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王维同时而稍后的和尚皎然,写了一本论作诗法的书,名为《诗式》,其中也提到梵志,称为王梵志,并且引了他一首诗:
我昔未生时,冥冥无所知。
天公强生我,生我复何为。
无衣使我寒,无食使我饥。
还你天公我,还我未生时。
这首诗虽然似乎否定人生,但实质上是饥寒交迫的人民的怨毒语。皎然用它来作“骇俗”诗的例子,说此诗“外似惊俗之貌,内藏达人之度”。这是说:表面看是怪论,意义却是通达世故的话。但皎然说这是一首道情诗,可见他以为王梵志是个道士。
唐末人范摅写了一部《云溪友议》,记录了十八首王梵志的诗:五言绝句十五首,七言绝句三首,并且有关于王梵志其人的介绍:
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语,则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西域人,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
在范摅以后不久,有一个署名“冯翊子子休”的人,写了一部《桂苑丛谈》,其中较详细地记载了王梵志的小传。今全录于此: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之时,家有林檎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撤其皮。遂见一孩,抱胎而出,因收养之,及七岁,能语。向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告:“因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喜。我家长育,可姓王也。”作诗讽人,甚有意旨,盖菩萨示化也。
《太平广记》卷八十二也收有此文,注曰:“出《史遗》。”所谓《史遗》,就是《桂苑丛谈》里的一卷,并非另外一部书。这个故事,除去他的神话部分,可知王梵志是生于隋代,因为失去生身父母,收养在王家,故以王为姓。他作了许多感化世人的诗,其中有道家思想,故皎然以为他的诗是道情诗。较多的是佛教思想,故有人传说他是菩萨化身。
五代时,何光远作《鉴诫录》,其中有一篇记刘自然变为驴子的现世报故事,也引到一首王梵志的诗:
欺谎得钱君莫羡,究竟还是输他便。
不信但看槽上驴,只是改头不识面。
但这首诗已见于《云溪友议》,而文句不同:
欺谎得钱君莫羡,得了却是输他便。
来生报答甚分明,只是换头不换面。
二诗对勘,可知何光远是从《云溪友议》中转引而加以改动,以适合于他所记故事的。
北宋时,诗人黄庭坚曾引用了两首王梵志诗:
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
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
城外土馒头,馅草在城里。
一人吃一个,莫嫌没滋味。
第一首诗,黄庭坚引用来比喻他的做诗,但求自己适意,不顾别人的爱憎。他说这是梵志翻着袜的办法。古人的袜是用粗布做的,外表光洁,里面粗糙。梵志反穿袜子,人家说他穿错了。他说:宁可叫你看不顺眼,不可使我的脚不舒服。
南宋时,费衮作《粱溪漫志》,他记录了九首王梵志诗,其中八首已见于《云溪友议》,止有一首未见前人著录:
他人骑大马,我独跨驴子。
回顾担柴汉,心下较些子。
这是一首教人安分知足的诗。骑驴子虽然不如骑大马,但回头见到挑柴步行的人,心里就会好些了。“较”是唐人俗语,有“胜过”的意思。
稍后一些,作《庚溪诗话》的陈岩肖也记载了一首王梵志诗:
倖门如鼠穴,也须留一个。
若还都塞了,好处却穿破。
此诗劝人凡事当留馀地。像堵塞老鼠洞一样,要留一个洞让老鼠出入。如果全都堵塞住,老鼠势必在别的地方再咬一个洞,而这地方可能倒是较好的地方。“倖门”是侥倖之门,即让人家钻空子的地方。
以上是见于唐宋人著作中的王梵志的传记和诗。《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都不收王梵志的诗集。大约当时还把它看作释道偈颂之类的俗书,故不得厕于文人诗集之列。到了宋代,佛家的语录、偈颂和道家的道情、步虚,为文人所注意,很多摹拟之作,故王梵志诗也往往为文人所齿及。《宋史·艺文志》有《王梵志诗集一卷》,可知它在宋代流行过。
以后,元、明、清三朝,没有人提起过王梵志。止有在康熙年间,冯班的《钝吟杂录》中,又引了一首王梵志诗:
辛苦因他受,肥甘为我须。
莫教阎老判,自取道何如?
