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6期
图腾意识与影像/媒介技术
作者:梁国伟
一、图腾:一个古老的影像/媒介系统
图腾(totem)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8世纪英国商人所著的《印第安旅行记》一书中,他认为这个词表示印第安人的一种信仰:人与动物存在着血缘亲属关系。②爱德华·泰勒同意这种分析,认为由于原始人的意识未能在人与动物之间作出区分,于是就把在某些动物身上体现出来的,具有人类特征的行为看作是自己死去的祖先借托动物的躯体获得了重生,因此,图腾的本质是祖先崇拜。③弗雷泽的观点稍有不同,他认为图腾崇拜是一种半社会,半宗教的制度,原始人认为自己与某种自然现象——动物、植物存在血缘亲属关系,从而形成了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形成了同一氏族内不得通婚的社会制度。④弗洛伊德则进一步指出:“几乎无论在哪里,只要有图腾的地方,便有这样一条定规存在:同图腾的各成员相互间不可以有性关系,亦即,他们不可以通婚。……故而,我们可以说野蛮人表现了极度的乱伦畏惧或对乱伦的敏感,以某种我们尚不能清楚了解的方式,奇特地以图腾关系代替了血缘关系。”⑤列维·斯特劳斯把图腾意识从血缘禁忌扩展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他认为不仅仅在婚姻关系领域,而且在食物、劳动等领域,图腾意识都承担着一种区分与分类的功能,初步产生了一种社会等级制度。⑥恩斯特·卡西尔从这种图腾社会体制内辨认出一种特殊的生活观念和精神观念,他认为“民族似乎从图腾动物身上真实地看到了自身,认出了自己的本性、物质及根本的行为倾向。鉴于在充分发达的图腾体制中这种连接并不限于任何特殊的社会组织,而是由里向外扩展到整个实在和所有的行动,于是整个宇宙便以这样的‘亲缘关系’被划分成严格区分开的深化和种属……但生命统一性的观念却在这些区别中持久不衰。在生命得以展现的无数客观形态中,可以处处感到它具有唯一的动力和节奏。”⑦摩尔根似乎对这些将图腾内涵扩延的阐释不以为然,他直截了当地给图腾下了一个简单的定义,认为图腾只不过是“意指一个氏族的标志或图徽”。⑧
在我看来,摩尔根也许是最为睿知的,与其对图腾意识展开无休止考证,还不如将图腾确定为一个简单直观的表征。作为表征,图腾可由任何人自行确定其意义。因为,如果图腾的实体仅仅是某种动物、植物、无生物或自然现象,那么,在它成为一种共同意识的时候,必然要借助某种符号在特定的团体内进行交流与沟通。这种交流的符号系统,一是语言,二是影像。从目前考古学发现的史料与实物来推测,这个符号系统显然是由大量不同材料制作、模仿动植物和其它自然现象的影像所构成的。我在这儿将其称作为一个古老的影像/媒介系统。这也就是说,图腾意识主要不是通过语言系统,而是经由影像/媒介,也就是摩尔根所说的“标志与图徽”进行传播的。在此,我们发现了远古时代技术与媒介的特殊联系。因为,这些标志与图徽,必然是由某些特定的技术生产制作出来的。这也就是说,没有制作图腾的影像/媒介技术,就不可能产生图腾意识。正是在这样一种生成某种社会意识形态的意义上,影像/媒介技术作为一个不可缺失的环节进入了人类的生活。
二、影像/媒介技术与意识形态的生成
如果我们把图腾意识看作是人类原初时期的一种意识形态,那么,影像/媒介技术的重要意义就开始凸现出来。意识如果仅仅停留在原始人的大脑里,那就只能是一种永远与世隔绝的个体意识,不可能成为一个氏族、一个特定人群的共同观念。人类所有的思想,只要表达出来,就必须生成一个在现实环境里可以传播的符号系统,从而构成人类相互交流思想与意义的实践活动。斯图尔特·霍尔认为,“根本上,可以说所有这些实践活动都‘像语言一样运作’,并非因为它们都是被写或被说的(它们不是),而是因为它们都使用了某些因素去代表或表征我们想说的,去表达或传递某个思想、概念、观念或感情。口语用音响、书面语用词语、音乐语言用调性序列中的音符、身体语言用身体姿势、时装业用制装面料、面部表情用调动五官的方式、电子用数码或电子产生的荧屏上的色点、交通信号灯用红、绿、黄——来‘说话’。这些元素:声响、词语、音符、音阶、姿势、表情、衣服、都是我们的自然和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但它们对语言的重要性不在于它们是什么,而在于它们做什么,在于它们的功能。它们构成并传递意义。它们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清晰的意义,不如说,它们是运载意义的工具或媒介,因为它们作为代表或表征(也就是象征)我们想要传达的意义的各种符号来起作用。”⑧这也就是说,不同的符号,表征不同的意义。现在的问题是,不同的技术生成不同的传播符号,那么,技术与传播符号,与意义的表征又有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加拿大传播学派的奠基人哈罗德·伊尼斯似乎是最早意识到技术与传播符号之间特殊关系的学者之一。他从传播符号的形态历史变革描述着手,把历史环境当作一个试验场,检验技术在塑造文化中的作用。在伊尼斯看来,只要确定了文化中占支配地位的技术,就可以确定这一技术是整个文化结构中的动因和塑造力量。⑩这也就是说,构成符号/媒介系统的技术,是支撑整个文化的基础框架。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的伊尼斯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不是从抽象的人类的心智分析开始研究技术,而是从这个可以看见的、具像化的技术框架逆向窥视人类神秘的心灵。由此,他认为,体现在符号/媒介系统中的技术,主要折射出来的是人类欲望的两个向度:生命在空间中的扩展以及在时间中的永恒。继他之后的麦克卢汉则又补充了一个向度:人类身体功能的自我延伸。