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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中女性称谓歧视现象分析

作者:朱礼金




  汉语中称谓语非常多,可男性、女性称谓却出现不对等的状况,对男性多尊称,对女性多贬称。我们说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语言中最活跃的因素——词汇则最迅速、最敏感地反映着社会生活和思想的变化。丰富多变的女性称谓语,既是女性角色多元的体现,又是一种深层的社会文化现象,因为这类词语的应用要受一定的社会生活、社会心理、文化传统观念的影响。下面试从女性称谓的歧视表现、原因、解决方法等方面作一点浅显的阐述。
  
  一、汉语称谓中对女性歧视的表现
  
  称谓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名字或身份的呼叫,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性。一个普通称谓语一旦用到具体的交际活动中,就会有丰富的内涵。“男”、“女”两个词本身是既相对立又相平等的一对矛盾体,在性别的区分上也是平等的,但汉语称谓语在使用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对女性的歧视的现象。
  (一)亲属称谓中对女性的歧视
  中国传统社会一向重男轻女,认为儿子是自家人,女儿是别人家的人。男性女性的差异成为区分亲属称谓的一个基础,表现为性别、系属、姓氏三者为一体,男性与父系儿子系相一致,女性与女儿系、异姓氏相一致。父系名称区分细致,母系名称区分简单,父系亲属常不加标记,如“爷爷”、“奶奶”、“孙子”、“孙女”等,而母系亲属名称常为有标记的,如“外公”、“外婆”、“外甥子”、“外甥女”等,都要强调一个“外”字,形成内外有别的现象。
  再说,我们古代社会中有三纲五常,所谓“夫为妻纲”、“夫死从子”等,因而女性从夫、从子称呼很多,而这种现象至今仍有保留,如跟随丈夫称呼其所有的亲属,跟随儿女叫“他大伯”、“他二叔”等,称丈夫的姐妹为“姑”。现代口语中的“小叔子”、“小姑子”、“小姨子”、“小舅子”是从儿称呼。
  夫妻虽没有血缘关系,但长期生活,耳濡目染,感情融洽,形成一种难以割舍的亲情。夫妻间的称谓常带有亲昵意味,如“老头子”、“老婆子”、“孩子他爸”、“孩子他妈”、“老公”、“老婆”等面称,“爱人”、“先生”、“太太”等背称。分析夫妻间的称谓语,也存在歧视的现象,如妻子介绍丈夫时常说“我先生”、“我爱人”、“当家的”、“孩子他爸”等,都是尊敬的称呼;而丈夫介绍妻子时却大多存在谦卑的称呼,如“屋里的”、“烧火的”、“做饭的”、“婆娘”等。
  (二)社会称谓中对女性的歧视
  社会称谓因性别不同而有不同的情感色彩。男性称谓前一般冠有“大”、“太”等,后面冠有“爷”、“公”等,敬仰之情溢于言表。如古时的“大老爷”、“太老爷”、“张公”等,但对女性称谓前一般冠以“小”字或与“小”意思相近的字,如“小丫头”、“小女子”、“小媳妇”、“小妞”等。另外“老”作为一词缀,在中国传统中也带有浓郁的情感色彩,与男性组合多带有庄重、敬重的色彩,如“老丈人”、“老大人”、“老板”等,而与女性称谓组合多带有相反的含义,含有年纪大、不尊敬的意思,如“老婆子”、“老妈子”、“老妇人”等,而且在社交称呼中,原本既可由男性又可由女性担任的职务、官衔、称号等似乎有将女性排除在外的倾向。如果女性有幸荣登宝座,一定要在职务或称号前加“女”字以显示区别,如女市长、女主席、女教授、女作家、女英雄等,给人的感觉是女性做这些工作,取得这些成就属于例外,不合常理。在比较重大的会议所列的参与者名单上,不加任何标记的是男性,而女性的名字后面必定要标出“女”字,这些做法让人们觉得女性被排斥于主流社会之外。
  还有如,“烈士”和“烈女”本来是相对的,一指男,一指女。但在具体应用中,同一赞美之词,对女子的赞美一般是她的性道德和殉夫精神,特别应该注意的是“烈士”可以指男的,有时也可以指女的,而“烈女”则绝对不能指男的。
  当然,对女性也有美称,如:贤内助、贤妻良母、美女、红颜、佳丽等,对男性也有贬低的称呼,如:酒鬼、流氓、懦夫、恶棍等,但这些在数量上是不对等的,尊重男性的称谓比尊重女性的称谓语多,女性的骂语比男性的骂语多。总之,汉语中对女性的称谓大多是贬低的。
  
