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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变换理论与特征理论

作者:彭 静




  第二语言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和语言交际能力,这一观点早已成为对外汉语教学界的共识。语言能力和语言交际能力是应用能力,它通过学生接触第二语言并反复实践而获得,但是这样会使学习效率非常低。在第二语言教学中,大讲语法理论当然不可取,但老师掌握相当的语法理论,并自觉地结合语法理论来授课,能帮助学生从纷繁复杂的语言事实中解脱出来,站在一个较高的层次上理解某种语言现象,从而较容易的获得语言能力。对外汉语教学也同样如此。本文试图以变换理论和特征理论为例,说明语法理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重要地位。
  
  一、变换理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对外国学生而言,汉语中存在着许多歧义现象,这些歧义现象有些可以通过层次分析法来加以分化,有些则是层次分析法无能为力的。如“鸡不吃了”这一歧义句,有两种意思,一种意思是“鸡不吃东西了”,另一种意思是“某人不吃鸡了”。这一歧义句就没有办法通过层次分析法来加以分化。汉语中由于语言表达的需要,使得同一个意思可以用几种不同的句法格式来表达,使汉语中存在着大量的同义格式,哪些格式合法,哪些格式不合法,哪些格式之间具有语义对应关系,这些对于外国学生来说都是汉语学习中比较困难的问题。变换分析法可以有效地揭示句法结构内部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以及不同句法结构之间的应对关系。我们以实例来加以说明。
  1.台上摆着花
  2.台上演着戏
  3.屋里摆着酒席
  4.楼上开着灯
  这4个例句从显性的结构层次上来说,都是一样的,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切分会得到同样的结果。但很显然它们表示的语法意义并不完全相同。例1表示“存在、静态”,“V+着”的意思可以理解为“有”;例2 表示“活动、动态”,“V+着”意思可以理解为某种动作正在进行;例3是个歧义句,既可与例1同义,也可与例2同义;例4表示“持续”,“V+着”意思可以理解为某种状态正在持续。之所以会造成这种表义上的差异,是由相同的句法结构内部实词与实词之间的不同语义结构造成的。例1的语义结构关系是“台上”指明“花”存在的处所,例2的语义结构关系是“台上”指明“演戏”这一活动进行的场所,例3既可以表示“屋里”是“酒席”存在的场所,也可表示“屋里”是“酒席”这一活动进行的场所,例4的语义结构关系是“楼上”指明“灯开着”这一状态持续的场所。要揭示这种隐含在句子里边的实词与实词之间的语义结构关系的差异,就可以应用变换分析法。
  例1可作如下变换:
  台上摆着花→花摆在台上
  用抽象式表示为:
  A1:NP1+V+着+NP2→B1:NP2+V+在+NP1
  原句式中“台上”指明“花”存在的处所,“花”跟“摆”之间是受事与动作的关系,变换后的变换式中这些语义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即A1←→B1。
  例2可作如下变换:
  台上演着戏→台上正在演戏
  用抽象式表示为:
  A2:NP1+V+着+NP2→B2:NP1+正在+V+NP2
  原句式中“台上”指明“演戏”这一动作进行的处所,“戏”跟“演”之间是受事与动作的关系,变换后的变换式中这些语义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即A2←→B2。
  例3可以有两种变换:
  屋里摆着酒席→酒席摆在屋里
  屋里摆着酒席→屋里正在摆酒席
  用抽象式表示为:
  A1:NP1+V+着+NP2→B1:NP2+V+在+NP1
  A2:NP1+V+着+NP2→B2:NP1+正在+V+NP2
  前一种变换中,原句式中“屋里”指明“酒席”存在的处所,“酒席”跟“摆”之间是受事与动作的关系;后一种变换中,“屋里”指明“摆酒席”这一活动进行的场所,“酒席”与“摆”之间是受事与动作的关系,无论是哪种变换,变换后的变换式中这些语义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即A1←→B1,A2←→B2。
  例4可作如下变换:
  楼上开着灯→楼上的灯开着
  用抽象式表示为:
  A1:NP1+V+着+NP2→B1:NP1+的+NP2+V+着
  原句式中“台上”指明“灯”存在的处所,“灯”跟“开”之间是受事与动作的关系,变换后的变换式中这些语义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即A3←→B3。
  运用变换法进行句式分析,需要遵循一些原则:
  1. 必须形成一个变换矩阵,即是一类句子和另一类句子之间的转换,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句子和另一个句子之间的转换;
  2.变换前的所有句子,无论是在句式,对应的词类还是语法意义上,都必须具有严格的一致性;同样,变换后的所有句子也必须具有以上的一致性;
  3.变换前后的句子语义结构关系必须保持不变,语法关系上的差别也必须保持一致。
  这就是变换分析的平行性原则,遵循这些原则可以确保变幻的合格性。
  变换法可以有效的分化歧义句式,清楚地表明一些句式之间的转换和对应关系,但是也有着明显的局限性,它可以有效的分化歧义,但是却无法解释形成歧义的原因。在使留学生明白了句法的歧义及其分化以及句式之间的应对关系的规则后,还要进一步解释致成因素,就必须用到特征理论。
  
