成员构成"罗马人民" 或" 罗马公社".应当指出,此时部落内部已无拉丁、萨宾族系之分,反映出部落联盟基础已十分牢固,从中已可以看到地缘关系将代替血缘关系的萌芽。
  军事民主制的三要素:人民大会、长老议事会和军事首领,在当时的罗马则分别体现为库里亚会议、元老院与" 国王".
  (1)库里亚大会。由全体氏族成年男子参加,按库里亚分组议事,表决时以库里亚为单位,30个库里亚各有一票表决权。库里亚大会通过或否决一切法令,选举包括国王在内的各级军政人员,决定战争和审判重大案件。
  (2)元老院。由300 个氏族长组成,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为库里亚大会准备议案并作国王的顾问,按理并无实权,由于元老院成员是氏族的贵族,垄断各项要职,实际上却能操纵库里亚大会并对国王施加决定性影响,握有审批或否决库里亚大会决议的权力,选举国王也由他们一手包办,终于形成元老院在外交、收税、征兵、媾和等大政有决定权的传统,在以后的罗马历史上也长期不变。
  (3)国王(拉丁语称" 勒克斯")。国王是军事首长、最高祭司和审理某些案件的审判长。一般说来国王并无民政权力,氏族部落的内部事务都由库里亚和氏族自行集会处理。国王可以罢免,无权支配氏族成员的生命和财产,但他是部落联盟和" 罗马人民" 的最高领导,作战时有军事处置和生杀予夺之权。这时的勒克斯仍由选举产生而非世袭,严格地说并不是日后的专制国王。在王位继承手续上充分反映了军事民主制的本质:每当老王去世,元老院宣布" 虚位" ,国王的权力暂归元老院。在此期间,元老院指定一名贵族元老担任" 摄政" ,代行王权,5 天以后由他指定新的摄政并移交权力,依次轮流,直到选出新王为止。
  新王侯选人由摄政提名,必须征得元老院同意,然后由库里亚大会表决通过,最后经元老院批准。此时王位虽非世袭,氏族长和参加元老院的元老一职却往往由每一氏族中的显贵家族世代相传,就是说,氏族贵族的权势实际上已是世袭,确定了日后罗马社会贵族势力始终根深蒂固的传统。
  罗马的军事民主制在第四王安库.马尔修斯死后以伊达拉里亚人夺得王位而宣告结束。这位伊达拉里亚人名叫塔克文.普里斯库斯,也称老塔克文。
  各类传说都未提及安库死后有元老摄政和按例推举的事,可见老塔克文是凭借伊达拉里亚人在罗马的经济实力甚或武力而打破旧制自立为王的。老塔克文之后的二王也是靠实力甚至阴谋登上王位的,他们的统治标志着王权的真正建立。
  这时的国王已操有对臣民的生杀之权,把军事民主制下战争时期的权力扩大到和平时期,并在实际上掌握了军政、司法、财务、宗教等大权,成为罗马的最高统治者。
  3.塞尔维乌斯改革
  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也译作塞维.图里乌斯)是王政时代的第6 位国王(公元前578-前534 年在位),他实行的重大政治与社会改革,史称塞尔维乌斯改革。在塞尔维乌斯改革之前,老塔克文的统治使奴隶制经济和私有关系都得到发展,大量经营手工业的伊达拉里亚人和其他移民涌入罗马。" 罗马人民" 内部的阶级分化更为剧烈,氏族贵族的经济政治特权进一步加强,普通成员日益贫困破产。罗马社会内部的受压迫阶级除了奴隶,还有人数众多的平民。一般认为,平民的来源有三类人,即被征服者、被保护人(氏族中因贫困破产而依附于贵族门下者)与迁居罗马的手工业者、商人等等。由于来源不同,他们的无权地位和应尽义务也不尽相同,例如服兵役,被保护人一类平民就必须服役,而新迁徙来的居民就可能不服兵役。通常认为平民属于300 氏族以外的罗马居民,他们虽然有人身自由,但因处于氏族以外而没有氏族成员的权利,特别是无权分得公地,不能参加库里亚大会和担任公职,也不能和贵族通婚。但他们要给城市公社纳税和服兵役。这种只尽义务而不享受权利的地位,引起了平民和贵族的矛盾与斗争。
  公元前6 世纪时,罗马平民的人数已超过贵族,他们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罗马的工商业多由平民经营,税收的很大一部分来自平民。罗马人和周围部落经常发生战争,军事力量不断强化,平民为罗马作战,须自备武装,逐渐成为罗马对外战争不可或缺的主要力量。平民中的富有者,随着他们占有土地和工商业财富的增多,深感自己的政治地位同经济状况不相称,对氏族贵族的门阀特权非常不满,要求形成中的罗马国家机构不再是按照氏族门第,而是按照财产多寡,来确定权利和义务,以便获得同贵族平等的政治权利。平民下层面临着破产和沦为债务奴隶的危险,因此也要求获得土地和政治权利。另一方面,伊达拉里亚统治者与罗马人,特别是同罗马贵族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尖锐,要向" 罗马公社" 征兵征税,就必须打破罗马人的氏族部落组织,使其适应伊达拉里亚人的需要。这些矛盾和斗争,终于导致了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的改革。
  据罗马史学家李维在《罗马史》中所述,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是拉丁城市科尔尼库鲁姆一位被俘的贵妇人之子,因受老塔克文夫妇喜爱,从小收养宫中,长大后招为女婿。老塔克文遇刺身亡,塞尔维乌斯在岳母的帮助下登上王位,即位后注意收揽人心,受到人民拥戴,王位日趋巩固。另一罗马史学家狄奥尼修斯说,贵族曾阴谋阻止塞尔维乌斯登基继位,他挫败贵族后,许诺助民行善而被库里亚大会推举为王。这些记述具体说明了塞尔维乌斯为巩固王权而顺应广大平民要求推行改革的缘由。
  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的改革有三项主要内容:
  (1)罗马居民,不论贵族或平民,凡能负担兵役者,一律按财产多少分为5 个等级。按李维《罗马史》的记述,第一级为10万阿司(阿司是罗马最早的货币单位,大约出现于公元前4 世纪,一阿司约重0.3359公斤纯铜。
  财产等级起初可能是按占有土地的数量划分的,后来的历史家以当时流行的货币单位阿司折算地价,以标志财产等级);第二级为7.5 万阿司;第三级5 万阿司;第四级2.5 万阿司;第五级1.1 万阿司。没有列入上述5 个等级的最贫苦居民,称为普罗列塔里亚,即无产者,这就是西方语言中" 无产阶级" 一词的由来。
  每个等级都要提供一定数量的武装人员,当时罗马军队编制以百人队(100名战士组成的连队,拉丁文称作" 森都利亚")为单位。由于每个公民必须自备武器,只有最富有者才能自备全套重武装(剑、盾、矛和一副铠甲),每个等级出百人队的数量并不是按各级人口的比例,所以第一等级组成的百人队最多,有80个重装步兵百人队和18个骑兵百人队,总数98个;第二等级出次重装步兵22个百人队;第三等级出次重装步兵20个百人队;第四等级出轻装步兵22个百人队;第五等级出轻装步兵30个百人队;无产者出轻装步兵1 个百人队,轻装步兵没有防御武器,是箭手和投石手。18个骑兵百人队用的马是公家的,养马费由国家拨给,骑士出身于当时最有地位的公民。
  (2)创设森都利亚会议,即百人队大会。凡能服兵役者皆可参加。以财产和地域原则建立的百人队会议,取代了以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库里亚大会及其宣战、选举官吏、审判等重要职权,此后库里亚大会逐渐失去实际意义,形同虚设。
  森都利亚会议的组织以百人队为单位,每个百人队在会上只有一票表决权,百人队内以多数票决定意见。自第一等级至无产者组建的百人队,总数193 个。
  无产者仅有1 票,不过是象征而已,其实属于无产者的居民已被排斥在这个公民大会之外,公民权已被剥夺。森都利亚会议的决议案赞成票过半数就可以通过,表决时按照等级顺序依次投票,从第一级开始。第一级的98票占全部表决票193 票的半数以上,如果第一级的表决全部一致,决议即可通过,其他各级就无需再表决了。
  百人队大会没有创议权,只能就所提交的议案进行表决。提交议案权属于大会召集人,在塞尔维乌斯之世是国王,后来废除王政成立共和国,召集人和会长便由国家最高行政官执政官充任。在非常时期,拥有军事统帅权的军事长官也可以作召集人。但实际控制百人队大会的是召集人背后的元老院,因为元老院不仅是这些召集人实行决策最有影响的顾问,元老院还是第一等级的操纵者,第一等级在百人队大会上的多数优势就是元老贵族的优势。在塞尔维乌斯及其后继人小塔克文之世,王权高于一切,百人队大会很难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古代文献中找不到王政时代末期百人队大会活动的记载。可是进入共和国时期,由于国家元首执政官以及其他军政官员都由百人队大会选举,决定战争与和平等国家大事也由百人队大会批准通过,它就真正成为罗马国家的主要权力机关了。
  (3)以按地域划分的4 个城市部落和16个乡村部落(后发展为26个,一说31个),代替原来以血缘关系组成的3 个氏族部落,建立新的管理居民的行政单位。现有的罗马自由民,不管他们以前属于哪个氏族部落,也不管是土居者,还是外来移民,经过按住所登记财产和户口,即可获得公民资格。凡在地区部落登记入册的自由民都获得公民权,同时承担服兵役及纳税的义务。过去按氏族内外划分公民的做法被取消了," 罗马人民" 的范围随之扩大,许多迁居罗马的工商业者、各类外来移民甚至被释放的奴隶都获得了公民权。这项改革既壮大了罗马公民的力量,为罗马国家提供了充足的兵源,也进一步取消了氏族制度的影响,加快了以地区划分为基础的国家制度的进程。
  从整体上看,塞尔维乌斯改革的三个部分是互相联系的:在按地域登记公民的同时也进行了财产登记,按财产划等级的同时也规定了各级出百人队之数,随着百人队的组建,百人队大会相应产生。这次改革加速了罗马氏族公社的分化、瓦解,完成了由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任务。正如恩格斯所说:这样,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时代被废除之前,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
  4.王政时期的结束
  在罗马的古老传说中,保留了有关王政垮台的描述。传说,塞尔维乌斯在晚年被极端虚荣、性情残暴的鲁齐.塔克文为首的一伙叛乱者杀害。塔克文篡权夺位以后,漠视元老院和森都利亚大会的意愿,专权暴虐,对他身边的人处处猜疑,严加防范。他甚至对显贵人物也表现得十分傲慢,被人冠以" 高傲者塔克文" 的绰号。据帝国初年罗马历史家李维记载,罗马人早已不满伊达拉里亚人的统治。
  高傲者塔克文厉行苛政,横征暴敛,更使罗马人不胜其苦。他的儿子绥克斯都.
  塔克文也是个荒淫强横的家伙,因" 鲁克列提亚事件" 而遗臭万年。传说鲁克列提亚是一位美丽、纯洁而善良的显贵妇女,绥克斯都.塔克文手持宝剑强行奸污了鲁克列提亚,鲁克列提亚愤不欲生,当着丈夫的面自杀了。鲁克列提亚事件激怒了罗马人,公元前509 年,罗马人发动起义,驱逐塔克文家族,结束了伊达拉里亚人在罗马的统治。虽然是传说,但伊达拉里亚人被驱逐的根本原因,确实在于塔克文的残暴统治。从此,王政时代结束,罗马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共和国时期。目前虽然有一些学者根据伊达拉里亚人有复辟为王的史实,和考古文化也反映伊达拉里亚时代继续到以后数十年的情况,认为共和国直到公元前470 年左右才算建立;但多数学者仍然认为传统说法较为合理。
  三、共和国时期的罗马
  1.共和国的建立
  王政废除以后,罗马的贵族在世界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共和政体。罗马共和国的首脑代替了国王,称为军政长官,后称执政官。" 执政官" 的意思是" 共同协议者" 或" 同僚" 的意思。执政官由森都利亚会议从贵族中选举,每年一次,每次二人。任期一年。为什么罗马执政官是两名,而不是一名呢.
  传说,驱逐塔克文起义的鼓动者布鲁图发誓不许再有任何人为王。选举两名执政官一方面是为了限制个人专权,另一方面是因为发动起义时,罗马城内的部队是由两个军团组成的,每个军团都推出了自己的首领。两位执政官职权相等,有指挥军队、召集元老院会议和百人队大会之权,并出任公民大会主席,提出建议和法案,主持选举官吏。他们还是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的决议的主要执行者,还负责主持某些节日庆典活动等。
  由于两名执政官的职权相同,而其中一人对另一人可以行使否决权,所以他们在一切重要的民政事务上必须采取共同行动。但是在只需要一人实行领导的时候(例如在公民大会中担任主席),就采用抽签或是协商的办法来解决。如果遇有战争,则一位执政官率领军队奔赴战场,另一位则留在首都。
  在同时需要两位执政官带兵作战时,则在两人之间划分军事行动的地区。分配的办法采用抽签、协议或是由元老院裁夺。当需要他们采取共同军事行动时,两个执政官轮流担任统帅,每日进行更迭。
  当国家遇有骚乱或发生危机时,元老院可以宣布紧急状态,指定两位执政官之一为独裁官,称狄克推多。其正式名称是人民的首长。独裁官有权为自己任命一名助手,称作骑兵长官。独裁官的任期六个月,危急形势一旦缓和,狄克推多应自动在任期届满之前交出职权。独裁官集最高军权和民政权于一身,但这些权力只是在一定的、委托给他的任务范围之内。
  执政官执行公务时,身穿镶有暗红色衣边的紫袍,坐在象牙宝座上,由12名侍卫官护卫,随行,每人肩负一束笞棒,象征国家最高长官的权力。执政官作为最高军事首长到罗马城外执行公务时,侍卫官的笞棒束内插上战斧。独裁官的侍卫是24名,并且他们的笞棒束中间总是插着战斧。这种象征暴力的笞棒,称为"法西斯" ,现代意大利的" 法西斯党" 即由此而得名。
  由于执政官任期较短,彼此牵制,权力有限,国家的真正权力,掌握在贵族垄断的元老院手中。元老院有决定内外政策、审查和批准法案、控制预算和支配国家财产等大权,还有权监督执政官。实际上,没有元老院的同意,执政官和百人队大会很难采取任何重大行动。元老院成员是终身任职,有缺额时从贵族和退任的执政官中补充,成为顽固地维护贵族利益,相当稳定地掌握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
  共和国初期设立的高级官职中,还有两名财政官(又译为" 审查官" ,后增为4 人)。最初,他们是执政官在审判方面的助手,由执政官任命。后来才成为掌管国库的官,由百人队大会从贵族中选任。不过财政官的职权仍很广泛,除主管经济、财政事务外,还处理刑事和军纪案件以及日常公务。
  没有财政官参与,执政官不能支用任何公款。财政官还以副手身分随同总指挥官出征,总指挥官负伤、患病时,代行其职权。
  上述情况表明,罗马共和国从成立之日起就是贵族共和的体制,是贵族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贵族把持了一切国家权力,平民被排除在政权之外。
  2.平民与贵族的斗争
  从王政时期就已存在的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到共和国时期更加深刻化。
  执政的贵族又进一步强调了平民与贵族的划分,为了巩固贵族的特权,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逐渐成为一个封闭的完全排他性的等级。塞尔维乌斯改革后,原来以是否属于库里亚而划分公民的界限不复存在,但这个改革却未触动元老贵族与普通公民的界限;共和制下的贵族壁垒更为森然,不是贵族的普通公民再度沦为平民。平民在政治上几乎没有任何权力,森都利亚会议只能就元老院审查的议案进行表决,不能讨论,而且由于多数票被富有者所操纵,实际上变成维护贵族利益的工具。在经济上,贵族不仅占有大量肥沃的土地,而且享有公有地的分配和使用权利。公有地最初是指那些没有分配给个人作为私有财产的、任何人不能继承的国有地;后来,随着对外扩张,掠夺来的土地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收归国有,采取移民方式开发。平民不仅不能参加公有地的分配和使用,还要负担沉重的义务,共和初年频繁的对外战争加重了他们的兵役和捐税负担,致使他们纷纷破产。破产的平民被抛进了债务的苦难深渊,或者沦为贵族的债务奴隶,或者被卖往国外,有的甚至被几个债主肢解处死。因此,政治权利问题、土地问题和债务问题互为表里,成为早期共和时代罗马国内阶级斗争的主要内容。土地问题是贵族和平民斗争的焦点,而争取政治权利则是解决土地问题和债务问题的重要保证和前提。
  塞尔维乌斯改革以后,获得公民资格的平民,通过参加百人队大会,有了较多的政治经验。平民中的上层,即属于第二、第三等级的富有平民,要求获得与经济地位相称的政治权利,在雅典民主运动的影响下,成为平民和贵族斗争中的政治指导与参谋;广大平民下层怨苦日深,迫切希望改变受奴役、受压迫的地位。
  因此,尽管元老院统治十分严密,有一定组织和领导的平民斗争,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夺人的声势,不断取得胜利。
  (1)平民保民官和十二铜表法。平民对贵族斗争的第一个胜利,是平民保民官的设立。斗争的方式称为" 撤离" 运动,就是平民利用外敌压境为发动斗争的机会,往往携带武装离开罗马,拒不应敌。公元前494 年,罗马与周围邻近部落发生战争,平民拒服兵役,要求贵族禁止不利于平民的债务法,有位执政官被迫口头应允。但在胜利班师时,另一位执政官却不予承认,听任债主欺压平民。
  愤怒的平民拒绝接受再次出征的命令,全体武装撤离到罗马东郊的圣山,并准备另建新邦,脱离罗马。贵族大为恐慌,此时罗马四周强敌环伺,战争不断,平民的离去,大大削弱了罗马军队的战斗力,贵族被迫向平民让步,同意每年从平民中选出两位保民官。保民官没有行政职权,地位在执政官之下,任职期间人身不可侵犯。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平民不受贵族高级官吏的横暴欺压,凡是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或选举,保民官都有权否决。就这一点来说,平民保民官的权力可以限制执政官和元老院的行动(仅限于保护平民利益)。后来又设置两个平民市政官作为保民官的助手,最后保民官增至4 人。随着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深入,保民官的作用日益加强。
  但是,保民官的作用在当时只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习惯法的解释权和司法权的行使完全属于贵族,贵族法官在判案时可以任意曲断,加害平民。公元前462 年,平民保民官提议编纂成文法典,经过十余年的斗争,至公元前450 年,贵族和平民各占一半的十人委员会制定了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因全部法律条文刻在12块铜牌上,故称" 十二铜表法".原文没有保存下来,主要内容散见于古典作家的著作中。总起来看,这部法典只是把传统的习惯法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作了某些调整,使其条文化。法典明确规定维护私有制度和债权者的利益,允许债主对负债贫民残酷处置,直至戴枷上镣、处死或卖之为奴;还明令禁止贵族和平民通婚。十二铜表法的本质无疑是维护私有制度,保护贵族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但法典的编纂仍然是平民的一个胜利。有了成文法,量刑定罪有一致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
  (2)斗争的深化和李锡尼——绥克斯图法。公元前445 年,在平民的长期斗争下,由保民官卡努优斯制定法案,废除了平民不得与贵族通婚的限制,在法律上确立了平民与贵族在血缘上的平等地位。卡努优斯的另一重要提议是平民贵族既可通婚,平民也应有当选执政官的权利,贵族坚决反对。
  因为缺乏强有力的理由,随即提出折衷方案:停选执政官,设立贵族平民皆可当选的军事保民官(又译军政官),行使执政官职权,但平民任执政官者卸任后不能进入元老院。军事保民官初为3 人,后增至6 人,仍由百人队大会选举,所以依然在贵族操纵之下,数十年间平民当选为军政官者寥寥无几。贵族为挽回设立军事保民官的损失,又增设了两名只有贵族才能担任的监察官,掌管户口调查、按财产评定和划分公民等级的职权。
  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不断深化,政治权利问题以及与平民息息相关的土地问题和债务问题全面提到日程上来了。公元前390 年,高卢人大举进攻罗马,罗马损失惨重。战争的负担主要落在平民身上,许多人失掉土地,债台高筑,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又尖锐起来。公元前376 年,平民保民官盖约.李锡尼和鲁西乌.
  绥克斯图提出了涉及土地、债务和政治权利3 个问题的重要法案:(一)全体公民都可以占有和使用公有地,占有公地的最高限额为500 犹格;(二)平民所欠债款一律停止付息,已付债息作为债款的本金计算,尚未还清的债款,3 年内分期还清;(三)取消军事保民官,恢复每年选举两名执政官的制度,其中一人必须出身平民。并明确提出三款必须同时通过,缺一不可。法案提出后,贵族千方百计阻挠反对。平民每年都选举李锡尼和绥克斯图为保民官,而他们每年总是提出这些法案。经过十年不懈的斗争,全部法案终于获得通过,绥克斯图当选公元前366 年的第一任平民执政官。
  (3)平民的胜利和" 新贵" 的产生。在斗争的最后阶段还有两件大事:一是公元前326 年,在平民压力下,通过了彼提留法案,禁止将负债的罗马公民变成奴隶。废除债务奴隶制,使罗马平民永远免除了沦为债务奴隶的威胁。另一件大事发生于公元前287 年,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又激化起来,平民出身的独裁官霍腾西阿提出一项新的法案,规定部落大会上的平民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批准,对全体罗马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霍腾西阿法案》的通过,使平民在法律上具有了与贵族完全平等的地位,被看作是共和国早期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结束的标志。
  历时200 余年的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对罗马历史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
  就实际成果看,以政治权利的获得和债务奴隶制的废除最为突出。以前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现在可以担任各种官职和与贵族通婚,不仅打破了贵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且消灭了贵族极力维系的显贵血缘的特权,扫除了氏族制残余,扩大了" 罗马人民" 这一共和国的统治基础。债务奴隶制的废除,使平民摆脱了沦为奴隶的命运,作为罗马公民,他们的政治权利与社会地位高于古代专制君主统治下的民众,从而使罗马能保持一支坚强的公民军队,为罗马的对外扩张提供了军事保障。经过调整的罗马国家机构和新法律的颁布,使罗马国家的上层建筑更加适应奴隶制经济基础的需要。
  但是,相对于雅典的奴隶制民主政治,罗马平民的胜利则有限得多。土地集中虽然在短期内有所缓和,但土地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债务的减免和少量公有地的分配,使小农经济得以维持,但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平民的经济地位。政治权利均等对于平民各阶层也具有不同的含义,对广大贫苦平民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这时罗马的官职不给薪俸,所以只有少数富裕平民才敢问津,贫苦的平民实际上不可能享受担任公职的权利。平民上层当选执政官,任期满后成为元老院终身元老。同时,他们可以通过联姻与原有贵族融合在一起,形成新的统治阶层,一般称为" 新贵" (诺比里斯)或" 豪门贵族" ,以区别于过去的氏族显贵。随着贵族社会成份和性质的改变,平民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此后的罗马平民指的是贫穷的农民、手工业者及无业游民。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虽然使共和早期罗马的国家机器比以前民主化了,但是政权落到了" 新贵" 手中,罗马共和国还是贵族专制的共和国。
  3.行省制度
  公元前5 世纪到前3 世纪初,罗马奴隶主贵族依靠武装精良的自由公民组成的军队,逐步征服了意大利半岛。罗马根据各地在被征服过程中的态度及其经济战略地位,给予不同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实行" 分而治之" 的政策,使各被征服的地区难以团结起来反对罗马。
  在征服意大利后,罗马发动了更大规模的对外侵略扩张,那就是公元前3 世纪到前2 世纪间的三次布匿战争,以及第二和第三次布匿战争之间的" 东方战争" (即征服马其顿和打败条支的战争)。
  到公元前2 世纪后期,罗马由意大利的统治者扩张成为东起小亚细亚、西抵大西洋岸的地中海世界的霸主。罗马对它吞并的广大地区设立行省进行统治。公元前130 年左右罗马共有九个行省。西部六个:西西里、撒丁尼亚、科西嘉、山南高卢、西班牙和阿非利加;东部三个:伊利里亚、马其顿、亚细亚。行省中各城市地位不一,罗马也实行" 分而治之".行省开始是指意大利以外的被征服地区。
  行省的行政长官最初是临时委派,后成为定制,称行省总督,是代表罗马执政官在行省的最高统治者。总督常由大法官充任,或由退职执政官及其他高级官员竞选担任,都需经过元老院批准。任期一年,必要时元老院可以延长其任期。对罗马公民来说,总督是由公民大会选举或指定的共和国官员,受公民大会的监督;但对于行省居民,总督却是太上皇,拥有对被征服居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可以肆意搜刮。
  在任职期间,总督不但拥有该省的军事、民政和司法全权,而且在实际上,他对罗马政权也不负任何责任。行省居民对总督的苛政,只有当他卸任之后,才能提出控诉,而且很少有实际效果。
  各行省的行政管理制度大都是逐渐自发形成的,不存在统一的法律规定。每位新的行省总督上任时,通常要颁布告示,发表自己的施政方针。行省所属各公社几乎全部都缴纳直接税,有时也课以间接税,主要是关税。行省居民除纳税外,还承担着行省总督及其下属,以及驻屯行省的罗马军队所需要的费用。
  罗马对行省的掠夺手段野蛮而多样。赤裸裸的洗劫伴随着残暴的军事征服,凡是无法带走的东西,如土地、矿山、港口等,都宣布为罗马的国有财产,由国家经营、出租或转让。罗马在每次战争胜利后都向战败国勒索巨额赔款,如第二次布匿战争后向迦太基勒索赔款一万塔兰特,叙利亚战争后向安条克勒索赔款一万五千塔兰特等。罗马在各行省实行包税制的征税方式,税率大概是值十抽一。
  包税商人(多为骑士)便向罗马当局承包这些税金,然后向纳税的行省居民加重征税牟取暴利。同时,他们还经营高利贷,迫使无力还债的行省居民沦为债务奴隶。包税商和行省总督相勾结,在他们的压榨盘剥下,行省的一切权利和自由都荡然无存。
  行省城市的地位不尽相同,有些属于自由城市或同盟城市,享有部分或全部自治权,平时免税,战时为罗马国家出军队造舰船。行省大部分城市属于依附城市,在行省管辖下,享有有限的自治权,但必须向罗马纳税(什一税、间接税等)。
  4.格拉古兄弟改革
  在罗马对外侵略的过程中,外族奴隶大批流入罗马,罗马奴隶制大大发展起来。奴隶主采取各种残忍的手段对奴隶进行极端残酷的剥削,奴隶被当成" 会说话的工具" ,奴隶主和奴隶两大对抗阶级之间的矛盾极其尖锐。从公元前2 世纪初开始,罗马的奴隶不断举行起义,反对奴隶主的压迫。公元前137-前132 年在西西里岛爆发了规模空前的奴隶大起义,人数发展到20万,西西里大部分城市被他们占领,建立了政权。起义虽然被镇压下去,但在地中海范围产生了强烈影响。
  在奴隶起义的同时,农民要求土地的运动也逐渐开展起来,奴隶制大庄园的发展,高利贷的盘剥和连年战争,使小农经济破产。失去土地的农民背井离乡,到处流浪;强烈要求把侵占的土地分给他们。农民破产后,无力再去当兵,影响了罗马国家的兵源,削弱了罗马的军事力量,因为按照罗马法律,只有有产者才能参加军队,自己负担武器装备。第一次西西里奴隶起义被镇压后,原来号称"罗马粮仓" 的西西里,生产受到严重破坏,粮价高涨,引起平民下层的极为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中的一些有识之士试图通过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维持小土地所有制,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和扩大共和国的社会基础。这样,公元前2 世纪下半叶在罗马就爆发了以争取土地为中心的改革运动。提比略.格拉古和盖约.格拉古兄弟因为主张民主而成为平民土地运动的领袖,所以这次改革称为" 格拉古兄弟改革".格拉古兄弟出生于塞姆普罗尼乌斯贵族家庭,属于名门后裔。他们的父亲老格拉古历任执政官、监察官等高级公职。格拉古兄弟循着罗马贵族的传统仕途,都是从神职、军职开始自己的政治生涯的。青年提比略一表人才,谈吐动听,沉稳通达,生活简朴。公元前146 年,他参加了对迦太基的战争,作战勇敢,立下战功。公元前137 年被选为财务官,随曼基努斯赴西班牙镇压努曼齐亚人起义。罗马全军陷入重围,提比略只身赴敌营谈判,保全了2 万多名罗马士兵的性命,使他在平民中的威望进一步增长。
  公元前134 年,罗马城内要求土地改革的运动高涨起来,大街小巷、柱廊庙墙和碑石上写满了文告,呼吁提比略出来" 为穷人恢复公地".在平民的拥戴下,提比略顺利地当选为公元前133 年的保民官。公元前134 年12月10日,提比略就任保民官,他参照李锡尼和绥克斯图的旧法,提出了土地改革法案。法案规定:任何人占有公有地不得超过500 犹格(合2000中国亩),有子嗣者,其长子、次子可占有250 犹格,但全家不得超过1000犹格。凡是超过这个限度的土地收归国有。收回的土地如果已经过改良或有建筑物者,则按合理价格由国家经费给予补偿。收回的土地分成三十犹格一块,分给无地的农民使用。为了防止以后的土地兼并,法案还规定,农民分得的土地必须世袭使用,不准出卖或转让,并须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赋税。为了执行这个土地法案,提比略还建议成立一个由公民大会选出的三人委员会,处理有关收回和分配土地的一切问题。
