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城市中学教师的工作家庭冲突现状

作者:刘 旺 田丽丽



  摘要 采用问卷法对西安、北京、广州三个城市的中学教师进行工作家庭冲突调查。结果表明:(1)教师知觉到的工作-家庭冲突较高,家庭-工作冲突较低;(2)男教师知觉到的工作-家庭冲突高于女教师;(3)担任职务的教师知觉到的工作-家庭冲突高于不担任职务的教师;(4)自我报告幸福程度为一般和不幸福的教师知觉到的工作-家庭冲突高于自我报告为幸福的教师。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城市中学教师工作-家庭平衡策略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 城市中学教师 工作-家庭冲突 家庭-工作冲突
  分类号B849
  
  1引言
  
  工作和家庭是成人毕生发展中的两个重要领域。对于工作家庭之间的关系,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提出了分割理论、补偿理论和溢出理论[1]对二者的关系进行探讨。分割理论认为工作和家庭是两个独立分割的维度,个体可以清楚地将工作部分的感情、态度和行为与家庭部分分割开来,两个维度既不会相互影响也不会相互冲突;补偿理论认为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关系是负向的,在一个领域有所丧失,就会在另一个领域中投入更多以企图弥补;溢出理论则认为,尽管在工作和家庭之间存在着身体上的暂时分离,但在一个领域建立的情感、态度、技能和行为会带到另一个领域。这种溢出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消极的溢出即工作家庭冲突。
  工作家庭冲突(work family conflict)被定义为一种角色内冲突,是指当来自工作和家庭两方面的压力在某些方面出现难以调和的矛盾时,产生的一种角色交互冲突。也就是说,由于工作任务或者工作需要使得个体难以尽到对家庭的责任,或是因为家庭负担过重而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2]。前者称为工作-家庭冲突,后者称为家庭-工作冲突。在我国社会中,职业女性越来越多,女性不可能继续全面承担家庭任务,而男性势必也要不同程度地卷入家务当中。平衡工作和家庭两个角色的要求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从业者的日常事务。国内已有部分研究对不同人群的工作家庭冲突进行了考察[3][4],但对于教师群体的关注还比较少,尤其是对面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挑战的中小学教师的关注更是匮乏。中学教师,尤其是那些在大城市工作的教师,生活节奏快,岗位竞争激烈,再加上工作强度大等,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城市中学教师的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势必有其特点。
  本研究选取西安、北京、广州三个城市的中学教师为被试,试图对城市中学教师的工作家庭的相互作用状况进行研究,以期为相关组织和部门制定教师帮助计划提供实证依据和策略性支持。
  
  2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
  在西安、北京、广州三个城市随机选取374名中学教师为被试进行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361份,有效率96.52%。在有效被试中,男教师147人,女教师214人;担任职务的教师227人,未担任职务的教师134人;自我报告生活幸福的教师60人,不幸福的96人,一般的205人;西安教师121人,北京教师118人,广州教师122人。所有被试均为双职工家庭,已婚并育有一个孩子。
  2.2工具
  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包括教师的性别、任教城市、是否担任职务、自我报告的幸福程度。其中,在“是否担任职务”选项中,担任教研组长及其以上职务即为担任职务,其他为未担任职务;“自我报告的幸福程度”为在幸福、一般、不幸福三个选项中选出与自己情况相符或接近的一种。
  
  工作-家庭冲突和家庭-工作冲突问卷:由美国学者Netemeyer等编制[5],包括工作-家庭冲突和家庭-工作冲突两个分问卷。问卷的反应方式为李克特7点记分形式,从“1=非常不同意”过渡到“7=非常同意”,得分越高表示冲突程度越强。在正式施测前检验了该问卷对中国教师群体的适用性,各分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分别为0.79和0.86。工作-家庭冲突和家庭-工作冲突问卷两个亚维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r=0.00,p<0.01)。此结果说明该问卷在心理测量学特性上适用于中国教师群体。
  
