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儒林外史》中的寡妇命运

作者:刘 岚




  施美卿的弟媳则是一个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在丈夫死后,既遭到了强行买卖。在明清时代,寡妇被强行买卖屡见不鲜。这一般是发生在贫穷人家。卖掉寡妇,既可减轻家庭人口负担,还可得些财礼。嘉庆《宁国府志》卷三十二记载,宣城谈良逵之父卖寡媳稽氏,后者不乐意,也强迫出去。如果没有官府的支持或默许,他是不敢如此肆意妄为的。在明代政府还对“节妇”“烈妇”实行人身保护,对敢于强取守节妇女者,官方还要定罪,情节严重者处以死刑。清代买卖寡妇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当赵姨娘又哭又闹的时候,严贡生不就说要把她“领出发嫁”吗?
  王玉辉的女儿是一个思想受毒害很深的女人。她是在迂腐落魄的下层知识分子王玉辉的教导下长大成人的。“节孝”的观念深入其心。丈夫死后,她毅然选择殉节,她死之后,得到了官府的旌表,社会的赞扬。大家都认为王玉辉生了个好女儿。王玉辉的女儿是明清时代节妇烈女的典型。她的悲剧是那个社会的无数女子的悲剧。小说通过王玉辉鼓励女儿殉节的情节,就知道王玉辉是怎样教导女儿了,王玉辉是按照社会的要求培养自己的女儿的。通过王玉辉鼓励女儿殉节的情节,不仅刻划了王玉辉这样的迂腐的知识分子形象,而且也揭露了封建礼教吃人的罪恶本质以及它对广大妇女心灵肆意的戕害。
  从以上人物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明清时期寡妇的基本生存状况:她们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家庭地位,没有人身自由。对于这样的生存状况,也许选择再嫁是解决问题的一条途径。
  
  三、寡妇对再嫁的态度
  
  清人沈起凤撰写的《谐锋》卷九有《节妇死时箴》一则,叙述:
  翁有表甥某,自姑苏来访,下榻外馆;我于屏后觑其貌美,不觉心动;夜伺翁姑熟睡,欲往奔之。移灯出户,俯首甚惭。回身复入,而心猿难制,又移灯而出;终以此事可耻,长叹而回。如是者数次。后决然意去,闻灶下婢喃喃私语,屏气回房,置灯桌上。倦而假寤,梦入外馆,某正读书灯下,相见各道衷曲;已而携手入帏,一人趺坐帐中,首蓬面血,拍枕大哭,视之,亡夫也,大喊而醒。时桌上灯荧荧作青碧色,谯楼正交三鼓,儿索乳啼絮被中。始而骇,中而悲,继而大悔;一种儿女之情,不知销归何处。自此洗心涤虑,始为良家节妇。
  这则故事披露了一个寡妇真实的内心世界。这是个大家少妇,夫亡守寡,当她遇到心仪之人之后,曾三番五次“欲往奔之”,而最终却在以“翁姑”“婢”为代表的家族社会的舆论压力之下,“夫为妻纲”的钳制之下,以及生活的压力之下,放弃了对自我幸福生活的追求。她不是不想再嫁,而是迫于社会舆论和现实生活的压力而不敢再嫁。小说中几位寡妇,除了布政使司胡偏头的女儿的再嫁之外,其他几位,都没有再嫁。严监生的妾赵姨娘没有提出再嫁,因为在清代,清朝政府规定,寡妇改嫁,“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七八三);如果她再嫁的话,好不容易到手的遗产,顷刻家便化为无形。施美卿的弟媳没有再嫁,选择守节;王玉辉的女儿没有再嫁,选择了殉节;牛布衣的太太,作为封建知识分子的妻子,想要她再嫁人,也是不大可能的。不嫁,就有可能获得旌表,嫁了,则遭人歧视。胡七喇子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她是5位寡妇中唯一一个在丈夫死了之后,主动寻求改嫁的。她自幼双亲亡故,跟哥哥们一起生活,没受过什么管教,不懂什么规矩。尽管这样,她还是懂得“守节”,也曾经想过“守节”。当她想要“守节”的时候,上元县县令就说:“你也是嫁过两个丈夫的了,还守什么节?”可见社会对像她这样再嫁过的女人是持歧视态度的。总之,社会是不容许再嫁和歧视再嫁的。
  从小说中5位寡妇的悲惨遭遇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明清时期,寡妇所受的压迫是最为惨重的。她们没有经济能力,没有家庭地位,没有人身自由,还被残忍地剥夺了再嫁的权利。社会,对她们来说,就像一个黑暗的牢笼。透过她们的悲惨遭遇,我们也看到了明清时期官场的混乱和腐败。可以说,明清政府和社会是明清时代寡妇悲剧的制造者。
  
  参考文献:
  [1]刘洪强《透视儒林外史中的死亡意象----兼及吴敬梓的生命意识》[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3),8.
  [2]清.龙文彬《明会要》[M](下).中华书局,卷五十二民政三.980。
  [3][4]《古今:贞节牌坊下的呜咽》[J /OL].凤凰网.
  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
  83896057209028608/20060721/848837.html
  刘岚,女,山西临汾人,广东海洋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民俗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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