  二、汉语中对女性称谓歧视的原因分析
  
  语言是文化的镜像,“一个没有性别歧视的社会决不会造成歧视妇女的词汇。”因此,歧视妇女的不是语言,而是语言的使用者,是社会,是文化。汉语中的女性称谓歧视是汉民族男尊女卑、男主女从文化传统在汉语中的映像。
  首先,人类经历了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两个发展阶段,当社会进入农耕时代以后,男女的社会角色进行了再分配,男性由于体力的原因成为农耕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中取代了女性,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女性由于生理条件的限制,无法胜任繁重的农事劳作,只得退出生产领域而以操持家务为职。女性逐渐失去了经济上的独立,不得不依赖男性,成为男性的附庸。从此开始了男尊女卑的历史。
  其次,中国文化渊源于儒家思想,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下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的定论,父权社会的统治者和思想家,差不多都认为女性天性深处就有邪恶成分存在,如不严加管束,就会在男人的家庭和社会中酿成各种无法挽回的灾难,因此他们极力主张将难以驯服的女人置于父权社会权利系统的严密监控之下。而事实上,传统文化一直在用双重道德标准要求男性和女性,这在婚姻关系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周公孔圣人的伦理法典中,女人必须从一而终,必须恪守节操,至于男人是不必在乎这些的,三妻四妾是权势的象征,寻花问柳是男人的自由。社会舆论像一把无形的刀子悬在本已如履薄冰的女性头上。
  最后,男女之间诚然存在着生理解剖意义上自然性别差异,但这并不足以造成人类文明史如此巨大的性别鸿沟,是延续至今的父权文化从歧视女性的立场出发混淆了自然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关系。女性一出生就被打上了卑贱的烙印。
  总之,称谓的“人们由于亲属和性别方面的关系,以及由于身份、职业等方面而得来的名称”,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包含了人类对指称对象及其关系的认识。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等作为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两性关系模式,不可避免地反映到人们的称谓中,从而出现了针对女性的称谓歧视现象。
  
  三、结束语
  
  有位哲人说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妇女解放的尺度标志着社会进步的大小。社会锻炼了女性,也造就了女性,同时提高了女性的生活质量和政治、经济地位,从“女选手”、“女博士”、“女总裁”、“女省长”、“女总统”等这些显示女性身份的词语,显露了女性在社会这个大舞台的卓越才华,体现了一种社会的分工与进步。新中国成立后,已有一些男女通用的词语如“爱人”、“我那口子”等广泛使用,以示平等。近些年由南到北通称“妻子”为与“老公”相对的“老婆”,明显脱离以往“拙荆”的意义,显得格外亲昵。还有一些新的指称用语如“单身女人”、“单身母亲”、“留守女士”、“单亲家庭”,甚至“第三者”等,则尽力淡化、缩小两性差异,尊重女性的自由和人格,以提高女性的地位,反映出的同样是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对一些有不良习性或有悖传统道德的女性,比较常见的称谓如“吸毒女”、“三陪女”、“女性烟民”等,也不是以封建社会男性的视角来评判且鄙视,而是放在一个与男子平等的位置上,给予客观的称谓,这一点,仍归于社会的进步。
  健康的符合时代精神的女性称谓语,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为原动力,积极宏扬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反映出女性在社会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影响。然而,不可否认,由于男女两性在体力上的差异和传统观念的影响,男性在社会上仍占据着相对主导的地位,语言中对女性的歧视尚未彻底杜绝,要消除称谓中对女性的歧视现象,首先一定要根除社会上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那就要依靠社会和个人的努力,彻底改变男女不平等的现实,转换人们的传统文化心理观念,以真正消除这种歧视现象。
  
  参考文献:
  1、朱文俊.人类语言学论题研究[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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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陈建民.现代汉语称谓的缺环与泛化问题[J].汉语学习,1991,(1).
  4、姚亚平.现代汉语称谓系统变化的两大基本趋势[J].语言文字应用,1995,(3).
  朱礼金,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