  3研究结果
  
  3.1城市中学教师工作家庭冲突的基本状况
  在《工作-家庭冲突和家庭-工作冲突问卷》的李克特7点反应方式中,4表示“既不同意也不反对”,因此设定4为不同意与同意的性质分界,将被试在问卷各维度的平均得分与4的分界线(即理论均值)进行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表1表明,被试在各维度的得分都达到了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水平。为了进一步了解城市中学教师两种冲突情况的统计学差异,又对工作-家庭冲突和家庭-工作冲突进行了配对样本t 检验, 结果表明(t =25.33,p< 0.001),被试的工作-家庭冲突的程度显著高于家庭-工作冲突。
  3.2性别对城市中学教师工作家庭冲突的影响
  以性别为自变量,对工作家庭冲突的两个维度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男教师知觉到的工作-家庭冲突显著高于女教师,不同性别教师知觉到的家庭-工作冲突没有显著差异。见表2。
  3.3是否担任职务对城市中学教师工作家庭冲突的影响
  以是否担任职务为自变量,对工作家庭冲突的两个维度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担任职务教师的工作-家庭冲突显著高于不担任职务的教师,是否担任职务对教师的家庭-工作冲突没有影响。见表3。
  3.4自我报告的幸福程度对城市中学教师工作家庭冲突的影响
  以教师自我报告的幸福程度为自变量,对工作家庭冲突的两个维度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和PostHoc检验,结果表明,自我报告为一般和不幸福的教师知觉到的工作-家庭冲突显著高于报告为幸福的教师,幸福程度对教师的家庭-工作冲突没有影响。见表4。
  此外,本研究还对西安、北京、广州三地教师的工作家庭冲突进行了地区比较,统计分析表明,三地教师在工作-家庭冲突和家庭-工作冲突上的得分均不存在显著差异。
  
  4分析与讨论
  
  本研究表明,城市中学教师知觉到的工作-家庭冲突高于家庭-工作冲突且工作-家庭冲突的程度高于理论均值水平。即:对城市中学教师来说,工作对家庭的影响大于家庭对工作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比较大。该结果与国内学者对其他城市从业者的研究结果[3][4]相同。这说明,城市中学教师与其他城市从业人群一样,对工作的投入影响到了其对家庭角色的扮演。进一步分析工作对家庭干扰较大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是集体主义文化的影响。YangNini的研究表明,以集体主义文化为主的国家的员工体验到的工作对家庭的干扰显著高于以个体主义文化为主的国家的员工[6]。大多数国内外学者都认为家庭主义是中国集体主义文化的主要特征[7],这种文化从古至今对中国人的观念和行为有很大影响。比如在我国每年的高考期间,许多单位都会准许本单位有孩子参加高考的员工休假,让其陪孩子度过高考时间,这种现象体现出了家庭责任在中国的重要性。与工作需要和工作任务相比,家庭职责和家庭活动在员工的观念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从这层意义上讲,员工感受到的更多是来自工作方面的要求使得他们难以充分参与到家庭生活内容中去。二是与我国的社会发展程度和生活水平有关。在我国,工作仍是大部分人维持生活、奉养家庭的主要手段,因而当工作与家庭发生冲突时,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工作优先,这样就会造成工作对家庭的干扰。
  本研究表明,男教师知觉到工作对家庭的冲突水平高于女教师,该结果与国外的相关研究不一致[8],这可能是我国城市中学教师工作-家庭冲突的又一特点。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社会性别意识形态期待女性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女性在这方面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按照这种逻辑,女教师知觉到的工作对家庭的冲突应该更多,但本研究的结果恰恰相反。这说明,我国的这种传统文化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慢慢变化。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等政策,妇女就业率不断上升,妇女的就业率上升不仅将导致组织内的性别比例发生变化,而且也导致双职工家庭的增加。这些家庭不得不协调两份工作和家庭责任之间的关系,重新定位家庭和工作边界,作为跨越边界的从业者,必将面对更加复杂的工作-家庭平衡问题。男性从业者会不同程度地逐步卷入家务当中,这样男性从业者不仅要继续承担通过勤奋工作为家庭争取更多收入的责任,还要增加承担家庭事务的责任。在本次研究中,作者进行的随后深入访谈发现,男性教师群体承担家务劳动的比例较高,并且一些男教师承担的家务劳动甚至多于女教师。这样男性教师就处于传统角色和现实压力的矛盾当中。教师对女性来说是一种传统职业,女性教师能够获得更高的成就感,女性的工作不仅为家庭增加了经济收入,也提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所以男女教师在工作家庭冲突上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但形成这种差异的深层原因还需要从将来工作家庭冲突形成机制的研究中找到答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