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让学生成为乐学者

作者:王秋开




  在语文教学中,如何建立学生语文素质自主构建的课堂结构呢?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每个学生成为“乐学者”?
  
  一、激趣法
  
  让学生明确学习任务,积极地参与学习,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就能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让学生明确任务,一般采用开宗明义法、筛选讨论法、分步揭示法。实践证明,学生有了兴趣,才会自觉地花时间、下功夫、动脑筋,积极地学习;有了兴趣,才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主动地进行学习,并做到“学有所乐”,达到“学有所获”。
  
  二、质疑法
  
   教学从矛盾开始,而这个矛盾以往都由教师想当然的揭示开始。这样一来,容易出现课堂上满堂问、满堂讲的错误。课堂教学素质化是以学生为核心的,这就要求课堂教学中的矛盾应由学生自己提出“我知道(懂得)了什么,还想知道什么?引导学生多思、爱思、深思。对于学生的质疑,教师的态度应该是:提倡、鼓励、引导。通过提倡、鼓励使学生从不敢问做到“敢于”提问;通过引导,使学生逐步做到“善于”提问。
  教师要把学生的质疑问难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课内必须留有一定的时间让学生质疑,无论在讲课过程中或在讲课之后,都应该以提问贯串教学过程的始终,使学生逐渐养成“乐问”的习惯。
  
  三、架梯法
  
   所谓“架梯”,指的是教师要积极、有效地为学困生创造成功的条件和机会,让他们享受成功的愉悦。“乐学教育”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在课堂提问时要考虑分析学生回答的思维出发点,然后相机引导。
  学生回答不完整或有错,教师要运用各种方法引导学生重新思维,重新认识,由不懂到懂,这就是展现训练过程。展现训练过程,还要与发展思维相结合。比如阅读教学要重视通过变式训练来抓语言理解、积累、运用,引导学生不断向新思维广度发展。展现训练过程,要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发展相结合。在这一过程中,教师要加强巡视、辅导,采取一对一的个体反馈、指导、校正,保证学生的思考时间和训练时间。
  
  四、引导法
  
  “乐学教育”的核心是促进学生“学”,教会学生“学”,因而要把教学重心从“教”转到“学”上来。重视学法指导,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最优途径,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并能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方法进行有效地学习,学生是否具有这种能力,是衡量他们主体作用能否发挥的又一重要体现。
  在这方面,首先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增强学法指导的意识。进行学法指导大致有如下几条途径:学法的直接介绍,教法的渗透转化,教学过程中的及时点拨和引导。教师重视教方法、教规律,目的是为了让学生逐步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的规律。
  
  五、民主
  
   创设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乐学教学”的一个基本特征。鉴于这个,我们提出了针对教师而言的改善师生关系的三大原则:
  1.信任与尊重原则
   (1)相信绝大多数学生都具有基本学习能力。除了极少数智力低下者,其他学生都可以完成一般学习任务。许多学生成绩差,首先不是智力低下问题,而是非智力方面的心理行为与行为障碍,如缺乏学习兴趣、注意力不稳定、意志薄弱、缺乏学习习惯等。
  (2)相信学生原来是有学习愿望的人。他们有很大的可塑性。他们的好奇心与求知欲是在后天被泯灭的,他们的学习愿望可以被激活。
   (3)把学生看作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他们是学习的主体,只有内化活动目标才能实现。严格要求的前提是充分的尊重。
  2.理解与支持原则
  (1)理解学生现实的处境。他们由于学习上落后,已经受到或正受到老师、同学、家长及社会的轻视。
   (2)理解学生由于自己未能很好完成学业任务而产生的自责与自卑心理。
  (3)理解学生的现实愿望。他们想改变学习落后面貌,改变消极处境,改变过去不光彩的形象。
   (4)支持学生的上进心与积极表明自己特长的愿望。
   3.启发与鼓励原则
  (1)启发学生建立积极的,可行的目标。
   (2)鼓励学生做出的成绩,哪怕是微小的成绩,教师要善于鼓励表扬,使其体验成功的喜悦。
  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做到让每个学生享受阳光的灿烂,雨露的滋润,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课堂上快乐的音符,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成功的喜悦。这样的课堂教学会带来全新的气象和崭新的面貌。
  王秋开,教师,现居湖北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