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4期

从敝开到囚禁

作者:徐志伟




  长期以来,“个人写作”这样一个观念在诗歌界相当流行,甚至在商业化、全球化等诸多复杂因素已经深深地嵌入诗歌机体内部的今天,“个人写作”的观念仍然被大多数诗人和诗评家所信奉和追捧。毋庸讳言,这种几近偏执的强调已经与我们以往的诗歌经验形成了某种紧张。因为在大多数读者眼里,诗歌写作从来就是一种个体的精神劳动,诗歌之为诗歌正是从个人开始。可以说一部诗歌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个人形态的精神史。这既是诗歌所走过的路,也是有关诗歌的一个常识。既然这样,那为什么90年代诗歌写作中还把“个人写作”提到了如此高度?“个人写作”于当下诗歌而言到底是一件通灵法宝还是一个“紧箍咒”?要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恐怕既要把“个人写作”这一观念转化为一种具体的历史叙述,又要对其当下形态进行重新的辩证与考量。
  “个人写作”观念产生的具体时间,现在还未有人作专门的考证,但是可以大致的确定在80年代中期。在这之前,“它以‘个性’、‘自我’等概念,依附于人道主义话语中。”应该说,这个观念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语境。1949年以来,特别是“文革”期间,个人观念曾一度受到了彻底的批判。公共观念成为集体生活的标准,个人在集体生活中表达公共思想已成为一种习惯。在文学创作上,“公共观念——集体创作——个人执笔”这类模式在“文革”时期十分流行。个人只是社会规约中被程式化了的个人。“那时虽然也有个人写作,但却只是公共理念下的个人方式的写作,而不是个人理念下的个人写作,所以作品往往会引起空前的“共鸣”。在某种程度上讲,这一模式曾一度给中国文学带来了毁灭性打击,它不但是迂阔的,而且是遗害无穷的。进入新时期,当个人观念和“新启蒙”话语相结合并发生作用时,立即建立了一个非社会、非群体的个人本体理论,并最终导向消费主义和身体狂欢,就是其显著后遗症之一。
  任何观念的产生都是有其意识形态的前提的,正是由于所谓“共鸣”的诗歌的存在,才使得“个人写作”在当代诗歌史上确立它的合法性地位成为可能。因此,所谓“共鸣”的诗歌存在正是“个人写作”观念在当时赖以成立的先决条件。而所谓“共鸣”的诗歌实际上指的是那种把传统的现实主义编码方式强制化、神圣化的教条的诗学观念,这种观念在80年代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而且直接派生出“改革诗歌”、“劳动加爱情”等诗歌模式。正是基于这一特殊的历史语境,“个人写作”观念的提出就获得了相当强烈的革命性意义。这一意义在于,它构筑了“专制”与人、人性的二元对立关系,“个人写作”所建立的意识形态背后,蕴涵着一种对人的多样性、可能性及丰富情感的诉求,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在“我不相信”等口号的掩护下,诗人的个性与困惑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张扬,从而获得了一种“内心”意义上的书写自由。而更为重要的是,借助于“个人写作”这一观念,诗人们成功地整合了一系列有关现代性的“经验”,一些重要的思想概念,比如自我、个人、人性、性、无意识、自由、爱,等等,都经由“个人写作”这一观念,被组织进诗歌生产当中。在某种意义上,“个人写作”观念正是当时人道主义话语的派生物,它在叙述个体在这个世界的存在境遇时,也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现代价值的选择可能。应该承认,在80年代,经由“个人写作”这一观念而组织的诗性书写行为,比如“归来者诗”、“朦胧诗”、“后朦胧诗”,等等,它们的反抗和颠覆,都极大程度地动摇了正统的诗歌观念的地位。并且为尔后的诗歌实践开拓了一个相当广阔的艺术空间。在这时,“个人写作”可以被视为一个具有相当进步意义的、“敞开”的观念。