冯班引这首诗是为了讨论杀生有无报应的问题。他说:天主教徒不信报应之说,故以为杀生无妨。儒家也不信报应。但儒家非但不忍杀生,甚至连正在萌芽的草木都不忍折取,这是由仁心出发,而不是怕报应。下面就引了王梵志这首诗。但这首诗的意义不很明白。它似乎说:为了饲养牲畜,使我很辛苦,所以宰杀生物,是我养生的需要,不必教阎王来判案,这些生物之被杀、被吃,应该说是自取其祸。你说对不对?从文字上看,这首诗止能这样讲,但显然不是王梵志的思想。王梵志是以轮迴报应之说劝戒世人不要杀生的,怎么会这样说呢?我一查,原来《雪溪友议》中已经引过这首诗,但文字大不相同:
苦痛教他死,将来自己须。
莫教阎老判,自想意何如。
诗意却是:为自己的需要而使生物死得很痛苦,不必等阎王审判,自己想想也应该知罪。《云溪友议》还引了另外一首:
劝君休杀命,背面被生嗔。
吃他他吃汝,轮迴作主人。
这两首都是以因果报应劝戒杀生的,与冯班所引的文本完全相反。我怀疑冯班是取《云溪友议》所载妄自改窜,并不是他见过《王梵志诗集》。
清光绪二十六年(公元一九00年),甘肃省敦煌县莫高石窟寺中忽然发现一个封闭了将近一千年的秘密石室,其中堆藏着数千卷古代写本佛经及其他儒道古籍、公私文件。这些古代文物的发现,先后为英国考古学家斯坦因、法国考古学家伯希和所知,他们盗买了一大部分,綑载而去,收藏在伦敦博物馆和巴黎国家图书馆。等到清政府的学部(教育部)知道此事,赶忙派人去收拾,所得者已是被拣剩的少数次货了。这一批文物,称为敦煌卷子。或称敦煌写本。
收藏在巴黎的敦煌卷子中,有五个卷子都是《王梵志诗集》。今抄录它们的内容及编号如下:
(一)王梵志诗一卷(第一卷)
汉乾佑二年(公元九四九年)己酉樊文昇写本(编号4094)
(二)王梵志诗残卷(存十馀行,亦第一卷中诗)
己酉年高文口写本(编号2842)
(此乃儿童习字本)
(三)王梵志诗一卷(第一卷,最完整)
宋开宝三年壬申阎海真写本(编号2718)
(按壬申为开宝五年(公元九七二年),所写有误)
(四)王梵志诗一卷(亦第一卷,首尾残缺)
无书写人名,当在缺纸中(编号3266)
(五)王梵志诗卷第三
汉天福三年庚戌金光明寺僧写本(编号2914)
(按天福三年为戊戌[公元九三八年]庚戌乃乾佑三年(公元九五0年)。)
这五个卷子,保存了王梵志诗的第一卷和第三卷。第一卷是完全的。第三卷情况不明,可惜不见有第二卷。第三卷以后有没有第四卷,亦无从知道。一九二四年,刘半农到巴黎去抄录敦煌文献,回国后整理出一部分,刊为《敦煌掇琐》。其中有《王梵志诗一卷》,就是编号2718的那一个卷子。第三卷没有刊出。胡适选了五首,发表在他的《白话文学史》中。一九三六年,郑振铎编《世界文库》,集合《敦煌掇琐》中的一卷、胡适选录的五首、以及范摅、黄庭坚、黄衮等人所引的几首,刊印在第五集中,但还遗漏了陈岩肖、冯班所录二首。
第一卷诗共九十二首,都是五言四句的古诗,有几首也近似绝句。这些诗所宣扬的是:(一)儒家的伦理道德。(二)佛家的因果报应恩想。(三)待人接物的处世方法,基本上亦是儒家的论调。现在分别举一些例子:
立身行孝道,有事莫为愆。
行使长无过,耶娘高枕眠。
耶娘年七十,不得远东西。
出后倾危起,元知儿故违。
养儿从少打,莫道怜不笞。
长大欺父母,后悔定无疑。
以上前二首是宣扬孝道的。第一首教子女不要做坏事,使父母耽忧,不能安眠。第二首说父母年老时,不要出远门。万一父母有生命危险,就是儿子故意不关心父母。这就是儒家“父母在,不远游”的思想。第三首主张教育子女,必须从小就笞打,不要因怜爱孩子而纵容姑息。待到孩子长大来欺侮父母,那就要后悔自己对孩子教育不严了。这亦是儒家“朴作教刑”的观念。
杀生最罪重,吃肉亦非轻。
欲得身长命,无过点续朋。
师僧来乞食,必莫惜家常。
