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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结构主义视角解析小说《修道士》
作者:沈 迪
《僧侣》的主人公阿姆布罗瑟是马德里一个修道院的院长,德高望重,每次布道都盛况空前。他从小生活在修道院中,长期接受禁欲主义教育,对那些世俗不信教的人痛恨至极,于是魔鬼派遣他的代表玛蒂娜,女扮男装成一个年轻漂亮的见习修道士去引诱他,向他表白爱情,他最终堕入情网,倒入玛蒂娜怀里。后来他厌恶了玛蒂娜,爱上了前来为身患重病的母亲埃尔韦拉祈祷的安东尼亚小姐。这是一个纯洁文雅的姑娘。阿姆布罗瑟为了占有安东尼亚,竟狠心杀害她的母亲,又用药酒使安东尼亚昏昏入睡后,将她转移至圣克莱尔修道院的地下墓室将她奸污,并将她刺死。正好在这个时候,阿姆布罗瑟的暴行被一个贵族青年洛伦佐发现,于是他被捕入狱。当宗教裁判所准备赦免释放他时,他却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魔鬼把他带到一个山顶,并告诉他:他是如何被魔鬼派去的代表所勾引的,而被他杀害的两个女子,一个是他的母亲,一个是她的妹妹。最后他被魔鬼抛入山谷悲惨死去。
刘易斯笔下的世界,是一个惶恐和混乱的世界,人们在这个世界中,被命中注定的和无法制止的情欲所驱使。由于小说热衷于从乱伦到弑母的一系列罪行的描写,表现的是一种病态的、暴虐的、反常的色欲,所以历来是一部有争议的作品,但同时这一特点也赋予了它无穷的魅力,使它具有丰富的阐释可能。笔者认为法国结构主义者格雷马斯的语义方阵理论不失为一种解读《僧侣》的有效范式。
格雷马斯在建构科学的语义学时,继承了索绪尔“语言是由对立构成的”思想,认为“差别是产生意义的基础”,具体到语言层面,“感知差异,就是说至少发现了两个作为对象的词项同时在场”,而紧随其后的推论是:“一个对象词项单独在场没有意义”,这正是结构主义理论家所一致赞同的二元对立思想,[1]而叙事文本的深层结构实质是一种句法结构的延伸,自然也还是以二元对立思想为基础的。格雷马斯还在普罗普的31种“叙事功能”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角色模式”理论,即把一个文本中出现的所有人物归结为六种角色:主体/客体、施动者/受动者、助手/对手,它们之间两两成对。综合结构语义学和叙事功能理论,格雷马斯提出了他的语义方阵理论,认为叙事文本的意义产生于关系的存在,这一关系大抵可用如下一个四角关系方阵涵盖(以授受买卖关系为例):
上述“授与受”是一对对立项;“授与买”是一对矛盾关系,以此类推,当然还可以代入其它具体的实项来反映不同文本的意蕴。在格雷马斯方阵中,对立关系是一对基本关系,矛盾关系是辅助关系。正是靠着这四个功能项(也可以是角色)之间上述两类关系及其种种变体,文本的意义得以衍生。
通过对《僧侣》文本进行格雷马斯式的“清减”与“提取”,笔者认为《僧侣》演绎的是一颗被扭曲了的灵魂在充满隔膜的世界中孤立无助的命运,其核心“语义轴”是阿姆布罗瑟的生与死;与之相辅助的是主人公在社会中的被接纳与被排斥。这样,该文本最显性、最起始的方阵如下:
在文本中,阿姆布罗瑟的悲剧是由他的“生”开始,继而为修道院所“接纳”,然后遭遇“排斥”,最后达至“死亡”这样一个顺序而展开的。阿姆布罗瑟是埃尔韦拉的私生子,其父母的结合并未被社会所认同,所以阿姆布罗瑟的贵族爷爷将他抱走后便把他丢到了修道院的门口。可以说,阿姆布罗瑟自出生之日起便是一个没有身份,被家庭和社会排斥在外的人。在修道院的围墙中,他过了三十年苦行僧式的生活,终于以渊博的知识、雄辩的口才获得马德里居民的敬仰。然而他在众人心目中,是以一个没有缺点、没有欲望、高高在上的“圣人”形象存在的,除了布道和聆听忏悔之外,阿姆布罗瑟始终处在修道院封闭的小圈子里,被隔绝在普通人的生活之外。社会表面上接纳了他“圣者”的身份,但实际上是将他当作连男女区别都不知道的“异类”排斥了出去,使他处于福柯所说的“被监禁”、“被隔离”的状态。