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由古典到现代的人文观照

作者:王振复




  四、意象与意境问题。在中国古代文艺和美学当中,意象与意境无疑是最核心的两个美学范畴。两者基本上属于同一范畴群落,在心理上是相通的,它们共通于意,共通于象,都具有物我、主客谐调的心理浑融结构,都共通于艺术审美。而共通者未必相同,意象与意境的区别仍是明显的。
  
  就两者物我、主客的浑融结构而言,意象与意境所达到的浑融层次与人文深度不同。我们平时常说“意象壮阔”,“意境深邃”,而不说“意象深邃”、“意境壮阔”,就很能说明问题。如李白《古风》其三“秦皇扫六合,虎视何雄哉。飞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或《渡荆门送别》“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或《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登高壮观天地间,大江茫茫去不还。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云”等句,这里所营构的,显然主要是审美意象而非意境之美。又如杜甫《登岳阳楼》“吴楚东南坼,乾坤日夜浮”、《绝句》之三“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旅夜书怀》“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水槛遣心》之一“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等名句,所传达的,大致都是审美意象。意象偏于具有明显的空间性,其物象在文本的表达上偏于直接,主观之“意”比较显露。那些写实的、具体描绘物象且作者之“意”执注于物象的,往往意象丰赡而意境少欠。
  而审美意境,则意味着以“境”代“象”,由于“境”是“象”的“象外之旨”及意蕴,而可能达到人文心理相对较深的程度。这问题有些复杂,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简约地说,意象之心理氛围偏于实有,意境则偏于无、空,意象之美实笃,而意境之美空灵。意象与意境的根本区别,在于主体对物象的执著与否。意境之虚灵空幻,指主体之心境的不系累于物象。如王维禅诗,《辛夷坞》云:“木末芙蓉花,山中发红萼。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此诗笔笔明写物象,而其所传达的恰恰不是“实境”,而是无、空之境,关键在诗人之心境不系累于此物象,其意境是虚灵、虚寂的。又如《山中》云:“荆溪白石出,天寒红叶稀。山路元无雨,空翠湿人衣。”这“空翠”之境,是渗融了“禅”境的审美意境。在审美心灵上,它无执于“有”(物)而自由往来于无、空之际,有如清人斌良《空心潭》所描述的那样,“清虚本无累”,具有“朗鉴证妙明,澹泊归太始”的审美素质与品格。一般所谓意象,与此不能同日而语。
  五、关于“诗性”与“思性”问题。目前,在跨文化美学和文论研究中,“诗性”和“思性”是两个常用的概念。人们往往以“诗性”与“思性”(或“知性”)来区别中西文化及其审美与艺术的文化特质。其通常的见解,认为中国的传统艺术、审美,是所谓“生命之树上的果子”,而西方则是“知识之树上的果子”,两者泾渭分明,不可通约。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偏颇之处。
  确实,就中国文化、审美和艺术实践而言,人的生命不是作为问题被认识、被思考的,而直接便是人的生活、人的世界与人的心灵本身,它是感性的、经验的、直觉的、领悟的,是一种生命直观的现实存在。人的生命直观,就是人对生命自身的审美、移情、体验与领悟。从人的生命直观出发,自然宇宙、社会人生及其艺术审美,都是生气灌注、气韵生动的,其共同、共通的人文意蕴与品格无疑是诗性的。这诗性之直接的呈现,是审美感觉、意绪、移情、感悟及愉悦,等等。在这里,并不是没有意识、知觉、理智、认识、意志等历史与人文因素的现实存有与参与,而是融渗在审美瞬间与审美关系、审美过程之中,或是不可避免地成为这诗性审美之直接的历史性呈现的人文背景。求善(实用)、求知(科学)与求神(崇拜)等这些人们用以把握世界的基本内容与方式,都无可逃遁地对审美施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当然,审美也反过来影响求善、求知与求神,等等。因此,对于中国诗性文化、审美及其艺术而言,理性、知识等诸多因素,并不是“缺席”、不“在场”的,不过是“在场”的方式、表现不同于西方文化及其艺术、审美罢了。它要么融渗于人的生命直观、生命审美的诗悟之中;要么作为其背景、作为影响因素而存在。而且,就求善(道德)、求知(科学)与求神(宗教)而言,其本身也有一个审美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可能的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
  六、关于人文学科的方法论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似乎一直比较关注人文学术研究中的方法论问题,其积极意义应该说是有目共睹的,但也带来了某些消极影响,一般而言,方法作为人认识、把握世界的思路、方略、途径、方式与手段,首先是思维意义上的致思进路,是什么制约主体,采用何种方法去思考、处理问题,当然是主体一定的思想及理念。因此,所谓文学、美学研究的方法论,包含了思想与思维、理念与实践之双重、互融的人文与学术特性。
  目前一般中国学人都意识到多种方法论的融通是十分重要而必不可免的,尤其对于诸如跨文化研究、比较文学、人类学美学等研究而言,它体现为人文、学术视野的开阔与思路的活跃。一个具有相当难度与深度的学术课题,往往需要多种研究方法的兼用才能有所获。然而,种种方法论的兼融,并不等于是多种方法的简单罗列与拼凑,它是一件严肃、严格且相当困难的事情,但在一些学人的论文中,却似乎变得轻而易举。别的暂且不论,从本人近年来审阅的大量博士学位论文或来自诸多学术刊物的匿名文稿来看,其中有相当多的论文,都声称自己运用某种或某几种西方入传的方法,有的甚至达七八种之多,以表示自己方法论的“超前”、不“守旧”与“博学”。比如关于“象”的研究,有论文称自己兼用了诸如人类学、跨文化美学、比较文学、社会学、符号学、形象学、心理学与艺术学等多种方法,可实际上仅是这种种方法的口头声明而已,所谓“融通”则谈不上的。其实,并非只要“杂凑一锅”就会是“美味佳肴”;未必所运用的方法愈多样,其研究成果便愈具科学性、真理性。情况也可能相反,即“加得愈多,减得愈多”。
  就实践过程的学术、人文思维而言,所有文学、美学之类的各种方法只要体现其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基本精神,就是值得肯定的、有效的与健康的方法,否则,即使那方法是所谓处于学术“前沿”与“时髦”的,但对于某一研究领域与过程而言,也是不值得肯定的、无效的与不健康的。不要无视历史(材料)。不要将历史简单地化为逻辑问题,因为逻辑不是理论尤其理论发现的原动力,而是相反,须把逻辑问题拿到具体历史、现实领域去求解。历史优先,则意味着“不是我占有真理,而是真理占有我”。努力将“我注六经”与“六经注我”相结合,便是历史与逻辑、实证研究与理论发现相统一。
  
  方法论的重要意义与价值,不是看其选取何种方法,而是看其实际运用得如何。谈到如何实际运用,决定于学术实践活动中主体所实现的种种条件与因素,其中主体的人格因素是尤为重要的。如果不是潜心于学、敬畏学术,如果不能执著于学且具有相当的知识储备,尤其如果不具有关于当下现实的问题意识和优良的思辨能力,等等,那么,即使被人称之为最“先进”的文学、美学的方法论,又有什么意义?它只是异己的存在而已。因而,如欲推进文学、美学方法论的革新与创造,关键的一点,在于进一步提高主体思想与学术素养,进一步完善主体人格。
  以上拉拉杂杂谈了一些,未必都合乎文学教育,但基本上都是人文教育的问题,姑且称之为由古典到现代的人文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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