布施无边福,来生不少粮。
六时长礼忏,日暮广烧香。
十斋莫使缺,有力煞三场。
前二首是佛教的果报教育。不杀生,不食肉,就可以长寿。不惜家常所有之物,多多布施僧尼,来生就不愁没有粮食。第三首劝戒世人修道,要勤于烧香礼忏,多设斋供。“点续朋”,“煞三场”,不可解,恐怕是佛家语,也可能有错字。
好事须相让,恶事莫相推。
但能辨此意,祸去福招来。
逢人须敛手,避道莫前荡。
忽若相冲着,他强必自伤。
有儿欲娶妇,须择大家儿。
纵使无姿首,终成有礼仪。
以上三首都是道德格言。第一首教世人把好事让给别人,不要把恶事推给别人,才可以免祸招福。第二首教人不要和别人冲突,免得万一打起架来,遇到比你强的人,自己就受伤了。第三首说:娶媳妇该选大家闺女,即使面貌不美,到底是个有礼仪的妇女。这首诗充分反映了士大夫的门第观念,以为小家女是不懂礼仪的。
费衮说王梵志诗“词朴而理到”,文词朴素,说理精到。我们今天读这些诗,觉得文词朴素到没有诗味,既无兴感,亦无形象思维,所以唐人选诗从来不选王梵志的诗,大概是把它们列入民间通俗文学的。至于诗中所宣扬的道理,有许多已和我们的思想认识距离很远,我们不会承认它们精到了。
在一个偏僻边远的敦煌石室中,就有许多王梵志诗写本,而且其中有小学生习字本,这就反映着王梵志诗在唐宋时代曾广泛流行过。虽然士大夫不承认它们是诗,但人民大众却承认它们是诗。人民对于诗的要求,和士大夫不一样。人民要求整齐的句法,要求韵文,是为了便于记忆。散文句法的格言,不如韵文格言的容易记诵。所以劳动人民往往把自己的生活经验编为整齐的韵语,以传诵给子孙辈。我国古代有许多谣谚,都是整齐的四言或五言排句。四句的都用韵。例如:
触露不掐葵,日中不剪韭。(古农谚)
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古谚)
射人当射马,擒贼先擒王。(古谚)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古谚)
善御不忘马,善射不忘弓。《韩诗外传》)
梵志诗中的“好事须相让,恶事莫相推”。“逢人须敛手,避道莫前荡。”都继承了这种形式。
印度佛教经典,在一段散文之后,总有一段韵文的结束语。汉文译本都把它们译为五言四句,称为“偈”,这是梵文“Gita”的音译名。Gita,意为诗颂。梵志的诗正象这种偈语,故费衮直接称它们为偈颂。
以上所说,是王梵志诗体的来源。王梵志可能是一个“儒家思想为主,而接受佛家教义的知识分子。他写了许多格言诗,在民间广泛地流传着,被王维所欣赏,摹仿了他的诗体。传到晚唐,这个人被神话化了,在民间传说中出现了关于他出生的故事。因为他的家世无可考,就说他是从树瘿中生出来的。因为他的名字古怪,就附会出关于他的姓名的故事。其实梵志也是一个梵文名词的意译。信仰佛教而不出家做比丘的,叫作梵志,就是今天所谓“居士”。这个名词在佛经中常见,一般世俗人不知道,就编造出“因林木而生,故曰梵天,改曰梵志”的解释,显然是很牵强的。诸家记载都说王梵志是隋代人,似乎也没有根据。初唐时期没有人提到过王梵志,王维是首先提到他的人,我估计他的诗开始流传也正在王维的时候。所以我把王梵志作为初唐诗人的最后一个。
王梵志的诗对后世也有相当的影响。中唐时期出了一个寒山子,给我们留下了一卷混合儒、释、道思想的格言诗。唐、宋、元三代高僧大德的禅偈,也是梵志诗的变体。或者可以说,梵志诗先受佛经中偈颂的影响而产生,宋元和尚又受梵志诗的影响而为偈颂。此外,还有宋代道学家的诗,特别是邵尧夫的诗,也可以说是梵志诗的苗裔。
用诗的形式来宣传道德观念或宗教思想,在东西方各国古典文学中都有。在古希腊的一部诗选《花束集》中,特别有一个门类,称为“说教诗铭”(Didactic
