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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象形到形象:汉字审美的意象化过程
作者:罗礼平 邱志芳
一、 汉字从象形到形象
“象形”是汉字构形的基本方法,也是汉字造型的基础;“形象”是指艺术形象。前者是对事物的摹写;后者指汉字在艺术中超越了原初之形体,升华为的审美意象。
(一) “象形”既是汉字构形的基础,也是汉字走向艺术的基点。
关于汉字的构造,古人有“六书”之说,即象形、指示、会意、形声、假借、转注,前四者为造字之法,后二者为用字之法。汉代许慎在他的《说文解字》序文中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之本象也;字者,孳乳寝多也。”“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①象形就是以物象为依归,或描摹实物,或画取状貌,朴素直观地展现事物的形态。“指示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指示是在象形的基础上用符号象征的手法来表示抽象意义的构字方法,如:在表示地平面的一横上面加一竖为“上”,一横下面加一竖为“下”;在“木”字上面加一横为“末”, 下面加一横为“本”。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会意是将象形符号拼合一起,以唤起人们联想的方式表示一个新的意义的构字方法,如:两“人”一先一后为“从”、三“人”重叠为“众”等,它是象形文字的继续与发展。“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所谓形声,就是以一个象形字符作为偏旁,与由转注而成的声符相加繁殖出新的文字,是汉字最主要的造字方法,这一类字仍然没有脱离“形”的因素,“形”的部分主视觉,保持着图画的意象。由此可见,汉字的产生以象形为本,其后形声相益。简化汉字中不少字如“笑”、“哭”、“飞”、“鸟”、“上”、“下”、“刀”、“木”、“鱼”、“虎”等等仍保存原初的那种象形和象事,栩栩如生。然而,汉字的象形不同于图画,也不同于其他象形文字(如古埃及象形文字), 它不是对事物进行写实性的描摹,而是人们观察事物、接触大自然,“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对图画的再创造,是对某类事物的概括与抽象,比图画更加简约、规范,而且具有一定的象征色彩,因此更具有视觉传达的效果。如:甲骨文“牛”字,一个象征牛角的对称弧形加上一横一竖两条直线, 成为一种“似与不似之间”的符号,和现代立体派画家毕加索笔下的抽象之“牛”相比,简化过程极为相似,但是造型更加简练和概括。这种对物象归纳、概括、抽象、提炼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的再创造,具有鲜明的形象思维特征。所以,宗白华先生说,中国人写字能够成为艺术品首先因为汉字的起始是象形的。黄亚平、孟华在《汉字符号学》一书中进一步指出,“汉字的‘象’是文化、艺术、思维方式的交汇点。” “是主体精神的表达符号”。②由此可见,“象形”不仅是汉字构形的基础,也是汉字走向艺术的基点。
(二)汉字形体的演变由象形趋向符号、繁复趋向简约 。
古人创造汉字首先是为了记事,因此在创始之初主要是对具体事物简略而明确的描摹。可是汉字后来发展到用来记言时,仅依赖象形、指事、会意远无法满足书面表达的需求,于是古人便采用了假借、转注以及形声的创字方法来丰富汉字的表现力。许慎说:“假借者,本无其事,依声托事,令长是也。”假借是借象形、指事、会意以及形声等造字方法来表示一个新的概念,比如表示方位的“北”字,两个人相背而坐,本义是“背”的意思。“北”字被借用为表示方位之后又创造一个新的字“背”代替它的原意。“止(趾)”、“我(戈)”、“云(雲)”、“酉(酒)”等字都属于这一类型。“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转注就是为被假借走的汉字注上表示特定类型的形符,用注形表义的方法填补被假借后的空白,原来的字形变成声符,由此生产出新的代替文字如,“酒”、“址”、“背”等字。