  当时罗马大庄园遍布全国,一个普通的大庄园便超过1000犹格。提比略的法案提出后,遭到元老贵族们的极力反对,他们收买了另一位保民官马可.屋大维否决土地法案。提比略也利用保民官的权力禁止高级官吏活动,封闭国库,在说服屋大维撤销否决权的尝试被拒绝后,他依靠平民的支持,罢免了屋大维,通过了土地法案。提比略本人,他弟弟盖约和他岳父阿匹安.克劳狄被选入三人委员会。
  提比略改革的实施极其困难,三人土地委员会要求元老院拨给活动经费,元老院故意刁难,每天仅拨给九个阿司。为了筹集经费,提比略.格拉古在公民会议上提出" 亚细亚行省管理法" ,以帕加马王的遗嘱把他的王国交给罗马人民为理由,取消元老院对该行省的管辖权,把帕加马国库收归公民会议,收入交土地委员会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拨给新获得土地的农民购置农具和种子。这样,土地委员会的工作才得以进行。提比略为了继续推行他的法案,决定竞选下一年度的保民官。元老贵族乘机诬蔑他有做独裁国王的野心,向他发动进攻。元老院还违反惯例,决定在夏天(通常是秋天)举行下一年保民官选举的公民会议。公元前133 年夏在卡庇托里亚的选举会场上,元老贵族及其支持者袭击了公民大会,罗马大教长西比阿.那斯卡率领随从呼喊" 拯救祖国" 的口号,疯狂地打死了提比略及其300 名拥护者,尸体被抛入第伯河。
  但是,斗争并没有停止。元老院没敢解散三人土地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极端困难的处境下继续工作。10年以后,农民争取土地的斗争又高涨起来。公元前124 年,盖约.格拉古当选为下一年的保民官。盖约同他哥哥提比略一样才能出众,刚毅果敢,但他更善于用充满激情而雄辩的演说吸引群众。盖约吸取提比略失败的教训,在恢复提比略土地法案和组成新的" 三人委员会" 的同时,为了孤立顽固分子,进行了一系列争取和扩大支持者的立法活动,先后实行了粮食法、审判法、军事法、筑路法和亚细亚行省法等。
  粮食法规定,城市贫民可以廉价或免费从国家按月领取定量粮食,保证他们免受市场粮价波动的损害。审判法是把一向由元老院掌管的法庭转到骑士手中,法庭的法官必须从骑士中任命,这就打击了元老贵族,满足了骑士阶层的要求,有利于获得他们的支持。亚细亚行省法也是着眼于争取骑士,法案把亚细亚行省的包税权交给骑士,成为骑士的专利,并把行省总督营私舞弊和滥用职权案件的审理权交给骑士掌管。筑路法是通过扩大修筑道路使失业者和手工业者得到工作和收入。这些法案受到平民和骑士的赞扬和拥护,罗马民主运动得到新的活力。
  公元前122 年,盖约又当选为保民官。他为了获得整个意大利人的支持,提出给予被征服的意大利人(即所谓罗马的同盟者)公民权的法案。但这一法案不为罗马公民所接受。骑士们害怕意大利商人和他们竞争,城市平民不愿把自己的特权(如享受粮食降价待遇等)分给意大利人。在此之前,为了有效地解决土地问题,盖约提出在迦太基增辟殖民区,计划移民6000人。
  元老院为了破坏盖约的计划,唆使另一保民官李维.德鲁苏提出了一个蛊惑人心的法案:在意大利境内建立12个殖民区,每处移民3000人;事实上,意大利境内未分配的土地已为数不多,这是个根本不能兑现的方案。然而不明真相的平民却信以为真,开始疏远盖约了。至于给意大利同盟者公民权的激进提议,不但遭到元老贵族的强烈反对,骑士和平民也表示反对。这样,公元前122 年夏天,盖约竞选下年度保民官的时候就落选了。
  盖约.格拉古卸任以后,元老贵族和部分骑士立即开始公开攻击改革运动,在公民大会上提出取消迦太基殖民地的问题,并决定在讨论时挑起事端。在卡彼托林山会场,反对改革的执政官侍从有意辱骂改革,以此激怒群众,当此人被愤怒的群众打死后,元老院乘机宣布戒严,率领武装暴徒占领卡彼托林山。改革派退居阿芬丁山,由于盖约仍幻想和平解决,指挥不力,阿芬丁山遂被攻占。盖约逃到第伯河对岸,在追兵迫近时,不愿被俘受辱而命令随从奴仆将自己杀死,盖约.格拉古的拥护者先后有3000余人被杀害,比提比略惨案多了10倍。
  格拉古兄弟进行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企图通过限制占用公有地和分配一些土地给农民的办法,恢复和保存小土地所有制,为罗马保持一支继续扩张的军事武装,强化国家机器。但是,在奴隶制度充分发展的条件下,小农经济的分化和破产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单凭行政方面的某些改革不可能改变这种经济现象。但作为有胆识的奴隶主政治家来说,格拉古兄弟毕竟高于那些目光短浅的贵族保守派。
  他们的改革意义深远,提供了整个内战时代各种改革方案的蓝本,促进了罗马社会的发展,在政治上打击了贵族元老,提高了平民和骑士的地位;在改革中约有8 万贫苦农民分得了份地,平民生活有了某些改善。但是,盖约.格拉古死后不久,罗马又通过了允许出卖份地的法案,土地委员会被撤消,贫苦农民分得的份地又逐渐被大土地所有者吞并,罗马的阶级斗争更趋激烈,由内争转入了内战时代。
  5.苏拉独裁
  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以后,贵族更加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自由小农纷纷破产,因而也削弱了罗马共和国的军事力量。公元前111 年,罗马和非洲努米底亚国王朱古达的战争充分暴露了罗马军队的腐朽和堕落,贵族将领接受朱古达的大批贿赂,使罗马屡遭失败。直到公元前107 年,依靠骑士阶层支持的执政官马略实行了军事改革之后,形势才转变。公元前105 年春,朱古达被俘,战争结束。
  马略军事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用新的募兵制代替了传统的征兵制,改农民兵为雇佣兵。这一改革解决了兵源缺乏问题,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但也产生了严重的后果,职业化的雇佣兵长期追随将领,将领拥兵自重,这就为军事独裁开辟了道路。
  苏拉出身于破落贵族家庭,幼时家境贫困,长大后混迹社会,阅历丰富,为人刚愎自用,凶残狡黠,被说成是" 一半象狮子,一半象狐狸" ,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政治冒险家。苏拉最初供职于马略帐下,公元前107 年马略任执政官,苏拉以财务官身份随马略去阿非利加参加朱古达战争,因偶然机会他在毛里塔尼亚国王手中活捉了逃到该地的朱古达,由此扬名罗马。公元前91年,爆发了意大利人争取公民权的同盟战争,马略与苏拉奉命前往镇压,苏拉战功赫赫,超过马略。
  苏拉依仗元老院的宠信与马略一派相抗,双方矛盾公开化。公元前88年,苏拉当选为执政官,并通过联姻与贵族结成联盟,成为贵族派的领袖。此后,苏拉和以马略为代表的民主派的斗争更趋激烈。
  公元前89年,小亚细亚的本都国王米特里达提利用同盟战争之机发动了反罗马的战争,夺取亚细亚省等罗马属地,趁势进军希腊,大批罗马、意大利商人和高利贷者被杀,据说达8 万之众,并把溶解的黄金灌进贪官口中。罗马统治者大为惶恐,决定出兵镇压本都起义。但在统帅人选问题上,贵族派与骑士派发生了激烈的斗争,因为这是有利可图的差使,在战争中不但可以获得大量战利品,而且还可以扩大自己的势力。贵族派提名苏拉,骑士派拥护马略。最后,元老院任命苏拉为远征军司令官。但骑士阶层担心苏拉在东方的胜利会损害他们在亚细亚行省的利益而坚决支持马略,意大利人也希望跟随马略到东方发战争财。
  公元前88年,苏拉刚离开罗马,在马略的怂恿下,他的拥护者利用民主派的不满,使公民会议作出了以马略取代苏拉为军队统帅的决议。苏拉闻讯后,回军进攻罗马城。马略及其拥护者仓促应战,马略战败,亡命非洲。
  苏拉进城以后,大肆捕杀马略党人,迫使元老院宣布马略和他的支持者为"罗马人民的公敌" ,财产全部充公;宣布元老院为最高权力机关,把苏拉的300名拥护者增补为元老;还规定不经元老院批准,公民会议不得通过任何法案,同时取消保民官的否决权。在做出精心安排之后,苏拉认为自己无后顾之忧,公元前87年再度率军东征。骑士派乘机展开活动,选举秦纳为执政官。秦纳与从非洲返回意大利的马略合作,在平民支持下控制了罗马,对苏拉派进行了报复,许多重要人物被杀,苏拉被宣布为" 公敌" ,财产予以没收。马略派进行了一系列与苏拉相对立的改革,如取消部分债务,增加粮食分配等。马略和秦纳当选为公元前86年的执政官,马略和秦纳相继病死,他们的同党继续统治罗马。
  公元前86年,苏拉的东征取得了较大进展,他打败本都王,从希腊追到小亚细亚。公元前85年,米特里达提求和,苏拉急于摆脱棘手的东方战事,尽早返回意大利,便与米特里达提签订了一个并不苛刻的和约。次年,第一次米特里达提战争宣布结束,苏拉用利剑恢复了罗马在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的统治。
  公元前84年,苏拉带着4 万得胜之师和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向罗马进军。次年春,苏拉的大军在意大利登陆,激烈的内战随即展开,民主派进行顽强抵抗,战斗异常残酷,意大利血流成河,死者达10万人。公元前82年冬,苏拉率领军队再次占领了罗马。血腥的复仇倒算开始了,苏拉用" 公敌宣告" 的办法,杀死或放逐了90名元老、15名高级长官和2600名骑士,被捕杀的平民群众更是不计其数。
  凡列为" 公敌" 者,任何人都可以捕杀,捕杀有赏,告发有奖,其房宅被焚毁,财物被洗劫,土地被充公,家属遭株连。告密和屠杀遍及罗马和意大利的许多城市,到处都是腥风血雨。苏拉及其党徒还趁火打劫,大发横财,不少人因为财富而无辜遇害。苏拉用血腥的屠杀建立了罗马历史上的第一个军事独裁政权。
  苏拉被元老院宣布为无限期的独裁官,以前,独裁官的职权是暂时的,不能超过6 个月,现在改为没有限期,实际上就是让他个人终身统治国家。
  集立法、行政、司法、财政、军事大权于一身的苏拉,不啻于专制君王。在其独裁统治下,共和国徒有虚名,共和政体的基本原则已被废弃,公民会议和保民官的作用受到严格的限制。苏拉恢复了第一次进军罗马后所公布的一切法律,保民官的否决权和骑士阶层的司法权被取消,法庭陪审和处理国有财产的权力复归元老院所有。他扩大了元老院的势力,议员由300 人增加到600 人,增加的名额都是苏拉的追随者,重要官职均由苏拉亲信把持。向贫民发放廉价粮食的惯例也被取消。但苏拉为在他手下服过役的12万老兵分配了土地,并释放了1 万名有立功表现的政敌家奴,这些人成为苏拉独裁政治的支柱与驯服工具。
  苏拉独裁是罗马社会各种矛盾尖锐化的产物,是为了镇压奴隶、各地区人民的反抗和高涨的民主运动。他采取的大部分措施都是为恢复元老院的权力,苏拉的独裁同时也是元老贵族的独裁。个人独裁和共和国宪法相冲突,难以共存,这一矛盾因苏拉于公元前79年突然宣布辞职引退而得到暂时解决。次年,苏拉病死,苏拉派再无一人能独揽全权,苏拉余党用武力继续维持元老共和统治。
  6.恺撒独裁与改革
  公元前73年爆发的斯巴达克起义,极其沉重地打击了苏拉余党的元老统治,罗马民主派利用平民对苏拉派寡头政治的不满,恢复了元气。民主派势力的强大,竟使苏拉的追随者克拉苏和庞培也都转向民主派,他们在民主派的支持下当选为公元前70年的执政官。上任后,他们恢复了苏拉独裁以前的制度和法令,清洗了元老院中的苏拉派,采取了一些讨好骑士和平民的措施。克拉苏是罗马最富有最贪婪的奴隶贩子,由于残酷镇压斯巴达克起义而捞取到政治资本。在此期间,庞培也战功卓著,令人瞩目,公元前67年,他仅用3 个月就肃清了地中海上活动猖獗的海盗,摧毁海盗要塞120 处,杀死、俘虏海盗万余人。次年,又接受了出征东方统帅的任命,在第三次米特里达提战争后期给对手以毁灭性打击,征服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在小亚细亚和叙利亚建立了行省。当公元前62年庞培凯旋罗马时,他已成为罗马炙手可热的人物。
  当时,马略余党已被摧残殆尽,恺撒(约公元前100-前44年)以民主派的姿态崭露头角。他是马略的侄子,秦纳的女婿,婚后不久即逢苏拉独裁,因拒绝与秦纳之女离婚而受迫害流浪异乡。苏拉死后,他和元老贵族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控告苏拉派马其顿总督贪赃枉法,横征暴敛,鼓动波河北岸人民争取公民权的斗争。在马略之妻的葬礼上,恺撒大胆地颂扬民主派领袖马略,还抬出了马略的画像,这是从苏拉宣布马略为人民公敌以来的第一次,赢得了罗马平民的热烈拥护。
  恺撒虽然出身名门,却家财不丰,为争取平民对他的支持,慷慨好施,笼络人心的代价是耗尽家产、债台高筑,这使他不得不和大富豪克拉苏接近,以获得其资助。公元前61年恺撒得到出任西班牙总督的肥缺,却因债务缠身不能启行,克拉苏为他作保并偿清部分债务,债主们才放他去上任。克拉苏拉拢恺撒,是想借助恺撒在平民中的影响,使自己的势力超过庞培,恺撒则利用克拉苏的巨额资财收买人心,两人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结成了政治同盟。
  恺撒在西班牙总督任内搜刮甚多,公元前60年返回罗马时已相当富有。
  庞培分配份地给自己退伍老兵的要求,以及他在东方自作主张实行的有利于骑士的措施,迟迟得不到元老院批准,克拉苏也是从中作梗者之一。庞培对克拉苏产生不满,转而和恺撒交好。恺撒从中斡旋,使庞培与克拉苏言归于好。公元前60年,庞培、恺撒、克拉苏在罗马秘密协议,结成历史上所谓的" 前三头同盟" ,共同统治罗马。为了巩固这个同盟,恺撒把14岁的女儿嫁给了50岁的庞培。
  " 三头同盟" 是在" 民主" 外衣掩盖下的三人独裁政治。根据协议,三人共同促成恺撒当选公元前59年的执政官,恺撒在任期内应设法通过以下三个法案:一、分配给庞培的退伍老兵和贫苦公民份地;二、建议元老院批准庞培在东方实行的各项措施;三、把包税人的租金降低1 /3.这三项法案虽然遭到元老院的强烈反对,但在民主派和庞培老兵的支持下终获通过。
  恺撒深知,要想超过庞培和克拉苏,必须掌握大量军队和资财。他看中了高卢总督这一肥缺,因为他可以将高卢行省作为基地,征服北方广大自由高卢地区,扩大土地和财源,增加实力和威信,进而夺取更大权力。根据恺撒授意,他的拥护者保民官瓦提尼乌斯通过公民会议,决定恺撒执政官任满后,出任山南高卢(即内高卢)总督,任期5 年。
  公元前58年恺撒赴任。因那个高卢总督恰在此时死去,在克拉苏和庞培的支持下,这一地区也划归恺撒治理。恺撒率领四个军团到达高卢后即大举扩张,他利用当地部落之间的不和,采用分化拉拢和武装进攻并行的手段,步步蚕食鲸吞。
  经过3 年时间,占领了高卢的大部分领土,并把罗马的西北边界扩展到莱茵河畔。
  数不清的战利品和大量奴隶源源不断地送回罗马,元老院欢欣鼓舞;同时,元老们对恺撒实力和声望的不断提高也感到不安。庞培和克拉苏也不愿看到" 三头" 均势的改变,出于对恺撒的嫉妒,庞培转而与元老贵族接近。
  为了修补" 三头" 之间的裂痕,公元前56年," 三头" 在伊达拉里亚北部的路卡城举行会晤,再续协议。规定恺撒续任高卢总督5 年,任满后出任公元前48年的执政官;庞培和克拉苏出任公元前55年的执政官,任满后,庞培出任西班牙总督,克拉苏任叙利亚总督,任期皆为5 年。克拉苏急于谋求战功,任满后即赴东方任叙利亚总督,因轻敌冒进,公元前53年在对安息作战中失败阵亡。" 三头" 去一," 三头同盟" 遂变为恺撒与庞培的对抗。
  恺撒在第二个5 年的高卢总督任职期间(公元前53- 前49年),继续扩大军事占领,把高卢行省由法国中部推进到法国北部及比利时,并越过莱茵河,深入日耳曼,还两度入侵不列颠,公元前52年,他又成功地镇压了高卢人大起义。他把自己北征南讨的战绩写成《高卢战记》一书,令人带回罗马广为散布,向罗马公民宣传他的赫赫战功。在不到10年时间里,恺撒占领了800 多座城镇,征服了300 多个部落,俘虏了100 多万人,掠夺了巨额财富,特别是他培植了一支能征善战、听命于他个人的军队,成为他在政治上争雄的强大支柱。
  庞培在公元前55年执政官任满后,担心失去对罗马政局的控制,没有离开罗马,派副将代管西班牙的两个行省。元老贵族一开始站在三头同盟的对立面,反对三头的各种政治措施,事态的发展使忧心忡忡的元老院和满怀嫉妒的庞培勾结起来;庞培清楚地认识到,要战胜恺撒只有投靠元老院,元老院认为选择倾向于妥协的庞培比选择无视元老贵族的恺撒,危险性要小一些。克拉苏之死和公元前54年恺撒女儿(庞培之妻)之死,使得恺撒与庞培之间的缓冲者亦不复存在。公元前52年,民主派领袖恺撒的代理人克罗狄被贵族派杀害,罗马平民掀起暴动。
  元老院采取非常措施,任命庞培为唯一的执政官,庞培迅速调集军队镇压了暴动并乘机打击恺撒的势力。公元前50年,元老院贵族派与民主派围绕恺撒竞争执政官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庞培和元老院决定恺撒在公元前49年3 月高卢总督任满时必须解职回国,交出兵权,否则,将被宣布为" 公敌".恺撒回信表示如果庞培不放弃兵权,他就拒绝执行这一命令,于是恺撒和庞培最后决裂。
  公元前49年,元老院宣布恺撒为" 公敌" ,授命庞培集中军队保卫罗马。恺撒不顾只有1 个军团留在身边的险境毅然出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渡过意大利与高卢交界处的卢比孔河,直扑罗马。恺撒的这一闪电行动,使庞培和元老贵族猝不及防,仓惶弃城逃往巴尔干半岛。恺撒占领罗马后,随即进军西班牙,解决了当地的庞培余部。在公元前48年希腊境内的法萨卢战役中,恺撒彻底击溃了庞培的大军,庞培逃至埃及被杀。恺撒把庞培在西方、东方和非洲的势力消灭以后,于公元前45年结束了内战。
  公元前48年恺撒被选为终身保民官,并破例担任5 年的执政官,公元前45年又被宣布为终身独裁官。此外,他还拥有元帅、大祭司长等头衔,以及" 祖国之父" 的尊号,集军事、行政、司法、宗教大权于一身,成为名副其实的军事独裁者。共和制虽已寿终,埋葬尚需时日,恺撒独裁政治仍然保留着共和制度的外壳,公民会议和元老院依然存在,官职每年照样选举,只不过徒具形式而已。
  为了加强奴隶主阶级专政,扩大和巩固奴隶主政权的基础,加之旧的元老阶层在内战期间或死或伤,残存者已不多,恺撒没有象过去那样以公敌宣告大规模屠杀政敌,对上层人物态度温厚而宽容,对平民百姓施以恩惠。恺撒针对当时社会、经济和政治等方面问题实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他改组了元老院,把一些非元老贵族出身的奴隶主选了进去,将元老人数增加到九百人,其中主要是效忠于他的老军官。和来自行省的中、小奴隶主。经过改革,不论从地域或社会阶层来看,元老院代表的范围都比以前广泛多了,它的职能表面上没有大的变更,实际上只起咨询作用。其次,增加高级官员的数目,扩大统治阶层。财务官由20人增加到40人,市政官由4 人增加为6 人,行政长官由8 人增至16人,其他官僚机构和行省官署的官员亦相应增加。第三,他把公民权扩大到一些行省。使山南高卢、西西里的希腊人和西班牙的许多城市先后获得了罗马的公民权。提高行省各城市的自治权利,使行省逐渐摆脱被征服地区的地位。第四,实行广泛的殖民计划,使8 万退伍的老兵、贫苦公民和被释放奴隶在行省分得了土地,并把殖民地提升为自治城市。第五,改革税收制度和采用金本位币制。什一税等直接税由国家征收,仅间接税仍采用包税制。第六,颁布新法律,改进行省的管理制度,严惩贪污勒索、营私舞弊的行省总督,行省总督只有司法和行政权,军权被剥夺,交给恺撒的副将以副行政长官的名义掌管。第七,改革历法,制定了通常称为"儒略历" 的罗马太阳历,一年为365.25日,比回归年长11分14秒。
  恺撒的改革,扩大了罗马奴隶主阶级统治的基础,罗马和罗马以外地区在公民权利和政治制度上的差别逐渐消除,改革不仅适应了罗马地区和各行省的社会经济发展,而且体现了罗马地区和各行省奴隶主的利益,由极少数元老贵族操纵的狭隘的城邦共和国实际上已经消亡,取代它的是基础更为广泛的恺撒帝国。所以,恺撒独裁和苏拉独裁形同而实异,苏拉独裁是为了维护共和国极少数元老贵族的统治,恺撒独裁则是废弃共和制。
  恺撒依靠和利用平民的支持成为独裁者,但他掌权后能满足部下士兵和贫民的要求。公元前47年,罗马城的平民和他部下和士兵都曾发起暴动,遭到镇压。
  对包税制的限制使骑士的利益受到损失,骑士也对恺撒不满。
  对恺撒军事独裁尤其不能容忍是一部分极力维护共和制度的贵族派元老,公元前44年3 月15日,以布鲁图和卡西约为首的共和派集团,在元老院会议上刺杀了恺撒。
  四、帝国时期的罗马
  1.屋大维的元首政治
  恺撒遇刺以后,罗马发生了争夺继承权的斗争。最有影响的人物是公元前44年与恺撒同为执政官的安敦尼,骑兵长官雷必达也具有相当实力。元老院对他们心存疑忌,遂利用恺撒的养子屋大维与安敦尼和雷必达抗衡。当时,屋大维仅18岁,令人惊讶的是,他政治上的成熟和老练简直和他的年龄不相称。经过权衡利弊,公元前43年10月,屋大维与安敦尼、雷必达公开结成同盟,史称" 后三头同盟".经元老院和公民大会认可," 三头" 获得统治国家5 年的权力。" 三头" 执政以后,在" 为恺撒报仇" 的口号下发布" 公敌宣告" ,大肆屠杀敌对力量,约有300 名元老和2000名骑士被杀,财产被没收。公元前40年," 三头" 划分了势力范围:安敦尼统治东方行省,负责对帕提亚的战争;屋大维管理意大利以西地区,负责平定庞培之子在西班牙的反抗;雷必达统治非洲。意大利仍由三人共管。
  三人同盟实际上是在公开" 合法的" 外衣掩饰下的个人独裁的临时结合体。
  共和派的势力被消灭以后,同盟便产生了裂痕,三头之间,特别是屋大维与安敦尼之间为实现个人军事独裁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公元前36年,屋大维平定了小庞培在西西里和撒丁尼亚一带的势力,随即和元老贵族、骑士富豪们达成谅解,取消公敌宣告。同年,屋大维剥夺了雷必达的军权,接管了非洲各行省,仅为雷必达保留了大教长的虚衔;屋大维独揽统治意大利的全权," 三头" 鼎足又变成" 两头" 对峙。
  安敦尼对帕提亚战争失败后,全力在埃及发展自己的势力。公元前37年他与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结婚,俨然成为东方的帝王。他沉迷于酒色,忘乎所以,竟然要把罗马的行省赐给埃及女王的子女。这不仅使罗马元老院大为震怒,也为屋大维向东方进军提供了最好借口。公元前31年9 月,屋大维同安敦尼、克娄巴特拉决战于希腊西海岸的阿克兴海角,埃及舰队大败。
  次年,安敦尼和克娄巴特拉双双自杀于埃及亚历山大城,屋大维灭掉埃及托勒密王朝,把埃及人并入罗马版图。至此,延续一个世纪之久的罗马内战终告结束,屋大维成为内战时代最后的胜利者。他顺应罗马经济、政治的发展趋势,埋葬了共和制,使军事独裁的帝制确立起来,罗马历史从此进入奴隶制帝国时期。
  罗马帝国的历史从公元前30年起,到公元476 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为止,可以分为前期罗马帝国(公元前30- 公元283 年)和后期罗马帝国(公元284-476 年)
  两个时期,其间的" 公元三世纪危机" 时期则是从前期帝国到后期帝国的过渡。
  屋大维作为罗马帝国的开创者,没有公开采取君主统治形式,而是以共和制之名,行君主专制之实,即所谓" 元首政治".恺撒被刺的教训,共和制的影响和维护共和的传统势力的存在,使他不得不为个人独裁涂上一些共和的色彩,所以他不用君主帝王等名号,而自称为" 元首" (" 普林斯" ,意为第一公民或首席元者)。历时近500 年的罗马共和国政体为" 元首政治" 的独裁所代替。
  罗马共和国政体倾覆的原因很多,其主要原因在于共和国已不能保障广大奴隶主集团的利益,不能承担治理一个庞大国家的责任。在各种社会矛盾逐渐尖锐化的情况下,帝国的统治阶级认为镇压被剥削者的唯一手段就是实行依靠军队的独裁政体。罗马在成为雄踞地中海的头等强国的过程中,共和制国家机构日益显得不适应。对整个意大利来说,这套机构不过使它成为一个相当复杂的公社联盟,其中唯有罗马最大,靠武力维系其统治地位。对于罗马拥有的广大海外领土,这套机构运转不灵,也不统一。它显得杂乱无章和过于简陋,已经陈腐和不适应新的形势。庞大的帝国动乱频仍,延续一个世纪之久,终于将贵族共和政治破坏殆尽。恺撒和庞培都认为共和时代已告结束,仅有其名,既无躯体,也无形式。所以国内战争结束后,政府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巩固已被国内战争动摇了的奴隶制社会的基础,整顿各行省的管理机关,建立一个有足够力量管理世界强国的国家政权。同时,这个政权必须十分灵活,能够满足罗马、意大利和各行省上层社会的要求。使人们普遍相信,虽然不需要这个或那个皇帝,但是以军事统治为基础的独裁政权是绝对必要的。这样,在屋大维执政后,罗马形成了日益巩固的独裁政体,从此进入了帝国时期。
  在元首制之下,共和国的各种政治机构和官职仍然存在,公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保民官等仍按旧例选举产生,但一切形同虚设,因为行政、军事、司法、财政和宗教等一切大权都集中在屋大维一人手中。他曾先后获得很多头衔:公元前30年被确认为终身保民官;公元前29年开始终身保持" 大元帅" 的称号,一人独掌全国军权,这是他一切权力中最重要的,他可以随意调动军队,任免将领,征募兵员,直至决定战争和平等军政外交大事;公元前27年1 月,屋大维假意提出退隐,表示要卸除大权,并建议恢复共和。元老院的政客们心领神会,让他达到了沽名钓誉的目的,授给他" 奥古斯都" (意为神圣、庄严、伟大)的尊号;他非但没有退隐,又在公元前12年担任了大祭司长的最高宗教职务;公元前2 年又被称为" 祖国之父".至此,他获得的权力和尊宠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可以批准或否决元老院和公民大会的决议,推荐各种重要官职的人选,并可越次表决。
  同时,屋大维开始着手创立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新设置的直接为元首办事的机构有20人委员会、元首金库、皇家侍从室等。20人委员会为元首顾问会的前身,由效忠元首的15名元老、两名执政官和皇室亲属组成,起重要的咨询决策作用。其他办事机构成员相当于元首私人的奴仆,多由元首亲信和被释奴隶充当。
  在行省统治方面,屋大维把行省分为两类,由元老院和元首分别管理。元老院所辖行省都是些较为次要的地区,如科西嘉、萨丁尼亚、帕加马、西西里等,总督由元老院抽签选出,任期一年,不统率军队,收入归国库。元首所辖行省都是物产富饶、战略地位至关重要的地区,如高卢、西班牙、叙利亚等,埃及则为元首的私产,不在行省之列,元首直辖省由元首直接任命总督管理,收入归元首金库。
  但这种行省分治并非皇帝与元老院平分秋色的二元政治,仍然是元首的一统天下,元首有权派遣全权代理官在元老院行省中招募军队、征收军税、管理地产。元首对行省管理权的充分掌握是组成其中专制统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元首制下的元老院表面上仍然是最高国家机关,具有立法权和审判权,管辖部分行省,掌管国库,其成员占据了最高的官职,甚至元首的权力也来自元老院。
  屋大维时期的元老院已不同于共和时期的元老院。经过几十年内战的摧残和屋大维的5 次清洗,在元首各种权力的控制下,元老院已成为元首俯首贴耳的工具。
  清洗以后,元老名额减少为600 名,屋大维明确规定元老必须出身贵族,拥有120 万塞斯退斯财产,这些人是元首政治的社会基础。因此,屋大维不能不给元老院以应有的社会地位,使元老享受种种社会特权和社会荣誉,让他们更好地为君权服务,再者,元老院作为传统精神和公众舆论的机构,也不能不在形式上给予一个尊严和权势。
  骑士是仅次于元老的罗马帝国大奴隶主阶级,财产资格为40万塞斯退斯。为扩大统治基础,屋大维从骑士阶层中提拔文武官员,骑士可以担任执政官、保民党、埃及总督等高级职位,但经常充任的是军团将校、行省长官、近卫军长官等有实权的要职。骑士可以候补为元老,元老之子在未获进入元老院的资格前则列为骑士。骑士包括的社会层面比较广泛,除罗马原有的骑士外,意大利自治市的上层人士,行省的大奴隶主在获得罗马公民权后亦可列为骑士,享受帝制恩宠最多的骑士是拥护帝制最有力的阶层。
  有产平民属于小奴隶主的范畴,他们支持元首政治,构成元首政治社会基础的一部分。屋大维对一般罗马公民则实行既镇压又笼络两手政策,镇压他们的反政府暴动,又不时施以小恩小惠来收买他们。屋大维执政期间约有20万城市平民经常领救济粮款,元首和政府还经常举行形式多样的宴会和各种娱乐活动,免费请他们参加,以此使平民下层安于接受皇帝统治。
  屋大维极力维护奴隶制度,对奴隶实行严厉统治和残酷镇压。当内战临近结束时,屋大维即密令各地军队清除在内战时期加入军队的逃亡奴隶,把查出的奴隶交还给他的主人,对那些没有人认领的奴隶,就在他们原来逃亡的城市处死。
  同时,他对释放奴隶作了严格的限制,规定了释放奴隶的年龄和比例。公元10年,屋大维又援用旧法:凡奴隶杀死主人,与之同住一处或闻声未去救助的所有奴隶均处死刑。
  军队是帝国政权的重要支柱。屋大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军队的控制。
  他曾把得自埃及的大量战利品慷慨地赏赐给士兵,并保证给退伍军人以土地和其它财物。内战结束以后,屋大维对军队进行了整顿。他把70多个武装军团裁减为28个,并配备相应的辅助部队。裁军的目的在于提高军队的素质,使之成为以少胜多的精兵。此外,还有近卫军、海军陆战队,士兵总数约30万。所有部队的士兵都是从罗马公社中征集来的职业性常备军,主要是意大利人和罗马人。各军团的司令官均由元老和骑士充任,普通的士兵最高只能晋升到百人长,即百人队的指挥官。军队是屋大维对内镇压奴隶、对外侵略扩张的工具。
  屋大维继续推行对外侵略政策。在南方,罗马的势力扩张至埃及的第一瀑布;在西方,高卢各部落和西班牙被彻底地征服;在北方,进军至阿尔卑斯山东部和多瑙河流域;在东方,和强大的帕提亚妥协。罗马的侵略,遭到了被占领土上人民的强烈反抗。公元9 年,在条陀堡战役中,罗马统帅瓦鲁斯率领的3 个军团和9 个辅助大队全部覆灭,罗马在莱茵河地区的扩张受到遏止。帝国成立后,虽然仍有对外战争,并建立新的行省,但疆域已经基本上固定下来。
  2.帝国的黄金时代——安敦尼王朝
  公元14年,屋大维死后,其继子提比略继位,从他开始历经四帝,称朱里亚.
