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老子韩非合传论

作者:胡安武




  《老子韩非列传》,附庄子、申不害传,实是老庄申韩四人合传,而世多有所非议,以为无为自化之去刑名有霄壤之别。司马贞欲将韩非附于《商君列传》,因韩非与商鞅同为法家而与老庄之道不相类。司马迁说申不害“本于黄老而主刑名”,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本归于黄老”,二人学说探其本源皆祖黄老,是故理清道法之间的学术渊源或可探究司马迁合传之旨。
  司马迁说:“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实。”申子之名实即“循名而责实”(《韩非子·定法》),也就是在其位,谋其政,做好自己分内的事。“名实”是“术”的重要内容。韩非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集权主义思想,在其理论中,“术”是重要方面。《韩非子·难三》:“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术”就是权术,是君主驾驭臣下的秘密手段,“术不欲见”,“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韩非子·八经》:“其用人也鬼”,“鬼则不困”,即驾驭人时,如鬼之阴密,令人莫测高深。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说道家“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南面术”就是驾驭臣下,压制人民的一套手法和权术,其核心就是“装糊涂”,要人主不说话,不做事,不显山,不露水,“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引申开去就是“术不欲见”。“众人昭昭,我独昏昏;众人察察,我独闷闷”(《老子》),臣下精明,君主自己昏昏沉沉,令臣子莫测高深,捉摸不到他的是非喜怒,是以心存敬畏,不敢不尽职。韩非重视《老子》,作《解老》、《喻老》二篇,阐明发挥老子的权谋之术,其权术思想深得《老子》之旨。
  庄子齐生死一哀乐,毁情灭性,能忍人所不能忍。《庄子·至乐》:“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敲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歌,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而本无气。杂乎芒笏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夏秋冬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庄子以理化情,通过理性来节制情感。申韩学老庄,重理性之法,不顾及人情,无视亲亲尊尊之别,一断于法,流于残忍刻薄。
  “无为而无不为”,是道家思想,也是法家思想。《老子》:“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陈鼓应在《老子注译及评价》中解释说道永远是顺任自然的,然而没有一件事不是它所为。所体现的政治思想强调统治者的治国态度应出于无为,即顺应自然而不加干预,让人民自我发展,自我完成。这一思想经过若干演化,成为法家的重要主张,从治民之术转化为驭臣之术。《庄子·天道》:“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君主统治天下,只需发挥其政治决策职能,发号施令,做臣子的应竭尽心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君主的统治服务,为君者只要坐享其成即可。法家吸收了这一思想,《韩非子·大体》中说君王应“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日月所照,四时所行,云布风动;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即君王着眼于事之整体,见其全面,挈其要领,其余之事则“寄”、“托”、“属”于政府运作的机制和工具,让臣下去完成。
  从学术源流角度看,老庄为申韩之发源;从西汉治国的指导思想看,是先黄老而后外儒内法。刘匹熊《经心书院续集》卷三《老子与韩非同传论》:“汉兴,以黄老治天下,自曹参始,汲黯宗之,淮阳卧治,故汉初多法黄老。……然其弊亦随之,曹参饮酒,养成汉家宽厚之风,而七国之祸,实酿于此,盖宽使之然也。厥后有鉴于尾大不掉也,故以诸侯之国,分封其子弟,以强干而弱枝,而持法之吏,又从而刻绳之,而郅都之使列侯宗室侧目,宁成之使宗室豪杰惴恐,诸酷吏遂纷纷然起矣,此老子之无为,所以流为韩非之刑名也。”高祖、惠帝、文帝、景帝时期好黄老,人民休养生息,经济发展,诸侯日渐强大,威胁中央,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重新修订法律,以严刑惩处犯法诸侯及豪强,利用权谋之术,如推恩令削弱诸侯力量。老子韩非合传实际上是这种政治思想转变在史传中的间接反映。
  胡安武,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