epigram),又称“格言诗铭”(Gnomic
Epigram),所收录的也是这样的诗。由此,我们可以理解,王梵志诗在唐诗中虽然显得突出,但在古诗的传统中,它们也代表着一个若隐若显的流派。
一九七八年十月十二日
【补记】
以上王梵志诗话一篇,作于一九七八年。当时但据我所知见的资料编述,明知必有遗误,但亦无能求其完备正确。一九八三年十月,中华书局印行了张锡厚编的《王梵志诗校辑》,此书我到最近才见到。检阅一过,深愧三十年来,见闻闭塞,关于王梵志诗的许多文献,全未寓目。我这篇诗话,虽然写于一九七八年,其时代性实在只能代表一九四九年。现在已无兴趣重写此文,仅就张氏书提供的一些信息,条列于此,略为补记,以正拙文之缺误。顺便对张氏此书,纠评一二,以贡愚见。
(一)张氏此书的《附编》极有参考价值,其中《敦煌写本王梵志诗著录简况及解说》尤为重要。张氏从下列诸书中汇录各方面所藏敦煌写本王梵志诗目录及编号,这些资料,我均未见到。因此,拙文中所列巴黎藏本目录,应予增补。不过巴黎所藏十四个卷子,并非都题明为王梵志诗。故所写是否梵志诗,还待考核。
敦煌遗书总目索引
商务印书馆出版,一九六二年。
敦煌汉文写本书解题目录
翟理斯编,伦敦版,一九五七年。
亚洲民族研究所敦煌特藏汉文写本解说目录(第一,二卷)
莫斯科东方文献出版社版,一九六三年,一九六七年。
敦煌出土文学文献分类目录附解说
日本金罔照光编,东洋文库敦煌文献研究委员会出版.一九七一年。
(二)本书所著录的王梵志诗写本,最早的是大历六年(公元七七一年)五月沙门法忍的写本。最迟的是朱开宝三年(公元九七O年)正月阎海真的写本。可知二百年间,王梵志诗一直流传在民间,仅有一二文人偶然记录了几首。
(三)巴黎所藏第4094卷樊文昇写本说明“王梵志诗上中下三卷为一部”,可确定王梵志诗原本为三卷。但第2914及第3833二卷均题作“王梵志诗卷第三”。可知王梵志诗有以一、二、三分卷的,也有以上中下分卷的。
(四)巴黎所藏第2718卷题云:“王梵志诗一卷。”其后有“乡贡士王敷撰《茶酒论》一卷,乃变文。尾有题记云:‘开宝三年壬申岁正月十四日,知术院弟子阎海真自手书记。”
(五)张氏此书编辑体例颇为芜乱。王梵志诗既然只有三卷,张氏应先写定三卷的内容,而将不知属于何卷者依各个写本的编号移录,不宜另分卷帙。今张氏此书,将王梵志诗编为六卷,其第一、二、三卷亦非原写本的内容。如此则王梵志诗集原本的面目完全丧失了。
(六)唐宋人笔记、诗话中所录存的数十首王梵志诗,均不见于敦煌诸写本中,这一情况亦极可研索。难道王梵志诗有许多不同的传抄本,各人所见都不同吗?
(七)敦煌写本多用民间俗体字,移录写定正楷,颇非易事。张氏此书校注中的释文,有不少尚待商榷。有许多注释,亦不免谬误。如第231诗:
饮酒是痴报,如人落粪坑。
情知有不净,岂不岸头行。
此诗“岂不”二字原写本作“岂合”,本来不错。张氏据别本改作“岂不”,却是用讹本改是本了。“岸头”即“昂头”,张氏注释云:“岸边,佛家指苦海之岸。”这样一注。可知编者并未了解梵志诗意。梵志把饮酒比为落粪坑。人走过粪坑,明知这是不净之处,岂可不小心避开,反而昂头走去,视而不见,就免不掉要落入粪坑里去了。“岂合”是唐宋人俗语。意思是“怎么可以”。改成“岂不”,这句诗就讲不通了。
又,《庚溪诗话》所载“幸门如鼠穴”一首,张氏注“幸门”云:“权贵亲幸之门。”并引用白居易诗“奸邪得籍手,从此幸门开”。按:“幸门”是侥幸之门。这个“门”是“走门路”的“门”,不能实讲。张氏此注,可知连白居易这两句诗也未了解。
注释中诸如此类的谬误不少,不敢多举。
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