其后又发展到形声字的大量繁殖,以至发展到汉字成熟阶段时,这一类型字的数量占汉字总数的九成之多,声符与形符相结合,融形、音、义为一体,更加突显出汉字的符号性功能。汉字发展过程中,还历经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书体的演变,形体由繁复趋向简约,特别是在“隶变”之后,在保持汉字的空间构架的基础上,笔画由曲变直,形体由圆变方,原来篆书中图画性很强部首偏旁,在隶变中变得更加抽象乃至难以辨识,如:“烈”、“热”下面的“火”部变成四个并排的点;“水”部原来几条曲如水流的线条变三个竖排的点。到了楷书阶段,几乎所有的汉字都可以拆解几种基本笔画(点、横、竖、撇、捺、勾、挑等)。由此可见,汉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无论是形体还是结构,其象形的成分逐渐减少,逐渐发展为纯粹的表义符号,从而文字形体的简约性也大大提高了。
(三)汉字在艺术实践中升华。
汉字作为一种视觉符号,是通过一定的视觉形式和手段(刻、绘、写)表现出来的。殷商时期的甲骨文是我们目前所能见到的汉字最早视觉表现形式,甲骨文字在当时其主要是用于占卜和记事,但是这些祖先遗存下来的骨片,在失去其实用价值的今天,刻在上面的文字的线条之精美、结构之平衡、排列之齐整,即使小如粟米的文字也不含糊,仍不失为一件件艺术珍品,让人赞叹不已。据郭沫若先生考证,骨片中有一部分刻锲者用来习字用的,而且还刻有师傅的示范字和徒弟的稚嫩的刀法,这说明古人很早就注意到了汉字的审美表现以及书写技巧。甲骨文字不仅是已经很成熟了的文字,而且这种刻锲形式已经具备了汉字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即形象性、主体性和审美性),但是汉字自甲骨文、金文到篆书,在当时它的主要功能仍然是实用,是为记事、记言等服务,书写不仅受到形体的制约,而且工艺性极强,此时汉字的审美功能是附带的、装饰性的。然而到“隶变”之后,这种情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汉字形体的象形成分逐渐减少,文字形体也更加简约,逐渐发展为纯粹的表义符号。随之,汉字形体对书写的制约度也大大减少了,书写工具——毛笔的使用和普及,使得篆书单一而均匀的笔法和线条变得更加丰富起来,从而书写的方便性、表现力以及书写主体的自由度都大大提高,逐渐形成了笔法、字法、章法等一整套的审美准则和规范,无论是隶书中的“一波三折”,还是楷书“永字八法”中点画要求,都渗透了主体的审美体验和意象,如作一点“如高峰坠石”;作一横“如千里之阵云”;作一竖“如万岁之枯藤”;作一勾“如善蹴者,出足而疾收”;作一挑“如策马之势”;作一长撇“如利剑断犀象角”;作一短撇“如鸟之啄食,乍开即敛”;作一捺“如崩浪雷奔”。在草书阶段,汉字在书法家的笔下,更是完全超越了原初之形体,在作品中化作律动的线条和音符,成为构筑想像空间、抒发情感的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唐代韩愈在《送高闲上人序》文中评及张旭及其书作时写道:“往时旭善草书,……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华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汉字升华为活灵活现的艺术形象,成为有生命的个体,升华为情志的意象。
二、 民俗观念下的汉字及其装饰
前面部分我们主要是从汉字自身的特点与书法艺术的发展规律入手,讨论了汉字的审美意象化过程,有基于“正统文化”倾向。其实汉字在民间、民俗中还有其特殊的形式构造和审美情趣,这是体现汉字文化及汉字审美的另一方面,只有站在多个角度来审视,汉字审美的描述才有可能是完整的。
(一) 汉字的崇拜