  “一个概念必须依赖于其特定的历史语境方能得以存在,并且获得它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一旦时过境迁,这个概念如果不能及时地调整自己的外延和内涵,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种新的理论教条。”同样,当中国进入90年代以后,整个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都产生了剧烈的变化,当初“个人写作”观念赖以存在的某些具体的历史语境也已发生极大的变化,这时如果诗人们依然继续自囿于“个人写作”观念,并且拒绝历史新的“召唤”,就极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诗歌教条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历史的推进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个人写作”切入历史的时候,历史的辩证法也在同时启动。时间刚刚跨入90年代,这个观念很快就褪去了革命性而产生了保守性,“个人写作”开始被赋予某种形而上学的性质。个别诗人甚至将“个人写作”简单地认知为写作个人的形式、写作个性的内容和写作的日常化倾向,再次把个体的自我意识张扬,使自我意识充塞于文本之中,文本成了自我宣泄的垃圾场,毫无节制。他们错误地认为,与集体性相对的个人性是写作的唯一资源,诗人们再也不用关心他者或他者的社会存在范畴,对“他人即地狱”的极度信仰致使他们的作品呈现出了一种病态的个性化,脱离了真实的生活,失去了生长性,造成无法与读者沟通的局面。在他们那里,尼采、卡夫卡、博尔赫斯等都被阐释为个人主义者,他们主动放弃与推动历史前进的大文化背景保持一致,并以此自居、乐此不疲,这就使得他们虽然在表征上表现出了单个写作者决不与“他者”合作的自为独立性,但实质上却走向了自我化、日常化、形而上学化的封闭性的写作牢笼,诗歌因而失去了介入现实、对现实发言的能力。
  在剧烈的社会变迁中,当中国社会与人的精神状况出现诸多非常复杂和尖锐的问题的时候;当社会各个阶层在复杂的社会现实面前,都在进行激烈的、充满激情的思考的时候,90年代的大多数诗人并没有把自己的写作介入到这些思考和激动当中,反而是陷入到“个人写作”这样一个固定的观念里,越来越拒绝了解社会,越来越拒绝和社会以诗歌的方式进行互动,更不必说以诗歌的方式参与到当代人精神走向的塑造上。90年代的很多诗人都强调“个人经验”的重要性,一般来讲,经验这一概念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涵,其一是一系列发生在个人身上的遭遇和事件;其二是针对这种遭遇和事件的感悟和思考。但纵观90年代诗人的创作实绩,我们就会发现,他们不仅经历的事件极其相似,就连对经验的感悟也居然比较相近。而且在更多的时候,他们的很多经验并不是来自真实的生活,而是来自阅读,一些诗人将自己封闭于书斋之中,阅读成了个人经验最重要的来源(欧美现代派作家、诗人是他们共同的精神资源),通过阅读获取写作的题材,通过写作过程形成新的文本,然后再被他人阅读,如此构成的恶性循环,势必会造成诗歌创作的贫弱以及写作与日常生活关系的疏离。在他们的诸多“相似”中,“个人写作”已经沦为一种普遍化的写作,以致于形成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越是接近“个人化”写作的标准,作品越是趋于雷同。在这时,“个人写作”已经在事实上完全沦为一个保守的、“囚禁的”观念。
  为什么在90年代“个人写作”观念得以存活,并且更有凝聚力了呢?这要从整个90年代的文化语境说起。90年代的“个人写作”观念出现于一个迥然不同的文化语境中,即商业主义、消费主义以及流行文化、大众文化的语境。写作中的“个人”已经不是相对于政治上的“专制”,而是相对于商业的“专制”、欲望的“专制”、金钱的“专制”。在倡导“个人写作”的许多90年代诗人那里,“个人写作”已经成为一种文化批判话语,而其批判性已经不再体现为对政治权力话语的反抗与背离,而是体现为对商业/市场权力话语的对抗。因此他们必须找到一个护身符、一个依托、一个孤岛,以使这种抵抗获得一种合法性,获得一种道德与精神的支持,那么这个护身符和依托就是“个人写作”。也就是说,“个人写作”在90年代已经成为部分诗人、诗评家抵抗商业文化、大众文化的阵地,他们通过对商业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疏离姿态来维持个人的精英话语地位。在80年代,尽管“个人写作”观念在拆解社会主义所构想的和谐与统一的虚幻性时,在客观上使自己成为大众难以进入的迷宫,但他们的确是在社会结构之中对这个结构进行反叛,因此这种反叛是有的放矢的,也是卓有成效的。而90年代的“个人写作”观念则跳出了真实的社会结构,躲进了个性营造的形而上学的象牙塔之中,因此他们的反叛就没有了针对性,难免会陷入“无物之阵”中。这就使他们不得不改变策略,在道德层面上寻求合法性,他们把书写意义上的“个人”与道德意义上的“个人”有机地融合起来,通过个人与“他者”的区分来与流行文化、大众文化在风格上与道德上划清界限。