  克劳狄王朝(公元14-68 年)。由韦伯芗开始的弗拉维王朝,存在了28年。公元96年,元老院推举旧贵族元老出身的涅尔瓦为帝,开始了安敦尼王朝的统治(公元96-192年)。安敦尼王朝是帝国皇权最稳固的时期,被称为帝国的" 黄金时代".这一王朝共有六帝:涅尔瓦、图拉真(公元98-117年)、哈德良(公元117-138年)、安敦尼(公元138-161 年)、马可.奥里略(公元161-180 年)、康茂德(公元180-192 年)。除涅尔瓦外,都是行省贵族出身,后二人是父子相承,余皆部属关系,由前任收为养子作继承人的。其中以安敦尼的政绩较多,故称安敦尼王朝。
  涅尔瓦是一个高龄元老,在元老院的拥戴下荣登帝位。涅尔瓦感恩施报,宣誓不处死任何元老,停止审判" 侮辱尊严" 的案件和追究密告。涅尔瓦对元老的尊崇与宽待政策,招致军界和行省贵族的不满。第二年,他就不得不把战功卓著的日耳曼总督图拉真召来参加统治。
  涅尔瓦死后,图拉真被军团和元老院推举为皇帝。他是西班牙人,是第一个出身于行省贵族的皇帝。图拉真为加强他同元老院的关系,从东、西方各行省中任命元老院成员,给元老院以尊崇的地位。在内政方面,出于帝国统治的需要,图拉真注意关怀贫苦民众,扩大救济粮数目,免税减赋,并发展了由涅尔瓦创建的慈善事业,由政府拨出基金救助孤儿和资助贫民子女。
  他在意大利和行省修建了许多公共设施,如架桥修路,设立港口等。图拉真还采取措施振兴日益衰落的意大利农业,借钱给行将破产的地主和中小农户,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在行省的管理上,注意发展经济,保持社会稳定,选任官员侧重才学。对外积极推行扩张政策,图拉真把帝国的版图扩大到顶点:东起幼发拉底河,西迄不列颠岛,北至达西亚(今罗马尼亚),南达北非,地跨欧、亚、非三洲。图拉真对外征服的残酷与对内的仁政,鲜明地反映了奴隶主统治的本质。
  哈德良继位后,帝国的对外扩张已成强弩之末,攻势难以持续,只好转攻为守。哈德良与安息讲和,退出两河流域;在北疆和不列颠修造" 边墙" 以加强防守,这就是现存于英国的著名的" 哈德良长城".在内政方面,哈德良继续图拉真的政策,首都罗马和各行省的建设颇具成效,罗马的工程技术与建筑艺术在此时达到鼎盛。他加强皇权,宣称君主意志就是" 最高法律" ,独断专行,元首制遂完全蜕化为君主专制。官僚制度也有新的发展,骑士被培植为专门的官僚等级,元首办公处全由骑士主管;骑士原来的财产资格已被打破,皇帝可以指定具有一定服役资历的人为骑士,担任各种官职。" 元首顾问会" 也在此时最后正式形成,成为中央政权的官僚机构,成员由元老、骑士、法学家等组成,并且实行官阶官僚制度。他命令法学家根据皇帝旨意编成《永久敕令》,作为帝国的法律基础。
  哈德良对被征服地区实行高压政策,激起被征服地区人民不断的反抗起义。公元132 年,犹太人掀起大规模起义,占领罗马殖民地,杀死殖民者。哈德良派出大批军队,费时3 年才将起义镇压下去。
  经过图拉真和哈德良的开拓,罗马帝国在安敦尼统治期间达到鼎盛时期,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安敦尼的治绩以守成务实为特色,他对外采取收敛防御政策,边境大体安宁;对内保持与元老院的良好关系,加强对行省的监督和管理,又整理财政,兴修道路,促进了各行省的繁荣和商业发展。所以,历史以他的时代作为" 罗马和平" 的完美象征。
  安敦尼的繁荣局面仅维持了二十多年,到马可.奥里略时期,罗马的" 黄金时代" 与" 罗马和平" 同趋结束。东方爆发了同帕提亚的战争;北方蛮族乘虚而入;西方多瑙河北岸的日耳曼人穿过里西亚、诺立克和潘诺尼亚进攻北意大利。
  西方的战争尚未结束,东方的叙利亚又发生了叛乱。公元180 年,马可.奥里略在战争中染瘟疫而死。其子康茂德继位,这位哲学家皇帝的儿子暴虐淫佚,罗马帝国进入混乱和衰落时期。
  3.戴克里先的君主政治与行政改革
  2 世纪末至3 世纪末,罗马奴隶制社会爆发了全面危机:经济全面衰落,政局一片混乱,内战不断发生,社会动荡不安。罗马历史上称这一时期为" 三世纪危机".从公元268-283 年,5 个皇帝有4 个出身于伊利里亚的军人,史称伊利里亚诸帝。他们竭力组织自己直接控制的军事力量,残酷镇压奴隶、隶农起义,消灭了争夺帝权的对手,暂时遏止了蛮族的进攻,为帝国争得了暂时的稳定。
  公元284 年,近卫军长官戴克里先(公元284-305 年)取得了帝国政权,从此开始了后期罗马帝国时代。戴克里先是伊利里亚人,出身低微,是被释放奴隶的儿子,从军后由士兵逐步晋升为高级长官。公元284 年11月,他在尼科米底亚举行的士兵会议上,揭发并杀掉阴谋暗杀皇帝的阿培尔之后,被士兵拥立为皇帝。
  戴克里先继伊利里亚诸帝之后,对内残酷镇压高卢和阿非利加起义,对外战胜伊朗,打退日耳曼人的入侵,暂时巩固了边疆。皇权因此加强,他废止了屋大维确立的元首制,元首称号正式改为君主(" 多米那斯" ,意为主人),采用君主制(" 多米那特" 制)的统治形式。他仿效东方的专制君主,头戴冕旒,身穿皇袍,臣民觐见时须行跪拜礼,宠幸宦官充斥宫中。他宣称自己与朱庇特神有血缘关系,被奉为神明。这种君主制适合对内镇压人民和对外防御入侵者的需要,因而受到大地主和军事官僚贵族的支持。
  为了挽救罗马帝国的危机,加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戴克里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第一,行政改革。他针对帝国境内的分离倾向和人民风起云涌起义的形势,把帝国分成四个部分,由四个统治者治理,实行所谓" 四帝共治制".四帝中有两个正职,称" 奥古斯都" ,由戴克里先和他任命的马克西米安担任;两个副职称" 恺撒" ,由加列里阿、君士坦西阿充任,正职缺位时,由副职递补。四帝都拥有军队和各自的势力范围:戴克里先驻小亚的尼科米底亚城,辖色雷斯、下美西亚、小亚、埃及与昔兰尼加,其副手加列里阿驻西尔米伊,辖色雷斯以外的巴尔干各省;马克西米安驻米兰,辖意大利、阿非利加、里西亚和诺里克,其副手君士坦西阿则驻莱茵河流域的特里尔,辖高卢、不列颠等地。戴克里先以" 多米那斯" 的地位握有最高权力,整个帝国分而不割,保持统一,重大决策都由戴克里先决定,因此四帝共治实际上是分区管理的应急措施。同时,戴克里先还规定两个奥古斯都在20年任满后必须交卸权力,将各处的副手收为继子或女婿,以血缘婚姻关系保持世袭统治。这一制度在政局动荡难于治理的情况下虽然收到了加强统治的效果,但却注定难以持久。
  为了削弱地方权力和防止行省分立,戴克里先缩小了行省的规模,把全国划分为100 个行省。意大利也列为行省,表明它已经衰败,不能再保持昔日的重要地位,戴克里先挑选东方为自己的直辖地,说明东方各省已比西方繁荣富庶。行省之上设大行政区,每个大行政区包括10到12个行省,实行军政分治,行政长官称总督,不兼军职。
  第二,军事改革。戴克里先把军队分为边防军和巡防军两种。边防军的任务是防御外族入侵;巡防军是用于镇压人民起义和军事远征。军团的数目增加到72个,兵员总数达到60万人;比奥古斯都时代增加一倍。每个军团的人数大大减少,便于调度和控制。戴克里先开始征募隶农当兵,并吸收蛮族补充边防军,有利于以夷制夷,却使军队进一步蛮族化,贻患无穷。
  第三,财政改革。行政、军事方面的改革使得官僚体系重叠、军队庞大,从而导致了军政费用的巨大膨胀,经济上的衰落和人民的贫困化更加剧了税源问题的严重性。为了解决财政困难,戴克里先改变了帝国以前征税不统一的做法,实行新税制。他把帝国分成若干个固定的税区,农村居民一律课征人头税和土地税,城市居民无地者只纳人头税,缴纳货币。一般成年男子纳全税,妇女纳半税。官吏、老兵、无产者和奴隶不纳税。新税制要求测量土地和统计人口,因此大批增加税吏,更加重了纳税者的负担。为保证税源和巩固统治,政府把自由农民、隶农都固定在土地上,不准自由迁徙;把手工业者、商人固定在他们所属的同业公会里,以连环保方式保证缴足税金;市议员的职业也不许改变,以承担征税事务和负责收齐税款。税制改革虽然增加了政府收入,却严重束缚了经济的发展,加剧了社会矛盾。
  第四,币制改革和限定物价。为了制止通货膨胀,戴克里先铸造了含金量为5.45克的标准金币,比屋大维制造的金币含金量减少三分之一,但比三世纪危机时铸造的劣质金币含金量略有增加。由于黄金和物资缺乏,金币发行后被人收藏起来,不能广泛流通,物价依然上涨。为了抑制物价,戴克里先于公元301 年颁布了" 物价敕令" ,限定各种商品价格和各工种的工资。
  对抬高物价者处以死刑。但行政命令丝毫没能改变经济的混乱,敕令颁行不久便名存实亡了。
  4.君士坦丁改革
  君士坦丁是戴克里先把罗马帝国变为东方专制国家事业的继承者。他是恺撒之一君士坦西阿.克洛尔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爱莲娜是士兵小酒店中的一个普通女仆。公元305 年,戴克里先忠实履行了自己关于皇帝最高期限的规定,郑重卸除政权,并迫使自己的共同统治者马克西米安也同时退位。戴克里先自以为帝国可以相安无事,不会发生纷争,然而残酷的现实将他的四帝共治模式击得粉碎,他退位后,在新的恺撒和奥古斯都之间发生了激烈的斗争,再现群雄逐鹿的局面。
  根据四帝共治制度的规定,原来的两位恺撒按部就班成为新的奥古斯都,加列里阿在东方就位,君士坦丁的父亲君士坦西阿在西方继任。君士坦西阿还没来得及任命自己的儿子为接班的恺撒就病死了,君士坦丁用武力夺取了权位,他指使军队宣布他为奥古斯都,随即同另外几个自立为恺撒、奥古斯都的军官展开了内战。帝国又陷入了流血的军事无政府状态,敌对者都以野蛮的残忍手段互相残杀,灭绝战败者的妻儿和拥护者。经过数年火并,依靠西方行省贵族的支持,君士坦丁于公元321 年打败了在意大利自称恺撒的马克森西,入据罗马。这时他已占有高卢、不列颠、北非、西班牙和意大利,成为名副其实的西方奥古斯都了。
  东方还有两个自封奥古斯都的军事头领,李锡尼占据巴尔干和伊利里亚,马克西米.达扎据有埃及和叙利亚。君士坦丁先和李锡尼联盟,利用他灭掉达扎,遂即和李锡尼兵戎相见。公元323 年,君士坦丁取得最后胜利,李锡尼战败投降,君士坦丁成为罗马帝国唯一的最高统治者。次年,李锡尼以阴谋叛变罪被处死。18年内战的严酷现实,使君士坦丁认识到戴克里先设计的四帝共治制的危险性,于是代之以分封子侄为同姓王,用" 家天下" 统治帝国。他任命3 个儿子为恺撒,治理帝国各地。君士坦丁二世掌管西班牙、高卢和不列颠;君士坦西阿二世管辖亚洲各省及埃及;君士坦斯治理意大利、伊利里亚和北非。他的两个侄儿分别驻在北部边区和黑海一带,君士坦丁本人直接控制巴尔干、色雷斯与小亚,此时这里已成为帝国的核心地区。君士坦丁仍是全国的独裁帝王,他不断巡视各地,子侄皆俯首听命,从而将罗马君主制发展得更加完备。这种分封同姓王加强皇权的作法,虽然纠正了戴克里先四帝共治制的弊端,避免了大权旁落,却埋下了帝王家族骨肉相残的隐祸。
  君士坦丁正式将帝国划成高卢、意大利、伊利里亚和东方4 大行政区,其下为行政区,行政区下辖行省。
  他进一步使帝国行政体制彻底官僚化,官僚机构扩充,为宫廷和君主服务的新官职多如牛毛。高级军政官员全部由皇帝任命。同时实行官阶制,以严格的等级划分全国官员,按阶品授给尊贵头衔,并享有免纳租税等一系列特权。他们以效忠君主为最高职责,君主的意志是最高的法律。共和国时期的一切痕迹已不复存在,帝国政务和皇帝的私人事务难以区分,行政长官同时也是宫廷总管,国家官吏不过是帝王的仆役。宫廷代替了政府,国库的财富用来供养皇帝的宫廷,皇室生活极其腐化豪华,宫廷仆婢人数剧增,仅理发师就有1000多人,厨师也达千人以上。
  为进一步控制军权,君士坦丁取消了近卫军,代之以宫廷亲卫队。近卫军长官管民政,原来各行政区拥有的军队被剥夺。军队由步兵长官、骑兵长官统领,下面还有庞杂的机构。皇帝奖励告密,要求官吏互相监视,加强了对各级官吏的控制。
  君士坦丁为了维护垂危的奴隶制度,加强了对奴隶的统治和压迫。他两次重申奴隶主有权杀死奴隶,加重对逃亡奴隶及其煽动者的处罚。公元332 年,君士坦丁制定法律,严禁隶农逃亡,逃亡者被捕后要戴上镣铐押还原主。
  罗马自古相传的公民不准因债务被卖为奴的法令也被取消,准许贫民出卖子女为奴,并允许奴隶主将被释放奴隶重新变为奴隶。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君士坦丁君主专制的实质,在这个奴隶主专制政权下,隶农制具有的封建生产关系萌芽受到了严重摧残。
  在君士坦丁时代(公元306-337 年),具有历史意义的措施是把拜占廷(今伊斯坦布尔)扩建为帝国的新都。新都以皇帝的名字命名为君士坦丁堡。迁都问题自戴克理先驻守尼科米底亚就已露端倪,历经战乱、残破不堪的意大利已不宜再作为帝国统治的中心,东方相对要稳定繁荣得多,财赋所出又多在东方,统治中心东移势在必然。君士坦丁背山临海,易守难攻,扼守地中海通往黑海的门户,与巴尔干、多瑙河、小亚等膏腴之地相邻,和希腊、意大利联系也极为便利。公元330 年5 月,君士坦丁正式宣布迁都。
  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是君士坦丁采取的对世界历史有深远影响的措施。
  帝国后期,基督教传播已相当普遍,不仅在平民中,甚至在官吏和军队中也有不少信徒,基督教已发展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戴克里先及在他之前的历代皇帝都对基督教厉行镇压,但收效甚微。君士坦丁有见于此,认为对基督教采取宽容利用政策更有利于他的统治,而基督教本身的消极、麻痹性质也符合统治阶级的需要,于是改镇压为承认。公元313 年,君士坦丁在米兰与统治东部行省的李锡尼联合发布敕令,即著名的《米兰敕令》。《米兰敕令》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基督教徒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法律权利。同时还决定偿还他们先前被没收的财产,免除教会僧侣的徭役等。此后,基督教在君士坦丁的支持下得到迅速发展,并成为罗马帝国的精神支柱,罗马帝国的君主制也因此更加完备。
  5.帝国的分裂与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1)帝国的分裂
  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的改革虽然在某些方面暂时稳定了帝国的统治,但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挽救奴隶制必然灭亡的命运。
  公元337 年君士坦丁死后,他的3 个儿子和2 个侄子分治帝国,在这些恺撒和奥古斯都中最长的君士坦丁20岁,最小的只有14岁。为争夺皇位,他们展开了骨肉相残的屠杀,血腥内战持续了16年,最后在353 年以君士坦丁的幼子君士坦西阿二世的胜利而告终结。帝国暂恢复统一。君士坦西阿二世为了巩固自己的帝位,将年长的近亲全部处死,年幼者流放监禁。他本人无子,只好对最后一位幸存的堂弟朱里安委以重任,令其驻守高卢。360 年,君士坦西阿阿二世对实力日益壮大的朱里安产生疑忌,打算削夺他的精锐军队,引起朱里安不满,于是指使军队拥立他为奥古斯都。君士坦西阿二世死于西征途中(361 年),朱里安登基继位。他企图在中小阶层的城市居民中寻找反对贵族势力的支持者,发动了恢复多神信仰,压制基督教的斗争。教会给这位伪装的虔诚教徒起了个绰号叫" 背教者".朱里安的动荡统治持续了不到两年,363 年出征波斯时受伤而死,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又得到恢复。
  364 年,帝国又有两个奥古斯都,出现东西两部对立局面。长期的内战使帝国日趋衰弱,内部矛盾重重,已经很难维持统一的巩固政权。随着社会危机的不断加深,帝国东西部的差异更为明显。在帝国西部,奴隶制不发达地区大领地迅速发展,自由农民生活状况急剧恶化,群众运动日趋高涨,帝国统治极不稳固;原来奴隶制较发达地区经济衰落,城市几乎消失,皇帝驻地已不能作为帝国统治的中心,帝国东部的情况比较稳定,经济仍有相当发展,城市商业依然活跃。戴克里先时帝国已实际定都于东方的尼科美底,公元330 年君士坦丁建立君士坦丁堡新都以后,帝国的政治经济中心便移到了东部。这些变化使得东西两部的分立已经势不可免。分立局面持续30年之后,出现过一次极其短暂的统一。公元394年,提奥多西(公元379-395 年)最后一次把帝国统一起来。但是,仅仅维持了几个月,到第二年,即公元395 年,提奥多西就死了。他死前,把帝国分给了两个幼子。长子阿卡狄为东罗马帝国皇帝,次子贺诺里为西罗马帝国皇帝。两名蛮族长官被任命为幼年皇帝的辅佐,阿卡狄的辅佐是高卢人鲁芬,贺诺里的顾问是汪达尔人斯提里科。帝国皇徽上鹰的标志也开始绘出两个头。罗马帝国经过多年的分合,于公元395 年正式分裂为东、西罗马帝国。东罗马以新都君士坦丁堡为首都,西罗马名义上仍以罗马为都城,实际上皇帝及其宫廷常驻米兰和拉文那。
  由于内在因素的不同,东、西罗马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经历了不同的道路。
  (2)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公元4 、5 世纪,由于罗马奴隶制的衰落,罗马帝国的腐朽统治,帝国境内的奴隶、隶农和其他劳动人民不断掀起大规模的起义,与此同时,蛮族大举进攻罗马。" 蛮族" ,本来是散居在帝国周围的一些部落,很多早已定居在帝国领土之内,沦为奴隶和隶农,有的应募为雇佣军,这一部分蛮族是从内部摧毁奴隶制的力量之一。当罗马帝国已经从内部削弱、其力量又为奴隶和隶农延绵不断的起义所摧毁时,外部的蛮族入侵就灭掉了西罗马帝国。
  在北非,4 世纪30年代爆发了阿哥尼斯特(意为争取正义信仰的" 战士")
  运动。参加运动的奴隶、隶农和农民把斗争矛头指向大地主和高利贷者,捣毁大地主的田庄,焚烧奴隶名单和债券,要求社会平等、财产公有和推翻罗马统治。运动遭到帝国的残酷镇压。到70年代,阿哥尼斯特运动又与毛里塔尼亚费尔姆领导的起义联合起来,起义军烧毁了毛里塔尼亚的最大城市恺撒利亚,占领了毛里塔尼亚大部分地区。公元373 年,罗马皇帝派兵镇压,历时两年才将起义镇压下去。此后,阿哥尼斯特运动转入低潮,但是斗争并未停息。
  费尔姆起义失败第二年,在多瑙河沿岸又爆发了西哥特人的大规模起义。为了摆脱匈奴人的压迫,西哥特人向罗马皇帝要求移居罗马境内避难,罗马政府想从他们身上得到兵源和税款,遂同意西哥特人渡过多瑙河入境。
  西哥特人备受罗马官吏的欺压、勒索和凌辱,公元376 年愤而举行起义。当地的奴隶、隶农和色雷斯矿工都参加了起义队伍,形成了一支强大的起义力量。
  罗马皇帝瓦伦斯率军前往镇压,公元378 年双方会战于阿德里亚堡,罗马军被击溃,瓦伦斯被杀。提奥多西皇帝围剿镇压与安抚收买并用,把色雷斯、马其顿一带让给西哥特人定居,起义才暂时中止。
  在帝国西部,一度被镇压的巴高达运动到4 世纪末又在整个高卢地区重新兴起,后来发展到西班牙,到5 世纪中叶,形成声势浩大的农民战争,日耳曼各族蜂拥而入,内外夹攻,罗马在不列颠、高卢、西班牙的统治完全瓦解,代之而起的是日耳曼各族人建立的小王国。
  罗马帝国分裂之后,西哥特人在其领袖阿拉里克领导下乘机再起,率军横扫希腊各地,随后向意大利进军,与此同时,莱茵河畔日耳曼部落中的汪达尔人、勃艮第人也纷纷渡河南下。公元410 年8 月,西哥特人兵临罗马城下,城内起义的奴隶打开了城门,这座800 余年未曾被异族攻破的" 永恒之城" 终于陷落在奴隶和蛮族手中。西哥特人在洗劫了罗马和意大利之后,继续西进,定居在北部西班牙和亚奎丹,公元419 年在那里建立了罗马版图上第一个蛮族国家——西哥特王国。
  公元439 年,汪达尔人攻克北非首府迦太基,建立汪达尔王国。公元455 年,汪达尔人攻陷罗马,这是" 永恒之城" 的第二次陷落。在5 世纪50年代,西罗马实际上已是蛮族的天下。蛮族王国纷纷建立:西哥特人统治西班牙,汪达尔人在北非立国,法兰克人和勃艮第人统治高卢,东哥特人占据今南斯拉夫,盎格鲁.
  撒克逊人进入不列颠。西罗马版图仅剩下意大利和部分高卢,帝国的实权掌握在蛮族将领手中,皇权徒有虚名。公元476 年9 月,日耳曼人雇佣兵统帅奥多亚克废黜了西罗马的最后一个皇帝罗慕洛.奥古斯都,西罗马帝国终于在人民起义和外族入侵的浪潮中覆亡,宣告了世界古代奴隶制的崩溃。
  五、安息王朝
  1.安息王朝的形成
  安息即帕提亚,位于中亚,西北为里海,东边是巴特克里亚,相当于现在伊朗的东北部和土库曼南部一带。它先是波斯帝国的属地,后来当亚历山大东侵后又成了亚历山大帝国和塞琉古帝国的一个省。塞琉古的统治中心在叙利亚,对帝国东部的伊朗、中亚各地统治力不从心。公元前3 世纪中叶,中亚的大夏、粟特和伊朗的帕提亚等地都掀起反抗塞琉古统治的斗争,纷纷宣布独立。大夏人建立了仍由希腊人为首的王国,帕提亚却恢复了本地民族的统治。帕提亚游牧部落帕勒.达伊(达赫)人,起初在里海以东草原和阿姆河三角洲游牧,后来由北方进入伊朗高原的帕提亚,加入马萨基特的部落联盟,他们的语言也属于印欧语系伊朗族。大夏贵族阿尔萨息利用达赫部落群众对塞琉古的不满和塞琉古统治衰弱的机会,当上了达赫部落领袖。公元前250 年,阿尔萨息领导帕斯提亚人反对塞琉古王国的统治,杀死希腊总督萨特拉普,占领基尔卡尼亚北部和今土库曼斯坦,以及里海东南的其他许多地区。并于公元前247 年称王,号阿尔萨息一世(公元前247-前211 年),建立阿尔萨息王朝。司马迁在《史记》中按阿尔萨息的音译称其国为安息。
  2.安息王朝的强盛
  安息王朝立国之初,曾臣服于塞琉古王国,到公元前2 世纪初,塞琉古帝国在罗马的打击下衰弱了,安息王朝才渐渐强盛起来。国王密特里达特一世(公元前171-前138 年)积极开展反对塞琉古帝国的斗争,不断开拓疆土,把塞琉古占领的中亚和伊朗地区逐一夺回。公元前175 年,安息占领中亚的马尔吉安那;公元前155 年,吞并伊朗的米底,打开了向两河流域扩张的道路,这时安息已是可以和塞琉古全面抗衡的大国了。到公元前141 年,安息终于进入两河流域,占领了塞琉古在两河中部的重要据点塞琉西亚城,密特里达提一世成了巴比伦尼亚的国王,塞琉古的统治势力被赶到幼发拉底河以西。在东方,安息又吞并了印度西北的阿里安那。公元前120 年左右,中亚游牧部落塞种人被匈奴打败,移至伊朗东部,密特里达提二世(公元前123-前88年)和塞种人进行了激烈的争战,把塞种人赶到了伊朗的东南部和印度的西北部。约在公元前115 年,安息占领中亚北部的木鹿绿洲,阿姆河成为安息的领土。《后汉书.西域传》说:" 其东界木鹿城,号小安息。" 公元前94年,又占领亚美尼亚、南高加索和小亚部分地区,领土达200 万平方公里。
  安息国都随着国土的扩张逐渐西移。立国初期建都于尼萨(今土库曼斯坦阿什巴哈德附近)。公元前2 世纪在百牢门(今达姆干,希腊称之为海长顿比勒,《汉书》作番兜城,《后汉书》作和椟城)。公元前1 世纪再迁至埃克巴坦那。
  为了对抗罗马,于公元前1 世纪中叶迁都于底格里斯河东岸的泰西封,与塞琉西亚隔河相望。
  占有中亚、西亚广大地区后,安息的农业和工商业逐渐发展起来,两河流域是安息境内经济最发达的地区,马尔吉安那的安条克(木鹿)是绿洲的手工业中心。同古代波斯帝国一样,安息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它基本保持各地的经济制度,让巴比伦、塞琉西亚和中亚各城市继续发挥作用。《史记.大宛列传》有安息商业发达的记载:" 有市,民商贾,用车及船行旁国,或数千里" ;货币经济也有发展," 以银为钱,钱如其王面,王死辄更钱,效王面焉" ;城市很多," 大小数百城".安息的商业中心有西部的泰西封和东部马尔吉安那的安条克。公元前2 世纪末,安息控制了丝绸之路及其中介贸易,中国、印度和罗马之间的贸易往来经由安息,沟通东西方商业贸易的" 丝绸之路" 两段大部在安息境内。这种中介贸易使安息获得了巨大的收入,从而促进了安息的经济繁荣。
  3.中央政治制度
  安息在政治上实行君主统治,王权由阿尔萨息家族传袭。由于境内民族部落复杂而发展又不平衡,大部分地区仍保持浓厚的部落制残余,因而原有的部落贵族在政权中占有较突出的地位。国王之下有贵族议事会和僧侣议事会,分别由贵族和高级祆教僧侣组成,权力很大,可以废黜或拥立国王。卡林、苏林等七个显贵氏族世代控制军事、政治和经济大权,他们甚至在安息王朝被萨珊王朝代替后仍居高位,反映出安息的君主专制不如波斯帝国完密。王室显贵都拥有大批奴隶、仆从和无数金银财宝。
  在非常时期,国王任命高级贵族治理指定地区,如国王有事于东部,则派显贵分治西部。军队以原来的游牧部落氏族贵族的队伍为基础,以骑兵为主,分重装骑兵和轻装骑兵,重装骑兵由贵族组成,轻装骑兵由同盟的游牧部落组成。步兵只起辅助作用。
  4.地方行政体制
  安息对各地区的统治没有统一的制度,根据各地历史和现实条件实行因地而宜的管理。西部地区因袭塞琉古的制度。郡设郡守,郡以下设府、县,府、县下面设镇,镇辖村社。重要道路上的驿站也称镇,军队驻扎在镇上。
  镇可能是行政区划的基层单位。村社是农业生产的基层单位。它支配一定的土地,交给各农户耕种,并负责处理灌溉用水的分配。农民通过村社向国家缴纳赋税。
  在东部地区,仍保存部落残余,部落贵族各自统治一方,但须对国王表示归顺。重要战略地区专设总督,总督权力一般高于郡守。要塞地区设要塞司令,同时也是行政长官。
  安息的城市包括原有的古老城市和亚历山大、塞琉古时期建成的希腊式城市。
  在两河流域以西的希腊殖民城市,如塞琉西亚、杜拉.欧罗坡斯等虽然还保留其某种自治权利,但驻有国王派去的官吏监督。各城市必须履行纳税义务,接受中央政权控制。这一类城市不太普遍,数量也少,有一定的城市自治制度,但不同于希腊城邦,必须听从国王统治,不能独立存在。
  两河流域以东亚历山大建立的军事据点,如百牢门、马尔吉安那的安条克等已被取消政治上的自治权,由国王派官吏统治。原有的许多古老城市,如巴比伦、苏撒和尼萨等,是古代巴比伦人、波斯人和安息人建立的。这类城市中的某种城市自治公社制度,则是原有传统的继续。上述各类城市都受国王管辖,城市自治公社活动都受国王控制。国王可以干涉城市政治生活,派人充当城市长官,审批城市议事会选举结果。
  5.安息王朝的衰亡
  公元前2 世纪,罗马的势力开始伸入小亚细亚。从公元前1 世纪中叶起,安息对罗马向东扩张的企图予以回击,双方为争夺亚美尼亚进行了一系列的战争。
  公元前65年,罗马将领庞培东侵,同安息交战,安息被迫后退。安息和罗马的第一次大战是在公元前54- 前53年,罗马大将克拉苏率7 个军团攻取两河流域,侵占安息要塞,追击安息骑兵。公元前53年5 月,两军相遇于幼发拉底河上游卡雷城。安息佯作败退,将罗马大军诱至叙利亚草原深处,然后回师猛攻。罗马几乎全军覆灭,10万大军逃到叙利亚的不到1 万人,克拉苏被俘杀。公元前36年,罗马将军安敦尼率10万大军入侵安息,图雪前耻,安息王弗拉特四世(公元前37-2年)大举反攻。罗马又遭惨败,损失精锐3 万人。此后,两国签订和约,以幼发拉底河为界,维持对峙局面。
  公元2 世纪初,罗马皇帝图拉真征服了亚美尼亚,并夺取了巴比伦尼亚和泰西封。由于西亚各地爆发了反罗马斗争,图拉真被迫撤兵,安息又收回失地。
  此后双方续有战争,各有胜负。
  长期的对外战争消耗了国力,加之无尽无休的王朝内讧,以致中央政权的统治严重削弱,政局不稳,民怨沸腾,在其属土上出现脱离其统治的独立公国。公元226 年,安息为新兴的伊朗萨珊王朝所取代。
  六、萨珊王朝
  1.萨珊王朝的兴起
  波斯萨珊王朝是波斯贵族阿尔达希尔(公元226-242 年)创建的。波斯人和安息人虽然都属于印欧语系的伊朗族,却受到安息人的歧视,无权参与政事,不准担任官职,还要负担沉重的赋税徭役,波斯人对安息统治的不满与日俱增。公元3 世纪初,安息阿尔萨息王朝的统治出现了危机,内外交困,政局动荡,与此同时,波斯萨珊家族在伊朗西南部法尔斯崛起。王朝的始祖萨珊是琐罗亚斯德教的祭司。3 世纪初他的儿子帕佩克在贵族和琐罗亚斯德教僧侣的支持下,占据法尔斯自立为王。224 年,帕佩克之子阿尔达希尔以波斯血统相号召,起兵反抗阿尔萨息王朝。同年4 月,阿尔达希尔和安息王阿尔塔邦五世会战于米底地区的奥米尔兹塔干,安息王兵败阵亡。226 年,阿尔达希尔攻占安息都城泰西封,加冕为" 诸王之王" ,进而占领了原安息帝国的广大地区,建立了新的波斯帝国,用其始祖之名称为萨珊王朝,又译萨桑王朝,仍定都泰西封。
  2.政治制度
  萨珊波斯实行中央集权制,国王掌握国家一切大权,号称" 天下大王" 和"众王之王".国王之下设有辅佐大臣,管理行政和辖制各地官吏,另设军队司令和总司令掌管军队,象波斯帝国一样军政分权。以祆教(即琐罗亚斯德教)为国教,设立最高祭司执掌祆教大权。祆教祭司和贵族一样享有特权,阿尔达希尔分给祆教祭司和军事贵族大量土地,并授予祭司向纳税人征收什一税的权利,人民需将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献给祆教神庙。
  萨珊王朝把全国分为18个省,各省总督由国王任命。总督隶属于中央,听命于国王。重要省份的总督常由王室成员担任。
  萨珊王朝的军队由骑兵和步兵组成。骑兵领有小块份地和国家给养,是战斗的主力;步兵地位较低,从农民中募集。
  3.等级制度
  萨珊王朝是一个典型的等级制度的国家。从萨珊王朝初期到公元5 世纪,奴隶占有制关系还很普遍。自由民发生阶级分化,多数变为农民阶级,遭受僧侣和军事贵族的剥削。在萨珊王朝初期,主要的阶层有4 个:僧侣、军人、农民和手工业者。后来除了僧侣和军事贵族,又出现了第三个统治阶层世俗官吏。农民和手工业者与城市居民中的下等阶层合为一阶层。僧侣、军人、官吏这三个等级是特权阶层,免纳赋税。处于第四等级的农民、手工业者、普通商人等是非特权阶层,必须纳税。萨珊的奴隶主阶级,主要由祭司、军官、官吏和贵族构成,是国家的统治阶级。其中寺庙僧侣拥有很多庙田,执掌司法,在国内有极大的政治经济势力,是统治阶级中最重要的一个阶层。
  4.萨珊王朝的衰亡
  萨珊王朝立国以后,继承了安息与罗马抗衡的传统,为争夺叙利亚、两河流域、亚美尼亚等地的统治地位,和罗马帝国断断续续进行了长达两个世纪的战争。
  沙普尔一世(公元241-272 年)在位时,使罗马帝国受到3 次极沉重的打击。此后双方互有胜负。从5 世纪初叶开始,东方强大的游牧部落哒人(白匈奴)开始进犯阿姆河及呼罗珊一带,威胁萨珊东境。萨珊和哒人进行了一个世纪的战争。
  萨珊王菲鲁兹(公元457-484 年)抵御哒人,战死疆场,其时王室衰弱,贵族专横。菲鲁兹的兄弟继位时,萨珊不得不向哒人纳贡金求和。
  长期的对外战争加剧了萨珊的社会矛盾,人民对繁重的赋税和兵役极为不满,天灾荒年使人民的灾难更为深重。公元491 年,爆发了马资达克领导的起义。起义队伍的主体是农民,同时有大批奴隶、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参加。起义者捣毁大臣和贵族奴隶主的粮仓,占领贵族的土地和庄园,杀死大批地主、奴隶主,把他们的财产分给穷人。在很短的时间内,起义便席卷全国。国王卡瓦德(两次在位时间:公元487-498 年,公元503-531 年)复位后,感到马资达克运动对他的统治是一种威胁,于公元529 年诱杀了马资达克和其他领导人,起义被镇压下去。
  马资达克起义标志着萨珊波斯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卡瓦德一世之子库斯鲁一世(公元531-579 年)统治期间,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使帝国达于极盛。他清查全部耕地,规定了固定税率,以货币税代替实物征收,一年征收两次土地税,克服了以往税率不固定而任意苛索的弊端,增加了国库的收入;更多地依靠小贵族,让他们担任地方行政职务,从而减少了世家大族在政治上的影响,扩大了统治基础;他还把马资达克运动期间死亡者的土地分给效忠于他的军官,赢得了他们的支持和拥戴。库斯鲁一世的改革巩固了王室和中央政府的权力。国力也强盛起来。对外战争取得了一系列胜利,约公元558 年,他与西突厥联合,击溃了哒人。公元572 年,为了断绝东罗马帝国从海上取得中国丝绸的通路,萨珊王朝的军队占领了阿拉伯半岛南端的也门。
  库斯鲁一世死后,萨珊王朝开始衰落。其子库斯鲁二世(公元590-628 年)
  统治后期,萨珊同东罗马的战争接连失利。拜占廷皇帝希拉克略收复小亚细亚,进占底格里斯河地区。公元628 年,伊朗军事贵族发动政变,杀死库斯鲁二世,立其子卡瓦德二世为王。卡瓦德二世在位仅数月就病死了。此后5 年间,暗杀篡弑不断,大贵族和僧侣先后立了10个傀儡国王。由于帝国内讧和对东罗马的长期战争,萨珊王朝大大削弱。公元637 年,阿拉伯人大败萨珊军于卡迪西亚,首都泰西封失陷。公元642 年,在奈哈万德之役被阿拉伯人彻底击败,国王雅兹底格德三世(公元633-651 年)东逃,于公元651 年在木鹿被一个磨坊主杀死,萨珊波斯遂亡。
  七、秦汉时期的中国
  1.秦朝的建立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争夺土地和人口的兼并战争连年不断,战祸极其惨烈。孟子说:"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 到战国晚期,战争规模更大,杀伐更加残酷。" 齐以二十万之众攻荆(楚),五年乃罢;赵以二十万之众攻中山,五年乃归。" 公元前312 年,秦楚丹阳(今河南浙川)之战,楚军大败,甲士死者8 万人。公元前293 年,秦大破魏、韩联军于伊阙(今河南洛阳市南),斩首24万。公元前260 年,秦赵长平(今山西高平)之战,赵军因绝粮而降秦,40余万人全部被坑杀。战争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繁重的赋税,无止尽的徭役和兵役,使人民的痛苦达到了极点,他们迫切希望结束混战状态,实现和平。混乱的根源是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权,所以大国欺侮小国,强凌弱,众暴寡,战乱不休。要消除封建割据,只有实现统一。
  当时不但政治上需要统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提出了统一的要求。战国时期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较快,各地区的经济联系也日益密切,为统一局面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可是,经济发展与当时的政治形势有严重的矛盾。诸侯割据,各国之间壁垒森严,关界阻隔,交通受到重重阻隔;各国货币不同,度量衡各异,商品交换极为不便。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战国时代各国兴修水利大多损人利己," 以邻为壑" ,旱时抢水,涝时放水。黄河中游的两个小国东周和西周本是一家,后来分为两国,西周在上游,东周在下游," 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没有一个统一的政权,这些问题显然是无法解决的。
  这些情况表明,实现全国的大统一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用和平方式无法实现统一,统一只能用武力征服来实现。
  战国七雄都在追求统一,各国进行的兼并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这一历史要求的反映。关东六国与秦国相比,由于改革不彻底,贵族掌权,内争不断,阶级矛盾尖锐,国力虚弱,没有力量来完成统一大业。秦自商鞅变法以来,建立起比较巩固的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官吏奉公守法," 不比周,不朋党" ,工作效率高,社会较稳定,民众纯朴服从。在经济方面,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土地私有,奖励耕织,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耕地面积不断扩大,生产技术也不断提高。
  在军事方面,严格训练士卒,实行军功爵制,民众勇于公战,怯于私斗,追求立功受赏,军队战斗力明显强于关东六国," 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 自秦孝公(公元前361-前338 年在位)以下6代100 多年的不断战争,消灭了六国150 多万军队,领土从今关中地区扩展到陕南、陕北、甘肃、宁夏、四川、山西、河南、湖北、湖南等地区,占有当时中国约十分之三的人口和约十分之六的财富。可见,到秦庄襄王(公元前249-前247年)统治时期,秦国已经具备了统一天下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条件。
  公元前246 年,庄襄王13岁的儿子嬴政继位,吕不韦以" 仲父" 的身份辅政,执掌大权。公元前238 年,秦王政亲政,消灭了吕不韦和嫪毐(l ào ǎi)集团,把政权严格控制在自己手中,封建中央集权在秦国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秦王政重新部署了对付六国的战略和策略,采用尉缭和李斯的计谋,不惜代价收买六国权臣,刺杀坚持抗秦的人士,以破坏六国的团结,瓦解他们的抵抗。然后派遣大军乘虚而入,各个击破。经过将近10年的周密准备,公元前230 年,秦王政发动了统一中国的大规模战争。
  公元前230 年,秦内史腾率兵攻韩,俘虏韩王安,以韩地为颖川郡(治今河南禹县),韩国灭亡。
  公元前229 年,秦将王翦等率兵攻赵。赵将李牧、司马尚坚持抵抗达一年之久。王翦用重金收买了赵王宠臣郭开,郭开向赵王诬告李牧和司马尚图谋叛乱,赵王迁杀死李牧、司马尚。秦军乘机大举进攻,赵军上下相疑,军心涣散,秦军如入无人之境。公元前228 年十月,秦军进入邯郸,赵亡。赵公子嘉逃往代郡(今河北蔚县),自立为代王,苟延至公元前222 年。
  秦灭赵以后,兵临易水。公元前227 年,王翦、辛剧在易水以西击败燕军主力,燕国面临灭亡的威胁。燕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王未遂,秦王大怒,增兵向燕大举进攻。公元前226 年,王翦攻克燕都蓟(今北京大兴西南),燕王喜逃往辽东,被迫杀太子丹求和。公元前222 年,秦将王贲攻取辽东,俘虏燕王喜,燕亡。
  公元前225 年,秦将王贲包围魏都大梁(今河南开封)。王贲掘开河汤(汳水的一条支渠)水淹大梁。3 个月后大梁城破,魏王假请降,魏亡。
  秦破三晋以后,全力攻楚。秦将李信自恃少年壮勇,率20万大军于公元前224年攻入楚境。李信轻敌冒进,为楚将项燕所败。秦王政改用王翦为帅,倾全国之兵力,出动60万大军伐楚。王翦改变作战方针,养精蓄锐,以逸代劳,乘楚军粮草不足东撤之机,一鼓作气消灭楚军主力,乘胜攻入楚都寿春(今安徽寿县),俘虏了楚王负刍。公元前222 年,王翦大军渡过长江,平定楚国江南地,降服了越君。至此,楚国灭亡。
