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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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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很它,它带给我沉重的压抑,让我骇怕,我被它压垮了,我曾发现它是那么冷漠,那么陌生又那么让人困惑迷离,它曾对我冷眼斜睨,我从来就不属于那儿,在这座大宅子那么许多紧闭的房扉之中,我从来就拿不准各道楼梯和走廊该怎么走。 曼陀丽。并不是那儿的人又闯入我的生活,这会儿活灵活现地在嘲弄我,不是费里思,罗伯特,小女侍克拉丽斯,杰克·费弗尔,丹弗斯太太、吕蓓卡——他们都在哪儿?我漠然无知。只有一点我是确知的,那就是吕蓓卡是死了。其余的人呢,我几乎从不想到其他人,我对他们不在乎。我决不会再看见他们,他们无关紧要。 然而,这座大宅。我心向往之,又满怀恐惧,身不由己地被拖回到它近旁。曼陀丽。我恨我自己。我不要,决不要想到它,我一定得把它从头脑中驱走,要不它就会毁了我们。我得想着迈克西姆,只想着迈克西姆。我们曾经互相拯救了,我决不可再作不必要的冒险。 我对自己感到异常恼火,一边缓步走下最后一个斜坡,朝围场走去,比阿特丽斯和贾尔斯那幢舒适可爱而毫不惹眼的住宅就在底下,一缕轻烟从烟囱里袅袅升起。那儿一准是晨室,他会呆在那儿,还在看报,不时会看看手表,不耐烦地等待我归去。 真希望手边有面镜子,这样我就能看到自己的脸,刻意将它修饰一下,蒙上一层面具,就像他一样。我一定得装成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我并没看见我所看见的,那已发生的事也并没发生过。我将曼陀丽从心头驱走。而如果我没法同样将那只白花圈从心头驱走,那我就转过头不去看它,就让那卡片面朝地待在那儿。 我听到屋里传出电话铃声,狗儿一齐吠叫起来。马匹都回来了,在经过通马以后,这会儿正心满意足地低头啃着牧草。 于是我朝下,朝这副景象走去,每前行一步,我都强使自己向前看,调节好自己的面容,让脸色开朗,兴致勃发……为了要将这只花圈、卡片、卡片上签署的大写首字母,以及它可能包容的一切含义,统统从我心底淡化、抹掉,我要付出多大的毅力啊——然而,我当然明白,它们只不过是深深地沉入了我的心底,永远扎根在那儿,同那些决不可能了结、不被人所知,也不可能遗忘的事儿混合到一起了。 我需要迈克西姆。我要和他一起静静地坐在这幢房子的某个角落里,早晨的阳光从窗户里射进来陪伴着我们,壁炉里的火开始往上窜,我还要日常的装饰,要周围一切平淡如故,让我得到保护,获得安宁。 我开始编造一番陈述:我到过哪儿,看到了什么鸟、什么树、什么动物,说这是个多么美好的早晨,我同在田里劳动的一个老汉交谈过几句关于季节和天气的话——我还看见他头上戴一顶油腻的旧鸭舌帽,这时我还构想出他式样陈旧的裤腿上还系着绳线,正好就在靴子上面。就这样,等我走过花园时,老汉简直就成了我的一个朋友。还有一个女人,带了两条拾犭黄①,我拍拍它们,对它们赞不绝口。我竭力想给这条狗起什么名字,但脑子里出现的尽是杰斯珀,杰斯珀。我赶紧转过念头不再去想。 -------- ①即一种经过训练会衔回猎物的狗。 我需要他来抚慰我,但我没法启口,我必须完全表现出一副平静安详的模样,我必须心动念念只为着他。我一定要装出来,装出来。 然而,无论我朝哪儿看,那只花圈总是无处不在,它在小径上,在灌木丛里,在院门边,在屋门上,冷冰冰的,洁白无假,它赫然挡在我看见的每一样东西前,那张卡片翻动着,翻了过来,那个黑字母肆无忌惮地在我眼前翻舞。R。R。R。 我站在门厅里。我听到书房里传出贾尔斯嘟嘟囔囔的回电话的声音。一股清新好闻的木柴烟味飘来。我闭上双眼,捏紧双手,又松开,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正坐在晨室的火炉旁,脸侧向一边,报纸随手扔在身边的地板上。