  当下诗歌将如何冲破观念的藩篱?一种新的写作形态是否是可能的?这或许是摆在每一个诗人、诗评家面前的巨大难题。我们认为,现在已到了在更广泛的领域彻底抛弃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时候了,这种二元对立包括现代主义与现实主义、个人写作与大众文学、民族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传统与现实,诸如此类。在这方面,一些敏感的批评家已经在很多文章中做了重要的反思。我们没有理由不去使用诗歌在发展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一切资源,并把它纳入到自己的写作视野中去,真正建立起个人与现实的有效关系,从而确立一种整体性的写作观念。当然,我们所说的这一切,并非是简单的综合,而是必须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这个基础就是里尔克所强调的“创造性的工作”。任何一个传统都是在“创造性的工作”中得以延续并丰富起来,并维持它的活力。诗人们只有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才能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形式创新,才能克服个人与现实关系的严重对立,重新唤醒写作的激情,并最终解放写作的想像力。
  ①薛毅《关于个人主义话语》,《在新意识形态笼罩下》,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②蔡翔《何谓文学本身》,《当代作家评论》,2002年 第6期。
  ③这方面的代表文章有:李陀《漫说“纯文学”》,《上海文学》2001年第3期;南帆《空洞的理念》,《上海文学》2001年第6期;薛毅《开放我们的文学观念》,《上海文学》2001年第4期;韩少功《好“自我”而知其恶》,《上海文学》2001年第5期。
  进入父权制社会以后,女性一直被笼罩在男权话语的阴影下。对于女性而言,其性别特质和精神内涵成为历史的盲点,女性要成为具有主体性的人,首先就必须寻找女性的性别特质,后新时期中国女性诗人对此有深刻的体认。自80年代中后期起,她们借鉴西方女性主义理论话语进行躯体写作,开始与男性进行话语权斗争。90年代后她们意识到一味追随西方女性主义话语而放弃中国传统的积极因素进行写作,不仅失去了民族个性,也容易使自己走入死胡同。唐亚平曾明确说:“诗是语言的自然。诗人成全了诗,诗成全了语言,语言成全了诗人,我希望我的诗能把语言组织起来,我的语言能把事物组织起来——创造一个世界”。这种认识使其最终在90年代转向了语言写作,其具体表现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 面对词语本身。法国的朱莉亚·克里斯蒂娃在《妇女的时间》一文中指
  出,女性书写经历了三个阶段:对男性词语世界的认同,对男性词语世界的反叛即二元对立式的词语立场,回到词语本身,直面词语世界。在第一阶段,女性要求在象征秩序中获得与男性平等的权力,即要求进入已有的词语世界,因而这种进入的努力实际上是以男性已有的美学规范与审美标准作为女性的规范与标准,从本质上讲是对于男性词语世界的认同。女性书写的第二阶段是通过“进一步的女性词语世界的努力”,以此来“否认已有的男性词语世界的合理性,强调女性可能重建一个属于自己的词语世界”。与第一阶段要进入语言和第二阶段重建语言不同,在第三阶段里,女性面对语言世界的态度有所改变,开始拒绝男女两分法,在此女性承认了种种的差异性,承认在已有的语言中独立的可能。她们在语言的游戏规范中解构已有的规范,在已有的游戏规范中重建一种新的规范,在解构和重构中确认一种双性并用语言的方式。事实上,后新时期女性诗人的语言写作正处于女性书写的第三阶段。她们意识到女性话语的浮现要争取较好的文学生存空间,必须注意如何运用语言,通过真实的语言去进行重新的编码组合来凸显她们的主体意识。如翟永明就很注意一种情节和修辞的语词性的解构,在书写中避免男女对立的书写方式。其诗作《黑夜里的素歌》就是以一种温和的女性话语表达,使“词语的再生获得一种强烈的质感,并通过女性自身传统的寻求,来呈现一种女性写词的可能和女性文本的再生性、生产性”,从而使女性的词语世界变得更为丰富、并赋予其独特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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