  公元前221 年,灭亡燕、代的秦将王贲南下攻齐。齐王建昏庸腐朽,信用佞臣,不修战备,不助五国攻秦。秦军一到,齐国立即土崩瓦解。秦军仅数日就攻入了齐都临淄,齐王建被俘,齐亡。
  从公元前230 年至公元前221 年,历时十年,秦次第诛灭关东六国,完成了统一大业,从而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诸侯长期割据混战的局面,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2.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形成
  秦以咸阳为都城,幅员辽阔,东到大海,西至甘青高原,南达岭南,北抵河套、阴山、辽东。为了统治这个前所未有的封建大帝国,秦王政创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是以秦国原有的制度为基础,又吸收了关东六国制度中的一部分内容,经过整理、改进,使之系统化、完善化,然后推行全国。
  秦树立了绝对皇权,巩固了统一,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1)改王为皇帝
  " 王" 在殷、周、春秋和战国前期,是天子的称号,表示天下归心之意。
  嬴政在灭六国之前,称为" 秦王".战国中期以后,周天子的权力日益衰弱,各国诸侯相继称王,争夺天下。统一战争结束以后,秦王政认为" 王" 的称号已经不足以显示自己的尊贵,于是令大臣们议帝号,他说:" 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 诸大臣博士商议结果认为:" 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 建议秦王政采用" 泰皇" 作为头衔。可是,秦王政仍不满意,他把古代传说中神和人最尊贵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创造出" 皇帝" 这个至高无上的新头衔。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为了表示皇帝与众人不同,还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
  如皇帝的命令称" 制" 和" 诏" ,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凡文书中遇到" 皇帝" 、" 始皇帝" 、" 制曰可" 等字样时,要另行抬头,顶格书写。
  只有皇帝才能自称" 朕" ,臣民对皇帝称" 陛下" ,史官记事称皇帝为" 上" 等等。
  他还废除了传统的" 谥法" (即对去世的君王赠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不准后代臣子借" 谥法" 褒贬皇帝。秦王政自称" 始皇帝" ,子、孙继位,为"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 这就是嬴政被称为" 秦始皇" 的由来。
  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凡行政、司法、立法、任免官吏、军事、征收赋税、重大工程营建,无不取决于皇帝。
  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吏都要按照皇帝的意志办事。有关国家的大小问题,大臣们可以发表议论和提出不同方案,但一律须由皇帝决断才能付诸实行。
  皇帝行使权力的方式,一般是在朝则听理朝政,批阅奏章;外出巡幸则监察官吏,察看民情。秦王朝规定所有上报给皇帝的重要公文,必须经皇帝亲自审批。
  皇帝的决断与批示写成诏书,下达给有关主管官员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听朝有朝议制度和朝会制度两种形式。朝议制度是由氏族社会时的氏族会议发展而来的。
  秦始皇虽然以极权专制著称,但朝议制度并未废弃。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在秦王更号为皇帝,以及实行分封制度还是郡县制度,有关封禅和" 焚书" 等重大问题上,秦始皇都交给群臣讨论,争议很激烈,最后由皇帝裁断。这种朝议制度对君主专制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制约作用的大小与皇帝个人的品质有关。朝会制度是指皇帝临朝听政与朝会日期的制度。
  皇帝行使权力的凭证是玺、符、节。秦始皇规定只有皇帝的大印,才能称为" 玺".相传秦始皇以和氏璧制成御玺,方四寸,交五龙,上有李斯所写"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八个小秦篆。符为兵符,多用于调兵遣将。符多作伏虎状,分为两半,右半存于国君,左半发给将军。秦始皇规定,调动士卒50人以上,必须持有皇帝的虎符为凭。否则,就是违法。节也是一种信征,使臣执以示信。
  (2)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机构实行" 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是" 百官之长" ,总领朝廷集议和上奏,协助皇帝处理日常政务。秦朝设左、右丞相,以右为尊。太尉掌军事,名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实际只有带兵权,没有调兵权,发兵权完全操在皇帝手中。秦统一后,太尉一职没有授给任何人,只是虚设其位而已。这样便于皇帝亲自控制军队,权力更加集中。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皇帝多任命自己的亲信担任这一职务,用来牵制丞相,防备丞相专权。
  三公之下有所谓" 九卿" (实际上不止九卿),分掌具体政务。奉常,掌宗庙祭祀;郎中令,掌管宫殿警卫;卫尉,掌管宫门保卫;太仆,管理御用车马;廷尉,掌刑罚,是全国最高的司法官;典客,负责少数民族事务和外交;宗正,管理皇族、宗室名籍;治粟内史,掌全国财政;少府,掌全国山海池泽的税收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需要;将作少府,掌宫廷修建;中尉,负责京师治安,等等。三公和九卿等,都各有自己的属官和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大事总汇于丞相,最后由皇帝裁决。与后期封建官僚制度比较,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具有鲜明的家、国合一化的特点,就是皇室私务与国家公务官职合一。如掌管皇室车马的太仆、掌管宗室亲属事务的宗正、掌管宗庙礼仪的奉常等,这些掌管皇帝私人事务的官职统统并入国家的官僚机构。
  (3)郡县制
  在强化中央集权机构之后,实行什么样的地方行政制度来管理辽阔的国土,直接关系到能否维护国家统一、贯彻中央集权。秦始皇没有贸然作出决定,将此事交给大臣们讨论。以丞相王绾为代表的一批大臣认为,六国刚刚破灭,燕、齐、楚等地远离秦王朝统治中心,中央无力控制,分封诸公子为王建立属国,便于屏卫中央。廷尉李斯力排众议,坚决反对分封制,认为分封诸侯会削弱皇帝的权力,使国家重新陷入四分五裂局面。秦始皇肯定了李斯的意见,他指出" 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候王" ,就是说,分封诸侯是战乱的根源。于是,秦朝在地方上彻底废除" 封诸侯,建藩卫" 制度,全面实行郡县制度。
  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秦在已控制的地区设置了36个郡。
  所置郡名《史记》没有列出,此后陆续置建的新郡,散见于各列传。班固《汉书.地理志》在论述汉郡沿革时,第一次把秦的36郡名称逐一讲出,但没有说明36郡以外新置郡数。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的调整,郡数最多曾达46个。
  秦郡一律置" 守、尉、监" 三长官。郡守为一郡之长,掌政事;郡尉是郡守的辅佐,并掌军事;监御史负责监察,直属中央的御史大夫。守、尉、监职权的划分,是与中央" 三公" 分权的原则相一致的。守、郡均有丞,以协助处理日常事务。郡府设诸曹掾属,处理一郡民政事务。秦代郡府其详不可考,但汉承秦制,从汉代郡府组织可以窥见秦朝郡府组织的概况,后文再作详述。
  郡以下设若干县,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不足万户的设县长。令(长)
  掌政事;另有县丞,掌文书、司法裁判等;县尉,掌军事。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居住地则置" 道" 以代县。
  县以下的基层组织是乡、里。《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秦汉县以下乡村组织为乡、亭、里三级机构,以县统乡,以乡统亭,以亭统里。从本世纪50年代以来,国内外诸多学者认为秦的地方行政系统是县、乡、里,即" 以县统乡,以乡统里".亭是秦汉维持地方治安的乡村组织,亭长的主要职能是徼循防盗。每县下辖若干乡,乡的区划不完全按照地域的广狭,而是兼顾人户的多寡,人口稠密多设,反之则少设。乡设三老、啬夫、游徼3 个乡吏,管理一乡事务。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赋税诉讼,游徼负责地方治安。
  乡下设里,里的人户编为" 什""伍".五家为" 伍" ,十家为" 什" ,大率百家为一里。秦称一里之长为里典,专司检察里民的言行善恶;里民如有危及封建统治的不法行为,知情不报,就要受连坐的惩罚。乡、亭、里官吏一般由地方推举当地富庶人家的适龄人员充任。
  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这一整套封建制度的建立,强化了封建国家机器,为以后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奠定了基调。
  秦在建立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的过程中,以当时流行的" 五德终始说" 作为自己合法统治的理论依据。" 五德终始说" 采用金、木、水、火、土5种要素的循环相克,来解释社会历史的复杂变化。秦始皇认为自己代表水德做天子,水德崇尚黑色," 度以六为名".于是,代表水德的黑色和" 六" 这个数(含六的倍数),便深深地渗透在秦的政治措施和典章制度之中。黑色是秦代的流行色,衣服、旄旌、节旗都必须采用黑色。法冠、兵符长度为6 寸(约20厘米),车长为6 尺(合2 米),量地6 尺为一步,各种制度都设法和" 六" 这个数字相符,行事也尽可能地和六相配合。这样做的目的是使统治者的一切活动都神秘化,便于加强对人民的控制。
  3.汉初的郡国并行制
  公元前206 年秦朝灭亡以后,地方行政制度的设置发生了变化。项羽废除了郡县制,据有梁楚地九郡,自立为西楚霸王,并以楚义帝的名义将其余郡县划分为18个王国,分封给灭秦的功臣、旧六国贵族和秦降将。在形式上恢复了" 封建制".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联合力量打败项羽,不太情愿地分封了一些重要将领为王。到公元前202 年汉王朝正式建立时,刘邦已分封了7 个异姓王,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韩王信、衡山王吴芮(ruì)。韩信手握重兵,可说是自立为王,不过是名义上得到刘邦的加封,由齐王改封为楚王;封彭越为梁王是对他参加垓下之战的酬劳;英布、吴芮、张耳、臧荼4 人和刘邦一样都是西楚霸王项羽分封的。重新封英布是争取他叛楚,重新封张耳是承认他收复赵地的既成事实,分封韩王信也是为了反对项羽,封给吴芮的四郡,除长沙外,象郡、桂林、南海都在南越王赵佗统治之下。异姓王拥兵自重,占地广大,约当六国故地。
  刘邦把以首都长安为中心的旧秦国及其附近地区划分为15个郡,实行郡县制度。汉初地方行政制度郡国与封国并行,即郡国并行制。
  (1)汉初诸侯王国的变化
  分封异姓诸王,是刘邦对付项羽的权宜之计,这一策略在战胜项羽的斗争中也的确收到了巨大成效。楚汉战争结束以后,刘邦成了大一统的封建帝王。在他看来,异姓诸侯王的作用不仅丧失,而且还成为刘氏天下的严重威胁。因此,在他登上皇帝宝座后就开始一一铲除异姓王。
  首先被消灭的是燕王臧荼。臧荼本是项羽的部将,中途降汉,和刘邦关系最疏远。刘邦即位以后,只有臧荼一个异姓王没有受到加封。公元前202 年十月,臧荼在惶惶不安的心境中起兵反汉。刘邦率兵讨平后,改封亲信大巨太尉卢绾为燕王。卢绾和刘邦同里同日生,是刘邦幼年的同窗好友。
  其次被消灭的是楚王韩信。公元前201 年十二月,刘邦派到楚地的耳目报告韩信" 行县邑,陈兵出入" ,有谋反之嫌。加之韩信窝藏楚将钟离昧,刘邦遂对这一并不符合事实的密报深信不疑。刘邦采用陈平之谋,宣称要巡游云梦泽(今洪湖洞庭湖一带),约定在陈会晤诸侯王。韩信为解除刘邦的怀疑,逼死钟离昧,将他的首级献给刘邦。韩信一到陈地,即被拿下,以被告谋反罪押往洛阳。大概是查无实据吧,刘邦赦免了他,贬为淮阴侯,留在京师监视起来。至公元前196年,吕后以谋反罪名杀死韩信。
  继韩信之后,刘邦又以谋反为借口,先后杀掉了梁王彭越和九江王英布,韩王信和燕王卢绾逃往匈奴,赵王张敖(张耳之子)被废为列侯。在刘邦死前(公元前256-前195 年),除长沙王吴芮外,异姓王都被消灭了。
  长沙王得以幸存,是因为封国僻远,民户微少,构不成对汉中央政权的威胁,又处在汉与南越的缓冲地带,可以作为防御南越的前哨,所以直到文帝时才因为无后而国除。
  刘邦在翦除异姓王的同时,并没有象秦代那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而是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刘邦在总结秦亡的原因时,除了确认暴虐是主要原因外,还认为没有分封同姓子弟为王也是秦短命的关键所在。认为周行分封,享年八百;秦以孤立,十五年而亡。再者,在经济凋敝的条件下,高祖也无力直接控制全国。所以,刘邦在消灭异姓王的同时,又陆续分封了9 个同姓王,想依靠刘氏宗族的力量,作为皇权的屏障。这九个同姓王是:齐王刘肥、楚王刘交、吴王刘濞、代王刘恒、淮南王刘长、梁王刘恢、赵王刘如意、淮阳王刘友、燕王刘建。刘邦晚年和群臣杀白马盟誓:" 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 以同姓王代替异姓王,在当时确曾起到拱卫中央皇权,巩固刘氏天下的作用,但也种下了叛乱和分裂的祸根。
  此时,同姓王国辖地达39个郡,而中央直接管辖的土地只有15个郡,其中还夹杂有许多侯国和公主的汤沐邑,要分去很多租税。由此可见,汉初中央政权的力量虽然对每一个王国都占有压倒优势,但如果几个王国联合起来,就能相当或超过中央政权的力量。王国" 大者跨州连郡,连城数十" ,如齐国辖地6 郡73县,代、吴各辖地3 郡53县,楚国辖地3 郡36县。中央对封国的控制比较松弛,中央派太傅辅王,派丞相统理王国众事,并规定没有中央虎符不得发兵。但诸侯王的权力仍然很大,王国的政权机构和中央基本相同,诸侯王可以任命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可以自征租赋,自铸货币,自行纪年,实际上处于半独立状态。
  高祖之世,刘氏诸王多未成年,王国的权力基本上掌握在相和太傅手中,分封的弊病尚未表现出来。吕后统治时期,打击刘氏诸王,大封诸吕为王、侯,王国发生了分合变化。到吕后八年(公元前180 年),共有诸侯王国14个。其中吕氏3 国:燕、赵、吕(梁国更名);诈惠帝子3 国:常山(割赵)、淮阳、济川(本齐济南郡);刘氏6 国:淮南、代、吴、齐、楚、琅邪(割齐);张氏和吴氏各1 国:鲁(夺楚薛郡置)、长沙。
  吕后死,刘氏诸王和西汉大臣合力平定了诸吕之乱,拥立代王刘恒为帝,即文帝。除长沙外,其余诸侯王都是刘姓,同姓王的势力迅速膨胀起来。
  汉初所封诸侯王,已历两、三代更迭,与文帝血统关系疏远,分封弊端显露,诸侯王日益骄横," 出入拟于天子" ,甚至不听天子诏令,露出不臣的迹象。
  公元前177 年,济北王刘兴居乘文帝去太原迎击匈奴入侵之机,从济北举兵反叛,为王国武装反抗中央之始。3 年后,又发生了淮南王刘长谋反事件。
  两次叛乱虽然很快被平定下去,但王国和中央的尖锐矛盾并未缓解。
  当时,许多人都认识到了诸侯王国潜在的威胁,认为在安宁的表象后面潜藏着巨大的危机,好比是" 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 ,纷纷寻求解决矛盾的办法。文帝刘恒在巩固了自己的地位以后,于公元前164 年采用贾谊的建议,实行" 以亲制疏" 和" 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 文帝把自己的儿子封在梁国,封国扩大到" 大县四十余城" ,以抵制血缘疏远的诸王;分齐国之地为7 国,分淮南国之地为3 国,把王国分小,以削弱诸侯王的实力。这时王国总数增加到17个,即高祖末年的9 国(本10国,荆王贾无后,国除)加上济北、济南、淄川、胶东、胶西、城阳(分齐置)及卢江、衡山(分淮南置)8 国。文帝末年,异姓长沙国因无后除。
  景帝刘启(公元前156-前141 年)即位时,中央和诸侯王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景帝继续推行以亲制疏的策略。在即位的第二年(前155 年),封亲子6 人为王,新封6 国为河间、广川、临江、汝南、淮阳和长沙,加上文帝末年的16国,此时共有王国22个。可是,以亲制疏之策只能在一定时期内增加与血缘较疏的王国抗衡的力量,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王国问题。
  继贾谊之后,晁错多次向文帝建议削夺诸侯王的封地,收归中央,但文帝没有接受。景帝时,吴王刘濞图谋叛乱的形迹更加明显,晁错又上" 削藩策".他认为诸侯王" 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景帝采纳晁错的建议,先后削夺了赵国的常山郡,楚国的东海郡以及胶西国的6 个县。公元前154 年,又准备削夺吴国会稽郡和豫章郡,吴王刘濞乘机纠合楚、赵、胶西、胶东、淄川、济南等6 国,借口" 请诛晁错,以清君侧" ,发动了叛乱,史称" 七国之乱".西进叛军遇到梁王刘武的顽强抵抗,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大军平叛,只用了3 个月时间叛乱就平定了。七国之乱的平定是西汉从诸王割据走向中央集权的重大转折。公元前145 年,景帝下令缩减王国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改丞相为相,掌王国政事;内史治民和郡太守相同,直接听命于中央;取消御史大夫、廷尉、宗正等官职,将王国官吏任免权收归中央," 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至此,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王国名为封区,实际上成为中央直接管辖的郡一级地方行政单位。
  (2)汉初的郡县制
  汉初郡县制仅限于故秦地及其附近地区,制度沿袭秦朝的郡县二级制。
  郡是地方最高一级政权。郡的长官郡守,汉景帝时改名为太守,对一郡之事无所不统,不但行政、财政、司法,甚至连军事也由郡守执掌。汉制,军权分为发兵权和领兵权,发兵权属于皇帝,郡的领兵权属于郡守的佐官都尉。
  皇帝发兵以虎符为凭,而虎符发给郡守,不发给都尉,目的是防止郡守或都尉控制地方军权。每年秋天,郡守主持都试(军事演习)以讲武。郡中若发生武装暴动,太守要率兵前往镇压。由于郡守兼领武事,故时人常以" 郡将" 称之。
  郡的长官,除郡守外,还有尉,景帝时改尉为都尉。都尉的职责是辅助郡守典领军队。都尉和郡守的治所可分设于两地。都尉也设府置官属,在郡中和太守并重,有时可代太守行事。
  郡府机构十分庞大,组织严密。秩二百石以上的郡府僚佐由中央任命,百石以下则由郡守自行辟除委任。属官有丞、五官掾、主簿、督邮、诸曹掾史。郡丞助理民事,五官掾是太守的股肱。主簿管文书。督邮监察各县,管制地方奸猾豪强。郡设置诸曹,分管具体事务。郡曹有十几种之多,如功曹专管官吏选署升黜,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金曹主钱币及盐铁生产,辞曹、决曹主辞讼、断罪决狱,仓曹管仓廪积贮,贼曹主捕盗贼,漕曹主漕运粮谷,等等。每曹皆置掾、史主其事,秩为百石。也有不置曹而设掾者,如学官掾主郡学校事,市掾管理市场交易,都水掾、道桥掾主管水利兴修、造桥筑路等。掾史之下还有书佐、循行、幹等小吏。
  郡下置县。汉代列侯所食之县叫侯国,皇后、太子、公主所食之县叫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居住之县称道。所以,汉代县一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有县、国、邑、道4 种。列侯的侯国和诸侯王的诸侯国不同,侯国由中央委派相管理,其职掌和县令(长)相同,归所在郡守统辖。列侯仅取衣食租税,与侯国的相没有隶属关系。
  汉县多因袭秦制,以令、长为一县的长官。令、长的职责是掌管一县的治安、刑讼及赋敛徭役等事。令、长之下设丞1 名,掌文书、仓库和监狱。
  设尉1 名,掌军事,大县则设左尉、右尉各1 人。又设廷掾监察乡。县也设有分掌具体事务的几个曹,每曹的掾、史由令、长辟除委任。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仍为乡、里。西汉称一里之长为里正。
  秦汉的郡县制代替周朝的分封制,地方分权发展为中央集权,改变了以往干弱枝强的局面,为此后二千年的地方行政体制所沿用。
  4.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
  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时期,利用" 文景之治" 积累的物质条件,在经济繁荣、府库充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适应了封建统一国家的需要。
  (1)进一步解决王国问题
  景帝平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虽然受到致命的打击,但有的王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 ,掌握着雄厚的经济力量,仍是中央集权的隐患。公元前127 年,武帝采纳中大夫主父偃的建议,颁布了" 推恩令".规定诸王国除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他诸子都可以在王国范围内分到封地,由皇帝给予名号。这样做,看起来是皇帝给予诸王子弟的特殊恩宠,让他们无功也得以封侯。实际上却分割了王国疆土,无需明令削夺而自然解体;因为汉制规定侯国隶属于郡。推恩令颁布后,诸王的" 支庶毕侯" . 王国的领地日益缩小,中央直辖的土地日益扩大。
  武帝以后,大国辖地不过十余城,地位与郡相当。推恩令综合、发展了贾谊" 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和晁错削藩的做法,用和平手段实现了加强皇权、裁抑王国的目的。
  汉初复现战国时期贵族养士之风。游士常是诸王叛变的策动者和协助者,如齐辩士蒯通曾劝韩信反汉,张耳宾客贯高、赵午曾在张敖时谋杀高祖。
  武帝时,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又招结宾客,暗造兵器,阴谋反叛。公元前122 年,二王谋反事被人先后告发,武帝下令逮捕二王,二王皆自杀,列侯和大小官吏、宾客因牵连被杀和判刑者达数万人,二国皆废为郡。武帝又颁布两条律令
  。一是" 左官律" ,汉朝尊右,仕于诸王为左官,地位低于中央任命的官吏,并不得进入中央任职。以此限制诸侯王网罗人才,扩张势力。
  二是" 附益之法" ,就是禁止一般士人和诸侯王交游,限制诸侯王的活动,以达到孤立诸侯王的目的。
  西汉一代王子侯408 人,大多数是汉武帝行" 推恩令" 时分封的。众多的列侯分去了国家和皇帝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武帝在向周边用兵期间,曾号召列侯捐输,以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列侯不肯响应。汉朝制度规定,皇帝每年八月在宗庙举行大祭,叫作" 饮酎"." 酎" 是一种在正月开始酿造,到8 月饮用的醇酒。饮酎时,诸王、列侯都要奉献黄金助祭。奉献黄金的数量按照食封的户口计算,每千口奉金四两,称为" 酎金"." 金少不如斤两,色恶(成色不足),王削县,侯免国" ,叫作" 酎金律".偷工减料、以少充多、以次充好的事情,以前屡有发生,从未当作大事来抓。公元前112 年,武帝令少府严格检查酎金的重量和成色。抓住证据后,武帝以" 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 的罪名,夺去了106 位王侯的爵位,占当时列侯的半数。
  至此,王、侯二等封爵制度虽然还存在,但所封王、侯只享" 衣食租税" ,在王国内没有行政权,封土而不治民。后来,汉人常以" 郡" 、" 国" 同称,说明二者是同级的地方区划;以" 守" (郡太守)、" 相" (王国相)并举,表明他们是同级的地方官吏。通过上述措施,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2)削弱相权,建立中朝
  汉景帝以前的丞相,大都是开国功臣,身为列侯,位高权重。所有国家大事的决定,法令的制订,百官的管理,丞相无不参加,甚至有权斩杀其他官吏。惠帝时曹参为相,用黄老术、不治事,日夜饮酒。惠帝叫参子曹窋婉转进谏,曹参以" 陛下垂拱,参等守职" 为由,坚持不改。申屠嘉为相时,文帝幸臣邓通在殿上不敬,申屠嘉当即严斥邓通,还责备文帝说:" 陛下幸爱群臣,则富贵之,至于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 后又召邓通至相府,要将其斩首。文帝派人说情,申屠嘉才把邓通放走。由此可见看出丞相权力之大,以及皇帝和丞相在权力分配上的矛盾。
  景帝时,高祖功臣尽没。景帝开始削弱丞相的权力,以功臣子列侯继为丞相的陶青、刘舍等人无所称于世。武帝初,外戚窦婴、田蚡为相,十分骄横,皇帝与丞相的权力冲突时有发生。武帝继续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皇权。
  公元前124 年,武帝打破了汉初以列侯为相的惯例,任命从" 贤良" 对策出身的公孙弘为相,拜相后,才封他为平津侯。从此以后,功臣列侯子嗣独占相位的局面结束,一般地主也可以做丞相。选用丞相层面的扩大,表明了君主集权的加强,因为" 布衣卿相" 更为听从皇帝的旨意。
  武帝又从贤良文学或上书言事的人当中,选拔了严助、朱买臣、严安、主父偃等为郎,加以侍中、给侍中、常侍等头衔,让他们出入宫禁,随侍左右,顾问应对,参议军国大事。为皇帝掌书札的尚书受到重用,权力增大。
  尚书原是少府属官,其长官尚书令的秩位仅相当于县令。依照汉制,上书的人须将章奏誊写两份,副本交由尚书拆阅。这时,武帝规定大臣们的章奏不能直接进呈给皇帝,要先选送尚书台(尚书令的官署)。尚书认为内容可取,再将正本转呈皇帝批阅,否则就" 屏去不奏".这样,重要政事决定之前,丞相往往就不知道。武帝还参用宦官为中书,掌管传达文件。国家的管理实权逐渐由相府向宫廷转移,丞相的权力受到削减。不仅如此,武帝还严惩有过失的丞相。他在位54年,用丞相13人,其中有的" 有罪自杀" ,有的" 下狱死" ,有的因过免职,只有4 人善终相位。所以当武帝拜公孙贺为相时,公孙贺竟伏地大哭,不受印绶。
  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少有的。
  武帝任命亲信近臣为高级侍从宫,让他们同大臣辩论政事借以参预国政,使宫廷机关组织不断扩大和掌握了国家实权,逐渐出现了" 内朝" 与" 外朝" 的划分。《汉书.刘辅传》注引孟康说;" 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 内朝是皇帝直接控制的宫廷机关,掌握了参决国家政务的权力。而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构成的外朝,则逐渐退居为执行政务的机构。由于内朝官接近皇帝,便于参与国政,所以能在国家权力机关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内朝官地位低下,便于皇帝控制;再者,内朝官多是皇帝宠信的近臣,能够较好地贯彻皇帝的意图,不受外朝大臣的牵制。内朝与外朝的划分,是中国封建行政体制的重大变化,它反映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历史必然趋向。对以后2000年的中国封建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
  (3)实行新的选官制度
  汉初,官吏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的高低,选任各级官吏,景帝以前" 吏多军功" ;二是选自郎官,即郎中令属下的中郎、侍郎、郎中、议郎等," 掌守门户,出充车骑" ,就是皇帝的侍从。汉初,郎的出身主要有两途:(一)
  任子,二千石以上官员任职满三年,可举荐子或弟一人为郎;(二)赀选,不是有市籍的商人,拥有财产10万钱(文帝时减为4 万),可任郎官或做一般官吏。
  中央或地方官有缺额,就从郎官中补授。在这种选官制度下," 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 ,难于选拔到真正的人才,不能适应日益加强的封建专制的需要。
  汉武帝即位后,除继续沿用上述制度外,又实行了新的选拔官吏制度。
  一是察举制。汉文帝时已有" 贤良" 、" 孝廉" 之选,但未形成正式制度。
  公元前134 年,武帝" 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举荐的对象有吏有民。
  从此以后,郡国岁举孝廉成为定制。到公元前128 年,武帝又针对郡国察举不力的情形,诏令各郡国必须按规定举人。郡守、王国相如果" 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以此督责察举制度的实行。
  岁举孝廉制比任子、赀选制度有所进步,在这种制度下,官僚的选举突破了官僚阶层,可以从较大范围内选择有能力的人来充当官吏。
  此外,武帝还令公卿、郡国举茂材、贤良方正、文学等,从中擢选了一些人才。这类选举属于特科性质,并不经常举行。
  其次是征召制。对那些有一定能力而又不肯出仕的人,武帝下诏召见,如确有才能,即授予官职。与此相配合的还有" 公车上书" 的制度,天下吏民上书言事有可取者,也授予官职。
  第三是博士弟子制度。秦朝以来的太常博士各有受业弟子,但博士弟子的选择和任用,还没有定制,也没有共同的受业校舍。武帝在长安城外,为太常博士的弟子兴建学校,名为太学。公元前124 年规定:博士弟子名额50人,由" 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 充当,入学后免除本人赋役。
  这是正式弟子之外,又增设跟博士" 受业如弟子" 的旁听生若干人,由郡县官吏选择优秀少年充当。正式弟子和旁听生都是每年考试一次,合格者按等第录用,一般补文学掌故的官缺,成绩优异者可以做郎官。武帝还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初步建立了地方教育系统。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行,大官僚子嗣和大富豪垄断官位的局面有所改变,一般地主子弟入仕的途径较以前宽广,皇帝在较大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拔了一批有才能的人,史称" 汉之得人,于兹为盛" ,从而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专制皇权。
  (4)设置刺史
  秦朝在每郡置监御史一人,以监察地方。西汉初省废。公元前192 年,相国曹参奏请惠帝派御史监察三辅,部分地恢复了秦的御史监郡制度。文帝时,丞相常遣属官到各地考察地方官,并督察监郡御史,任务完成即撤消。
  武帝时,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于公元前106 年,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域,叫十三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为六百石官,秩低而权重,代表中央政府出巡,可以监察二千石和王国相,乃至诸侯王。刺史于每年秋冬到所属郡国巡察,按诏书规定的六条问事。六条中的第一条是督察豪强田宅逾制和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其余五条是督察郡国守相横征暴敛、滥用刑罚、选举舞弊和勾结豪强等。刺史受御史丞统辖,职在司察,除" 断治冤狱" 外,不能干预地方具体行政事务。刺史年终回京师奏事,其考查结果是地方官升降的重要依据。
  公元前89年,武帝为加强京师的治安而置司隶校尉。因率领1200名中都官徒隶组成的武装队伍" 捕巫蛊,督大奸猾" 而得名。初置时能持节,表示受君命之托,有权奏劾公卿贵戚。除监察朝中百官外,司隶校尉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和弘农七郡,作用和刺史相同,但地位比刺史高。
  刺史和司隶校尉的设立,加强了皇帝对整个官僚机构的控制,使地方官吏不敢违反中央政令,限制了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收到了" 大小相制,内外相维"的效果,具有强干弱枝的显著作用。
  5.张骞通西域
  西域一词是我国古代对西部疆域的惯用名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玉门关以西,葱岭以东;广义则包括葱岭以西,亚洲西部和欧洲东部一带。
  西汉初年,西域的概念主要是指今新疆地方。公元前2 世纪左右,西域分为36国,绝大多数分布在天山以南,塔里木盆地南北边缘的绿洲上。绿洲大则国大,绿洲小则国小,大国二三万人,最大的龟兹(qiú c í)有8 万人,小国几千人,最小的依耐仅670 人。各国语言不一,互不统属,有的城居,有的游牧,多以城郭为中心,兼营农牧,发展水平不一。在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南缘,有莎车、于阗、且末、楼兰等南道诸国;在塔里木河以北有疏勒、龟兹、焉耆、车师、姑墨等北道诸国。天山以北的准噶尔盆地有乌孙、且弥、蒲类等,这里水草丰美,人们多半从事游牧业。
  公元前2 世纪初,匈奴冒顿单于征服了西域。在北道的焉耆、危须、尉犁之间设立了僮仆都尉,掠夺人口,索取贡税,把西域作为匈奴向西汉进攻的军事据点和经济基地。
  公元前138 年,汉武帝从投降的匈奴人口中了解到,原来居住在今甘肃敦煌一带的大月氏部落,遭受匈奴攻击,被迫西迁于妫水(今阿姆河),时刻想回来报仇。汉武帝为反击匈奴,于是募人出使大月氏,想联络他们夹攻匈奴。
  汉中人张骞应募出使,在西行途中被匈奴人抓住扣留。匈奴人为他娶了妻子,迫使他变节投降。张骞坚贞不屈,始终保存着出使的凭证——" 节".在匈奴十余年,后来乘机率众西逃,经大宛、康居,到达大月氏。这时大月氏已占有大夏故地,土地肥沃,户口殷盛,生活安定,又与汉相距太远,不愿共击匈奴,再回旧地。一年后,张骞沿南山(昆仑山)东归,至羌中又为匈奴扣留。第二年(前126年),张骞乘匈奴争位内乱逃回长安。张骞出使西域13年,历尽千辛万苦,出使时同行100 多人,回来时,只剩下他和匈奴侍从堂邑父两人,匈奴妻也跟着到了长安。
  张骞此次西行虽然没有达到联络大月氏夹击匈奴的目的,却传播了汉朝的情况,把西方诸国的地形、物产和风俗等介绍到国内,使汉人闻所未闻,开阔了中国古代人民的眼界,促进了东西方的经济和文化交流。
  公元前119 年,汉武帝派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目的是招引乌孙回河西故地以击匈奴,并与西域各国联系。乌孙原居于敦煌、祁连之间,与大月氏为邻。西汉初,乌孙为大月氏击败,西迁至伊列水(今伊犁河)流域建国,人口约63万。
  张骞率领300 多人的庞大使团,携带大量金币丝绸牛马,并有许多副使随行。张骞至乌孙,乌孙王因其地近匈奴,受匈奴的威胁严重,不敢和汉朝联合。张骞没有达到目的,乌孙派使者数十人陪他回长安,这是中亚使者第一次到达汉朝都城。
  张骞派出的副使分别到了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等地,后来也由各国使臣陪同,相继返回长安。
  从此以后,中西交通贸易频繁起来,天山南北成为中西交通的桥梁,西域各地和中原的政治、经济联系日益密切。
  6.王莽改制
  王莽字臣君,是汉元帝皇后王政君的侄子。成帝时,外戚王氏的势力迅速膨胀,控制了西汉政权。太后王政君的兄弟王凤、王商、王音、王根等四人相继为大司马大将军,王氏封侯者前后共达9 人之多,朝廷中重要官吏和许多刺史、郡守,都出自王氏门下。王家的显赫势力成为王莽代汉的政治基础。
