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语文教学应突出学生基本素养的形成

作者:潘家明




  什么是语文素养?这个概念的内涵十分丰富,解释各家不一,但大意基本相同,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巢宗祺在《谈谈“语文素养”》中作了这样的解释:语文素养指学生平时在语文方面的修养,包括对为祖国的思想感情、语言的积累、语感、思维,也包括一些语文能力,如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和习作能力,另外还有品德修养,审美情趣等。这种素养不仅表现为有较强的阅读、习作、口语交际的能力,而且也表现为有较强的综合运用能力——在生活中运用语文的能力以及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
  那么,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如何提高学生的语文基本素养呢?
  
  一、认真研读课程标准,明确课改具体要求。
  
  当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为了中小学教师尽快适应课程改革,对于新课程、新课标的学习培训已经进行了不少。然而,许多一线教师缺乏对新课程标准的全面把握和深刻领悟。学习培训往往也是听几场报告、观摩几节“示范课”就匆匆结束。在这里,以义务教育7—9年级语文教学为例,经过培训的教师中有多少人能明确说出语文新课标在阶段目标中各个年级五大领域的教学要求呢?更不用说对新课标细心揣摩了。
  曾经听到某重点中学的一位青年语文教师说:按照新课标的方法来上课,教师备课更容易了。这很让人感到惊异,难道新课程对教师的要求降低了?
  在一些年轻教师看来,对新课标的理解,更多是对传统教学的否定,一味地追求教学理念的更新、教学方式的革新、教学方法的创新。似乎只有“新”的才能拯救我们的“语文教学”,才能“拯救”我们的孩子。
  新课程是在认真反思我国基础教育成败的基础上推出的,它汲取了我国传统教育的优良的一面,扬弃了一些其中不适合时代要求的落后的一面。传统语文教学并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误尽天下苍生”。传统的语文教学方式那些合理和实用的东西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可以说新课标对语文教学的基本理念、阶段目标、教学的具体要求、考试与评价都给予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我们只有真正领会了新课标的要求,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的教学。
  以鄂教版的初中语文教材为例,教材的每个单元是按照文本内容的类别来划分的。比如说,人物风采、童年趣事、校园风、英雄、科学的星光等,只要文章的内容是同一类别的,不论文体就编排在一起。这就要求教师在给学生授课时,要给学生讲清楚各类文章的特点、写法,训练其通体掌握,并有意识地对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进行有梯度的写作训练,这是十分必要的。然而,遗憾的是,很多老师在进行阅读教学时为了“体现新理念新方法”、为了“调动学生参与性”或者是为了适应中考、高考写作“淡化文体”的要求,在教学中不讲文体知识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那么学生对于这种文体意识的遗漏、缺失,难道不是语文基本素养的欠缺?
  
  二、深入解读教材文体,引领学生学会阅读。
  
  叶圣陶先生说“教材无非是个例子”,这是大家所认同的,但是在教学中我们不把“例子”用好,不把“例子”讲透,不让学生体悟、比较、反思,学生就不可能举一反三,学生的创新潜能就更不能得到发展。语文教学也是这样,语文阅读教学的过程就是学生与文本对话的过程。离开了对文本的深入解读或对话,而去谈教学方式的改变和学生主体性的发挥,甚至去大谈学生创新素质的提高,这只能是空中楼阁。
  叶圣陶先生还说过“就教学而言,精读是主体,略读只是补充”。精读就要求我们必须灵活运用教材,以文本为依托,深入解读文本,引导学生理清文本思路,品读关键的段落,深入体会关键的句子,着力理解欣赏富有表现力的语言等,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引领学生学会阅读。
  在当前的语文教学中,有些语文教师为了“迎合”新课改的要求,架空文本分析、追求课堂的“学生活跃”,把“合作与探究”作为体现新理念的法宝,甚至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而不顾语文基础知识教学的做法也大量存在。这些“形似”而非“神似”的教学行为,可以说是对课改的误解。
  有位教师在上《七根火柴》这一课时,采取了以下步骤:①引入(人们在用打火机之前使用什么来点火?)②推荐:朗读课文;③以“火柴”为主线来复述课文;④讨论无名战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⑤提问:文章为什么没有指出无名战士的姓名?
  在对第④个问题的处理上,学生讨论长达5分钟,讨论结果表述用了1分钟,然后就直接进入了下一个步骤。从课堂学生的状态来看,学生很轻易就能指出“无名战士具有坚定的信念、忘我和视死如归的精神”等特点,5分钟的讨论,至少有2分钟学生是在讲无关的话题。更为重要的是这篇课文中典型的环境描写,值得品味咀嚼的细节描写,如人物语言、神态描写却被老师忽略了。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被热闹的课堂气氛掩盖了,学生的语文素养没有得到训练。
  再说课堂中“合作探究”的讨论方式,人们不禁要问:这节课教学的重点是什么?学生与文本进行了怎样的对话?对无名战士的精神品质有怎样的感受和体悟?学生学到了什么?注重了学生哪个方面能力的培养?可能老师在备课时就没有对文本进行深入的解读,而是更多地注重了形式的模仿。这也是当前流行的一种公开课形式,效果看似热闹实则收获不多。
  
