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古汉语与人文教育

作者:李定清




  李:赵老师,据我所知,您也很关注现实语言生活。所以还想请您谈谈与现实语言运用有关的一个问题:在汉语发展史上,汉语与外语、汉语通语与方言之间的词语渗透现象十分普遍,改革开放以来,这一现象更是势不可当,对我们的现实语言生活形成了很大的冲击。对此您怎样看?需不需要规范?
  赵:语言之间的接触和相互吸收是很正常的现象,不可避免。我们应该充分肯定语言接触和相互吸收对于语言发展的积极作用。应该说,吸收外来词为汉语注入了新鲜血液,进一步增强了汉语的表现力和适应性,给交际交流带来了方便。但过滥的词语渗透也往往会给语言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我上个世纪90年代曾为此写过一篇文章,指出过一些负面现象,例如:1.不必借而借,不从需要出发,只是为了时髦和标新立异,或表现所谓的学问。2.借用形式杂乱,没有一个基本的规范。3.肆意生发,大量采用仿拟说法,让人难以理喻。4.滥用缩写,硬性简化,使人不知所云。5.汉外文混用泛滥,人为地造成理解困难。6.食洋不化,一味趋洋求异,出尽洋相。面对这些问题,应该寻找适当对策,以保证我们母语的健康发展。我认为至少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诊治病根。外来词使用上出现泛滥混乱现象,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的恐怕还是社会心理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外面的世界令国人眼花缭乱,一时间经济发达国家的一切几乎都成了某些人向往目标、追逐的对象。就连用词上也总想来几个“洋味儿”的。这种趋洋求异猎奇的心理无疑是外来词泛滥的主要导因(在汉语内部出现的“南语北伐”现象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我很赞成郝铭鉴先生的观点,“要整治语文混乱……首先要从‘心理治疗’入手”。二是加强引导。在语言文字规范问题上,大众传媒的引导作用至关重要。①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要大力宣传我国的语言文字政策,传播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监督社会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纠正各种语言文字混乱现象。②各种传媒要做语言文字规范的榜样,在外来词语的使用上,不趋洋媚俗,严格把关,力避滥借乱用。③建立规范。语言固然有其“自然性”,但毫无约束地顺其自然,必然导致混乱。因而,对于外来词语的吸收和运用不能一味从“俗”,放任自流,应建立基本的规范。比如在译词的方式上、词形的选择上应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确立科学范型。至少可以对于已经流行开的外来词语进行专门研究,认真筛选,分步规范,最后以法定形式予以确认,而不能完全听任“约定俗成”。在这一点上,汉字规范的种种方式和手段是很值得借鉴的。这些是我十多年前的观点,今天基本没有改变。另外我告诉你一个信息:可喜的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十五”科研项目中专门就“字母词”的规范问题立了专项。该项目由暨南大学的郭熙教授主持,已经拿出了初步的规范方案,正在广泛地征求意见。郭教授为此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介绍该方案的基本内容,已收入我牵头编辑的《词汇学理论与应用》第三辑,上个月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参看。
  李:最后,想请您就您对我们杂志的了解,给我们提供一些指导性意见,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将刊物办得更好。
  赵:你们主办的《语文教学与研究》和《文学教育》我读过一些。两刊都很有特色,颇有品位,影响很大,你们花了大量的心血,我作为读者要感谢你们!对于办刊,我是外行,不敢班门弄斧。不过,我倒想顺着刚才的话题说点儿建议:作为颇有影响的语文刊物,你们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勇于担负更大的社会责任,积极探索新的形式,大力推动人文教育,为进一步提高民族素质贡献更大的力量。也许很多读者都有类似的期望,供你们斟酌。
  
  李定清,湖北襄樊学院中文系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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