  王莽的父亲王曼早死,是太后诸弟中唯一没有获得封侯的。王莽的堂兄弟们骄奢淫逸,胡作非为,只知道享乐腐化。惟独王莽谦恭俭朴,勤奋好学,谨事老母及寡嫂,护养兄子,以德行著称。伯父大将军王凤生病,王莽精心服伺,几个月衣不解带,弄得蓬头垢面。王凤深受感动,临死前将他托付给太后和成帝,王莽得拜黄门郎,迁射声校尉。公元前16年,封新都侯,迁骑都尉、光禄大夫、侍中,成为皇帝亲近侍从。王莽官位愈高,行为愈加恭谨,疏散家财,结纳名士,声望日隆。公元前8 年,执政王根病重,遂举荐王莽继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一年多。哀帝即位后,其祖母家傅氏和母家丁氏掌权,王莽失势,被迫称病去职,回到封国。公元前1 年,哀帝死,王政君以太皇太后临朝称制,王莽复任大司马,总揽朝政。
  王莽执政后,一方面排斥异己,穷治与平帝外家卫氏有关的吕宽之狱;另一方面推行了一些收揽人心的措施。如恢复汉宗室和功臣后裔的封爵,二千石以上官吏年老退休后,终身发给原俸禄的1 /3 ;扩大太学,增加博士和太学生名额,为太学生建校舍万区;郡、县、乡、聚都设立学校;又邀请通晓古书、天文、历算、乐律、兵法、医学以及能教授五经的士人共数千人到长安,讲述自己的学说。
  从而得到了大多数贵族、官僚、地主和儒生们的拥护。公元2 年,郡国发生旱蝗灾害,王莽带头献出钱百万,田三十顷,用来赈济灾民,群臣仿效献田宅的有230 人。又废皇家猎场呼池苑,改设安民县,安置流民,并供给或借给口粮、种子和耕牛。还在长安城中建造住宅200 区,安置贫民居住。王莽未掌权时,他的儿子王获杀死了一个奴婢,王莽迫令王获自杀抵罪。这些做法更加提高了王莽的声望,各地方官吏不断上书颂扬王莽的功德,呈献祥瑞,为其制造代汉的舆论。
  公元5 年,王莽毒杀平帝,立一小孩为皇帝,就是" 孺子婴" ,他自称" 假皇帝".汉宗室刘崇和东郡太守翟义相继起兵反对王莽,都被镇压下去。
  公元8 年,王莽废掉孺子婴,自立为皇帝,改国号为" 新".次年改元为" 始建国".王莽即位后,针对当时最主要的社会弊病——土地兼并和奴婢买卖等问题,陆续颁发诏令,附会《周礼》,托古改制。其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1)实行" 王田" 、" 私属" 制
  这是王莽改制中最主要的政策。为了解决长期存在的土地和奴婢问题,公元9 年,王莽根据《周礼》记载的井田制度,实行" 王田" 、" 私属" 制,宣布"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 ,不准买卖。" 王田" 就是实行土地国有,即废除土地私有制,恢复井田制。办法是重新分配土地。男丁8 口以下之家占田超过一井(900 亩)者,把多余的田分给宗族邻里乡党;原来没有田地的,按制度受田,即一夫一妇受田百亩。奴婢改称" 私属" 不准买卖。
  这项政策的推行遇到了极大的阻力,地主官僚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因此获罪者不可胜数。贫苦农民为生活所迫而出卖土地或子女,也被视为触犯禁令,沦为罪犯。这项政策不仅没有解决广大劳动人民的痛苦,反而给他们制造了更大的苦难。这项政策勉强执行了3 年,王莽就宣布废止了。
  (2)实行五均六筦(管)
  公元10年,王莽下诏实行五均六筦. 五均就是改长安的东市令、西市令和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的市长为" 五均司市师" ,其他郡县设司市,大体由地方官兼任,统称市官。下设交易丞5 人,又称均官,掌管平抑物价;钱府丞1人,又称钱府官,负责征收工商农桑之税和赊贷。五均是汉武帝时平准法的发展,各地五均官在每一季度的中月,即二、五、八、十一月,评定出各种货物的价格,称为" 市平".市场物价高于" 市平" ,就把库存物资按市平出售;低于" 市平" ,则听任自由买卖。贫民因丧葬或祭祀用钱,可以向钱府丞贷款,不收利息;还款期限,祭祀10日,丧事3 个月。
  经营工商业的贷款每年交1 /10的利息。
  六宪是官府专营盐、铁、酒专卖,铸钱,征收渔猎樵采之税和五均赊贷。
  这六种经济事业的管制措施合称六筦,也称五均六筦. 六筦中除五均赊贷一项是平准法的新发展外,其余五项都是承袭武帝以来旧制。这些法令从理论上看,含有抑制兼并保护平民的意图;王莽用来推行五均六筦的官吏,也同武帝一样多是一些大商贾。但是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力量强大,能够基本控制为国家推行政策的官吏,而王莽时政权已很腐朽,政府无力控制大工商业主出身的官吏。他们和地方官、豪民大户互相勾结,盘剥百姓,制造假账,官府无所得,财利尽入私囊。
  王莽实行同武帝相类似的措施,结果却使工商业受到极大的破坏,成为扰民的暴政。
  (3)改革币制
  从公元7 年到14年,王莽进行了3 次币制改革。从汉武帝规定五铢钱作为法定货币后,由于它轻重适当,制造精良,私铸无利可图,已成为普遍习用的交换媒介。公元7 年,王莽附会周景王铸大钱改革币制,铸钱四品,除原有的五铢钱外,新铸错刀、契刀和大钱,规定错刀一值五千,契刀一值五百,大钱一值五十,同时流通。大钱重12铢,仅为五铢钱的2.4 倍,价值却是五铢钱的50倍,实际上是用货币贬值的办法掠夺人民。王莽称帝以后,因为" 刘" 字有金、" 刀" 作偏旁,刀币犯忌,便废刀币和五铢钱,另造28种货币,叫做二十八品。用五物(五种材料,金、银、龟、贝、铜)
  制成,分为钱货、黄金、银货、龟货、贝货、布货六名(六类),钱和布都是铜制。所以总称" 五物、六名、二十八品" . 由于货币种类太多,换算困难,流通不便,仅一年就被迫废除,只留小钱值一、大钱五十两种继续使用。公元14年,王莽又废除大、小钱,改用货布和货泉。货泉重5 铢,货布重25铢,但一个货布却值25个货泉,币值比例仍不合理。
  王莽屡易货币,造成社会经济的极大混乱,加速了人民的破产。由于私铸大钱能获取数十倍的暴利,尽管王莽用死刑严惩私铸钱币者,也始终无法禁绝。王莽滥行五家连坐的盗铸法,犯罪的人剧增,多至以10万计。犯禁者被罚作奴婢,押往长安充当铸钱的苦工,还拆散他们的家庭,被折磨致死者竟达十分之六、七。
  (4)统一度量衡
  王莽于公元9 年诏令制造标准的度量衡器颁行天下,命" 万国永遵" ,作为全国统一的度量衡标准。从魏晋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出土了斛、斗、升、合、龠5 种新莽时期的度量器物,已构成了完整的度量衡总体。东汉以后各代,各承袭莽制。
  (5)在政治制度方面
  王莽附会《周官》,对于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以及行政区域的划分屡加变更。他模仿西周官制,在中央设立四辅(太师、太傅、国师、国将,位上公)、三公(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四将(更始将军、卫将军、立国将军、前将军),合称十一公。三公下设九卿;九卿各领大夫三人,凡二十七大夫;每一大夫又领元士三人,合八十一元士,组成中央机构。又更光禄勋等名为六监(位上卿),分掌京师宫殿的戍卫、皇帝的舆服等。改郡太守为大尹、卒正、连率等;改县令、长为宰。
  郡县的划分和名称也同样更改频繁。有些地名连改5 次,最后又恢复原名。
  由于改易次数太多,官吏百姓弄不清该叫做什么名称。以致皇帝下诏书时,要在新名称下注出旧名。
  此外,王莽还改变少数民族的族名和民族首领的封号。如改钩町王为锡町侯,改高句骊王为下句骊侯,改匈奴单于玺为新匈奴单于章。引起兄弟民族的极大反感,造成民族关系紧张。
  王莽改制的有些措施触及到了当时社会的重大问题,有些法令含有关心民间疾苦、正视现实问题的内容,提出的改革方案也包含一定的合理因素,不应看作都是虚伪和欺骗。改制食古不化,有些方案不切实际,有些措施则纯属掠夺人民,加之任人唯亲,吏治腐败,引起的混乱越来越大。
  王莽为了维系自己的统治,一面继续玩弄符命的把戏,欺骗人民;一面发动对匈奴和东北、西南边境各族的不义战争,想以此树立威信。频繁的战争,沉重的赋役征发,残酷的刑法,使人民无法生活下去,被迫奋起自救。
  公元23年,新莽政权在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下彻底溃灭。
  7.刘秀加强中央集权
  公元25年,刘秀建立东汉王朝。即位之初,社会经济凋敝,还有许多割据势力尚未平定,农民起义时伏时起,社会动荡不安。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封建统治,刘秀和刘邦初建西汉一样,也以" 黄老无为" 作为政治指导思想,以" 柔道理天下".在这一思想指导下,他废除了王莽制定的一切制度条令,针对西汉时期权臣当政,外戚篡权,以及地方权重,尾大不掉等历史教训,基本上恢复了西汉时期的制度和政策,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有些政策也有所发展或改变。
  (1)退功臣,进文吏
  东汉初年,刘秀认为功臣多是戎马出身,不熟悉封建典章制度,不懂得如何治理国家;而他们又往往居功自傲,不听命令,或不遵守法纪。刘秀让功臣享受优厚待遇,封其中功劳最大的100 多人为列侯,却解除了他们的实权。当时能够参议国家大事的功臣仅高密侯邓禹、固始侯邓通、胶东侯贾复3 人而已,其余大多数列侯成为闲员," 以列侯奉朝请" ,不参与政治。列侯的食封数量,最大的4 县,小的仅有数百户,比西汉少得多。光武帝末年,因匈奴饥疾,臧宫、马武上书愿击匈奴,以解除边患。刘秀回答说:" 舍近谋远者,劳而无功,舍远谋近者,逸而有终" ,还说," 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顼" ,明确表示出对功臣的严密防范。从此以后,诸将不敢复言兵事。
  刘秀很重视隐居山林、不仕王莽的士人。他认为这些人既熟悉封建制度,懂得治理国家;又情操高尚,不与时沉浮。所以就多方访求,重礼征聘。
  平帝时的高密令卓茂不仕王莽,刘秀征为太傅,又征名儒伏湛为尚书。刘秀把他这种做法叫作" 退功臣而进文吏" ,以此实现" 总揽权纲" 的目的。
  鉴于王莽代汉,刘秀不让外戚干预政事,不给他们尊贵地位。马援功勋虽大,因为身为外戚,甚至不得列入云台二十八将之中;阴皇后的兄弟阴识、阴兴虽有功劳才德,也不曾委以机密要职。对宗室诸王也严加控制。公元48年,刘秀重申西汉时代的阿附藩王法,严禁王子、诸王交通宾客,结为朋党。
  公元52年,刘秀借故搜捕王侯宾客,牵连而死者数千人。所以,当时宗室诸王和外家亲属都比较遵守法纪,无结党营私之行。
  (2)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东汉时称尚书为近臣或内职。又因尚书的官署在宫禁内而称为台阁。西汉后期大臣权势过重,皇帝丧失权柄,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刘秀虽然保留三公的名位,却不授与实权,实际处理政务集中在尚书台。东汉初年,中央最高的官职是三公,就是司徒、司空和太尉。司徒是丞相改称的,管民政,权力比丞相小得多。原御史大夫改称司空,但不再管监察,改为负责重大水土工程。太尉掌军事。三公职位虽高,徒有虚名,并无实权。权力集中于尚书台,凡机密要事全部交给尚书处理,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三公辟召官吏,最后须经尚书核准;尚书不仅能举荐弹劾大臣,而且还有收捕和诛罚的权力;国家大事,常由尚书商议决定,三公负责执行。东汉后期政论家仲长统指出:刘秀" 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窃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加强尚书台的权力,是从西汉武帝开始的。西汉晚期,尚书权势提高,机构也随之扩大,成帝设尚书员5 人,分管吏民上书和刺史、守、相等事。
  刘秀即位,又扩大了尚书台组织,加强尚书台的职权。尚书台置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令之副)各1 人,下设尚书6 人,分管六曹(曹相当于部)事务,这8 位官员称为" 八座".六曹就是后来六部的起源。三公曹主管考课诸州郡事务;吏曹主管选举、祭祀;二千石曹主管司法诉讼;民曹主管修缮功作、盐池园苑事务;客曹主管少数民族及对外事务;中都官曹主管水、火、盗贼治安等事。每曹尚书下辖尚书侍郎6 人、尚书令史3 人;尚书台共有尚书侍郎36人,尚书令史18人,职掌文书起草。反映出有更多的事需由尚书台处理。由尚书台总理国政,是汉武帝有意识地将相权由外朝向内朝转移的继续和发展。章帝以后,尚书权势更重," 出纳王命,赋政四海" ,但在国家机关行政体系中,尚书台仍隶属于九卿的少府。终东汉之世,尚书令的官秩不过1 ,000 石,仅相当于大县的县令,按制度规定不能统领百官群僚。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后来设立了领录尚书事制度,就是由三公或大将军等加上" 领尚书事" 或" 录尚书事" 的头衔,参予中枢决策,把徒有虚名的丞相和国家行政轴心的尚书台连接起来,使尚书台成为实际的最高行政管理机关。皇帝控制下的尚书台专权用事,实际上就是专制皇权的加强。这种皇权与相权的权力再分配,虽然限制了大臣擅权,却导致了东汉后期外戚、宦官更相挟主秉政的恶果。
  (3)加强监察
  加强监察是集中皇权的又一重要内容。西汉时期设置的3 套监察机构在东汉初年得到恢复,但有较大变化。
  [1 ]御史台。光武帝称中央监察机构为御史台,改由御史中丞负责。御史中丞原属御史大夫,这时改属少府。从表面上看,中央监察机构的级别下降了,御史中丞由三公的属官变为九卿的下属,但这并不意味着监察职能的削弱。把监察机构从三公的执掌中分离出来,是光武帝架空三公的政策之一。御史中丞改属少府以后,如同尚书台归属少府一样,丝毫不影响其职能的强化。御史中丞级别降低,更便于光武帝把监察权控制在自己手中,监察职能也因而得到加强。
  御史中丞秩千石,下有治书侍御史2 人,负责解释法律条文;侍御史15人,掌管察举官吏违法,接受公卿、郡吏奏事。官吏朝见皇帝或国家举行祭天、祀庙、封侯拜相等大典时,御史中丞或侍御史监察威仪。御史中丞的权力仅次于尚书令。
  在公卿朝见皇帝时,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设专席并座,时号" 三独坐" ,这是从政治上明确提高他们的地位。
  [2 ]司隶校尉。始设于汉武帝时,汉成帝一度废置,汉哀帝复置,称司隶,隶属于大司空。东汉又复置,兼领一州事,秩比二千石,待遇较西汉稍低,但职权比西汉要高。光武帝所置司隶校尉是一个独立监察机构,由皇帝直接掌管。司隶校尉即是京官,又是地方官,监察权很大," 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 ," 唯不察三公" . 下设从事史12人,机构比西汉完善,除察举中央百官犯法者和本部各郡事务外,还涉及选举、财经、军事等事。
  [3 ]州刺史。专门监察地方的官员州刺史,也始设于西汉武帝时。西汉刺史常以八月巡行郡国,无固定治所。从光武帝开始,将其正式确定为地方一级监察机构,加强了刺史的职权。光武帝把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即13个州,除首都所在地由司隶校尉兼管外,每州设刺史1 人,有固定的办公地点,长驻地方,年终派属官回京师汇报工作。东汉刺史僚属机构远较西汉庞大,反映出东汉刺史职权的扩大。
  按照西汉旧制,刺史检举地方长官的违法行为,要先报告三公,由三公派属员复查核实,然后决定是否黜免。光武帝不用旧典,要刺史直接向他报告情况,不再告知三公及经三公审定。这样一来,既削弱了三公的权力,又把地方监察权收归皇帝直接掌握,达到了强化集权的目的。
  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和州刺史这三套监察机构,经过光武帝的改革,组成了较为完整的监察体系,在" 明君贤相" 的时期,有效地发挥了监察职能,促进国家权力机构的正常运转。
  此外,刘秀为加强中央集权,大量削减地方兵力,逐步扩大中央军队,把军队的指挥权完全集中在中央和皇帝手中。
  8.东汉外戚与宦官的斗争
  东汉的皇帝在章帝(公元76-88 年)以后,几乎都是在幼年继位,于是出现了母后临朝,权归女主的局面。这些年轻的皇太后依靠两种人揽权理政,一是她们的父兄,即外戚;二是她们身边的奴才,即宦官。章帝以后,东汉政权主要控制在外戚和宦官两大集团手中。这两大集团各谋私利,互相争斗残杀,是寄生在皇权肌体上的一对毒瘤。
  从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至灵帝建宁元年(公元168 年),外戚与宦官的大规模争斗有5 次,都以外戚失败、宦官胜利而告终。宦官势力逐步增强,最终独揽大权。
  (1)郑众捕杀窦氏
  章帝死后,和帝即位,年仅10岁,其母窦太后临朝听政,委任同胞兄弟窦宪、窦景等并居机要,掌握大权,这是东汉一代外戚专权的开始。当时,窦氏一门富贵,窦宪的弟弟、儿子、女婿都在京师官居高位,刺史、守令等地方官吏多出于窦氏门下。窦氏权倾京师,骄纵不法;他们的奴仆也仗势作恶,侵害百姓," 强夺财货,篡取罪人,妻略妇女。商贾闭塞,如避寇仇。
  有司畏懦,莫敢举奏" . 窦宪击破北匈奴后,权势更盛,企图谋杀和帝。
  和帝得知,十分惶恐。公元92年,14岁的和帝依靠宦官郑众掌握的一部分禁军,将窦氏党羽一举收捕,窦宪自杀,窦太后被迫把政权交给和帝。郑众因此受封为剿乡侯,宦官由此开始得势。
  (2)李闰、江京诛戮邓氏
  和帝27岁就去世了,邓太后为了长期把持政权,废和帝长子,立生下仅百日的婴儿为帝,即殇帝。邓太后临朝听政,她哥哥邓骘任大将军,掌握大权。一年后殇帝去世,邓太后与邓骘迎立和帝13岁的侄子刘祐为帝,是为安帝,大权仍由邓太后掌握。邓太后比较有政治才能,她吸取窦氏覆灭的教训,既依靠外戚邓氏,也注意管束他们的违法行为;在控制政权方面,较多地利用宦官,与郑众、蔡伦等也能合作共事;又起用名士杨震等,以图取得士大夫的支持。一时政治还比较清明。可是安帝对邓太后久不归政感到不满。
  公元121 年,邓太后死。安帝与宦官李闰、江京等合谋,诬称邓氏有" 废立" 之谋,迫邓骘自杀,邓氏其他族人或自杀,或被免官。安帝认为除亲戚之外,最可靠的就是自己的家奴。皇后阎氏的兄弟阎显等位居卿校,典掌禁兵;宦官李闰、江京升任中常侍,封为列侯,大权在握,形成宦官、外戚共掌朝政的局面。
  (3)孙程捕杀阎氏
  阎皇后是一个既妒忌又有政治野心的女人。她鸠杀太子刘保的母亲李宫人,又陷害太子保,将他贬为济阴王。安帝死,阎后想久掌朝政,与阎显、江京等迎立济北王寿之子刘懿为帝。几个月后,刘懿病死,阎后想再立一个小孩为帝。事情尚未成功,宦官孙程等19人合谋,发动宫廷政变,杀掉江京、阎显及其同党,拥立11岁的原太子济阳王刘保,是为顺帝。孙程等19人都封为列侯,宦官的势力大为增长。他们不但可以充任朝官,还可以收养儿子传袭爵位。
  (4)单超等诛除梁氏
  公元135 年,顺帝以皇后的父亲梁商为大将军执政。公元141 年,梁商死,顺帝又任命梁商之子梁冀为大将军执政。3 年后顺帝去世,其子冲帝年仅2 岁,梁太后临朝,她哥哥梁冀掌握大权。一年后冲帝病死,梁太后与梁冀共谋迎立质帝,年仅8 岁。年幼的质帝看不惯梁冀的过分骄横,说了他一句" 跋扈将军" ,竟被毒死。太尉李固等主张建立长君,以安定帝位,触犯了梁冀,也被诬陷下狱处死。梁冀与宦官曹腾合谋,扶立尚未成年的蠡吾侯刘志,是为桓帝。桓帝即位后,娶了梁冀的另一个妹妹为皇后,东汉外戚势力达到了顶点。
  梁冀身为大将军主持政事,内有皇太后和皇后两位妹妹坐镇宫中,所用宦官多是他安置的亲信,皇帝实际上处在他的监控之下。梁冀专权近20年," 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 . 朝廷的大小政事都由梁冀决定,百官升迁,都得先向他谢恩,满足他的各种需索。
  地方郡县进献的贡品,上等的都先送梁府,次一等的献给皇帝。他还" 遣客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 . 他大肆修建豪华的住宅园林,象皇宫一样富丽堂皇。又在首都洛阳附近强占土地,兴建私人猎场,绵延千里。在河南城西营建了一个周围数十里的兔苑,擅立禁令,不许别人伤害苑中一草一木。一个西域商人不知禁忌,误杀一兔,牵连处死的竟达十多人。他公开违背东汉以来的禁令,掠取几千口良人作奴婢,称为" 自卖人".梁氏一门前后有7 人封侯,妇女封君(相当于侯)的也有7 人,有2 人为大将军执政,出了3 位皇后,6 位贵人,3 人娶公主为妻,其他文武大官57人,宗亲姻戚充斥朝廷和郡县。
  公元159 年,梁皇后继梁太后死去,桓帝在宫中才稍得自由,在上厕所时悄悄与宦官唐衡商议,让他物色对梁氏不满的宦官。随后,桓帝与宦官单超、具瑗、唐衡、左悺、徐璜等5 人密谋,派皇宫警卫1000多人包围了梁府,梁冀惶恐自杀,梁氏宗族亲戚不论长少全部处死。受牵连被杀的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有数十人,免官的300 余人,朝中的大官几乎被杀黜一空。
  没收梁冀的家产,拍卖后得钱30多亿,政府获得这笔意外的巨大收入,为收揽民心,减收当年天下租税的一半。
  单超等5 人诛灭梁氏,同日受封为侯,桓帝又封宦官侯览、赵忠等8 人为乡侯,宦官从此独揽朝政,政治更加腐败混乱。宦官的宗族姻亲被任命为地方刺史、太守,贪赃枉法,杀人越货,与盗贼无异,流毒遍于国中。宦官" 手握王爵,口含天宪" ,权势熏天。顺从者" 光宠三族" ,违逆者" 参夷五宗".民间愤怒地咒骂说:" 一将军死,五将军出".侯览前后夺人房宅381 所,田地118 顷;他哥哥侯参出任益州刺史,搜刮财产累计达到亿万数。
  (5)曹节诛杀窦氏
  公元168 年,桓帝去世,无子。次年正月,窦皇后与其父窦武商议,迎立12岁的解渎亭侯刘宏,是为灵帝。窦太后临朝称制,窦武为大将军执政。
  太傅陈蕃与窦武谋划诛除宦官,窦太后因长期受宦官包围影响,只同意惩办少数罪恶严重的宦官。窦武只好先杀掉管霸、苏康等人,打算逐步翦除。不久,机密泄露,宦官曹节、王甫等先发制人,劫持灵帝和窦太后,占据皇宫,假传圣旨收捕窦武等人。窦武拒不受诏,双方展开拼杀,窦武部下逐渐散走归降,窦武、陈蕃遇害,窦太后被幽禁在南宫。曹节、王甫诛杀了一批支持窦武、陈蕃的文武官员,完全控制了政权。曹节死后,宦官赵忠、张让等继续把持朝政,灵帝刘宏常称:" 张常侍是我父,赵常侍是我母".宦官成了皇帝的衣食父母,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东汉政治的腐败也达到极点了。
  和帝以来外戚、宦官交替专权,是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在专制制度下的尖锐表现。戚宦之祸源自君主专制制度,专制制度的完备,使权力高度集中在皇帝手中,皇帝成为一切权力的化身,只要控制了皇帝,就掌握了最高权力。皇帝幼弱,母后临朝,多凭借父兄以专朝政。乃至皇帝年长,欲收回大权,必然和外戚发生冲突,于是皇帝又依靠宦官诛除外戚。有外戚专权,必有宦官之祸。章帝以后,外戚、宦官之祸交替并起,不绝于朝。两大集团明争暗斗,愈演愈烈。起初太后临朝,外戚得势,其后皇帝亲政,宦官受宠,所以戚宦之争常以宦官的胜利告终。无论外戚或宦官专权,都力图拥立幼主,以便自己继续操纵。在外戚、宦官专权下,朝政日益腐败,怨声四起,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黄巾起义,埋葬了东汉王朝。
  八、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国
  1.三国鼎立
  (1)董卓之乱和军阀混战
  公元184 年爆发的黄巾农民大起义,沉重地打击了东汉王朝的中央集权力量。
  在镇压黄巾起义的过程中,州郡官吏和地方豪强纷纷扩充实力。黄巾大起义的主力在当年就被残酷镇压下去,但各地余众继续坚持斗争。东汉政府为了扑灭起义力量和加强对州郡的控制,把一些重要地区的州刺史改为州牧,选择有名望而又可靠的官僚充任,总掌一州军政大权。可是,这一措施不但没有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却使分散的割据势力集中起来,增强了他们的离心力,东汉王朝实际上已无法维持对全国的统治,公开的军阀割据混战已不可避免。
  当黄巾起义被镇压下去之后,东汉统治集团中外戚和宦官的斗争又趋激化。
  公元189 年,汉灵帝死,少帝刘辩继立,何皇后之兄何进任大将军,执掌大权。
  何进联络中军校尉袁绍,杀掉统领西园八校尉军的宦官蹇硕。为了彻底消灭宦官势力,他密召并州牧董卓带兵入京。因事机不密,何进反为宦官张让、段珪等谋杀。袁绍等举兵诛杀宦官2000多人,结束了长达数十年的宦官专政局面。接着,董卓带领西北军进入洛阳。
  董卓原是临洮的大土豪,曾参与镇压羌人和黄巾大起义。灵帝死前,董卓任并州牧,驻军河东。董卓进入洛阳后,挟其兵力,独揽东汉朝政。他杀何进姊何太后,废何太后所生之子少帝,拥立少帝弟刘协为帝(献帝),自称相国。不久,又毒杀少帝,并逼走袁绍、曹操等人。董卓的专横残暴,引起士大夫官僚的普遍不满,因此他所任命的山东牧守,纷纷起兵讨伐他,军阀混战立即在北方各地展开。
  袁绍出身于" 四世三公" ,又在消灭宦官势力中出了力,他和董卓闹翻后,出逃河北,董卓尽杀袁氏在洛阳和长安两地的家属50余人。公元190 年,关东(潼关以东)军共推袁绍为盟主,从北、东、南三面包围洛阳,讨伐董卓。在关东军的威胁下,董卓挟持汉献帝退往西北军的根据地长安。入关以后,董卓又数杀大臣,欲以立威,使得统治集团内部上下离心,人人自危。司徒王允串通董卓部将吕布等杀死董卓。但王允未能做好善后工作,董卓部将李傕、郭汜联兵攻破长安,杀了王允。接着,董卓部将又彼此争权夺利,互相残杀起来。长安附近居民死亡逃散,关中行人断绝。
  董卓西逃后,关东联军也随之瓦解。相互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混战。经过几年的厮杀兼并,逐渐形成若干个较强大的割据势力。袁绍占据冀、青、并三州,曹操占据兖、豫二州,公孙瓒占据幽州,刘备、吕布先后据有徐州,袁术占据淮南,刘表占据荆州,刘焉占据益州,孙策占据江东,韩遂、马腾占据凉州,公孙度占据辽东,等等。其中势力最强的是袁绍和曹操。
  (2)曹操统一北方
  曹操字孟德,沛国谯人。父亲曹嵩是宦官曹腾的养子,曾任东汉太尉。
  曹操20岁时,任洛阳北部尉,曹跟随皇甫嵩镇压颖川黄巾军,后又募兵参加讨伐董卓的关东军。公元192 年,青州黄巾军杀兖州刺史刘岱,州中无主,兖州地方官推曹操为兖州牧。同年,曹操在济北诱降黄巾军30万,收编其精锐,作为自己的主力军,叫做" 青州军".此后,军事力量逐渐增强。公元196 年,汉献帝由长安逃回洛阳,曹操采纳毛玠的建议,把汉献帝迎到许县,取得了" 挟天子以令诸侯" 的政治优势。同年,曹操在镇压汝南、颖川一带的黄巾军时,又夺得大批耕牛农具,开始在许下募民屯田,一岁得谷百万斛,初步解决了军粮问题。曹操还注意笼络强宗豪族和士大夫地主,一些豪强地主如李通、任峻、许褚、李典、吕虔等,在黄巾大起义和军阀混战的过程中,先后率领宗族、部曲、宾客数千家乃至数万家归附曹操。曹操采取的这些正确方针和策略,使他的势力巩固发展起来,得以连败袁术、灭吕布、平张绣,成为中原最强大的力量之一。
  在军阀混战初期,袁绍利用自己担任关东联军盟主的地位,首先从韩馥手中夺取冀州,以后又把势力扩充到幽、并、青三州。199 年,袁绍消灭了占据幽、青二州的公孙瓒,遂完全据有冀、幽、并、青四州,成为北方最大的割据势力。
  袁绍想以消灭公孙瓒之余威,南下一举消灭曹操,统一黄河流域。
  公元200 年的官渡之战,就是在上述情况下爆发的。袁绍以精兵10万,战马万匹,南渡黄河。袁绍虽然兵多粮足,但内部矛盾重重,军纪松弛,士气不振。
  曹操能用于迎击袁绍的精兵不过两三万人,兵寡粮少,而且后方不稳,可是曹操赏罚严明,上下齐心,将士用命。在用人上,袁绍所任唯亲,而曹操唯才是举。
  交战初期,曹操声东击西解白马之围,斩袁绍大将颜良、文丑。继而率精兵5000,奇袭袁军屯粮要地乌巢,焚烧袁军全部屯粮。袁军军心动摇,全线崩溃。曹操乘势全歼袁军主力7 万余人,袁绍仅带800 名亲兵逃回河北。官渡之战的胜利,奠定了曹操统一北方的基础。
  官渡战后,袁绍病死。曹操利用袁绍之子袁谭和袁尚的矛盾,攻杀袁谭和袁绍的外甥高干,占领幽、冀、青、并四州。袁尚、袁熙兄弟逃奔乌桓。
  公元207 年,曹操亲率大军出卢龙塞,打败乌桓王蹋顿和袁氏的联军,斩杀蹋顿。袁尚兄弟又逃往辽东,为辽东太守公孙康所杀。至此,曹操基本上统一了北方。
  (3)三国鼎立的形成
  曹操统一北方后,于公元208 年,挥军南下,企图夺取荆州,进而出兵江东,逐步统一全国。当时,荆州牧是刘表,有军队10万多人。刘备在官渡之战时依附于袁绍,袁绍失败后,刘备又到荆州投奔刘表,屯驻樊城。曹军到达荆州之前,刘表病死,掌权的少子刘琮和异母兄刘琦不和,向曹操请降。刘备闻讯,南奔江陵在长坂被曹操追兵击溃。刘备退往樊口,与孙权结盟,共拒曹军。
  孙权据有江东6 郡,自言境内士兵有" 十万之众" ,能立即调动抗曹的有3万人,刘备有关羽所部万余人,还有江夏刘琦的军队也不下万人,孙刘联军合计约5 万人左右。曹军20余万,号称80万,水陆并进,与孙刘联军相遇于赤壁。曹军人数虽众,但有诸多不利:长途行军,疲惫不堪;北方将士不习水战,水土不服,军中疾疫流行,刘琮降卒心怀疑惧,荆州民心未附;曹操胜而后骄,谋划不周。孙刘联军数量虽少,但以逸待劳,长于水战,内部团结,士气旺盛。东吴军队主帅周瑜用火攻将曹军战船烧毁。孙刘联军水陆并进,曹操大败,率残兵逃回江陵。
  赤壁之战决定了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战后,曹操认识到一时消灭不了孙权、刘备,便收缩战线,对孙刘采取守势,致力于整顿内部,巩固后方。
  公元211 年,曹操进兵关中,打败韩遂和马超,占据凉州。公元215 年,又出征汉中,张鲁战败投降,完成了北方的统一。
  刘备在赤壁之战后,占领了荆州长江以南的长沙、零陵、武陵、桂阳四郡,又向孙权借得南郡。公元216 年,刘备打败刘焉之子刘璋,占据益州。
  公元219 年,刘备从曹操手中夺得汉中,并命关羽从荆州向曹操发动猛攻,威震北方。这时是刘备势力的鼎盛时期。
  孙权在赤壁之战后,一方面巩固在江南的统治,并将岭南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另一方面同曹操争夺荆州和江淮地区。关羽在荆州的发展,引起孙权和曹操的不安,公元219 年,孙权乘关羽北上与曹军作战之机,在曹操怂恿下,派吕蒙袭杀关羽,夺得荆州。至此,三国鼎立的局面事实上已经形成了,所少者不过是帝王名号而已。
  公元220 年,曹操病死,儿子曹丕继位为魏王,同年10月,废汉献帝,自立为帝,建都洛阳,改国号魏,历史上也称作曹魏。第二年,刘备称帝,建都成都,国号汉,以恢复汉王朝相号召,史称蜀或蜀汉。同年,孙权称吴王。222 年,刘备以替关羽报仇为名,倾全国兵力出巫峡攻打东吴,企图夺回荆州,在夷陵猇亭被东吴陆逊用火攻击败。刘备几乎全军覆没,退回白帝城。此后,蜀、吴两国力量处于平衡状态,但都弱于曹魏。辅助刘禅的诸葛亮与孙权结盟,以共抗曹军。
  公元229 年,孙权正式称帝,都建业,国号吴,亦称孙吴。
  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是由政治、经济、地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政治上,魏、蜀、吴都取得了豪强地主的支持;经济上,蜀汉" 沃野千里" ,素有" 天府" 之称;东吴长江中下游区域经济也发展到可以自给;曹操占有广大的北方,由于战争的严重摧残,一时还无力消灭吴蜀,完成统一。吴蜀联合,攻魏不足,自保有余;再加上蜀有剑阁、三陕之险,吴有长江天堑,易守难攻,更增加了曹魏统一的困难。三国鼎立就是在这种均衡局面下形成的。
  2.九品中正制
  汉代察举制度至东汉后期已弊端丛生,外戚、宦官把持用人大权,"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情如鸡。" 再者东汉末年以来,人口大流徙,无论士、庶大都流离乡土,秦汉以来的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人士的出身里爵、道德才能,均难以稽考,以乡里组织作为基础的" 乡举里选"制度就无法实行了。
  曹操为了扩大其统治基础,采用了" 唯才是举" 的用人政策,先后几次下达" 求贤令".他反对把所谓" 门第" 、" 道德" 作为用人的主要标准,主张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 的人,不论品德如何,都可以重用。他下令将当地士人按才能分别评为九等(九品),由政府按等级选任官吏。公元220 年,曹丕在代汉称帝前,为了取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接受颍川士族陈群的建议,普遍推行九品中正制度。具体做法是:由司徒选择在中央政府任职" 贤有识鉴" 的官员,兼任其出生郡的" 中正" (齐王芳时又增设州中正),负责考查与他们同籍散处在各地的士人,品评高下,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送给吏部,任命官职,所以九品中正制也称" 九品官人法".中正在评定人物时,综合考查他们的门第和德才,定出" 品" 和" 状".门第(家世官位高低)
  称" 品" ,个人才德的简要评语称为" 状".九品中正制推行初期,中正还比较重视状,以人才优劣定品第,按照" 唯才是举" 的原则,选拔了一些人才。实行不久,弊端日生,状越来越不被看重,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了。本来中正是帮助吏部按才能品选人士,却演变成由中正来决定人才的高下。中正又都由本州郡的世家名门贵族官僚来充任,因而定为上品者,无不是世族名门,选官用人就全凭门第的高低了。这样一来,九品中正制便成为士族垄断选举、操纵政治的工具,由此而形成了日后的门阀政治。
  3.西晋的统一
  (1)司马氏代魏
  结束三国鼎立的西晋王朝,是由河内士族司马氏为首的政治集团建立的。公元226 年,曹丕病死,子曹叡即位。曹丕临终时,遗命曹真、曹休、陈群、司马懿辅政。不久,曹叡把曹真调往关中,让司马懿坐镇南阳,政由己出。自公元231年曹真死后,对蜀汉的战争,开始归司马懿指挥。公元238 年,他又率兵消灭了割据辽东已有三世的公孙渊,成为魏国最有威望的大臣。公元239 年明帝曹叡病死。养子曹芳年仅8 岁,继位为帝。司马懿又受遗命和曹爽(曹真子)共同辅政,威势更加煊赫。曹爽上表推举司马懿为太傅,政事不经过司马懿,以削弱其权势。
  曹爽掌握了军政大权后,司马懿就在家装病,表面不预朝政,暗中却在布置力量,伺机消灭曹爽集团。曹爽派心腹李胜去司马懿府上刺探他生病的真伪,司马懿装出危在旦夕的样子,李胜信以为真。曹爽闻报,放松了对司马懿的提防。
  公元249 年正月初六日,曹爽兄弟陪同齐王曹芳出洛阳城祭扫明帝曹叡的陵墓高平陵。司马懿乘此机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洛阳发动政变,以谋反罪收捕曹爽兄弟及其心腹党羽,皆诛其三族。经过这次政变,曹魏的军政大权,全部落入司马氏家族手中。
  公元251 年,司马懿病死,子司马师继续擅政,公元254 年,司马师废曹芳,立曹髦为帝。次年,司马师死,弟司马昭当政。公元260 年,魏帝曹髦不胜" 坐受废辱" 之愤,率僮仆数百人向司马昭进攻,结果被杀,又立曹奂为帝。公元263年,司马昭封晋公,不久又封晋王。公元265 年,司马昭病死,其子司马炎继为晋王,旋废魏帝曹奂,自立为帝(晋武帝),国号晋,建都洛阳,史称西晋。
  (2)司马昭灭蜀
  魏蜀吴三国中力量最弱的是蜀国。蜀汉后主刘禅统治初期,诸葛亮辅政,内修农战,严明法令,赏罚必信;外结孙权,北伐曹魏,以攻为守。他在平定南中之后,率军进驻汉中,六次出兵与曹魏争夺关陇地区。公元234 年病死军中。此后,蒋琬、费祎相继执政,遵循诸葛亮成规,内政尚可维持,社会比较安定,而出兵北伐则更加力不从心。费祎死后,姜维为大将军,在蜀汉政权中,孤立无援。
  公元258 年以后,宦官黄皓弄权,政治腐败。黄皓想罢黜姜维,让其同党阎宇掌握兵权。姜维惧祸,于是领兵居外,不敢返回成都。姜维连年北进,与魏军战于陇西,由于蜀汉政权内部矛盾激化,兵员军需得不到应有的补给,攻魏不但劳而无功,反而使蜀汉国力虚耗,百姓愁苦。
  公元263 年,魏大将军司马昭见蜀汉" 师老民疲" ,派钟会、邓艾统率18万大军分道伐蜀。钟会率10万大军为主力,由斜谷入汉中,姜维退守剑阁。邓艾率领3 万余人由阴平度险而进,行无人之地700 余里,连克江油、涪城、绵竹,势如破竹,直逼成都。这时,有人建议刘禅东奔孙吴,有人主张退据南中。刘禅接受益州土著地主集团谯周等人的建议,投降邓艾,蜀汉至此灭亡。这时,姜维被迫降于钟会。次年,钟会叛魏,联合姜维举事。姜维也想借此机会尽杀魏将,恢复蜀汉统治,二人兵败被杀。这是灭蜀后的一段余波。
  (3)晋灭吴
  公元252 年,孙权病死。其子孙亮、孙休在位期间,政局动荡不安,仅能保据江东。至公元263 年。孙权的孙子暴君孙皓继位,政治极端黑暗。孙皓沉湎酒色,广营宫室,滥用民力;信用小人,用剥面、挖眼、锯头等酷刑屠杀大臣,弄得人人忧愁,各不自保。
  灭蜀之前,魏的军事力量虽然很强大,由于东吴有淮河、长江天险,东吴以优势水军严密布防,魏缺乏水师,难以进攻。司马氏灭蜀以后,便在益州大造战舰,训练水师,准备伐吴。孙皓为了加强对长江上游的防守,就把都城从建业迁到武昌。长江下游人民为统治者逆流转运财物,劳苦异常,对迁都极为不满,愤怒地说:" 宁饮建业水,不食武昌鱼;宁还建业死,不止武昌居。" 江南的汉人和越人一再起义,反对孙皓的反动统治。孙皓只好又把都城搬回建业,长江上游的防御更加松弛。
  公元279 年11月,晋军水陆并进大举伐吴。步骑20余万分五路直捣建业、夏口、江陵等地,王濬率水军由巴蜀顺江而下。太尉贾充为大都督,总领众军,各路大军所向皆克,吴军望风而降。280 年三月,王濬的水师到达建业石头城,吴主孙皓出降,吴亡。自公元190 年发生董卓之乱,分裂割据局面延续了90年之久,至此又重归统一。
  4.八王之乱
  西晋统一以后,出现过一个短暂的和平安定局面,经济发展,人口增加。
  可是西晋统治者未能珍惜这个得之不易的局面,皇帝骄奢逸乐,臣子各为身家门第之私,晋武帝司马炎去世不久,西晋王朝就发生了" 八王之乱".