在阿姆布罗瑟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之后,甚至连选择地狱的话语权也丧失了,魔鬼仅仅把他当作一个试验品玩弄之后就毁灭了他。阿姆布罗瑟死后,马德里人很快就将他忘记了,仿佛他那显赫的名声根本不存在一样。所以,该文本的丰富内涵衍生于阿姆布罗瑟“被接纳”与“被排斥”的过程中,而在由上述方阵中的四个义项所产生的六组关系中,最重要的是“生”与“被排斥”这一对矛盾关系。由此,《僧侣》便呈现出了这样的意义指向:即不论作者主观上如何,它事实上表达的是人“生”而被“排斥”的境遇,敞开的是生存的被隔离、被排斥状态,是人的孤独无助和人与人无法沟通交流的“存在主义”主题。
回到格雷马斯方阵,与刚刚列出的关系方阵不同,人们事实上更易于以角色作义项来“布阵”。例如以阿姆布罗瑟和安东尼亚为主要对立项,以双方的助手和对手为辅助项布阵如下:
以阿姆布罗瑟为中心,魔鬼的使者玛蒂娜教他初识情欲的滋味,让他体验到了正常人应该享有的快乐,所以,魔鬼在引诱阿姆布罗瑟的同时,也解放了他被扭曲的欲望。碍于自己的身份,阿姆布罗瑟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向少女安东尼亚表达爱慕之情,只能以非法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料被安东尼亚的母亲发现而陷入无法解释的尴尬境地,情急之下将她杀死。由此看来,导致阿姆布罗瑟犯下滔天罪行的似乎是他修道士的身份,正是这一身份使他无法享受情爱,时常处于孤独、空虚的境地,也正是由于修道院院长的头衔使他破戒之后陷入了剧烈痛苦的心理斗争,恐惧死亡的降临与死后的惩罚。所以更进一步讲,阿姆布罗瑟是被一种痛若折磨死的,这痛苦表面上来自于外界的诱惑和身份的约束,但实际上是来自于他的内心,来自他对自己“有罪”的确信和“罪不可赦”的绝望,由此,《僧侣》的意义方阵就推进到了一个更深的心理层面:
小说一开始,阿姆布罗瑟是一位超群出众的纯洁的人,但当他独自面对圣女像时引发的赞美与感受已分明充满着对世俗的渴望,随后玛蒂娜的诱惑使他把这种渴望转变成了行动,也使他突然意识到了身边的这个女人对于他的意义,以及他自身存在的意义,然而“无罪”的世界对已然认定自己“有罪”的阿姆布罗瑟来说,永远是个无法抵达的彼岸。男主人公骚动不安的心灵要求对他这种“有罪”行为作“一个解释,一种证明”,这种证明能向他阐明一切存在物的意义,以及他自己的意义,然而不论是修道院内外的世界还是他心中渴求的死后归宿都已一锤定音地宣判:“你罪无可恕!”阿姆布罗瑟的孤独苦恼无人可诉,认定自己“不可赎罪”的他最终成了现实世界和死后世界的弃儿,他的自我存在、主观意识都被他以外的世界抹杀了,最终只能在极度焦虑、痛苦和惶惑中毁灭。
借助格雷马斯方阵,笔者认为这部以修道士命运为题材的悲剧,其深层主题是存在主义的。我们不否认它在浅层意蕴上对宗教法规荼毒人性的批判,但它绝不是一出单纯的愤激的社会批判剧,从笔者的阅读感受说,《僧侣》更是一曲带有绝望情绪和悲悯韵致的关于人生存境遇的哀歌。
参考文献:
[1](法)格雷马斯:《结构语义学:方法研究》,吴泓渺译,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P20-22。
[2](英)特伦斯·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瞿铁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3](英)马修·刘易斯:《僧侣——罗曼记》,刘勃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
沈迪,女,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004级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