  二、特征理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特征理论最早是运用于语义学中的,指某个词语在意义上所具有的特征。语义学上运用特征理论,主要是为了从某个特定的角度对一个语义类再进行细分类或是突现同属一个语义类的词语之间的差异或者区别近义词。
  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借用特征理论可解释造成同形多义句法各式的原因,从意义角度揭示歧义的成因。我们分析在同一句法格式的具体例句中处于关键位置上的实词的语义特征,抽象出该类实词特有的、能对其所在的句法格式起制约作用的、并足以区别于其他小类实词的语义要素,来解释说明代表这些实例的句法格式能区别于同形的句法格式而独具某种特征的原因。
  在第一节中,我们已经具体分析了NP1+V+着+NP2这一句法格式各实例如何通过变换分析来区别其内部语义结构关系的不同,但是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些例子格式相同而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不同。用语义特征分析可很好地加以解释。这一句式中最关键的是动词,我们对比分析可发现语法意义的差别来源于动词,而动词的不同又是由动词的不同语义特征决定的。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各个动词的具体意思如下:
  例1、摆:安放、排列
  例2、演:表演技艺,扮演
  例3、摆:安放,排列
  例4、开:使关闭着的东西不再关闭
  在例1这样的语言环境中,“摆”可抽象出“有、存在、静止不动”这样的语义特征;在例2这样的语言环境中,“演”可抽象出“正在进行、动态”这样的语义特征;在例3这样的语言环境中,“摆”既可抽象出“有、存在、静止不动”这样的语义特征,又可抽象出“正在进行、动态”这样的语义特征;而在例4这样的语言环境中,“开”可抽象出“状态持续”这样的语义特征。以上4类动词的语义特征可描写如下:
  第1类动词:[+静止存在,-动态进行,-状态持续]
  第2类动词:[-静止存在,+动态进行,-状态持续]
  第3类动词:[+静止存在,-动态进行,-状态持续]
  [-静止存在,+动态进行,-状态持续]
  第4类动词:[-静止存在,-动态进行,+状态持续]
  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正是由于动词的语义特征不同,才决定了以上4个句子表示的语法意义各不相同。按语法意义的不同和动词语义特征的不同,可以把NP1+V+着+NP2这个格式分化为4个具体的句式如下:
  1.NP1+V(静止存在)+着+NP2←→NP2+V(静止存在)+在+NP1
  2.NP1+V(动态进行)+着+NP2←→NP1+正在+V(动态进行)+NP2
  3.NP1+V(静止存在)+着+NP2←→NP2+V(静止存在)+在+NP1
  NP1+V(动态进行)+着+NP2←→NP1+正在+V(动态持续)+NP2
  4.NP1+V(状态持续)+着+NP2←→NP1+的+NP2+V(状态持续)+着
  通过这样的语义特征分析,不仅达到了分化NP1+V+着+NP2这一格式歧义的目的,同时,也解释了造成这种歧义格式的根本原因。
  在对外汉语教学中运用语义特征理论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要结合具体的句法格式概括某类实词的语义特征,离开了具体句式,单纯从词汇角度概括词的语义特征,则不具有句法价值。
  2.某些实词是否具有某种语义特征,只有结合具体的句法格式才能确定并概括。如,离开了具体的句子,就无法判断“摆”到底是表示“静态存在”义还是“动态进行”义。只有进入具体的句子“台上摆着花”、“屋里摆着酒席”才能确定。
  可以应用于对外汉语教学的语法理论还有很多,象语言构造的结构层次和层次分析法,配价理论等等,都需要结合具体的教学实践灵活的加以运用,在对留学生进行实践训练的同时,贯穿于语法教学,必然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彭静,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2006级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