  (1)统治集团的腐朽
  西晋司马氏是在士族官僚集团的支持下,通过政变而取代曹魏的。皇室司马氏出身河内大士族,西晋大臣也几乎都是汉魏以来的名臣世族子弟,耽于逸乐,而不以国事为重。晋武帝对拥戴他登基的士族官僚集团,以尽可能满足他们对财富和权势的追求作为回报。国家统一后生产的发展,为西晋统治集团的挥霍奢侈提供了物质基础。因此,晋初与汉初、魏初的统治集团不同,一开始就表现出异常的贪婪、奢侈、腐败和残暴。
  西晋开国皇帝司马炎个人生活就十分奢侈腐朽。他公开卖官,所得钱财,尽入私囊。当时有大臣面斥司马炎,将他与东汉末年的桓、灵二帝相比,并认为"桓灵卖官,钱入官库" ,而司马炎" 卖官钱入私门" ,他还不如桓、灵二帝。灭吴以后,晋武帝后宫姬妾近万人," 并宠者甚众,帝莫知所适,常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宴寝。宫人乃取竹叶插户,以盐汁洒地,而引帝车。" 皇帝如此,士族官僚自然从风而靡。太傅何曾每天吃饭花费1 万钱,还说没有下筷子的地方。
  他的儿子、司徒何劭" 一日之供"2万钱,而王济、王恺、羊琇更甚于何劭。武帝的女婿王济用人乳喂猪,然后蒸食,肥美异于常味。石崇又高出一筹,无人能与他相比。石崇做荆州刺史时," 劫远使商客,致富不赀" ,后房以百数,饮食穷水陆珍奇。外戚王恺曾与石崇斗富,王恺用麦糖洗锅,石崇用白蜡当柴;王恺作紫丝布步障40里,石崇用锦作步障50里;王恺涂墙用赤石脂,石崇就用香椒泥。
  司马炎暗中支持王恺,赐他一株2 尺多高的珊瑚树,王恺拿它向石崇夸耀。石崇将这株珊瑚树打碎,叫人拿出3 尺多高的珊瑚树六、七株,让王恺挑选。"奢侈之费,甚于天灾" ,而晋武帝司马炎却无动于衷。
  他们不仅奢侈成性,而且以杀人为儿戏。王恺请人吃饭,命女伎吹笛,女伎忘了点曲谱,王恺即命人打杀女伎。石崇请客,命美人劝酒,客人饮酒不尽,他就以劝酒不善杀死美人。有一次,一位客人坚决不肯饮酒,石崇竟连杀了3 个劝酒的美人。如此残忍的行径,连禽兽也不如。
  统治阶级的奢侈荒淫,加剧了社会矛盾的尖锐化。西晋初期的和平安定犹如昙花一现,很快就凋谢了。
  (2)八王之乱
  公元290 年,晋武帝死,太子司马衷继位,是为晋惠帝。司马衷是个白痴,他在华林园听到虾蟆叫,问左右的人虾蟆是为官鸣叫,还是为私鸣叫。
  天下荒乱,百姓饿死,他竟说:" 没有粮食吃,为什么不吃肉糜." 武帝曾想废掉他,司马衷的母亲杨皇后坚持" 立嫡以长不以贤" ,阻止废立;党附太子衷的官僚担心其他人嗣位对自己不利,也竭力劝阻。武帝出题测试司马衷,他的妻子贾南风请人代答,遮掩过去。这样糊涂的皇帝,自然无法掌管朝政。他即位之初,皇太后的父亲杨骏辅政,总揽大权。杨骏专权好利,引起晋皇室和皇后贾南风的不满。贾南风荒淫凶残,是个权力欲极强的女人,她与武帝后族杨氏争权夺利的斗争,引发了破坏性很大的八王之乱。
  司马炎夺取曹魏政权后,错误地认为魏国灭亡主要是由于没有分封宗室。他分封了57个同姓王,并不断扩大宗室诸王的权力。开始是允许诸王自选国中长吏,后来又按户数多少把诸王分为三等,并开始置军。大国2 万户,置上中下三军,兵5000人;次国万户,置上下二军,兵3000人;小国5000户,置一军,兵1500人。
  以后" 更制户邑" ,增加封国户数,最多的达到10万户。晋武帝逐步使诸王都督各州军事,坐镇一方,同时裁撤州郡兵。这样,诸王不仅掌握了封国的军政大权,还控制了相当数量的军队。晋武帝分封宗室的目的是为了拱卫皇室,后来诸王大都卷入了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混战,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跟他的初衷恰恰相反。
  " 八王之乱" 的八王,一般指汝南王亮、楚王玮、赵王伦、齐王冏、河间王颙、成都王颖、长沙王和东海王越。亮、伦是司马懿之子,玮、颖、是武帝之子,冏是司马昭之子,颙是司马懿弟司马孚之孙,越是司马懿弟司马馗之孙。实际上,卷入八王之乱的不只八王,大概这八王关系最大,唐人编《晋书》时,将这八王合为一传,因而通称为" 八王之乱".公元291 年,贾后为了专权,密召都督荆州诸军事的楚王玮入京,杀掉杨骏及其党羽,皆夷三族,囚杀杨太后。朝臣推举汝南王亮和元老卫瓘共同辅政,贾后仍未掌权。悍妇贾南风指使白痴丈夫惠帝密令楚王玮杀死司马亮和卫瓘;又以" 擅杀" 罪杀玮,大权尽归于贾后。贾后除了依靠族兄贾模、内侄贾谧、母舅郭彰这些亲党外,还起用当时的名士张华、世族裴頠等出掌机要,相对稳定了七八年时间。
  惠帝只有一个儿子太子遹,是后宫谢氏所生。太子和贾谧有矛盾,贾谧劝贾后废掉太子,以免日后太子继位时他们不利。公元299 年,贾后诬陷太子遹要杀害她和惠帝,废太子为庶人,次年杀之。赵王伦先已奉调入京为禁军将领,他谄事贾后,得掌要权。公元300 年四月,他利用禁军对贾后杀害太子的不满情绪,起兵杀了贾后和张华、裴頠、贾谧等人。次年正月,司马伦废掉惠帝,自立为帝。
  出镇许昌的齐王司马冏首先起兵讨伐司马伦,得到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冏等的响应。三王联兵与司马伦大战60余日,双方死亡近10万人。司马伦战败被杀,惠帝复位。司马冏入京辅政,掌握了大权。
  齐王冏沉迷于酒色,荒废政事,为久专朝政,他立惠帝弟清河王司马遐之子年仅8 岁的司马覃为太子,引起成都王颖、河间王颙和长沙王   的不满。
  公元302 年十二月,河间王颙出兵进攻洛阳,长沙王时为骠骑将军在洛阳开府,也举兵讨伐司马冏。冏为   所杀,惠帝即用司马   掌握朝政。
  司马颙原来打算借这次起义废掉惠帝,拥立司马颖,自己做宰相,掌握实权,没料到实力较弱的司马   杀司马冏并掌握了大权。公元303 年8 月,成都王颙和河间王颖又联合起来,攻打司马。屡破颖军,斩获六七万人。
  但由于双方兵力悬殊,洛阳形势日紧。东海王司马越勾结部分禁军,拘禁了司马   ,向外兵求和;司马被转交给司马颙部将张方,张方将他用火烤死。
  此后,东海王越与成都王颖、河间王颙等,为争夺中央统治权反复攻杀。
  至公元306 年,颖、颙相继为越所杀,司马越总揽大权。同年,司马越毒死惠帝,拥立晋武帝第二十五子司马炽继位(晋怀帝),八王之乱才告结束。
  八王之乱延续16年之久,战场从洛阳、长安扩展到黄河南北,北方生产遭到极大的破坏,给人民造成了无穷灾难。诸王的军队到处烧杀抢掠;幽州刺史王浚率乌桓、鲜卑军队先后进攻邺城和洛阳,抢劫妇女财物,屠杀人民。西晋统治集团的力量也在这场混杀狂斗中消耗殆尽,导致西晋政权的早日覆亡。
  5.士族门阀制
  (1)门阀制度的形成
  门阀制度的特点是按照门户等级区别士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所处的不同地位。门阀贵族在各方面享有特权。汉代虽然已有士人和庶民的区分,但不象后来那样以门户来区别政治地位。士族在政治上或选举上特权的获得是门阀形成的重要标志。这一标志在东汉时期已见端倪。
  西汉后期豪强地主已有相当的发展。刘秀创建的东汉王朝,是在南阳、颖川、河北等地的地主、官僚集团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刘秀本人是豪强地主,他的亲信、大臣也大都出身于州郡著姓、地方长吏。刘秀的姐夫邓晨," 世吏二千石" ,"家自富足" ;妹婿李通," 世以货殖著姓" ,与其父皆仕于王莽;母舅樊宏,也是南阳著名的豪强地主,拥有众多的依附农民和奴隶。
  东汉王朝建立以后,追随刘秀的豪强地主都封侯食邑,成了新的贵族。
  这些人地位尊崇,生活待遇优越,他们联结地主、富商,形成强大的豪强地主阶层。在东汉王朝的保护下,豪强地主在政治、经济、文化上享有种种特权。
  政治上,豪强地主通过把持" 察举" 和" 征辟" ,获得从政的特权,东汉后期," 以族(门第)举德,以位(权位)命贤" ,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所以仲长统在《昌言》中说:" 天下士有三俗,选士而论族姓阀阅,一俗。" 豪强地主世代充任封建政府的各级官吏,牢牢地控制着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他们拥有比西汉豪强地主更雄厚的经济力量,控制大量的土地、奴婢和依附农民,占有巨额社会财富。他们多采用庄园经济的形式剥削压迫农民,佃农受到超经济剥削,实际上是农奴,豪强地主往往以宗族关系掩盖这种阶级剥削关系;庄园实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文化上,东汉重文吏,兴太学,士大夫通过累世专攻一经入仕,子弟大多做官,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累世的公卿名门望族。如东汉弘农杨氏,四世皆为三公;汝南袁氏,四世五公。他们熟悉儒家经典,是宣传封建文化的重要代表人物,并以此维护其政治、经济特权。
  至东汉末年,群雄割据,为了扩展自己的势力,战胜对手,无不尽力笼络拥有部曲、佃客的世家大族。如曹操拉拢许褚、李典、田畴、任峻、吕虔,孙权拉拢鲁肃、甘宁和吴中四姓,刘备拉庞麋竺、霍峻等,在这些世家大族的归附和支持下,魏、蜀、吴政权才得以巩固发展,形成三国鼎立的局面。
  曹操依靠世家大族的力量统一北方后,对那些不亲附自己的士人进行了打击,先后杀掉了狂妄的名士孔融和以家世文才自傲的杨修,以及浮华惑众的魏讽和他的几十名党羽,推行" 唯才是举" ,以扩大统治基础,树立专制统治。
  曹操死后,曹丕代汉称帝,以九品中正制作为选拔官吏的制度,废弃打击世家大族的政策。自魏明帝以后,世族把持选举,相沿成风,积弊日深。
  到司马氏当国时,就几乎专以家世论品了。掌握察考士人权柄的中正官位为世家大族垄断。九品中正制成为世家大族享有高官厚禄的捷径。中正依倚权贵,高下任情,按才德品人的规定已成空话。刘毅上书晋武帝论九品中正之弊时说:"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九品中正制已完全演变为巩固门阀势力的工具了。
  司马氏代魏称帝,得到了世家大族的有力支持。西晋王朝建立后,对世家大族的利益倍加保护。当时的世家大族如琅玡王氏、颖川荀氏、太原王氏、泰山羊祜、河内山涛等,或以国之耆老,特蒙优礼;或以参与魏、晋递嬗密谋,任掌机要;或以连姻皇室,为晋室爪牙虎臣。他们的子弟通过中正品第入仕,获得高品显官,成为世代相承的贵胄。南北朝时期著名的士族,从他们的家世源流看来,绝大多数都是在魏晋时期形成的。
  西晋王朝除了在政治上通过九品中正的选举制度保障世家大族从政的特权外,还运用占田制和荫族制保证他们在经济上的门阀世袭权利。西晋占田制规定:各级官员按照他们官品的高低,合法占有多寡不等的土地,一品官占地50顷,以下每品递减5 顷,连最低级的九品官也占有10顷土地。当时能够做到高品官的只有士族,而通过九品中正制,士族官位实际上具有世袭性,因而也就保证了他们广占土地的世袭性。
  西晋的户调式还明确规定了各级贵族官僚、宗室、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的荫族权利,多者九族,少者三世,享受免役免税的特权。士人子孙即使不做官,也同样可以获得荫族权,只要祖先被认为是士人,子孙自然也是士人,这一规定在以前是缺乏保证的。
  为了保护自己的特权,他们特别注意门第,明确士人和非士人的区别。
  挚虞撰《族姓昭穆》10卷,专门记叙士族官僚的家谱,作为中正官评定士人品级的依据。《晋书.苻坚载记》(上)称" 复魏晋士籍,使役有常" ,同书《慕容宝载记》称慕容宝" 定士族旧籍" ,所称旧籍应指魏晋士籍。由此可见魏晋时已出现了确立" 士名" 的士籍,使" 士" 的身分有籍可查。南朝人认为士庶分隔始于魏晋,从这个角度来讲是有道理的。
  (2)门阀制度的盛衰
  公元317 年,东晋建立。晋元帝司马睿在洛阳时就与北方士族的代表人物琅玡大族王导关系密切,渡江南来后,司马睿用王导为谋主,王导建议他从北方南来的士族中网罗人才,同时拉拢江南士族。司马睿以勃海刁协、颖川庾亮等百余人为掾属,称为" 百六掾" ,南下的北方大族垄断了政权、顾荣、纪瞻等江南大族也投靠了司马睿。东晋王朝是在北方南方的" 侨姓士族" 和南方原有的" 吴姓士族" 的共同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从一开始就代表士族门阀大地主的利益。
  司马睿称帝后,以王导为丞相,以王敦为镇东大将军,军政大权全部由琅玡王氏掌握,甚至在登基时让王导同坐龙床,接受百官朝拜,时人称之为" 王与马,共天下" ,反映出东晋政治的主要支撑力量是侨姓士族。东晋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吏,几乎全部由" 侨姓" 或" 吴姓" 士族充任。士族门阀享有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种种特权,当时是" 举贤不出士族,用法不及权贵".门阀政治发展的结果,在东晋时期形成了琅玡王氏、颖川庾氏、谯国桓氏、陈郡谢氏等几家北方士族轮流执政的局面,皇帝实际上没有什么权力," 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之实,宰辅执政,政出多门,权去公家,遂成习俗" . 门阀士族自魏晋时期形成以后,到东晋时达到极盛。南朝时期,虽然是寒门地主做皇帝,但门阀士族的特权仍得到承认。
  南朝时期,士族一方面力图凭借父祖余荫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尽可能地保存家族原有的政治经济势力,另一方面通过婚姻和仕宦两途,把自己和庶族地主严格区别开来,宣扬" 士庶之际,实自天隔" . 士族同庶族寒门保持着严格的界限,不同庶族通婚共坐,婚姻关系严格限制在士族内部,以排除庶族混入士族的可能性。士族如果不严格遵守这种限制,就会被士族阶层看作婚姻失类,而受到排抑和讥斥。齐代士族王源把女儿嫁给寒门满璋之的儿子,御史中丞沈约上书弹劾,说" 王满连姻,实骇物听" ,请求将王源免官禁锢。庶族即使上升为贵戚近臣,如不自量去见士族,也不为士族礼接,甚至会受到侮辱。如宋孝武帝母舅的孙子路琼之,和士族王僧达是邻居,路琼之去拜望王僧达,他还没有出门,王僧达就叫左右把路琼之坐着的床烧掉,弄得路琼之极为尴尬。
  南朝寒门出身的将帅,有很多位至三公,大权在握。他们在政治上的势力吸引了少数世家大族与他们结亲,如琅玡脁王锡以女妻沈庆之子沈文季,陈郡谢超宗为子娶张敬儿女为妇,谢脁妻王敬则女等。这种士族向寒族权贵攀亲以保全自己的情形虽然还不普遍,但反映了士庶间的婚姻关系实际上已发生紊乱。沈约在弹劾王源时,就说宋代以来" 衣冠之族,日失其序,姻娅沦杂,罔论厮庶" .
  南朝的世家大族,承两晋以来的趋势,继续坐取公卿,盘据高官重位。
  宋、齐、梁政府规定,高门士族的子弟20岁登仕,庶族地主子弟30岁才能试做小吏。高门士族子弟不仅升迁极快,而且独占清流美职,只愿担任那些品秩既高,又能无所用心的职位。
  由于重视门阀,于是谱学盛行,遂成为专门的学问。东晋南朝时,平阳贾弼之祖孙三代都是谱学名家。贾弼之撰《十八州士族谱》,共700 多卷。
  宋刘湛、齐王俭、梁王僧孺都撰有《百家谱》。谱学是吏部选官的重要依据,宋齐以下,不熟悉谱学,不能在吏部做官。
  江南士族衰落原因很多,主要有士族本身的腐朽,寒人实际掌握政权,以及通过孙恩卢循起义、侯景之乱、陈朝灭亡所遭到的打击等等。
  世家大族经济上有田园别墅供其剥削享受,政治上有父祖的资荫作凭藉,可以" 平流进取,坐至公卿" ,因此都只醉心于保持家门富贵,既不屑留心吏治,又大都鄙薄武事,甚至" 明经求第则顾人答策,三九公宴则假手赋诗" ,奋励的志气逐渐消失殆尽,精神腐朽,习于逸乐,沉湎酒色,终日" 熏衣剃面,傅粉施朱" . 侯景之乱时,他们" 骨脆肤柔,不堪行步,体羸气弱,不耐寒暑,其死仓猝者往往而然" . 此后,士族更为衰落,沦为社会的废物。
  在南朝士族衰落的过程中,庶族地主的权势日益上升,他们通过各种途径登上政治舞台,由于南朝士族卑薄武事,不能胜任武职,建立军功就成了庶族地主重要的进身之阶。宋武帝刘裕、齐高帝萧道成、梁武帝萧衍这些开国皇帝,都是通过建立军功、控制军权而迁升的庶族地主。南朝的将帅功臣,亦多出自庶族。
  宋代将帅到彦之,以担粪自给,后因军功累官至护军将军;沈庆之躬耕垄亩,目不识丁,后以军功官至太尉;沈攸之少孤贫,后以军功官至征西大将军、荆州刺史。齐世将帅王敬则,母为女巫,本人是屠狗商贩,其后官至大司马;陈伯之曾为盗贼,后官至安东将军、江州刺史,等等。由此看来,南朝自刘宋以降,出身庶族寒门的将士军人,已能因缘际会,致位通显,担任一二品高官了。南朝士族不掌兵权,他们的地位也就得不到东晋士族那样的武力保护,事实上不得不听命于掌权的庶族地主。
  士族盘据高官重位,又不屑于勤劳政务,南朝皇帝在世家大族力量尚很雄厚的情况下,只好一方面优容世家大族独占清流美职,一方面引用寒人典掌机要,处理政事。南朝时实际政权和军权的行使,集中到中书通事舍人手中。南朝中书舍人为八品小官,掌起草诏令,参与机密,出纳王命,权势极为显赫,成为实际的宰相。在宋孝武帝死后,前废帝刘子业尚未亲政之际,商贩出身的中书通事舍人戴法兴总揽实权," 凡诏敕施为,悉决法兴之手,尚书中事无大小,专断之" ,所以民间称戴法兴做" 真天子" ,称新即位的小皇帝为" 赝天子".梁代寒人朱异由中书通事舍人累官至中领军将军,但他始终兼任中书舍人,居权要30余年,凡" 方镇改换,朝仪国典,诏诰敕书,并兼掌之" ,威震内外,权势最盛。
  南朝时,寒人担任的另一要职是典签。南朝君主鉴于东晋政权因门阀势盛而威权下移,因此多以宗室诸王出任州镇军政长官刺史。出任方镇的诸王势力强大以后,往往威胁中央,南朝骨肉相残的事,史不绝书。因此,南朝皇帝以寒人为典签来控制方镇诸王的权力,典签也称签帅,代替诸王批阅公事,甚至照管诸王的饮食起居。典签职位虽低,实权极重,州镇要事包括刺史向中央呈奏公事,都必须得到典签的签名才能实行。有些典签一年几次回京向皇帝汇报州镇官员的情况,供皇帝进退黜陟官吏作参考。因此,诸王刺史无不畏惧典签,刻意巴结,恭敬备至。于是,逐渐形成了典签" 威行州郡,权重藩君" 的情形。
  士族从表面上的极盛走向衰亡的迹象,从东晋末年孙恩、卢循领导的农民起义中已经可以大略看出。孙恩、卢循起义由会稽而波及东南八郡等地,这里是南北大族田园别墅的麇集之地。起义农民冲击了士族地主的田庄,杀掉了许多同他们对抗的士族成员,田庄中的依附者和奴婢投身于起义队伍,使士族地主的剥削无法进行,穿金戴银,却闭门饥饿而死。起义军杀死了镇压义军的北府兵统帅谢琰,从此作为建康政权支柱的北府兵便为寒人所掌握,士族的军事权完全被剥夺,实际上丧失了政治上的统治地位,不得不把权力让给以刘裕为代表的寒门地主。
  士族从此走向没落。
  梁代的侯景之乱和继之而来的江陵破灭给予士族以沉重的打击。公元549 年,侯景攻陷建康,对" 富室豪家,恣意裒剥,子女妻妾,悉入军营" . 体羸气弱的士族大量死于战乱之中,北齐颜之推说,两晋之际南下的百家士族在建康者,经过侯景之乱已" 覆灭略尽".在侯景覆灭之后的第三年(555 年),梁元帝萧绎的侄子萧詧勾结西魏攻陷江陵,杀了萧绎。许多士族被西魏虏往关中,罚作奴婢,耕田养马。不到40年隋灭陈,江南士人全部迁往关中长安," 大小在路,五百里垒垒不绝" . 至此,士族在江南的势力就完全消灭了。
  北朝的门阀制度,通过北魏孝文帝颁布区别姓族的标准与鲜卑贵族的门阀化而得到进一步加强。北方郡姓经过北朝后期和隋代,逐渐走向衰落,隋末农民起义的打击决定了它的衰落命运。到唐玄宗统治时,科举已几乎成为唯一的入仕途径,门阀制度就最后退出了历史舞台。
  6.北魏孝文帝改革
  公元471 年,北魏献文帝拓跋弘把帝位传给他的儿子元宏,是为孝文帝。
  这时孝文帝才5 岁,由其祖母冯太后执政。太和八年(公元484 年),18岁的孝文帝开始改革,所以这次改革也称为" 太和改制".从孝文帝即位,到公元490年冯太后死,北魏一直由冯太后临朝称制,所以孝文帝的前期改革,实际上主要是在冯太后的主持下进行的。冯太后是魏文成帝的皇后,从公元466 年开始掌权,有较丰富的政治经验,很有作为。冯太后死后,孝文帝亲政,继续改革。改革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公元485-486 年)主要改革政治、经济制度,第二阶段从公元494 年开始,主要内容是迁都洛阳和推行汉化运动。
  (1)整顿吏治
  北魏前期,各级官吏都没有俸禄,官吏多贪赃枉法,肆意搜刮人民。地方守宰不论治绩好坏,任期一律6 年,期满代换。吏治日益腐败,百姓纷起反抗。冯太后主持的改革规定,守宰的任期根据治绩好坏决定,不固定年限。
  又制定了俸禄制度,俸禄由国家统一筹集,定期按品第高低发给,不准官吏自筹。还制定了惩治贪污的办法,俸禄之外官吏贪污帛一匹及枉法者,一律处死。
  公元484 年秋天,中央派人到各地巡察,有40多个守宰因贪赃被处死。孝文帝亲政后,继续整顿吏治,严明赏罚,贪赃枉法大大减少。吏治的改善为其他方面的改革创造了条件。
  (2)均田制
  中原地区经过长期战乱,土地大量荒芜,良田也大多为豪门大族强占,许多流亡农民依附于豪门大族,遭受残酷的剥削奴役。国家的赋税征收和徭役调发,遇到很大困难。冯太后执政后,在公元477 年(太和元年)规定:" 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 公元485 年,北魏政府在此基础上颁布了均田令。其主要内容是:
  ①男子15岁以上,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人受露田20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轮种。年满70岁或身死,还田于官。桑田作为世业,不还官,但要按照规定种植一定数量桑、榆、枣树。不宜蚕桑的地区,男子受麻田10亩,妇人5 亩,还受法和露田一样。
  ②奴婢受田与良人相同。壮牛1 头,受田30亩,限受四牛之数,不再给桑田。
  ③露田不得买卖。原有桑田超过20亩的,其超过部分可以出卖,不足20亩的可买至20亩为止。
  (4)地方官吏按官职高低在任职地区授给公田。刺史15顷,太守10顷,治中、别驾8 顷,县令、郡丞6 顷。离职时移交下任,不得转卖。
  (3)三长制
  继实行均田制之后,北魏政府又颁布了与均田制相联系的三长制与新租庸调制。三长制是地方基层行政组织。三长就是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的职责是检查田地、户口数量,征发租调力役,维持治安。以三长制代替魏初的宗主督护制,完备了北魏的基层统治机构。
  (4)新租调制
  制度规定:一夫一妇每年出帛(麻乡出布)1 匹,粟2 石;15岁以上未婚的男女4 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 人,耕牛20头,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
  均田、三长、租调三个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不触动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均田制把更多的农民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直接控制的编户;通过租调制来剥削农民的剩余产品,虽然租调比原来降低了,但由于地主豪强的一部分隐户被搜出,负担赋役的人户增多,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比原来增加了许多;以三长制代替过去的宗主督护制,使" 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倖之人可止" ,所以三长制的设立,是为了将荫隐人户争取到政府手中,以保证租税收入。
  推行这些制度,对豪强地主触动不大。虽然他们的部分隐户被括出,利益受到一些损失,但是,由于他们拥有众多的奴婢和耕牛,可以依法受田,奴、牛租调轻微,因而豪强地主仍然占有大量土地,足以保住原有的产业。
  尽管如此,这些制度的推行在当时仍然具有积极意义。均田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量的可耕土地,租调相对固定和减轻,农民的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劳动积极性提高,有利于北方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5)迁都洛阳
  公元490 年,冯太后死,孝文帝亲政。亲政后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往洛阳。
  公元398 年拓跋珪定都平城,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平城已不适合再作北魏的都城。军事上,平城偏在北方,既不利于控制整个北方地区,也不便于经略中原,而且还直接受到北方强大民族柔然的威胁,柔然曾多次攻到云中一带。经济上,平城贫瘠,且常发生水旱疾疫之灾,所产粮食不能供应需要,加上交通运输不便,粮食供应常发生困难。政治上,北魏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中原人民的镇压,迫切需要同汉族地主进一步合作,实行汉化政策。平城长期为北魏都城,保守势力大,离开旧都可以减少改革的阻力。公元494 年,孝文帝突破重重阻挠,正式迁都于洛阳。迁都本身虽然不是制度的改革,但却是孝文帝改革总体的一个重要环节。
  (6)汉化政策
  迁都洛阳以后,孝文帝开始第二期改革。改革的中心是推行汉化政策。
  改革官制。北魏初年的官吏名称,鲜、汉杂用。迁都后,用王厘改定官制,政府的组织与职官的名称,几与魏晋南朝无异,全部汉化。
  禁鲜卑语。北魏初定中原,鲜卑人自然使用本族语言,军中号令也用鲜卑语。
  朝廷上则鲜卑、汉语杂用。孝文帝在迁都的第二年下令,在朝廷上必须使用汉语,禁用鲜卑语。30岁以上的鲜卑官吏,要逐步学说汉语;30岁以下的在朝廷上要立即改说汉语。如有故意说鲜卑语的,降爵免官。
  禁胡服。鲜卑旧俗披发左衽,迁都后,改制汉人衣冠,不但男子,妇女也改穿汉装。
  改姓氏,定族姓。鲜卑人多是二三字的复姓,姓氏与汉人不同,标志着民族的差异,影响" 胡" 、汉贵族合作。孝文帝把太祖以来的八大著姓全都改为汉姓。
  所改汉姓,以读音与原鲜卑姓相近为准。拓跋氏为首姓,改姓元氏,为最高门第。
  丘穆陵氏改姓穆氏,独孤氏改姓刘氏,步六孤氏改姓陆氏,贺赖氏改姓贺氏,贺楼氏改姓楼氏,勿忸于氏改姓于氏,纥奚氏改姓嵇氏,尉迟氏改姓尉氏,这八姓" 勋著当时,位尽王公" ,社会地位与汉族北方的最高门第崔、卢、李、郑四姓相当。" 其余所改,不可胜纪".又规定以父祖做官等级的高低、多少定郡姓,分为" 膏梁" (三世为三公)、" 华腴" (三世为令、仆)以及甲、乙、丙、丁四姓6 个等级。鲜卑八姓和汉人士族著姓世为清官,不做猥屑的官吏。还规定迁到洛阳的鲜卑人一律以洛阳为原籍,死后不得还葬代北。
  为了禁止鲜卑同姓相婚,孝文帝还设法使皇族和鲜卑贵族与汉人著姓通婚,并以此为荣。这样,通过政治联姻,不仅可以消除" 胡" 、汉贵族的矛盾,而且使双方在血统上融合起来,共同支持北魏的封建政权。
  孝文帝改革是北魏政治经济发展,北方民族融合与鲜卑拓跋部社会封建化的必然结果。改革的目的固然在于巩固北魏政权,但在客观上却促进了以鲜卑族为中心的北方各族的封建化和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九、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
  1.日本早期国家的形成和奴隶制的发展
  (1)部落国家的建立
  到公元前300 年,日本还处在原始社会,因为在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大量出土的黑色陶器带有绳纹式花纹,所以称为" 绳纹式文化" 时代。公元前108 年,汉武帝在朝鲜北部设置四郡,中国先进的铁器文明和生产技术传入日本,促进了日本社会的迅速发展,原始公社制逐步解体,开始了以农耕文化为主的" 弥生式文化" 时代。大约在公元前1 世纪,日本列岛出现了许多部落小国(氏族部落联盟)。
  《汉书,地理志》说:" 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 反映了日本境内小国林立的情况。这些部落小国每年独自与汉朝定期友好交往。当时部落小国间的关系并不和睦,较强的部落国家为了掠夺领土,抢劫财富和劳动力,总是向邻国挑起战争,较弱的部落国家被迫武装自卫,在濑户内海沿岸包括畿内、四国、北九州等广大地区,普遍发现了高地住宅遗址筑有壕沟,拥有大量石制武器,在水田农耕有了相当发展的时期,人们在山顶和高地挖沟建房,并拥有大量石制武器。决不是一般性的住宅,而是军事性的防卫据点。
  这些部落国家,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弱国逐渐被强国吞并。据《后汉书.