[11]麦克卢汉的崇拜者,美国学者保罗·莱文森干脆把波普尔的三个世界图式修改为由物质组成的技术—世界I;由人组成的技术—世界II;由人的精神产品组成的技术—世界III,以此强调出技术在世界上无所不在的决定性力量。[12]但是,无论是伊尼斯、麦克卢汉还是保罗·莱文森,他们在通过对精神产品的第三世界——符号系统进行分析以反观人类的精神世界时,他们似乎忽略了,只有在成为一个可以表达交流的符号时,技术才是可见的。离开了具像化的符号,我们无法讨论技术。从技术作为一种意识外化的物质形态思考,人或者自然的世界里,似乎并不天然地存在着我们通常称之为科学技术思想的东西,科学技术只存在于人造世界——符号系统之中。只有如此,科学技术才能拥有自己的明确边界,它既不等同于思想,也不混淆于自然物质(包括身体),而是作为一个人工世界的表征独立于这两个世界之外。也许,从这样的一种技术认识方法出发,便于我们更加清晰地理解人类神秘莫测的意识,现在,我们可以尝试使用这样的一种手段,检验制作图腾标志的影像/媒介技术,从而更多地了解影像/媒介技术在某种意识形态生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三、作为人类生命整体化表征的影像/媒介技术
当我们思考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牛顿的万有引力或者贝克霍夫与冯·诺伊曼的量子力学等理论时,遭遇的是数学公式。这种把宇宙活动形态高度抽象化的符号,完全脱离了自然的表象,尽管它力图表达的是关于自然的最为普遍的状况。我们的大脑意识需要经由一连串复杂的活动,才能将这些数学公式与实在连接并了解这些符号所标志的隐秘的自然形态。这也就是说,人类用眼睛看见的是一个不完整的自然,人类用技术的符号补充自然并使它完整化。从理解自然的角度来看,技术的作用是扩延人类身体的功能,从而有可能去把握自然的全部内容。但是,人类的身体功能又是受大脑神经系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意识活动所控制的。所以,意识,就成了科学技术得以生成的源头。然而,意识是什么?我们试图运用各种方法来直接解析意识,但是,意识似乎最终还是不可知的,就如当代物理学的量子学说断言自然最终无法把握一般。于是,我们只能回到意识的外化物——技术的活动去窥视意识。所有的技术活动——符号系统都与意识有关。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意识的一面镜子,折射着意识的活动形态。人类的技术活动,按照保罗·莱文森的说法,是人类理性思维的折射。而理性,则起源于通过听觉、嗅觉、触觉和视觉等方法获得的间接感知信息,然后形成思维、想像和抽象的心理功能。(前技术阶段)在大量的感觉、印象、思想和理论的基础上,人类在生物性的自我超越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裁决、分辨正误的理性力量。“如果没有理性,对经验的现实内容进行分类和评估的能力,我们肯定会精神失常——陷入精神病人那许多同样诱人,常常又相互矛盾的可能的现实之中。倘若没有理性,生物学上赋予的多种认知路径,就会成为使人迷惑的高速公路立交桥,那就会使我们必死无疑。如果我们没有消化能力,即使处在丰盛食物的包围之中也会饿死;同样,没有理性手段去理解认知经验,我们也会在认知经验的包围之中枯萎而亡。”[13]但是,理性又产生于何处?如果它产生于动物性的触觉感知,那么,从意识的非理性到理性,显然应该有一个自我超越的机制,那么,这个机制又是如何形成的?莱文森试图用生物进化的过程解决这个难题。他认为,无论自我超越的机制是什么,虚无产生物质、物质产生生命、生命产生有智慧的生命,这个进化的过程是难以否认的。在这个过程每一阶段中,都存在着超越与转化的环节。正如生命的起源不能用它是生命的产物来解释一样,理性起源也不能用理性来解释。重要的是生物进化的过程已经证明了理性的存在。生物为适应生存而形成的前技术活动就是一个形象化的预示,它预示着理性的存在,也预示着理性的生成。理性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它作为维持人类生存的最为重要的力量,是一切人类技术活动的起源。
就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普遍的技术活动而言,莱文森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考察人类漫长的进化历史中形形色色的技术活动,
我们却可以发现,技术活动与理性思维的联系是极其模糊的。影像/媒介技术的出现,似乎就是一个技术理性的反证。
影像,按照古希腊德谟克里特的说法,人的各种感觉都产生自外部感觉同感官的接触,视觉是眼睛和对象各自发出的原子射流,以空气为中介相互作用产生的影像。推而广之,各种感官得到的关于物体的印象都是影像。[14]我在这里所称的影像/媒介技术,指的是以记录、制作这些影像为目的的技术,影像/媒介技术的出现,也许与言语技术一样古老。在法国洛塞尔出土的持牛角杯的女子像刻在一块石片上,是20000多年前旧石器时代的遗物。自那时起至今,人类使用岩石、兽骨、毛皮、砖瓦、青铜、陶瓷、竹木、麦草、布帛、人发、玻璃、纸张、锌铝、胶片等等无以数计的材料,制作了形态各异、千奇百怪的影像。我们似乎可以说,自然界可以利用的材料、动力、控制方法,也就是我们称作技术构成要素的东西,几乎都被人类用来制作过影像。因此,应该说影像/媒介技术是一种无所不包的技术,当我们追溯影像/媒介技术的发展历史时,不由不吃惊地发现,每一个时代发明出来的重要技术,几乎都无一例外地被吸纳进了影像/媒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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