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学习障碍的界定及社会建构说

作者:杜高明 黄 娟



  摘要 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界对学习障碍的界定一直存在着争议。以往对学习障碍进行界定的方法主要弊端在于界定模糊,以及从生物——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各自视角进行界定,这造成学习障碍界定的混乱。社会建构说重建了学习障碍形成的理论并提出了一种不同于以往观点的学习障碍概念,认为学习障碍是个体在学校和社会的影响下产生的一种自我认同。社会建构理论催生了对学习障碍学生全新的教育方式——非标签化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强调将学习障碍学生纳入到普通学校中,使他们与普通学生同等发展。
  关键词 学习障碍界定 社会建构说 应用 启示
  分类号 B846
  
  1 学习障碍界定的演变
  
  人类对于学习障碍较系统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经历了脑损伤(brain injury)、轻微脑功能失调(minimal brain dysfunction)、学习障碍(1earning disability)三个阶段。从渊源上看,学习障碍一词最早源自医学界。1896年,Morgan报告了一位病例,一位14岁的少年虽然能够读出词的每个音节,但却不能理解整句话的意义,Morgan称其为先天性词盲(congenital word blindness)。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学习障碍是大脑损伤的结果。
  进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心理学界和教育学界逐渐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学习障碍都是由大脑的器质性病变引起。许多有学习障碍的儿童活动亢进、情感易变、易冲动、注意不集中且固执,学者推测他们可能有脑的轻微损伤,于是形成了轻微脑功能障碍这一概念,其基本症状为认知能力的偏异以及多动、注意集中障碍和笨拙等。于是,对学习障碍的研究从以器质性损伤为原因转向对脑机能的探讨。1963年4月在芝加哥举行的“全美特殊儿童家长研讨会”上,Kirk首次提出将这类儿童称为学习障碍,并强调对其进治疗和教育的必要性。由于得到众多支持,1975年美国《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94—142公法)认可并使用了学习障碍一词,该法强调学习障碍包括知觉障碍、脑伤、轻微脑功能失常、失读症及发展性失语症等状况,但不包括由视觉、听觉异常或智力障碍、情绪困扰或环境、文化、经济地位不利等因素所导致的学习困难的儿童。此后,学习障碍一词被人们广泛接受并成为心理学、教育学及儿童精神病学等领域共同关注的问题。
  
  2 学习障碍界定方法存在的问题
  
  自美国94—142公法正式将学习障碍作为法定的残疾类别以后,在美国被鉴定为学习障碍的人数以150%的速度急剧增长,发展成为美国最大的残疾类别,超过50%的残疾学生属于学习障碍。其它类型的残疾学生增幅却很小,甚至呈降低的趋势。最为明显的是智力障碍,当学习障碍学生从学生总人数的1.79%(1977年数据)上升至4.73%(1986年数据)时,智力障碍学生却相应地从2.16%下降到1.68%。许多原本会被鉴定为智力障碍的儿童被鉴定为学习障碍。Kavale和Forness指出:“昨天被鉴定为智力障碍今天却被诊断为学习障碍,在这个州鉴定为学习障碍而在另一个州却诊断为语言障碍或情绪障碍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人甚至因此怀疑学习障碍成为独立的障碍类别的合理性,称学习障碍为“想象中的障碍”。
  以往界定学习障碍的方法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人们对学习障碍的实质内容还缺乏准确的掌握,定义存在着较大的模糊性,不能与一些相近的残疾类别,如轻度智力障碍、情绪障碍、语言障碍、注意力障碍等严格区分开来;第二,人们对学习障碍的认识经历了从单一的生物——医学模式发展到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模式,从重视深层的神经病理特征到重视外部学业领域方面的行为特征的过渡。脑损伤或脑功能失调的不确定性使得从医疗的角度对学习障碍进行诊断与治疗的可能性大大减少,而从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角度出发来鉴定学习障碍又缺乏实证理论,因而造成学习障碍界定的混乱。
  由于以往学习障碍领域的理论和研究多倾向于从技术上制定界定方案,学习障碍专家们总是试图创立出有效的、合理的评估工具以从全体学生中鉴别出学习障碍的学生,并找出适合他们特点的教育方法,对他们进行教育。这些技术方案认为,学习障碍学生身上必然存在着某些障碍,正如Varenne和McDermott所说,“大部分专家都假设存在一种特殊障碍,不管它起至何因,是遗传缺陷还是早期的社会化困难,但这种障碍一定存在于孩子身上”。但无论从医学的角度还是从心理学、教育学等其它学科的角度,鉴定这种障碍都是困难的。于是有专家提出,应当对传统的思考方式作出改变,应思考学习障碍是如何在社会中被建构出来的,如何从社会关系的背景下去理解学习障碍,由此形成一种不同于以往观点的学习障碍的概念。
  
  3 学习障碍的社会建构说
  
  3.1学习障碍的社会起源
  正如Reid和Valle所说,个人主义是美国文化的中心。整个国家的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工作场所等无一不体现着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而学校是儿童社会化的主要机构,在这里儿童将接受美国文化,包括个人主义的主要价值观体系的教育。学校课程的大部分内容,包括阅读、写作、算术等,都向学生灌输着一种思想:那就是个人能力、奋斗和恒心决定着个人的成功和失败。学习障碍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正是在这种带着强烈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学校背景下开展的。但是,个体存在于社会之中,个人即使再随心所欲,也是社会的一员,这是最早对学习障碍定义提出指责的原因。因此学习障碍的定义从强调个人转而强调个人与社会及社会结构的互动。早期个人主义的前现代主义模式认为,个人是他们所在团体的代表,不论个人是否认同,从他们出生之日起便被固定在了其所在团体的成员关系之中。后现代主义模式则强调历史及文化在塑造个人认同上的作用。基于这种先有社会及社会结构而后有观念认同的思想,Curt认为,学校作为社会的产物,其出现时间要早于学习、学习障碍等在人们头脑中出现的时间。
  人类发明了机构,并用机构来管理和满足团体中个人的特殊的社会和文化需求,学校正是这种为了人类的需求而创造出来的机构,学校存在的目的是组织学生系统地接受前人的知识。在美国个人主义的大背景下,学生被要求追求成功并避免失败,学校则坚持“每个人都要比别人做得更好”的信念,比较的结果是诞生了大量为成功学生做反衬的学习“失败”的学生。Booth认为,学习障碍为学校里的失败案例提供了现成的解释。要维持学校教育的合理性就要对个别学生存在的学习问题负责,学习障碍这个名词的发明被看作是用来解释教育的失败,并且用学习障碍来减轻失败学生由于学习问题而产生的自己与正常人不一样的心理负担。
  要了解学习障碍和其他特殊教育,就必须要了解产生这些特殊教育的机构——学校。McDermott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