  东夷传》记载:" 旧百余国,汉时有朝见者,今使译所通三十国。" 与东汉发生关系的国家减少到30余国。距离大陆最近的北九州诸国是古代日本接受中国文化的门户。在与中国的交往过程中,不断吸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政治制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中较强的邪马台国,首先步入阶级社会,建立了国家机器。
  (2)邪马台国
  邪马台国是公元2 世纪出现在北九州的新兴国家政权。
  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说,邪马台国最初是以男性为王,七八十年后,国中发生内乱,中央统治集团一方面实行武装镇压,一方面商讨缓和之策,结果一致拥立一个名叫卑弥呼的女子为王。经过一年时间,内乱被平定下去。卑弥呼上台后,集政教于一身,利用宗教式的" 鬼道" ,把贵族阶级的统治蒙上了神圣的圣衣,使贵族统治稳定下来。邪马台国有7 万多户,还统治着北九州地区的20多个小国。
  邪马台国已形成了有上下、贵贱严格区别的阶级制度。有" 大人" 、" 下户" 、奴婢等阶层" 大人" 是奴隶主贵族,享有种种特权。" 下户" 大致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人的社会地位属于平民阶级,另一部分人地位低于平民,略高于奴婢。邪马台国内有不少奴隶,仅女王卑弥呼个人就占有奴隶千人。她死时还杀死一百多名奴隶殉葬。奴隶来源于战俘、罪犯及其家属。《魏志.倭人传》上明确说到奴隶从事家内劳动,尚无确凿史料说明在生产上使用奴隶。
  邪马台国已建立了统治下户和奴隶的国家机器。设置了各级行政机构,官吏从中央到地方共有七级。国王是最高行政长官。国王之下是辅臣。
  在卑弥呼女王统治时期,总揽大权的辅臣是男弟。凡中央一级的官吏,在其官衔前都加一" 大" 字,分别掌管政治、贸易、外交、军事。" 大率" 的主要职责是" 检查诸国" ,监察地方官吏。统管贸易的中央官吏是" 大倭". "大夫" 负责外交," 自古以来,其使诣中国,皆自称大夫".邪马台国可能还有大将,统领全国军队。
  邪马台国的地方官吏,情况较为复杂。中央政权所在地的邪马台,设四级地方官。唯一保留王号的伊都国,实质上已转变为统一国家管辖下的一名地方官,受命于中央,伊都王之下设三级地方官。其他诸国设二级地方官。
  邪马台国拥有一支对内维护统治秩序和对外战争的常备军。北九州地区弥生时代中期遗址,发现了100 多件铁剑、铁镞武器,反映出邪马台国的武器装备已比较先进。邪马台国已有不成文的法律和刑罚。《三国志.魏志》说:" 其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宗族。" 所举轻重刑罚各一种,但从国内的阶级状况看,肯定还有其它刑罚。
  (3)大和国家的统一
  3 世纪中叶,本州的大和国在许多小国争霸斗争中强盛起来。与大和国日趋兴盛相反,北九州地区的邪马台却日渐衰落。
  3 世纪以后,邪马台国不再见于中国历史记载。邪马台国的衰落,可能是因为失去强大邻国的支持和国内下户、奴隶的反抗造成的。这样,统一日本的历史任务就由大和国承担起来。大和位于濑户内海东岸,土地肥沃,宜于农业;又是本州输入大陆先进文化的门户。4 至5 世纪时,有很多大陆农民和工匠移居日本,带来了先进的农业、手工业技术,因此,经济发展较快。
  4 世纪中叶,大和国已统治了关东以西的大部分地区,包括九州在内。大和国还向朝鲜半岛扩张,侵占半岛东南端的允韩(任那),以此为据点,掠取朝鲜的奴婢和财富,充实自己的实力。直到6 世纪新罗强大起来,才恢复被大和侵占的地方。5 世纪初,大和征服其他各部,基本上完成了统一大业。
  大和国的最高统治者称为大王(以后称天皇)。进入5 世纪后,大王先后由赞、珍、济、兴、武五人担任,史称倭五王,控制了西至九州,东达关东的广大地区。为了巩固大和政权,倭五王建立了较邪马台国更为完整的政治、经济制度。
  首先,确立贵族阶级的氏姓等级制。根据贵族出身的高下,以及在统一过程中的功绩,由大王授予氏姓。上层贵族分别授予" 臣" 、" 连" 、" 宿弥" 、"造" 等姓。地方贵族授予" 直" 、" 君" 、" 首" 等姓。氏姓成为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经济上享受世袭特权的依据。
  拥有氏姓者,才能被委任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平民只有名而无姓。
  因此,古代日本贵族也称" 氏姓贵族".大和国就是以大王为首的氏姓贵族的专制政体。随着贵族间权势的变化,年代的更迭和贵族家庭的繁息,氏姓发生了混乱。
  5 世纪中叶,大王济曾对氏姓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命令各级贵族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参加" 盟神探汤" ,以定氏姓。贵族们戴着木绵手套到沸水锅内取小石,手入锅不坏者,自认氏姓被判属实;反之,则被认为欺骗神灵,假冒氏姓,受到撤消氏姓、取消贵族身分的惩罚。经过整顿,大和国内" 氏姓自定,更无诈人" 。
  第二,在确立氏姓等级制的同时,还整顿完善了各级统治机构。在中央,由势力较强的葛城、平群、三轮等氏组成最高执政机构。由中臣氏、忌部氏主持祭祀,大伴氏、物部氏、久半氏等掌管军事,苏我氏主持财政。地方行政单位为国或郡,管理国郡的" 国造" ,一般委任有" 直" 、" 君" 氏姓的贵族担任,重要地区的国造则委任" 臣" 、" 连" 氏姓贵族担任。
  第三,部民制。大和国统一日本后,为加强中央统治,进行治水辟田,扩大中央直辖土地。在大批新田的基础上,大王和贵族占有很多土地和人民。大王的土地称为" 屯仓" ,主要役使称为" 田部" 的隶属农民进行生产。
  贵族的土地称为" 田庄" ,用所属农民" 部曲" 进行生产。田部和部曲的地位基本相同,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部民。
  " 部" 这种组织形式,最早是与神的祭祀相关联的。后来因统一战争的迫切需要,进而扩展到与军事有关的各生产领域。大和国统一日本后,部民制又进一步推广到全国各地和所有的生产领域。六世纪随着屯仓和田庄的增置,部民制迅速发展起来。
  专业从事手工业生产的部民称品部民(又称伴部民)。从事农耕的部民称田部民。负责政府机关某项事务,或侍奉、护卫的部民称杂部民。
  从事农业生产的田部民,主要来源于被征服的氏族,是部民中人数最多的一种。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品部多达100 多种。品部民由3 类人构成:一是平民、贵族中因犯法被贬者或战俘。大多从事饲养动物,掩埋死人,看守山陵等低贱劳动。
  二是分布在日本广大农村的原居住民。根据地区特点,把他们组成生产某一产品的部。三是被称为" 归化人" 的中国和朝鲜移民。因为他们具有先进的文化和生产技术,所以被安置在畿内和其他一些重要地区,并由朝廷直接控制。公元463 年,雄略天皇将百济来的一批有专门技艺的移民,分别编成陶部、鞍部、画部、绵部等。公元471 年,将1 万多秦人(早期中国移民)重新编为92个部,让他们从事养蚕和绢织等生产。
  有些有文化知识的大陆移民,被编入专门的" 史部" 或" 文部" ,在政府中从事文案、财务、外交等方面的事务工作。" 史部" 和" 文部" 属于杂部,其成员的地位高于品部民和田部民,接近于统治阶级。
  部民大部分被强制进行生产劳动,产品全部归主家所有。在一般情况下,部民被允许有自己的家庭,有少量的财产和生产工具。但是没有人身自由,主人虽不能任意将部民处死,但可以赠送给别人。所以部民实际上是处于奴隶的地位。
  部民奴隶制是日本古代主要的奴隶制形式,这一特点与氏族制残余牢固存在,商品生产不发达有密切关系。
  大和初期,皇室的力量并不能完全支配各地方贵族。为加强中央集权,皇室和中央大贵族大伴氏、物部氏、苏我氏等利用各种方法夺取地方贵族的土地和部民,将中央统治力量向地方扩展。地方贵族被迫以赎罪、奉献的名义交出自己控制的田庄。中央和地方矛盾日益尖锐,公元527 年,九州筑紫国(今福冈县)国造磐井发动武装叛乱。经过一年多的战争。叛乱被平定下去。大和政权的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抑制地方豪强势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
  重新确立中央对地方的干预权。凡是抵制中央命令的官员,不仅不能晋升,还要受到降职、黜官等惩处。在行政制度上,努力推行一元化的中央集权体制。
  自6 世纪起,在中央和国造、伴造之间,新增设了一级行政官吏,由大王的亲信担任。这种官吏的任命,最先出现在西日本,称为" 凡直国造" (大国造),下辖几个国造。在西日本以外地区,则任命国司、国守,代表大王对地方实行统一管理,国造、伴造等地方官吏须听命于国司、国守。公元589 年,崇峻大王(.
  -592年)派遣三位大臣分别巡视东山、东海、北陆地区。标志着全国统治区划重新划定工作的完成,以及" 凡直国造" 、" 国司" 、" 国守" 新一级统治机构的普遍确立,为大化革新时全面推行国司制作了准备。
  中央政权采取的措施,确实有力地加强了中央的统治。中央和地方的矛盾缓和以后,皇室和中央各贵族集团之间的矛盾斗争又尖锐起来。六世纪中期,葛城氏、平群氏和大伴氏在争权斗争中相继衰落。6 世纪末,物部氏被苏我氏击杀。
  到了7 世纪,斗争主要在皇帝和苏我氏之间进行,斗争的焦点是要不要建立以皇室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的统治。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激化,终于在7 世纪前期出现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大规模政治改革运动,日本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2.古朝鲜和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的社会发展
  (1)古代朝鲜
  朝鲜位于亚洲东部,是东方文明古国之一。朝鲜半岛上最初的居民大概是从北面大陆迁移来的,属于蒙古人种。考古发掘的新石器时代人类遗址,遍布朝鲜各地。根据中国古代历史文献记载,从很古的时候起,中国北方的居民就不断移居朝鲜。根据《史记.宋微子世家》和《汉书.地理志》的片断记载,殷末周初,殷王族箕子率族人逃到朝鲜,在今平壤一带建立了" 箕氏朝鲜" . 其管辖范围,大体上包括朝鲜半岛北半部和中国辽东地区。此后几个世纪箕氏朝鲜的情况,文献记载中断,不得而知。战国后期,箕氏朝鲜同中国北方的燕国发生过战争,战败后双方以满番汗为界(今朝鲜大宁江口博川郡),其后逐渐衰弱。
  从公元前3 世纪末开始,关于古朝鲜有了较为可靠的记载。西汉初年,燕人卫满率领大批逃亡者,投奔箕氏朝鲜。朝鲜王让他们在边境驻守。卫满逐步发展势力,于公元前194 年袭占箕氏朝鲜的都城王险城(今朝鲜平壤),推翻箕准的统治,自立为朝鲜王,建立了" 卫氏朝鲜".统治范围大约在今平壤一带。卫氏朝鲜存在了80多年,公元前108 年,汉武帝发兵侵入朝鲜,灭掉卫氏政权。在其故地设立了乐浪、玄菟、临屯和真番四郡,每郡下设若干县,乐浪郡就在卫氏政权的中心地区,设太守治理。后来,汉朝被迫撤消临屯、真番二郡,玄菟郡治也移入辽东,仅留下以平壤为中心的乐浪郡。东汉末年,割据辽东的公孙氏又在乐浪郡南部分置带方郡,隶属于乐浪郡,统辖以汉城为中心的汉江下游地区。魏晋等封建王朝仍然控制着乐浪。公元4 世纪初,高句丽向南发展,收复乐浪。带方郡也逐渐为新兴的百济收复。
  " 汉四郡的设置对朝鲜各部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有巨大影响。" 汉族同古代朝鲜居民密切接触,中国先进的生产技术传到了朝鲜,促进了古代朝鲜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根据《三国志.魏志.东夷传》和《后汉书.东夷传》的记载,大约在公元前后,居住在朝鲜半岛南部的韩人形成了3 个部落联盟:东南部是辰韩人的部落联盟,西南部是马韩人的部落联盟,位于二者之间的是辰韩人的部落联盟。位于朝鲜东海岸的是   貊人部落联盟,朝鲜半岛东北部是沃沮人部落联盟。
  与此同时,在中国辽东及鸭绿江中游一带的高句丽人部落联盟,正向朝鲜半岛北部发展。
  (2)高句丽
  高句丽是中国东北的古老民族,属于   貊族系。周秦之际,为东北的" 高夷".分布在中国辽东和鸭绿江两岸。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 年),属中国北方和燕国管辖。汉武帝时,以高句丽为县,属玄菟郡。宣帝时,设在朝鲜半岛东北部的玄菟郡撤到辽东,高句丽仍在玄菟郡辖境之内。
  高句丽部落联盟是由五个部落组成的,即消奴部、绝奴部、顺奴部、灌奴部和桂娄部。其军事首领最初是在消奴部中产生,后来转由桂娄部推举。
  公元前后,高句丽人进入了奴隶社会,建立了国家。《三国志.魏志.高句丽传》中记载有高句丽人阶级分化的情况。奴隶主贵族(大家)有1 万多人,他们不参加生产劳动,迫使平民(下户)交纳米粮鱼盐。除战俘外,犯罪人的家属有时也沦为奴隶。由于阶级分化和阶级矛盾的发展,氏族部落的管理机关便转化为国家政权机关。部落联盟的军事首领变成了拥有特权的世袭国王。国王之下设有相加、对卢或沛者、古雏加、主簿、优台丞、使者和皂衣先人等各级官吏,掌握行政、军事、司法等大权。这时,贵族议事会已握有对平民生杀予夺的大权。
  部落成员大会已无实际意义,仅在每年十月举行东盟大会时,负责迎祭部落神。
  高句丽国最初以纥升骨城(今吉林集安县西北高句丽霸王朝山城)为国都。公元初迁都于尉那严城。
  高句丽国家建立以后,不断和中国封建政权所属的辽东、玄菟、乐浪三郡以及鲜卑、靺鞨各族和朝鲜半岛南部的韩族进行战争。与此同时,先后征服了邻近的沸流、荇人、北沃沮、梁貊、盖马、句茶、东沃沮、曷思和朱那等部落,国土不断扩大。3 世纪初,高句丽又迁都于丸都(今吉林省集安县)。
  从4 世纪中叶起,高句丽因为受到西面鲜卑族、燕国的打击,开始大力向南发展,和半岛南部的新罗、百济展开了长期战争,一直延续到7 世纪。广开土王(公元391-421 年)多次率军南进,并同当时日本在朝鲜的侵略势力作战。通过一系列战争,高句丽把领土扩展到汉江中下游一带。公元427 年(高句丽长寿王15年),从丸都城移都平壤。
  随着国力的增强,高句丽的对外掠夺战争规模逐步扩大,次数明显增多,战俘也不断增加。据《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记载,公元4 世纪初到7 世纪初的300 年间,高句丽贵族对辽东、玄菟、乐浪三郡以及契丹、突厥、百济、新罗进行了频繁的战争。规模较大的战争有12次,从外部掳获人口5 万多人,夺回被掠走的人口1 万多人。好太王碑铭记述有烟户制度,高丽王的坟地上有一种称为"烟户" 的守墓奴。好太王死后,守墓人共有330 户,其中220 户是从外部掠来的韩秽人,110 户是本族民户百姓。守墓奴以户为单位,说明有自己的家庭。他们大约耕种一小块土地,从事照管墓地的劳役。
  守墓奴没有任何人身自由,并且世代为奴。这时也有债务奴隶,法律规定欠公私债务到期不能偿还者,没其子女为奴。
  国家统治机构在这时进一步强化。原来的五个部落组织已不复存在。新起的奴隶主贵族分内、东、西、南、北五部,其中内部是王族,地位最高。
  地方分设州县,大城设" 傉萨" ,一般的城设" 处闾近支" ,各级地方政权都有统兵的将军和辅佐地方官的僚佐。文武官员都听命于国王。国王、各级官吏和人民的服饰都有严格规定。统治者用极其残酷的法律镇压人民。对叛逆罪先用火刑,然后斩首;对盗窃罪的处罚也十分严酷。
  (3)百济
  百济在朝鲜半岛的西南部,地处汉江下游,土地肥沃,宜于农业,是半岛上最先种植水稻的国家。百济国大约形成于公元初期,是以马韩部落联盟中的百济部落为中心建立起来的。马韩的北部邻近乐浪郡和带方郡,百济部落在马韩北部。
  百济最初的政治中心在慰礼城,不久又移至汉山城(京畿道)。征服马韩各部落后,百济强大起来。公元4 世纪初,百济消灭了带方郡中国政权,与高句丽接壤,从此又不断和高句丽进行战争。
  百济对马韩各部落的征服,促进了奴隶制的发展,战俘常常被分赐给将士作家庭奴隶。有些奴隶可能被强迫在王室经营的武器制造、木器、纺织等手工业部门劳动。被征服部落受着奴隶式的剥削。他们必须向国家交纳布帛、丝麻及稻米等实物税。百济奴隶主还残酷剥削村庄农民,征发15岁以上的男子从事服军役和从事繁重的徭役。
  沉重的剥削和压迫激起奴隶和村庄农民的不断反抗,他们或武装起义,或大批逃亡,使统治阶级受到重大打击。公元399 年,百济阿华准备进攻高句丽,"大征兵马,民苦于役,多奔新罗,户口衰减" . 逃亡数目常常达到几千人和几千户。
  百济在和高句丽的长期战争中,常吃败仗,被迫一再向南迁都。公元474 年迁都熊津(忠清南道公州),公元538 年又移都泗沘(忠清南道扶余)。
  并一度改国号为南扶余。5 、6 世纪以后,百济又多次遭受新罗的攻击,国势日趋衰落。百济曾依靠中国南朝各代的政权和日本来对抗高句丽和新罗。7 世纪中叶,百济在新罗和唐朝的夹击下灭亡。
  (4)新罗
  新罗位于朝鲜半岛的东南部,是由辰韩部落联盟中的斯卢部落(即新罗部落,又称新卢)发展而成的。斯卢由六个有血缘关系的氏族组成。传说当朴赫居世作部落领袖时,斯卢强盛起来,此后部落首领的职位便由朴、昔、金三个拥有特权的家族世袭继承。
  辰韩地区" 土地肥美" ,约在公元2 、3 世纪时,农业已较为发达," 宜种五谷及稻,晓蚕桑,作缣布,乘驾牛马。" 辰韩还是当时著名的产铁地区,马韩、州胡(今济州岛)、倭、人都来这里买铁,铁还用作交换媒介。
  4 世纪,新罗贵族用武力统一了辰韩各部落,建立了以庆州为中心的新罗国。
  此时,百济和高句丽不断进行战争,新罗利用自己举足轻重的有利条件,乘机扩张领土,形成三国纷争的局面。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罗以战俘为奴,用于生产。国王往往把奴隶连同财物和田庄一起赏赐给有功的大臣。在王室和贵族田庄上劳动的可能有一部分奴隶,大部分可能用作家庭仆婢。此外还有一些罪奴和债务奴隶。被征服部落的地位和奴隶相差不远。
  直至5 世纪初,新罗国王还不是世袭,仍由贵族推选。起初,国王常将被征服的部落分赐给斯卢六氏族,六部贵族遂成为新罗的统治集团。为了巩固贵族的特权地位,公元5 至6 世纪,新罗统治集团确定了被称为" 骨品制" 的等级制度。
  整个社会分为若干骨品(即社会阶层的等级),某一家族永为某一骨品,被剥削的奴隶和村社农民不列入骨品。朴、昔、金三家王族是最高的" 圣骨" ,垄断了王位。大小贵族属于不同的" 真骨" ,担任相应的各级官职。这时还有一种决定国家大事的" 和白" (国王与贵族的会议)会议制度,只有国王和高级骨品的贵族才能参加。各骨品之间互不通婚,婚娶在同一骨品内进行。
  公元5 世纪以后,新罗的政权机构已初具规模。智征王(公元500-514 年)、法兴王(公元514-540 年)和真兴王(公元540-576)三朝为了实现中央集权,制定了复杂的官僚体制和等级森严的爵位制度,军事组织和地方行政系统也大体完备。在新罗贵族中有一个军事集团,叫" 花郎" ,是氏族亲兵制的残余。花郎由青年勇武的贵族组成,推选产生。人数不等,由几百人到几千人,是新罗统一战争中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
  从6 世纪开始,新罗在对百济和高句丽的战争中得到很大胜利。6 世纪中叶真兴王在位时,新罗占领了汉江流域和洛东江流域的大片肥沃土地,往北扩张到咸镜南道。公元562 年,又收复了日本在半岛南端的据点任那。与此同时,新罗的社会经济也获得了较大发展。水利兴修规模扩大,铁制农具逐渐普遍,人力挽犁被牛耕取代。手工业和商业也随着农业的进步发展起来。生产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禁止奴隶殉葬和开始释放奴隶,社会开始向封建制过渡。新罗统一朝鲜的政治、经济基础已初具规模。
  3.公元前3 世纪至1 世纪的越南
  越南位于印度支那半岛的东部。在地理上可以分为北、中、南三个部分。
  北部是红河三角洲。中部绵亘着长山山脉,南部主要是湄公河三角洲。在10世纪独立之前,越南为中国古代的" 交趾" 、" 越裳".越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以越族为主,还有芒族、苗族、傣族、土族等60多个民族。越族的祖先原是中国百越的一支雒越,约在公元前几世纪迁移到红河流域,后来和南来的印度尼西亚人混合,形成现代越族(京族)。越南北部是雒越人活动的中心地带,约在公元前3 世纪,雒越人的原始社会趋于解体。
  传说雒越部落联盟由15个部落组成,以文郎最为强大。公元前3 世纪下半叶,居住在西北山区的瓯越族首领蜀泮,战胜了文郎部落,建立瓯雒国,自称安阳王,迁都古螺(遗址在河内郊外20公里)。在安阳王时代,瓯雒迅速强大。关于" 瓯雒国" 的社会状况,《水经注》益州叶榆河条引《交州外域记》留有简单的记载:" 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民为骆民。设骆王、骆侯主诸郡县。县多为雒将。" 骆田可能是部落的公有土地,一般在海滨,潮退后耕种,雒民以平等身分耕种共有的土地。骆王可能指部落联盟的领袖,雒侯、可能是部落行政首领,雒将则负责军事。从上引材料和安阳王修建首都古螺城看,瓯雒已经有了固定的统治中心,大概处在国家成立前夕的军事民主制时代。
  公元前221 年,秦朝统一中国。不久,用兵岭南。公元前214 年,在原百越地区设置闽中(福建)、南海(广东)、桂林(广西北部)、象(广西西南与贵州南部)等郡。秦军在南进战争中受到了西瓯和南越的顽强抵抗。
  次年,秦始皇迁徙了50万人戍守五岭,与越人杂居,中原地区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被带到南方,促进了当地的开发。
  秦汉之际,秦在南海郡的地方官赵佗,乘乱兼并桂林郡和象郡,于公元前207年称王,建立南越国,以南海番禺(今广州)为统治中心。赵佗向南发展,与瓯雒进行战争,到公元前180 年,瓯雒服属南越。赵佗将瓯雒人住地分为交趾、九真二郡,派使者通过瓯雒的雒侯、雒将和蒲政(家族族长)
  进行统治,采取纳贡的剥削方式。赵氏政权统治下的瓯雒社会是家长制奴隶占有社会,直接统治者是雒侯、雒将和蒲政等奴隶主。
  汉武帝时国力强盛,于公元前111 年派大将路博德率兵消灭了赵氏割据政权,交趾、九真二郡的使者随即降汉。汉朝分其地为交趾、九真、日南三郡,派遣太守管理。交趾、九真二郡的太守由投降的赵氏使者改任。各郡设置都尉,统领镇守的军队。武帝又设交趾刺史部,驻守在麋冷(越南永富省安郎),由部刺史监察各郡的官吏。郡下置县,交趾郡有10个县,九真郡有7 个县,日南郡有5 个县。
  县可能相当于原来雒越的一个部落。三郡共有22个县,人口约百万。汉朝虽派郡守、刺史进行统治,但各地的实际统治者仍是原来的雒侯和雒将,汉朝的势力尚不能深入到瓯雒人的村社," 诸雒将主民如故" . 看来,瓯雒人的社会状况在西汉统治时期与赵氏政权比较,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汉朝统治者对三郡的剥削主要是征收贡物,大概以索取珠宝、香料、象牙、翡翠等名贵物产为主。兵士的粮饷由中国南方各郡转运。
  后来汉朝官吏对雒民的压迫和剥削逐渐加重,引起雒民的不断反抗。
  原来越南的生产力低下,烧草种田,不知牛耕,以射猎为业。赵氏政权时期,有不少铁器和牲畜传入红河三角洲。西汉时期,移民越南的中国人在三郡经商,并带去了先进的耕作方式,铁制农具的传入也比以前增多。
  到公元1 世纪初,由于牛耕和铁制农具的传播,越南人民已经改变了刀耕火种的粗放耕作技术,鱼猎退居次要地位。东汉初年,九真太守任延" 令铸作田器,教之以垦辟田畴" . 各地开始" 治城廓,穿渠灌溉" ,生产力逐渐提高,人民生活改善,出现了" 岁岁耕种,百姓充给" 的局面。
  瓯雒国没有文字。赵佗时,汉字传入越南。汉时又在这里" 建立学校" ,为越南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元3 世纪,造纸术传入越南,进一步促进了越南文化的进步。
  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也带动了婚姻制度的进步。越南某些落后的地区,还残存着相当原始的婚姻关系," 无嫁娶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匹,不知父子之性,夫妇之道。" 在任延倡导下,男女" 皆以年齿相配" ," 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 封建制生产关系开始萌芽,汉朝官吏和雒将可能占有部分私有土地,建立封建田庄,雒民则开始向封建依附农民转化。
  在汉政权和雒将等新兴剥削者的共同统治下,越南人民所受的剥削和压迫日益加重。但是越南和新兴统治者和汉政权之间也存在着尖锐的利害冲突,他们力图摆脱汉朝的统治。在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发展的情况下,爆发了二征领导的越南人民起义。
  公元1 世纪前期,东汉交趾太守苏定(公元34年到任)肆意加重对雒民的剥削,又竭力压制雒将,和演州(今越南永安省永祥县)雒将诗索的矛盾激化,于公元40年杀死了诗索。诗索的妻子征侧和她妹妹征贰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起义,史称" 二征起义".起义军打垮了汉朝驻军,苏定逃回南海郡,九真、日南等郡纷起响应。不久,二征的军队攻下了65座城镇,征侧自立为王,建都麋冷。公元42年,东汉光武帝派马援率两万大军前去镇压。次年,二征兵败自杀。
  二征起义是越南人民反抗汉朝民族压迫和剥削、争取民族独立的大规模斗争,在越南历史上影响深远。由于双方力量悬殊,起义被东汉王朝镇压下去。马援强化了东汉政府在越南的统治机构,修治城廓,重新划分行政区域,设官驻守;利用越南的某些习惯法," 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 . 同时,注意发展当地的农业生产,以缓和社会矛盾。二征起义后越南逐渐进入封建社会。
  十、孔雀王朝时期的印度
  1.孔雀王朝的建立
  公元前330 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灭亡波斯帝国。三年后(公元前327 年)
  越过兴都库什山进入印度河上游。次年,侵入五河流域(旁遮普)。当时旁遮普有许多小国,其中较大的■叉始罗和波鲁不和。■叉始罗王投降亚历山大,并提供补给,派兵随同攻打波鲁。波鲁王拒绝召降,陈兵于杰卢姆河东岸据守。亚历山大从上游偷渡,打败波鲁守军,并俘虏了波鲁王。亚历山大东进至贝阿斯河时,遭到奢羯罗人民的顽强抵抗。亚历山大攻陷奢羯罗后,将全城夷为平地。亚历山大打算继续入侵恒河流域,时逢气候恶劣,受到印度人民英勇抗击的马其顿侵略军士气低沉,厌战哗变。亚历山大又风闻恒河流域难陀王朝兵力强大,拥有骑兵2 万、步兵20万、战车2 千辆、战象3 千匹,在继续东侵难以取胜的情况下班师回国。
  公元前325 年,希腊联军主力沿印度河南下,后分海陆两路回到了巴比伦。
  亚历山大撤兵前,在信德和旁遮普的杰卢姆河以西地区建立了两个省,委派总督,留军屯守。其余地区交给两个傀儡管辖,受总督和马其顿驻军监管。
  这时难陀王朝的统治非常腐败,北印度人民起义频繁,政局十分动荡,于是孔雀王朝的建立者旃陀罗笈多乘机崛起。据佛教文献所述,亚历山大入侵旁遮普时,他拜访亚历山大,企图利用侵略军推翻难陀王朝,却惹怒了亚历山大而险遭杀身之祸。他逃出来后,在■叉始罗得到婆罗门考底利耶(别名阇那迦)的帮助,组织军队反抗马其顿人。当时中亚和印度西北地区人民反抗马其顿的斗争风起云涌;公元前326 年,坎大哈人民起义杀死了马其顿总督;次年,印度河地区的一个马其顿总督又死在起义者手中,旃陀罗笈多的部队就是在这两年发展壮大起来的。大约在公元前324 年,他在西北印度自立为王(即月护王,约公元前324-前300 年),积极进行驱逐希腊——马其顿军的斗争,在考底利耶协助策划下,他很快攻克了难陀王朝的首都华氏城(今巴特那),杀死难陀末王丹那.难陀,推翻了难陀王朝的统治。公元前317 年,马其顿驻军被迫全部撤离印度。至此,次大陆北部基本上实现了政治统一。据说旃陀罗笈多出身于一个养孔雀的家庭,因此他所建立的王朝在历史上称为孔雀王朝(约公元前324-前187 年),他所开创的专制帝国称为孔雀帝国。旃陀罗笈多依靠强大的常备军在次大陆进行扩张和征服。
  公元前305 年他又成功地击退了西亚塞琉古王国的入侵,战争详情不明,塞琉古一世被迫媾和,把今阿富汗和俾路支一带割让给旃陀罗笈多,派使节驻在华氏城,旃陀罗笈多赠给塞琉古500 头战象。其子宾头沙罗(约公元前300 - 前273年)在位时,继续扩大领土。孔雀王朝传至阿育王(或称无忧王,约公元前273-前236)时,又大举征服南印度的羯陵伽。此时,次大陆除南端外,北起喜马拉雅山南麓,南至迈索尔,东抵阿萨姆西界,西达兴都库什山,全部并入孔雀王朝的版图,从而在印度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统一规模最大、开拓疆土最多的奴隶制帝国。
  2.行政制度
  公元前6 世纪以后,恒河流域许多小国的国王已经成为专制的君主。在征服南亚次大陆的过程中,孔雀王朝的国家职能逐步发展健全起来,形成为一个强大的君主专制帝国。考底利耶的国家理论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形成的,根据考底利耶《政事论》的记载,国王是国家的最高行政代表,也是最高的军事统帅,还掌管立法与司法大权,外交内政诸多事务悉由国王裁决。一位在华氏城住了5 年的塞琉古大使麦伽斯尼,在他著的《印度志》中说:" 旃陀罗笈多日理万机,甚至在更衣或盥洗时,亦须处理政务,接见使臣。" 旃陀罗笈多为了有效地处理政事,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作息时间,他把每天的时间分为16节,每节90分钟。第1 节起床,沉思策划一天的政事;第2 节处理各地呈递的报告;并发出秘密指令;第3 节与谘议大臣会商研讨国事;第4 节出席国家财政与国防会议;第5 节听取臣民的奏摺与诉讼;第6 节沐浴进餐与读宗教书籍;第7 节接受贡纳或接见宾客;第8 节再度与谘议大臣商讨国事或听取各方的谍报;第9 节休息与祈祷;第10节至第11节处理军务;第12节听取秘密报告;第13节晚间沐浴与进食;第14节到15节就寝。
  旃陀罗笈多如此勤于政事,唯恐大权旁落。考底利耶是国王的导师和密友,在朝中威望极高,但他的职位也只是顾问而无指挥调动的权力。至阿育王(旃陀罗笈多之孙)统治时,国王开始被神化,阿育王在其铭文敕令中自称为" 诸神的宠爱者" ,表明神圣不可侵犯。君主专制统治也更为加强。阿育王在其第六号岩刻敕令中规定:" 报告者,不管在任何时期,任何地方,即使我在就餐,在后宫闺房,在内室,在御厕,在轿上,在花园,均须及时向我报告民情,我时时刻刻都要处理人民的事务。" 君主事无巨细都亲自过问,目的在于把各种权力都控制在自己手中。
  据考底利耶的《政事论》记载,国家没有如下机构:在国王之下设有贵族会议,名为" 帕利沙德" ,是国王的谘询机关,由奴隶主贵族中名门望族的代表组成。此外设有由地方武士和行政官员组成的国务会议,该机构并不经常举行会议。
  上述两个机构很重要,却并不具体处理政事。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是由更小的核心,即枢密院掌握。枢密院以国王为首,下有6 人:国师、婆罗门最高祭司、首相、军事统帅、太子、税务大臣。整个国家机构名目繁多,仅《政事论》中提到的中央各部就多达30余个。各部分别由行政长官、军事长官和称为" 普罗希多" 的祭司长老管辖。
  据美伽斯提尼的记载,首都华氏城的管理共分为六个部门:即手工业管理局、商业管理局、商业条例监督局、商品售价什一税征收局、外侨接待局和生死登记局。由特殊的高级官吏分别掌管工商百业、外侨外商事务、户籍人头税、市场交易与度量衡制、商品什一税、产品检查以及采矿等项事务。
  华氏城以外大城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设置缺乏史料记载。除市政官吏外,尚有名目繁多的负责管理广大农村的官吏。这些官吏主管修治河渠,丈量土地,监督灌溉用水的公平分配,同时兼管渔猎、林木、采矿诸业,修治道路,向农民、牧民征收赋税。
  帝国的行政区划是省、县、村三级。除中央京都地区外,帝国分为4 个省,设总督管辖。从阿育王诏谕中得知各省总督治所为:北部省在■叉始罗,西部省在乌贾因,东部省在托萨利,南部省在苏瓦尔纳吉里。靠近京都的中部与东部省由国王直接控制,其他省仍由王子或王室成员任总督管辖,享有罗阇(王)的称号。各省都设有供谘询的官员会议和负有专职的官员协助。
  因为距中央较远,加上交通不便,总督具有广泛而独立的权力。为了牵制他们,总督属下的官员可以直接向国王呈报政事,接受国王指令;另一方面中央定期派官员巡察地方。每省下辖若干县,总督也派官员定期巡视辖区。县有县长,下有拉朱卡与尤克塔协助。前者管收税与司法,后者为秘书、会计。
  此外,帝国境内还有许多半独立的部落,和帝国的关系此较松散。据麦伽斯提尼称," 印度的部落一共有118 个。" 地方的基层组织是村社,即哥罗摩。村长(哥罗摩尼)从村里的长老中选任,大村还有会计与书吏协助。他们负责登记人、畜、田亩,征收租税,以及修建道路、桥梁,维护村社秩序等。他们可以得到减免纳税等待遇。村是自治的农村公社。村以上各级依次是十村、二十村、百村和千村。村长遇到不能处理的大事,逐级上报。千村长直接隶属国王。村的组织在印度历史上变动不大。
