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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纳教育:未来之路

作者:彭霞光



  摘要 “全纳教育:未来之路”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8年11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的主题,是国际社会目前已形成共识并极力倡导推动的理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文件表明,全纳教育是实现全民教育的重要途径和主要策略,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发展归宿。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推进全纳教育将毫无疑问地促进全纳教育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
  关键词 全纳教育 国际教育大会 全民教育
  分类号 G76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2008年11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的主题为“全纳教育:未来之路”,目的是希望从跨地区的视角推动全纳教育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此次大会,针对全纳教育的方法、范围与内容(加深对全纳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理解)、全纳教育的公共政策(展示政府在制定、实施全纳教育政策中的角色)、全纳教育的体系、联系与转变(建立教育体系,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和全纳教育的学习者与教师(营造学习环境,使教师能满足学习者各种不同的期望和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广泛的讨论,指出各国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和挑战,为国际社会达成共识,制定积极的相关政策建议奠定基础。本文试图从全纳教育的起源和发展,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全纳教育的最新定义进行解读,并对未来中国发展全纳教育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1 全纳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教育不是少数人的特权,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权,是个人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也是维系社会正义的基础”,让所有的人都能够平等地接受适合其独特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是国际社会的理想,也是全纳教育的核心价值追求。
  
  1.1全纳教育理念的起源
  “全纳教育”是相对于隔离教育而言的,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传统的特殊教育形式是将被鉴定为残疾的学生安置在专门为他们所建立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内,通常这些特殊教育学校设施相对比较齐全,教师是接受过专门教育训练的专业教师,大多残疾学生住校,基本是与有同样残疾的学生在一起,与家庭、社会的普通人接触较少。这种隔离封闭的特殊学校教育对残疾学生回归社会非常不利。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特别是北欧国家)受国际有关人权议题的一系列公约、宪章等的影响,开始发展新型的教育,普通学校开始接收所有学生,包括接收残疾学生。这种新型教育的出现拉开了全纳教育初期探索的帷幕。
  美国1975年颁发的《残疾儿童教育法》提出,残疾学生与正常学生一起接受教育,最大限度地将残疾学生安置在普通班级接受教育,与正常学生一起学习和生活。这一体现“回归主流”思想的出现,使残疾学生能够有机会与正常学生共同学习,为美国在普通学校全面实现“零拒绝”的教育理念奠定了基础。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针对特殊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也先后颁布了法规和法律,支持把残疾儿童安置于普通学校的做法。由此,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特殊教育的变革为全纳教育的提出和发展奠定了基石出。
  在全纳教育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国际组织或机构,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积极推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0年“世界全民教育大会”通过的《世界全民教育宣言:满足基本学习需要》指出:“残疾人的学习需要应受到特别的关注。必须采取步骤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并且使这种教育成为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1994年“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关于特殊需要教育的原则、方针和实践》中正式提出了全纳教育和全纳学校的概念,指出“学校应该接受所有儿童,特别是特殊需要学生”,并对全纳教育的思想和概念进行了阐释。这些国际性文件,为全纳教育理念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直接推动了全纳教育的兴起和发展。
  
  1.2全纳教育的概念
  早期的全纳教育主要关注的是残疾儿童或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问题。但随着全纳教育的发展,国际社会越来越担心,如果将全纳教育的政策设计和发展仅针对特殊人群,会存在忽视或遗忘其中另一部分群体的危险,因此将全纳教育的对象逐渐界定为关注所有易于被边缘化和被排斥的群体。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5年发布的《全纳教育指南:确保全民教育的通路》对全纳教育的定义是:“全纳教育是通过增加学习、文化和社区参与,减少教育系统内外的排斥,应对所有学习者的多样化需求,并对其作出反应的过程。以覆盖所有适龄儿童为共识,以常规体制负责教育所有儿童为信念,全纳教育涉及教育内容、教育途径、教育结构和教育战略的变革和调整。”努力使所有的人受到同样的教育,特别是帮助那些由于身体、智力、经济、环境等原因可能被边缘化和遭歧视的孩子受到同样的教育。
  从传统意义上讲,全纳教育的概念仅限于满足特殊需要学生的需求。然而,从上述定义看出,这一概念已在不断扩展其内涵,即不管其文化或社会背景有什么不同,能力存在多大差异,都应该拥有平等的学习机会和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不可否认,残疾儿童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仍然是全纳教育对象的重要一部分,那么是否应该消除特殊学校,让所有残疾儿童——无论他们是轻度的残疾儿童,还是重度残疾儿童,也无论他们是单一残疾,还是多重残疾都应该在普通班内实施全部教育呢?笔者认为,全纳教育的理念并不排斥特殊教育学校的存在和作用,也不是要从形式上完全取消特殊教育学校。但残疾儿童的教育应首选普通教育环境下的教育安置,也即全纳学校应成为其接受教育的首选方式,但当普通教育学校中普通班级里的教育无法满足儿童的教育需要时,或当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更有利于这个儿童或其他儿童发展时,才可选择特殊教育学校。此外,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对全纳教育提供支持和保障。
  
  2 全纳教育涵盖的主要对象
  
  概括地讲,全纳教育是要创造和谐融合的环境,尊重、理解、关心多样性,努力使所有的学生,特别是易被边缘化和被排斥的群体真正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课程。根据教科文组织的文件,易被边缘化和被排斥的群体至少应该包括:(1)残疾儿童或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2)艾滋病儿童;(3)少数民族儿童(种族,语言和宗教);(4)移民、难民和国内迁移儿童;(5)贫困/饥饿儿童;(6)冲突,灾难儿童。
  
  2.1残疾儿童
  残疾儿童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早已列入全纳教育日程许多年,现在仍然受到高度关注。但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有些发展中国家,政府并未充分意识到残疾儿童应该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大多数残疾儿童仍然被排除在主流教育体系之外。谈到残疾儿童教育发展,首先就会想到要修建多少多少所隔离的特殊教育学校或机构,将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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