  三、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把握学生认知水平。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至少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积极地体验、感受、思考、质疑;二是教学活动必须把握学生的认知水平、身心特点、个性心理情感的差异,并以此作为我们实施教学的出发点。
  一个好的课堂,用美国著名教育学家梅里尔·哈明博士的话说应该是“鼓舞人心的”,他在《教学的革命》一书中描述了鼓舞人心的课堂可以观察到的五种品质:清晰的尊严感——不管有没有天赋,学生们都大胆的发表意见,显得自信,他们也把自己视为有价值、值得尊重的人;流淌着轻松的活力——学生们显得健康、有活力,所有学生都忙碌着、参与着;自主性——学生们做出恰当的选择,主导并约束自己,持之以恒地自愿的学习,没有被逼迫学习的现象;集体感——共享合作、彼此支持,没有对抗和拒绝;觉察——学生是机灵又富于创见的,能驾驭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在语文教学活动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同时也必须以教师为主导。语文教师应该创设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和学生一起走进文本,在朗读、精读、品读中感悟语言的魅力;在启发、思辨、质凝、探究中激发学生的灵性;善于捕捉学生的信息、重视学生的个性化阅读,适时地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巧妙地运用表扬和批评、肯定与否定,对学生的答案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价,避免当前阅读教学中“赏识法”的滥用,把握语文知识的唯一性和不确定性、文本解读多样性的关系。
  语文新课标在教学目标上分为总目标和阶段目标两部分。纵向的是知识与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是隐性的线索;横向的是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领域,这是显性的线索。作为语文教师一定要对自己的学生现有的状况有比较清楚的了解,结合相应的阶段目标实施教学。
  再说在近几年的作文教学中,由于话题作文的过度热捧和推广,作文教学有人几乎走进了一个“带着光环的死胡同”,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训练话题作文,初中更是不甘落后,初一开始几乎篇篇都是话题作文。“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字数600字以上”的写作要求几乎遍及小学阶段和整个初中。有的教师大力提倡“议论式的散文”、称学生的“思维活跃”、“视野开阔”。当然,话题作文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在写作教学中,如此不切学生实际的进行话题作文的训练,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四、注重学生语文积累,强化语文实践应用。
  
  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语文综合能力的提高,首先应该抓语文积累。
  当前,有人赋予了语文积累很多新的内容,似乎网络普及了“死记硬背”就可以淡化了,创新能力提高了学生就有底蕴了。殊不知,离开了对语言的积累和名篇名句的背诵记忆,离开了对古今中外名著的阅读,语文素养的提高只能是空谈。语文新课标明确规定了各学段应该掌握的字词、应该背诵的诗文以及课外阅读的总量,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指向。所以,语文教师要千方百计地指导学生多读书、多体验、多交流、多积累。
  当然,我们也不能把语文积累变成孤立、机械的记忆活动。新课标还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处不有“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的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言的规律。
  吕叔湘先生说过“语文的使用是一种技能,一种习惯,只有通过正确的模仿和反复的实践才能养成”。语文能力必须在语文的反复实践应用活动中形成,也正是在语文的反复实践和应用活动中,才能积累资料、体验感情、训练思维,掌握语文的学习方法,形成良好的语文习惯和敏锐的语感,培养学生高雅的文化品位和高尚的审美情趣,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唯其如此,我们的语文教学才是独担其任,才是语文课改的追求。
  潘家明,武汉江汉大学人文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