  军队是专制帝国的统治支柱。通常分为象兵、战车兵、骑兵和步兵4 个兵种,此外还有海军。据麦伽斯提尼所述,军事部门共分为6 个部,每部由5 人组成。
  此6 部即:海军部、运输和军需部、骑兵部、步兵部、战车兵部和象兵部。据普林尼引麦伽斯提尼的记载,旃陀罗笈多拥有60万步兵,3 万骑兵和9 千头战象。
  由雇佣兵组成的常备军虽然少于此数,但也十分庞大。
  兵源由村社提供,粮饷由国家发给。除军队外,为了加强对全国的控制,还特别设立了情报调查部门。密探遍布各地,监察中央、地方和军队各级官员。
  密探分为固定密探和流动密探两类。
  帝国的司法有中央与地方两级法庭,一般由行政官兼理。重大案件由国王亲自审理。民间小的纠纷由村长或长老解决,城市则由各行会调解处理。
  有名的《摩奴法典》大约在公元前3 世纪已开始出现,但最后编定可能是在笈多王朝初期。法典由各婆罗门教派根据习惯法和宗教戒条汇集而成,但没有象汉谟拉比法典那样由国王明令宣布。法典内容很驳杂,除有关习惯法的部分外,还有关于政治、军事、神学方面的论述以及许多宗教生活的规定。
  纯法律的部分很少。刑法惩处有罚款、断肢与死刑等。
  孔雀帝国的君主善于运用恩威并行、宽猛相济的统治政策,阿育王即位初期,对外采用武力扩张,对内厉行酷政,残害臣民。羯陵伽战争的残酷和军队重大伤亡的影响,以及为缓和国内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使他深感改变政策的必要。阿育王实行用德行感化代替刀箭征服的政策,转而信奉佛教,宣扬佛法。他宣扬的并不是纯粹的佛法,而是含义广泛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如他真切地希望各宗教集团和睦相处,互相容忍,要求人们在维持婆罗门教种姓秩序的前提下互相爱护,年轻人要尊重长者,禁止用杀牲祭祀等等。阿育王采取各种措施在全国推行他的佛法,还在他登基的第十四年设立了" 行法大臣" 和负责公共事务的官员。
  这些人的权力与日俱增,他们能直接与国王本人联系,负责一般的福利事业,宣扬法令,在全国各地工作,有权出入一切高官包括王室官员的私邸,监察官吏的舞弊行为和保证下层人的福利。这些行法大臣可以加强国王对各种事务的直接干预,巩固中央集权,同时迅速处理社会冲突,缓和社会矛盾。同时继续使用军队、监狱、死刑等暴力手段,巩固帝国的统治。
  3.种姓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人类历史的各种文明中,都曾存在过各种形式的社会等级制。印度的种姓制可以说是最完善、最稳定持久的社会等级制度。它囊括了人们在政治、经济、社会、宗教诸方面的相互关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相对地位不仅是贫富之差和尊卑之别,而且有宗教赋予的神圣性。种姓制曾给印度社会带来一种特殊的稳定性,使得政权的更迭不会对社会制度产生根本的影响。
  帝国时代,随着奴隶制的发展,种姓制度(瓦尔那制)也在变化。但是保守的婆罗门僧侣等级竭力维护种姓制度,力图通过编定各种法典固定各种姓间的不平等关系,维护他们的利益。法典基本上反映了当时各等级的关系以及其他社会情况,但有些内容已和社会实际有相当距离,只是婆罗门僧侣等级的理想和愿望。
  法典为了保护高级种姓,主要是婆罗门和刹帝利的特权地位,强调职业的世袭性。例如《摩奴法典》规定:" 低级出生者因贪欲而以高级瓦尔那的职业为生,则国王剥夺其财产后,应立即放逐之" (Ⅹ.96)。严禁低级种姓从事高级种姓的职业。法典规定只许高级瓦尔那将低级瓦尔那作为奴隶,低级瓦尔那则不许有高级瓦尔那的人为奴隶。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有些婆罗门和刹帝利沦落了,开始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称的职业,甚至有变成奴隶的危险。法典不得不面对这一社会现实,变通规定,高级瓦尔那可以从事低级瓦尔那的职业,即婆罗门可以从事刹帝利和吠舍的职业,刹帝利可以从事吠舍的职业,吠舍可以从事首陀罗的职业。
  法典为了维护高级种姓世袭化的特权地位不致因通婚而混乱,强调各种姓间的通婚须以内婚制为原则,即同姓通婚。法典规定:对于再生人之男,首先须与同种姓之女结婚" (Ⅲ,12)。但是,随着社会变动的加剧,人口杂居增加,特别是大城市的出现,混血是无法避免的。法典对异姓通婚作了所谓" 顺婚" 与"逆婚" 的规定。所谓" 顺婚" ,就是高级种姓的男性可以依次娶低级种姓之女为妻,即婆罗门可娶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之女为妻,刹帝利可娶吠舍、首陀罗之女为妻,而吠舍可娶首陀罗之女为妻(Ⅲ,12- 13)。相反,低级种姓之男娶高级种姓之女则被严格禁止,这叫作" 逆婚".《摩奴法典》规定向高级种姓之女求婚的低级种姓男子要处以体刑(Ⅷ,366)。这样,首陀罗就只能从首陀罗种姓中娶妻了。在通婚问题上,由于各种姓的地位不同,在子女的继承、嫁娶方式以及结婚仪式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规定,目的在于维护内婚制的原则。
  宗教生活方面的规定也体现了4 种姓间森严的界限和区分,这种界限在前3种姓的雅利安人和第4 种姓的首陀罗之间最为严格。首陀罗不仅无权参加雅利安人的宗教生活,即使听一听或看一看婆罗门教的圣典吠陀也被禁止。
  各种姓间的不平等关系特别明显地表现在法律上的权利方面。就刑事方面来说,诸如侮辱罪、伤害罪、通奸罪、盗窃罪和杀人罪等,在四种姓之间都有不同的规定。以侮辱罪为例,《摩奴法典》规定:低级种姓的人用肢体的哪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他的哪一部分割断(Ⅷ,413)。
  例如一个首陀罗用语言侮辱了婆罗门就割掉首陀罗的舌头。同类的案件如果被告是婆罗门,受辱的是首陀罗,那么婆罗门则可以享受极大的宽容,因为《摩奴法典》规定婆罗门杀害首陀罗只是杀害婆罗门赎罪的十六分之一,而且须指明这是一个" 善良的首陀罗" (Ⅺ,127)。以此类推,只要婆罗门能指出受辱的首陀罗有不善的言行,他就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即使退一步说侮辱罪成立,他也可以根据只受罚十六分之一的规定,赔几个钱了事。
  由此可见,印度各种姓之间法律上的不平等比《汉谟拉比法典》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民事方面,法典对各种姓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也作了相当具体的规定。以债务为例,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而其地位又低于债权人的种姓或属于同一种姓,必须用劳役偿还;如果高于债权人的种姓,则可逐渐予以偿还(Ⅷ,177)。
  《摩奴法典》的这一规定旨在维护高级种姓不致因债务而沦为低级种姓的奴隶。
  种姓制度的变化不仅表现在4 个瓦尔那之分更为森严,还表现在由于社会劳动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在吠舍和首陀罗瓦尔那中,又产生了许多从事不同职业的集团。这些集团在瓦尔那制度的影响下,各自逐渐形成为一种具有职业世袭和实行内婚制的独立集团。这些集团,梵语称之为" 阇提" (jati,具有" 出生" 、" 种" 之意),葡萄牙语将其讹译为" 卡斯特" ,后为世界所通用。可见,阇提(卡斯特)是瓦尔那制的一个发展。在中国的古代文献中,对这两个概念不分,都译为" 种姓" 或" 族姓" ,有时也简称为" 姓".因此,种姓这一概念应包括自瓦尔那发展为卡斯特的整个等级制度。《摩奴法典》中已有50多种阇提的记载(实际还要多),尽管他们的地位有高有低,但相比于婆罗门、刹帝利两大显贵种姓则都处于低贱地位。阇提制加深了各行业的隔阂,阻止下层群众的团结与联合,对统治阶级十分有利。所以,后来的统治者对阇提的分化都取支持和肯定的态度,到中世纪时,阇提之数竟以千百计。社会地位最低下、最受歧视的阇提是旃荼罗,被认为是一种不可接触的" 贱民".《摩奴法典》对这种人有专门的记述,他们须住在村外,不许和他们以外的人往来,婚姻也只能在他们内部进行。各种法令习俗对他们的衣、食、住、行都作了骇人听闻的限制,只许他们穿死人的衣服,用被人遗弃的破容器吃饭,带着铁制的装饰品,夜晚不得在村庄和市镇行走,白天应按国王的命令带着标志走动。他们的职业是搬运无主死尸和充当刽子手。
  也有的记载说他们是屠夫。《佛生本经》中有个故事说,有两个贵族家的小姐在进城途中遇到两个旃荼罗,立即跑回家用香水洗自己被玷污的眼睛,其他人以眼被玷污为由,将这两个旃荼罗毒打了一顿。我国东晋高僧法显在印度游学时,曾亲眼目睹这种痛心的情景,他作了这样的记载:" 旃荼罗名为恶人,与人别居;若入城市,则击木以自异;人则识而避之,不相唐突。" 这种非常离奇的现象,不仅在印度古代确实存在,而且一直延续到现代。今日印度的大量" 贱民" 即来源于此。
  在孔雀帝国首都华氏城长期生活过的塞琉古大使麦伽斯提尼,对他观察到的印度种姓制作了如下的描述,对我们了解种姓制度有一定帮助。他说印度有7 个种姓:
  第一,哲学家。这些人在社会上最高贵,人数也最少。他们不仅为私人举行祭祀,也在国王举行重大庆典时举行祭祀。他们负责向国王提出建议,是国家的头脑,并享受免税的特权。他说的哲学家象是婆罗门。
  第二,农民。人数最多,而且免服兵役。第三,牧人和猎人。从事狩猎和放牧,过着流动生活。他们向定居的农业村镇出售或出租牵引牲畜。如果他们能保护农田不受野生禽兽的侵扰,还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一些粮食作为酬报。
  第四,工商业者。从事各种行业,有的人向国家交税,有的服劳役。只有在政府垄断的武器制造业和造船业中劳作的工匠,才直接从政府领取酬金。
  第五、军人。平时闲散无事,饮酒作乐,战时出征,靠国王发给的薪饷过活。
  第六,密探,或称警察。负责秘密向国王汇报情况。有人负责监视城市,雇用娼妓当助手。有人负责监视军队,雇用军妓当助手。第七,国王的咨询人和助手。是政府的最高级官员。
  麦伽斯提尼还观察到,这些种姓间不能通婚,也不能改变原有的职业。
  只有最高等的人即哲学家能和其他种姓通婚,并有改变职业的特权。他观察到的种姓制,其实是世袭的职业分工,是社会生活中实行的种姓隔离。由于他看到的是人们遵守的习惯,不带有宗教概念,是没有理论偏见的客观观察,所以也没有明确的等级序列。他所观察到的是社会的表象,没有看到婆罗门教僧侣维系这个社会秩序的理想化的内在心理因素。
  4.孔雀王朝的瓦解
  阿育王统治孔雀王朝37年,于公元前232 年去世,随着他的去世。政治衰落来临,帝国的边缘部分很快分裂出去。大概是他的儿子们瓜分了帝国,其中之一继承了帝国本部各省。以摩揭陀为基地的王室正宗又经历了6 个王,延续了50余年。由于这些统治者在位期间都很短暂,各种资料记载的名字和顺序不相一致。
  约在公元前187 年,孔雀帝国的最后一位国王婆里呵德罗陀被他的将军普西米陀罗所刺杀,孔雀帝国至此告终。
  对于孔雀帝国迅速衰亡的原因,史家议论不一。有的学者把帝国的覆亡归咎于阿育王作为一种国策所采取的戒杀生的教义。他回避一切战争,并告诫子孙追随他的榜样,这无疑窒息了那种曾使得摩揭陀壮大起来的好战精神,削弱了帝国的军事力量,因而不能控制地方割据势力与抵御外来侵略,维持帝国的独立与完整。非暴力政策的确对军队的士气有影响,但阿育王并没有完全放弃暴力,所以这不是帝国衰亡的主要原因。
  一般认为,孔雀帝国衰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庞大的帝国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存在着很大的独立性,地区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经济发展不平衡,缺乏统一的经济基础。村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加上地理条件的阻隔便易于导致政治上的分裂。一旦帝国失去强有力的统治者,维系统一的军事行政力量一削弱,帝国潜在的分离因素就会不可遏制地发挥它们的作用,从而导致帝国的解体和衰亡。
  孔雀王朝有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这个官僚体系的核心是国王,而不是一个机构,臣民的忠诚只限于对国王本人。因此,必须有强有力的统治者才能维持这套体系。而在阿育王这样一个强有力的统治者之后,继承者能力平庸,中央的控制也就随之削弱。这是官僚机构本身弱点造成的分裂因素之一。再者,官僚体系本身缺乏系统的选拔制度,个人挑选不可避免任人唯亲,必然造成结党营私。国家没有一套司法制度限制官员的权力和舞弊行为,过分依靠警察和密探来监督虽然能收效于一时,但无法阻止官僚的腐化。
  由于婆罗门教意识形态和种族制度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臣民除了忠于国王本人,就是忠于自己的种姓集团,这就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意识。尽管有统一的度量衡和交通设施,各地区在语言、文化上仍保持独特性。
  例如,犍陀罗地区深受希腊势力影响,在孔雀王朝后期卷入中亚的政治斗争。
  苏拉施特拉地区和印度河下游还保留不少共和国体系,孔雀王朝没有能把它们拆散划归中央行政管辖。在拉贾斯坦一带也保留着不少世系社会组织。
  印度次大陆的地区差异与经济发展不平衡远较其他古文明为甚。即使在北方恒河平原,以大城市为核心的地区之间,也还有大片没有开化的地区,游牧和狩猎部落过着流动生活。在和平时期,这些缓冲地带有利于各核心地区的设防,但这些国家难于控制的流动部落人口始终是一种不安定因素。孔雀王朝虽然征服了南方地区,但是帝国的行政机构显然没有改造当地的社会组织,一个统治多民族人民的帝国,中央政府总是从被它征服的边缘地区搜集财富充实核心地区的经济。
  重新改造这些边远地区,将其置于类似核心地区的行政管理之下,使它们的经济发展起来,当然是有利于中央集权的治理措施。但是,中央往往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去这样做,也就仅仅满足于地方的臣服进贡,而不去改造它们的社会组织并完成文化上的征服。这样,一旦中央集权力量削弱,这类地区就很容易分裂出去。
  当时德干高原分裂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
  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尖锐化,是帝国分裂的又一主要原因。
  人民起义,地方叛乱,军事政变,教派冲突,都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帝国军事行政的统一力量。帝国分裂,外族乘机入侵,孔雀帝国就这样瓦解了。
  十一、贵霜帝国
  1.贵霜帝国的兴起
  贵霜帝国是公元1 世纪中叶在中亚细亚兴起的一个强大的国家,帝国的创建者是中国古代的一个少数民族——大月氏。
  汉代以前,月氏人活动在中国西部敦煌、祁连山一带,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秦汉之际,月氏人的氏族制度开始解体,血亲复仇的战争已变为掠夺人口、抢劫土地牲畜的侵夺。当时月氏人已有了一支20万人的劲旅,不断攻打相邻的乌孙和匈奴。匈奴的王子冒顿就曾在月氏当过人质。到公元前2 世纪中叶,匈奴的实力已大大超过月氏人。冒顿为报屈辱之仇,于公元前174 年左右首次打败了月氏人。此后,月氏人渐趋衰弱。老上单于统治匈奴时,对月氏大举进攻,月氏大败,国王被匈奴人捉去斩首,头颅也被老上单于作了饮器。月氏人无法抵御匈奴人的不断进攻,大部分被迫退出敦煌、祁连山,向西迁徙。这部分西迁的月氏人,史称大月氏人;剩下的一小部分也退到了昆仑山一带,与羌人杂居,被称为小月氏人。
  西迁的大月氏人到达伊犁河及迤西一带时,与居住在这里的塞族人发生了激烈的战斗。塞族失败后,远徙到印度西北部的克什米尔地区,建立了国家。占领塞族人住地的月氏人,为前来复仇的乌孙王所败,被迫再次西迁。
  历经重重困难,大月氏人终于越过帕米尔高原,途经大宛(今费尔干纳),在阿姆河和锡尔河之间的索格吉安那地区定居下来。
  这时,统治索格吉安那地区的大夏(巴克特里亚)王国正在走向衰落。
  统治大夏的希腊人没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主要依靠希腊军队和部分地方贵族的支持,王权极为软弱,政局混乱,地方各行其政,军队畏战,国势岌岌可危。
  刚刚踏上中亚土地的大月氏人乘此良机,遂占领索格吉安那自立。此后,大月氏人势力发展很快,不断向阿姆河以南的巴克特里亚地区扩张。公元前135 年,大月氏人彻底征服了巴克特里亚,控制了整个阿姆河与锡尔河流域。
  巴克特里亚原有的居民早已是定居的农业民族,大月氏人很快就接受了先进的农业文化,从游牧转为以农业为主。
  公元前128 年,汉使张骞出使西域到达了大月氏,打算说服他们共同抗击匈奴。因为新居地大夏物产丰富,又很少受外敌侵扰,大月氏不愿返回故地,结盟没有成功。这时,大月氏辖境已分为五个部分,即所谓" 五部翖侯".每部由称为翖侯的酋长统领。五翖侯为体密翖侯、双靡翖侯、贵霜翖侯、肸(x9)顿翖侯和都密翖侯。他们各有辖区,体密翖侯统治和墨城,双靡翖侯占据双靡城,贵霜翖侯领有护澡城,肸顿翖侯治理薄茅城,都密翖侯以都密城为统治中心。五翖侯之间争夺领土,经常发生武装冲突。大约在公元24 -25年间,护澡城的贵霜翖侯丘就却打败了其他四个翖侯,统一了大月氏各部,自立为王,国号贵霜。这标志着大月氏统一的奴隶制国家的形成。
  贵霜王国建立后,势力日渐强大,统治中心也由阿姆河以北的索格吉安那地区南迁至原巴克特里亚王国的首都蓝氏城(阿富汗北部的巴克尔)。丘就却趁安息内乱,南下攻占喀布尔河,并把西北的花剌子模置于统治之下。
  丘就却统治后期,已将中亚可与贵霜争雄的唯一大国安息击败,初步建立了贵霜霸权,并南下夺取印度次大陆西北部的犍陀罗(我国史书称濮达)、克什米尔(罽宾)等地。丘就却被尊为" 诸王之王".他死后,其子阎膏珍继位为王,(约公元65-75 年),进一步南侵印度,吞并了西北次大陆许多由安息人和塞人所统治的小国,建立了对恒河流域上游的统治权。他把被征服的印度地区交给一个副王管理,自己仍坐镇贵霜帝国的统治中心中亚地区。
  贵霜帝国的鼎盛时代是迦腻色伽统治时期(约公元78-102年)。这时,贵霜再次打败了西面的安息,东面又将次大陆进一步征服,将西起伊朗东部,东至恒河中游,北自咸海、锡尔河、葱岭,南达纳巴达河的广大中亚、南亚地区,都囊括在贵霜帝国版图内,形成了一个空前庞大的帝国。帝国的首都也从中亚的蓝氏城迁到了印度西北部的富楼沙城(今巴基斯坦的白沙瓦)。公元1 、2 世纪时,贵霜帝国是与当时罗马帝国、安息帝国和中国的东汉帝国并驾齐驱的四大帝国之一。
  2.政治制度
  由于资料的缺乏,我们对贵霜帝国的政治制度不甚明了。帝国兴起在东方各国奴隶制趋于瓦解、封建生产关系正在形成的时期,适应军事征服的需要,大月氏建立了以氏族贵族为主体的奴隶主专制国家。帝国的国王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迦腻色伽曾说" 在他马蹄之下,一切非屈即碎" ,政治、军事、行政等大权都集中在国王手里。中央政府的要员基本上由大月氏贵族担任。对于被征服地区,一般仍保留其原有的国王,仅要求称臣纳贡。有时,贵霜统治者也用王族联姻的方式维系对地方小王国的控制。对帝国统治的中心地区北印度,则派出若干王族成员作为副王管理。地方行政管理大体仍沿袭塞种安息原有的制度,小王国分为若干行省,设军事长官总督治理,各省进一步划分为地区,处于低一级长官的控制下;边远地区设要塞屯兵,以加强控制。
  3.民族关系
  贵霜帝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月氏人入据巴特克里亚之后,和当地其他民族混处杂居,语言融合了塞人、斯基泰人等族的印欧语成分。
  文化也有混合色彩,在中国西北民族的根基上,又吸收了亚欧草原民族、中亚各族、希腊、印度和伊朗的文化影响。月氏人逐渐成为眼界开阔、带有较浓厚国际色彩的民族。贵霜统治者对被征服民族进行奴役剥削,国内民族矛盾十分尖锐,不断发生反抗斗争。
  贵霜帝国处在东西方交通的要道上,当时几条主要的东西方交往的国际商路都经过贵霜帝国的领土,著名的" 丝绸之路" 就穿过中亚细亚的大草原和沙漠。
  随着帝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各地商业贸易往来的加强,帝国境内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也日益频繁。处在商道上的中亚民族极善经商,阿姆河以北的索格吉安那人是东西方贸易中最活跃的商人,足迹遍及中亚和西亚的各个地区。游牧民族和农业绿洲的居民之间也进行地方性贸易。游牧民族把肉类、羊毛、皮革拿到城镇市集上卖掉,然后买回他们需要的各种农产品,而绿洲的居民从游牧民族那里也得到了自己需要的畜牧产品。互通有无,促进了双方的发展。
  为了统治地域辽阔的大帝国,不仅从武力上征服被统治地区的民族,而且从心理上彻底征服他们,贵霜帝国的统治者对帝国境内各地、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了兼容并收、保护鼓励的政策。这种政策在贵霜帝国诸王所发行的钱币上体现得十分明显,钱币上的神像有希腊神像、印度神像、波斯神像和佛祖释迦牟尼神像。这种政策的实施,便于笼络各部族、各教派人民在促进帝国境内各种宗教混合的同时,也促进了帝国境内各地、各民族文化的传播和混合。
  随着帝国各地商业贸易往来的加强,帝国境内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出现了混合统一的趋势。在中亚细亚各地,除了个别的部落和部族,大都使用彼此十分相近的、属于伊朗语的地方语言。而在这些语言中,以阿拉美亚语最为通行。贵霜帝国时期出现的粟特语便是以阿拉美亚语为基础形成的。该语言通行于帝国的北部和中部地区,以后又传到了中亚北部草原的游牧民族当中。近代在中亚和丝绸之路沿线,发现了许多用粟特语写成的佛经和摩尼教的文书。由此可以看出,这种混合后的语言使用范围是很广泛的。
  4.贵霜帝国的衰亡
  贵霜帝国自从著名的国王迦腻色伽去世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有作为的统治者。帝国的盛世随着迦腻色伽之死而失去了光彩。到公元3 世纪时,在帝国的北部、东部、西部和南部都出现了新兴的政治势力。在这些势力的不断进攻下,盛极一时的贵霜帝国逐渐衰落,走向消亡。
  帝国北部是中亚细亚的草原地带,强盛的游牧部落迭起。最早威胁帝国北部的是匈奴人。匈奴人逼迫大月氏人西迁后,势力逐渐强大,雄踞漠北。
  公元1 世纪,匈奴内乱,分为南、北两部。南匈奴降汉,北匈奴被东汉打败,又遭到势力强大的鲜卑人的进攻,被迫西迁,到达中亚细亚北部的草原地区。当地的康居人抵御不住匈奴人西迁浪潮的冲击,南迁到阿姆河北部的索格吉安那,一部分匈奴人也随之来到这里。索格吉安那曾是大月氏人西迁到中亚地区后的第一个居住地,贵霜帝国形成后,这里成了帝国北部的统治中心。匈奴人入据索格吉安那,杀死了这里的国王,直接威胁贵霜帝国北部疆域。
  在匈奴人之后,对帝国北部造成威胁的是柔然人。柔然也是中国古代北方的一个少数民族,《魏书.蠕蠕传》称之为" 蠕蠕".社■做首领时,柔然强大起来,不断向西扩张势力,一直到达了中亚细亚的北部地区,成为贵霜帝国北部的一个强邻。柔然不断向贵霜用兵,使帝国北疆出现新的危机。
  帝国西部在安息帝国灭亡后,公元266 年,伊朗的萨珊王朝建立。公元5 世纪,萨珊王朝强盛起来,成为亚洲西部的大国。萨珊王朝先占呼罗珊、谋夫、巴里黑(曾为贵霜帝国首都)、喀布尔和花剌子模等贵霜帝国的属地,将东部疆域扩展到赫拉特和阿富汗南部。萨珊王朝的蚕食,使贵霜帝国的疆域大为缩小,势力日削。
  到公元2 世纪时,帝国南部已分裂成许多小国家。其中以摩揭陀的势力最为强大。到公元4 世纪,摩揭陀的国王旃陀罗笈多一世占领了华氏城,建立起印度历史上的笈多王朝(约公元320-540 年)。经过多年战争,笈多王朝征服了恒河流域的一些小国。到公元4 世纪末5 世纪初,笈多王朝进入鼎盛时期,领土西起旁遮普,东达孟加拉,南抵纳巴达河,几乎占领了整个次大陆的北部地区。而贵霜帝国这时的版图,只有巴克特里亚、阿富汗、克什米尔和印度西北部的一小部分。
  贵霜帝国每况愈下,不但无力控制边疆地区,连中亚地区也发生了分裂,出现了许多小国家。如索格吉安那地区的米国;卡什卡河以南的史国、那色波国;泽那夫善河以南的何国;今塔什干地区的者舌国(石国);在花剌子模旧地上兴起了花剌子模的新王朝;还有阿姆河西的乌那遏国,以及建都富楼沙的小月氏国等等。就在贵霜帝国分崩离析、日暮途穷之际,哒人(白匈奴)来到了中亚地区。
  哒人也是中国西北地区的古代少数民族。居住在阿尔泰山以南到天山东部的地区,以游牧为业。公元4 世纪时,哒还是柔然的附庸。柔然向西方扩张,哒被迫同行,迁至中亚细亚地区。公元5 世纪初,哒人进入阿姆河以北的索格吉安那,并占领了河中(阿姆河、锡尔河之间)的地区,逐步成为此地的强国。后来又征服了中亚地区的诸多小国。公元5 世纪20年代,入据巴克特里亚。到6 世纪灭掉了印度河流域尚存的贵霜小国。贵霜帝国就这样在哒人的征服战争中灭亡了。
  十二、笈多王朝时期的印度
  1.笈多王朝的形成
  公元3 世纪30年代以后,贵霜帝国衰落,仅能维持对犍驮罗和旁遮普一部分地区的统治。印度分裂成许多小国。公元4 世纪前半期,摩揭陀的一个小国国王旃陀罗笈多一世逐渐强大起来,约在公元319-320 年,建立了笈多王朝。人们对笈多家族的背景不甚清楚,它可能属于吠舍种姓。旃陀罗笈多与北方望族栗占婆联姻,实力大大加强。栗占婆族在佛教时代是跋耆共和国联邦的主要成员,笈多家族对这个通过联姻而取得的政治进度十分重视,不仅在旃陀罗笈多的货币和铭文上到处注明,甚至几代以后的君王还一再提及祖上这门亲事。这说明笈多族原来的出身可能比较低下,才以和栗占婆族联姻为荣。旃陀罗笈多以孔雀王朝的旧都华氏都为首都,沿袭贵霜帝国以来君主夸大头衔的习惯,自封为" 王中之王、大王".其实他统治的辖区只有摩揭陀地区和恒河流域中部地区。
  约在公元335 年,旃陀罗笈多一世任命他的儿子三漠陀罗笈多继位。他上台后,南征北讨,大肆扩张。近代考古学家在阿拉哈巴德附近的拘睒弥遗址发现了一根" 阿育王石柱" ,上面有一篇很长的铭文,记载了三漠陀罗笈多的赫赫战功。
  他把颂扬自己的铭文刻在有阿育王敕令的石柱上,似乎在表达他要象孔雀王朝那样征服次大陆的雄心。铭文列出了一长串被他征服的王国、共和国和各部落的名称。被征服的四个北方王国,主要是在德里四周和北方邦的西部。南方和东方的国王们被迫效忠,远及东海岸今马德拉斯附近。恒河平原西半部的九个国王都被" 凶猛地赶走了".中印度和德干诸部落的酋长们被迫交纳贡赋;阿萨姆、孟加拉等东印度的国王们,以及尼泊尔和旁遮普的小王国国王,也都是如此。拉贾斯坦的九个共和国被迫接受笈多王朝的宗主权。此外还有外国的国王前来交纳贡赋。
  这些被征服的国家可以分为3 种。第一种是直接占领,君主被杀,领土被吞并;第二种是臣服,君主战败被俘,然后释放,重新立为藩臣;第三种是边远的王国、共和国和" 森林王" (即部落)的统治者害怕强盛的笈多王朝入侵,主动归服,纳贡称臣。
  三漠陀罗笈多之世,直接控制的疆域东起孟加拉(除东南角之外),北至喜马拉雅山麓,西抵旁遮普,沿雅木拿河而下南达温德雅山脉。
  有" 健日王" 美称的旃陀罗笈多二世(公元375-415 年)在位时,取得同他父亲一样令人瞩目的成功。他击溃了塞人的入侵,兼并了西印度,这一系列战争发生在公元388-409 年之间。战争的胜利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印度西部边境不再是忧患的根源,而且笈多王朝因此得以控制北印度,还使笈多王朝可以利用西印度的港口,插手西印度与地中海的某些贸易。
  旃陀罗笈多二世在军事征服的同时,还辅之以成功的政治联姻。瓦卡塔卡是3 世纪后半期在原来萨塔瓦哈纳地盘上兴起的一个政权。普拉瓦拉塞纳一世当政时,占领西部德干,领土包括了中印度的大部。不久这个国家分成四部分,中印度的部分臣服于三漠陀罗笈多。旃陀罗笈多二世与瓦卡塔卡联姻,把女儿嫁给瓦卡塔卡国王鲁陀罗犀那二世。鲁陀罗犀那二世在位五年就去世了,由于儿子们都还年幼,由王后即旃陀罗笈多二世之女摄政(约公元390-410 年)。这样,瓦卡塔卡王国实际上成了笈多帝国的一部分。笈多王室还与德干其他一些王朝联姻,使之成为笈多帝国的附庸,从而收到了和军事征服同样的效果。笈多王朝至此达到极盛。中国东晋高僧法显在旃陀罗笈多二世在位的公元405 年到411 年期间访问了印度,收集佛教的写本和文献,研究印度佛教。
  2.政治制度
  笈多诸王的碑文使我们对当时的行政制度有些大致的了解。帝国王位的继承实行世袭制,但并非全由长子继承,有时候储君由他的前辈直接指定。
  专制君主被称作" 最高的神".笈多诸王采用高贵的帝国头衔——" 伟大的诸王之王,至高无上的主" 等等,对旃陀罗笈多二世之后的统治者来说,这些头衔有些名不副实,因为他们的权力的确难以和孔雀帝国时期的帝王们相比,因为地方权力的扩大,使他们的政治权势受到限制。从表面上看,笈多王朝的官僚机构在很多方面与孔雀王朝近似。国王是行政管理的中心,由王储辅政,另有各类大臣和顾问们辅助国王。还设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和大臣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大臣的职位一般是世袭的。文官和武官之间没有明确的区分,往往互相兼任,有时一人任数职。与以前不同的是有了宣战与媾和的外交大臣,反映了与邻邦交往的增加。
  这时还设有一种新的官衔称号,称为鸠摩罗摩迪耶,各级官员就从获有这一称号的人中任命;封建主取得萨曼塔称号后,也被任用为行政官员,拥有相当大的权力。这一切都削弱了国王的权力。
  地方的行政区划是省、县、联合村或村。省由副王管辖,多半是王族子孙担任此职。县长由获有鸠摩罗摩迪耶官衔的官员充任。县的长官通常隶属总督,有的直接受国王领导。县长有行会主事、录事长和地方其他头面人物协助工作。在帝国的省区范围外,还有附属的王国和部落共和国,继续由土著王公统治。他们仅在笈多国王强大时才肯称臣纳贡;王权一旦衰弱,就宣布独立,不承认笈多为宗主国。
  各种官吏都从国家领取俸禄,法显曾说:" 王之侍卫左右,皆有供禄。" 俸禄有时不是以现金而是以授地来支付,现金薪俸只支付给军事服役者。授地有两类:一类是免税的,仅限于对婆罗门;另一类是授给世俗官员的,或者替代薪俸,或者是作为服役的奖赏。和孔雀王朝不同的是笈多王朝的地方行政部门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地方官吏分级委任,而不是由君主和中央官僚机构派遣任命,除非这些任命对中央政权有特殊意义。这样一来,每一级行政机构拥有自己的权力,为局部或集团的利益而独立于中央,不可避免地形成离心力。
  城市在政治封建化的潮流中加强了自治,管理市政的城市自治机构称为" 尼伽马".这个自治机构由" 城市自治机构的主席" 、" 商人行会" 的首席代表、手工业行会头目和文书长组成。城市的各个区中可能重复着类似的机构。这种自治机构好象与孔雀王朝时期的市政管理委员会相似,两者的差别在于:在孔雀王朝时期市政管理官员是国王指派的,而在笈多王朝时期则是由当地市民选举产生的。
  市政委员会的权力相当大,可以发行自己的货币。另外,在城市管理中,居士长者始终是重要人物。法显的记载指出,这些居士长者在佛教的法事活动场合和社会福利生活中是头面人物。在那竭国城的拜佛骨活动中,居士长者每天都跟在王的后面参拜。在华氏城,居士长者捐助各种慈善事业,向穷人施舍药物。农村公社仍然是专制国家的基层组织。由村长和村中长老们组成管理机构,负责征发赋税。此时农村的税收计量单位是村庄,村庄集体向政府纳税,这样村庄内部也就有了相当的自主权。
  笈多王朝时期中央政府的司法权力相对有所减小。罚款仍是此时常用的刑事手段之一,大部分轻微的犯法行为都是处以罚款。法显说印度" 王治不用刑罔,有罪者但罚其钱,随事轻重,虽复谋为恶逆,不过截右手而已。" 但罚款的项目比孔雀王朝时少多了。《政事论》列出约350 种罚款项目,而笈多时期的大部分法典列出的罚款项目要少得多。例如婆里斯帕蒂列出85种,卡提亚雅纳列出62种。
  虽然这些数字未必能全面反映出真实的情况,但起码可以看出在笈多时期由中央政府经手的司法纠纷大为减少。
  3.笈多王朝的衰落
  笈多王朝的鼎盛时期是旃陀罗笈多二世在位时的4 世纪末5 世纪初。他的儿子鸠摩罗笈多(约公元415-454 年)统治期间,虽然帝国的强大、统一和威望还没有动摇,但已经开始走下坡路。这时期的战争仅限于边境地区,笈多王朝顶住了来自中亚的游牧民族白匈奴的入侵。到了塞建陀笈多时期(公元454-467 年),与白匈奴的冲突扩大,勉强保持了帝国的完整。
  塞建陀笈多死后,帝国迅速衰落,对外战争削弱了中央集权力量,各属国纷纷独立。5 世纪末,白匈奴占领北印度大片领土,笈多王朝统治的地区只剩摩揭陀及其东南的一小部分,成为偏居一隅的小朝廷。以后50年中,笈多政权逐步遭受侵蚀而消亡。
  白匈奴的入侵对笈多王朝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王朝的衰落还是由于自身内在的原因。凭借武力建立的笈多王朝政体从一开始就很松散,一些属国只是屈从于强权。白匈奴的入侵从未引起全印规模的抵抗,而仅仅是那些直接受害的小国孤军作战。帝国失去强有力的君主统治之后,各属国的独立势所难免,白匈奴的入侵加速了笈多帝国的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