他是那么宁静,我一眼就看出,他的思绪飞得老远,根本一点也没有意识到我进了房间。 我看着他,看见了这张熟悉的脸庞,如今起了皱纹,头发依然那么浓密,但变灰白了,我看见他手指颀长的手搁在椅子扶手上。我松了口气,在一阵爱浪的冲动下正想朝他伸出手去,但就在这一瞬间,我耳旁一字一顿地响起了冷峻而清晰的声音,就像一块块石子投进了池塘。 “那个男子是个谋杀犯。他枪杀了吕蓓卡。这就是那个杀死他妻子的人。” 我实在太奇怪了,真不知这是不是一件刻毒的真实的事情,是蓄意要来让我发疯的,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挣扎出来,摆脱了它,向迈克西姆走去,这时,我正好看见他抬起头,回过神来,露出了饱含钟爱、欢乐和感激的微笑,欢迎我的归来。 走进来一个女侍,她随随便便地端来一个家用茶壶,里面是咖啡,值得庆幸的是,阳光打高高的窗户里洒进屋内,一条狗已经发现了,躺在了这束阳光里,而其余的狗依然蜷缩在火炉边,炉火不断地冒出一些烟,于是先是迈克西姆,然后是我只得不停地去拨弄它,为此我倒觉得很庆幸。我仍然六神无主,无法平静,正需要做点什么来掩饰自己。 我说,“我听到贾尔斯在接电话。” “嗯” “你见到他了吗?” “他进来过,又走出去了——他不停表示谦意,一边摸着鼻子。” “可怜的贾尔斯。” “恐怕他开始让我感到受不了了,我真拿这事儿没辙。他似乎要彻底崩溃了。” 他嗓音沙哑,很不耐烦。仕何感情的随意发泄向来都使他难以忍受,但是我要他对贾尔斯温和些,要理解他。他身上这冷漠、蔑视人的一面,让我历历在日地想起了,有时在我没了解究竟是怎么回事、而他又不让我接近他之前,他习以为常所表现出的那种作为。 我在火炉旁跪坐下来。 迈克西姆说,“别指望弄旺了,这木柴太湿。” “是呀。”虽这么说,我还是凝视着这缕轻烟,希望会窜起火苗来。 “我试过,想同他把生意上的事理出些头绪。他对此所知甚少——生意业务真是一团糟。” 我知道,当我们在国外时,不管来什么文件,迈克西姆几乎是不看一眼就落笔签署。 “我跟律师们谈过一次。他们需要同我会面。真该死,这事我回避不了。” 我的心猛地一紧。对迈克西姆的财务或生意状况,我向来是一无所知,不过基里思一度曾有过一个律师。或许我们得到那儿去一趟,或许—— “不是那个本地律师,”他说,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他们是伦敦的律师。” “伦敦?”一想到伦敦,我立时激动起来,我没法抑制话语中的热切口气。 伦敦。 那一来,我们或许就非得上那儿走一趟了,并不是换乘火车,来去匆匆,偷偷摸摸,不敢抬起头来,而是去那地拜访,呆上一天,说不定还能住上一晚,为了正常的生意业务,时间上也稍有余暇。呃,伦敦,只求能去一次。我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伦敦,说到底,我从来不是个城里人。在那儿我会感到紧张,十分不自在。但是,我们在国外的浪游生活中,有时我从国内来的一份旧报纸上看到什么——某个名字会不经意地映入我的眼帘,这时,偶尔的,像白日做梦似的,我会想到伦敦。贵族爵士们。老贝利①,议会,希尔·菲尔兹,东印度码头,林荫大道②,圣詹姆斯公园,伦敦市长官邸,肯辛顿花园……那时,在一个春日的上午,我曾花了一小时外出漫步,看看豪华的商店橱窗,喝喝茶,聆听公园乐队的演奏,还探究过狄更斯笔下描绘过的某条小巷,巷子里的房屋歪歪斜斜靠在一起,那些贫民窟里发出一股印刷油墨的气味。那是一段无忧无虑、心境欢悦,又充满浪漫气息的短促时光,又一个促使我思乡的地方。 -------- ①英国伦敦中央刑事法院的俗称。 ②即伦敦圣詹姆斯公园内的一条林荫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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