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论语文教学价值观的解构与重建

作者:曹红玉




  这种师生关系是通过教学中的交往、对话、理解而达成的合作关系,而不是单纯的“授-受”关系。传统的教学过于注重师生之间的“授-受”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教师是知识的权威和拥有者,他的主要作用是讲授和传递书本知识,而学生则是无知的、不成熟的人,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受体,主要任务是收下教师传过来的知识。在这种情形下,即使师生关系改善,其意义也仅仅是为了更好地传递知识,只是作为教学的一种条件和手段。在“授-受”关系中,师生双方把对方看作是一个对象:教师把学生看作认识、操纵的对象,教师对学生观察、了解、分析、归类是为了更好地管理、控制,以达到期望的教学效果;学生把教师看作是知识地传授者,是他可以获取知识、帮助他达到学习目的的对象,师生之间缺少“灵魂深处的直接相见”,很少发生真正的师生交流,难以形成积极地情感体验。在“授-受”关系中,常有的是居高临下的说教,很难有平等地对话和交流。教师漠视学生的独特性,自主性,把自己的特点、思想强行灌输给学生,无视学生也是活生生的整体的人,尽管他们不如教师“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但在人格上、精神上是平等的。在“授-受”关系中,师生关系失去了人与人的相通相融,失去了更重要更深层的情感陶冶、精神拓展乃至生命发展的意义。
  语文课堂上,师生之间的合作关系不只是知识传递的关系,而是有着共同话题的对话关系,在对话中师生进行着知识与智慧的交流,精神与意义的沟通,师生双方作为完整的人,以整体的人格相互影响,双方在对话中共享着知识与经验,共同体验着美好的人际关系,共同感悟着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在这种关系中,师生之间不是单纯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是单纯的认识与被认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是一种在共同的学习情境下的“相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师生双方都作为自由自主的人投入共同创造的教学氛围中,相互吸引,相互接纳,各自独立而又相互理解与回应,师生双方不是获得“认识”,而是体验到生命的涌动、精神的拓展。在这种关系中,师生相互尊重,彼此信赖与激励,教师理解生命的独特性,充分尊重学生的相异性,对学生个体给予接纳和肯定,对学生的不同思想、不同见解能够宽容与支持,教师不只是面向学生的说话者,更是体谅学生的倾听者,教师总是为学生彰显各自的生命力量、发展各自的独特精神提供一个广阔、融洽、自主的空间,让学生的心灵得以自由舒展、生命意义得以真正实现,而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自身也体验到了生命的活力与价值,获得了工作乃至生命的意义感。
  4.倡导新语文课堂教学评价观
  注重生命发展的教学有着新的教学评价观。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一堂优秀的语文课,它的评价标准应是这样的:它应关注学生态度的生发、情感的滋养、信念的形成、人格的完整,关注学生整体生命的健康成长;它应把教科书当作与学生进行交往、对话的部分材料,能够根据学生的需要来改变教课书中的次序或在内容上有所补充和舍弃;它应是有着一些松散、一些随意、甚至一些杂乱,但正是这种松散、随意、杂乱的情景中有师生智慧、情感的正确流露;它应是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并有时间自由提问;它并不一定每堂课都完整完成了预定的任务,但却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临时遇到的问题;他对每个学生的表扬是出自内心的期望与赞赏,把眼光放在每个学生身上,对每个学生都充满了期待,让每个学生都有表现自己的机会,都能体验到成功的欢喜;它应是师生双方都沉浸于教学活动中忘掉了各自的角色,共同感受到生命的涌动和生命质量的提升……这样的教学才是好的教学。
  曹红玉,教师,现居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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