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残疾人社会经济地位的调查研究

作者:刘艳虹 张 芳 张丁酉



  摘要 本研究从社会学的角度,对某市残疾人的社会经济地位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占被调查总体的66.4%的残疾人月收入低于居住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在所调查家庭的各项支出中,最大支出为吃的消费,但是,64.5%有子女的残疾人家庭把子女教育放在了家庭支出的首位。近60%的残疾人接受过初中及以上的教育,33.9%接受过职业培训。半数以上的残疾人处于无业或下岗状态。
  关键词 残疾人 社会学 社会经济地位
  分类号 G760
  
  自我国1987年在全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残疾人抽样调查以来,一些地区和学者对残疾人生活状况进行了积极的调查研究,如:刘同昌[1]对青岛城区残疾人就业状况的调查,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对北京市智力残疾人状况的调查,晋联[3]对山西省残疾人生活状况暨残疾人扶贫工作的调查报告,吴秀丽[4]等对残疾人士的健康、心理和生活状况调查分析,等等,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建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残疾人社会经济地位的调查并不多见,本研究以河北省某市中青年残疾人为调查样本,从社会学的角度,对残疾人的社会经济地位进行调查。
  社会经济地位(social economic status,SES),是社会学研究中常用的概念,通常是以收入水平、教育程度和就业这三个指标来综合衡量[5][6]。在本研究中,社会经济地位主要采用这个标准。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调查在河北省某市随机抽取六个社区。选取处于我国法定结婚和退休年龄之间,即男性年龄在22-60周岁,女性年龄在20-55周岁的残疾人。样本构成如表1。
  
  1.2 研究方法
  自编调查问卷。问卷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残疾人的个人信息;第二部分围绕残疾人收入水平、教育程度和就业三个维度设置题目,收入水平这一维度主要围绕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从收入、支出分配、家用电器、住房以及婚姻五个指标展开调查。教育程度从文化教育和职业培训两个方面获取信息。就业主要了解就业情况和就业困难。调查员进入被试家庭调查,每户家庭只发放问卷一份。共发放问卷65份,回收有效问卷5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0.8%,符合抽样要求。
  
  1.3 数据处理
  采用SPSS11.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基本生活状况
  2.1.1 收入
  收入乃是决定一个家庭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从本次调查的结果来看,有33人,占被调查总体55.9%的残疾人没有收入。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残疾人共13人,占22.1%,其中月收入低于227元的(该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共5人,占8.5%。对于有收入的残疾人的调查显示:26.9%的被调查者认为能满足生活需要;34.6%的被调查者认为基本能满足生活需要;38.5%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收入根本无法满足生活需要。
  2.1.2 支出分配
  59个残疾人家庭支出比例较大的是吃的消费和教育经费。其中39个残疾人家庭的最大支出为吃的消费,占总体的66.1%;20个残疾人家庭的最大支出为子女的教育经费,占总体的33.9%。即没有子女的残疾人家庭最大之处是吃的消费,而在有子女的31名残疾人家庭中, 64.5%的残疾人将子女教育费用放在了首位,作为家庭的最大的支出。
  2.1.3 家用电器
  本次调查对残疾人家庭的主要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洗衣机等11种进行了调查。从其拥有情况看,多数家庭拥有一般性的家用电器和生活设备,如电视机、电风扇、热水器、电话、电冰箱、洗衣机等普及率较高;而一些相对高档的商品,如微波炉、电脑、空调等比较欠缺(图1)。
  
  2.1.4 住房
  根据1991年国家统计局和其他12个部委共同制定小康社会的16项基本经济生活指标之一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2 平方米[7],以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该市城市居民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为15.45 平方米[8]。本次调查中采用了12 平方米以及15.45平方米两个标准来考察残疾人的住房水平。
  在所调查对象中,1/3左右的残疾人拥有自购房,2/3左右的残疾人借住或租住房。以本市标准衡量,有27.1%的残疾人达到了该市城区人均住房面积15.45 平方米及以上;仍有25.4%的残疾人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约1/2(47.5%)的残疾人的人均住房面积处于12平方米至15.45平方米之间。
  2.1.5 婚姻
  从一定意义上说,美满婚姻是人生幸福的标志之一,也是人们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次调查对象均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有83.1%的残疾人表示愿意结婚,这表明残疾人总体对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积极的。但同时也存在部分残疾人由于自身的健康问题、经济条件等不愿意考虑结婚。
  残疾人表示,在求偶过程中,他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比如自身残疾、经济能力、父母意愿等等。残疾人的求偶途径也比较被动,仅有8人(21%)是通过自己认识配偶,绝大多数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来认识对方。
  
  2.2 教育与职业培训
  2.2.1 受教育程度
  从调查数据看,残疾人未受过教育的占总体的15.3%,完成义务教育的占59.3%,接受大学以上高等教育的占总体的5.1%(表2)。
  残疾人未接受或未能进一步接受教育的主要原因依次为:没有合适的学校(26%)、身体不好(24%)和不想读书(24%)、经济条件差(19%)、读书没有什么用(7%)。如果能够克服各种困难,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受教育条件,有67.8%的残疾人表示愿意接受教育。
  
  2.2.2 职业培训
  在所有的调查者中,有20人(占33.9%)受过职业培训;另有39人(占66.1%)没有接受过职业培训。在接受过职业培训的20人中,一名残疾人参加过个人主办的职业培训机构,19人参加的职业培训机构均由政府、残联和社区主办。虽然残疾人接受职业培训的比例比较低,但是对于这一部分残疾人而言,有85.0%的残疾人认为职业培训使自己更加胜任工作。
  
  2.3 就业
  本次调查中残疾人的就业状况是:无业和下岗待业的残疾人分别占44.1%和11.8%;有固定工作的在职残疾人仅有25.4%(表3)。残疾人认为,他们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身文化低和有残疾,工作单位不接受。
  
  残疾类型与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存在显著的差异。不同类型残疾人的就业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听力残疾人、精神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综合残疾(表4)。
  
  残疾人对劳动能力的自我评价与残疾人的就业状况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异。自我评价劳动能力良好的残疾人有55.6%通过各种途径就业,而自我评价劳动能力差的残疾人只有27.3%就业(表5)。
  虽然残疾人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但是从残疾人就业途径来看,在目前和曾经有过工作的32名残疾人中,有24名残疾人是通过政府、社区等来安排就业的,另8名残疾人是通过自身的积极寻找来获得工作的,表现出了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
  
  3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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