在古代,文字只被少数人所掌握。对于老百姓而言,汉字是一个神秘难测之物,他们认为是神灵所赐,于是就产生了对文字的膜拜。古代的一个专管文字的使吏——仓颉,在传说中被描述为造字之神,如《春秋元命苞·禅通记》中说:“仓帝史皇室,名颉,姓侯岗,龙颜侈侈,四目灵光,实有睿德,生而能书,受河图绿字,于是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羽,山川掌指,而创文字。天为雨粟,鬼为夜哭,龙乃潜藏。”③把祖先造字的情形神化为如此的离奇,如此惊天动地。在民间,人们还为他造庙,仓颉成为众神之一得到供奉,久而久之,这种对造字之神及其创造的汉字崇拜心理就逐渐被固化下来。如此,发展到后来出现的惜字之风,甚至把佛教的因果报应理论与惜字与否相联系起来,字有灵性,随意践踏文字是要受到上天惩罚的,即便是无用的字纸也不能随意和其他杂物一起堆放,要用专门的字纸篓收集,然后焚烧处之,这种惜字爱纸的习俗沿袭至现代。小时侯常听老人们说, 用有字的纸擦屁股要遭天打雷劈,脚踩字纸后世会瞎眼,用书报敲打孩子将来不会念书云云,反映了人们对汉字的敬畏之情,从而也给汉字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二) 民俗汉字的使用方法和形式举例
陆锡兴指出:“民俗的主体是民间崇拜,带有很强烈的迷信色彩和功利行为,避祸求福是不变的主题,这不仅是它的出发点,也是各种不同形式的民俗汉字的归宿。”④在民间,人们根据自己的愿望和需求对汉字进行加工改造,赋予汉字特定的含义,举例如下:
1、 字谶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谶,验也,有征验之书,河雒所出书曰谶。” “谶”是预决吉凶的宗教预言。字谶是超自然力量在民俗汉字中的渗透,古人把石头、竹木、牛皮、猪腹、人体等身上的偶发纹理和某些文字附会,生成谶语,预示上天的某些征兆。从介质上可区分石字谶、木字谶、竹字谶、动物字谶、人体字谶等。据史料记载,三国时期的吴主孙皓就非常相信谶语的力量,据说还因为当时两次出现石谶而两次改变国号,著名的《天发神谶碑》上的刻文就是描写当时的神谶。不过,据陆锡兴先生考证,古代谶书中除个别与文字巧合外(如老虎额头上的“王”字),大多为当时方术之士伪造出来的,而且被神化,有很强的迷信色彩。2008北京奥运会会徽“中国印”发布以来,有多位奇石爱好者如山东的王同芳、广西的林敬纯、大连的郑洪岩等人,先后展示了他们发现或收藏的有天然“中国印”纹理的奇石,引发媒体的纷纷报道,其实这就是现代版的“石谶”,只是少了迷信多了趣味的成分。
2、 符书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符,信也。”符,是一种凭信,象征帝王给予的命令。符兴起于南北朝,唐宋以来流行不衰,至今仍存在民间。在古人看来,汉字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的工具,而且相信它可以沟通鬼神,具有某种魔力。早在殷商时期,古人就把文字作为人鬼之间的交流媒介,祭祀时用文字昭告鬼神,祈祷也是用文字表达愿望,占卜时把文字刻在动物的骨甲上,因此遗留下来的甲骨文片中作占卜之用的占有不少的比例。后来古人把文字的这种功能和道教相结合,形成一种独特的符号系统——符书(道符),把具有法力的图像、文字(符)刻书于竹、木、纸上,通过一定的仪式以沟通鬼神、驱邪纳福。符书主要由图像和文字构成,图像大多为日月星辰等星象,文字大多是汉字笔画拆解后重新组合的怪异文字,似字非字,有如天书、鬼画之符。符书的种类繁多、画法各异,潜存着先民内心的神秘世界。这些符书在今天看来,虽难以识辨,但它独特的图文形式却具有许多构成设计的要素,有一定的艺术性。当代著名艺术家徐冰的早期作品《天书》,就融合了符书的元素。
3、 吉祥文字
“吉,善也。祥,福也”。吉祥就是美好、得福的意思。民间把一些吉利、美好、祝福的字如“福”、“禄”、“寿”、“喜”、“财”、“忠”、“义”等神化,变成各种神灵和信物,反映了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对幸运的渴求。这些吉祥字的文饰,常常被用在民间建筑以及民事活动中,如祝寿时中堂贴上大大的“寿”;祝婚时剪个“喜”字等。这些习俗至今仍在民间广泛流行,还产生了大量的民间吉祥汉字装饰艺术作品。
民俗汉字除了以上的使用形式外,还有拆字、测字、字谜、离合字、织锦回纹、女书等等,由于篇幅有限,这里不一一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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