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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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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谁是公司的主人?是经理、股东,还是工人?这个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在日本,我们认为公司应该像关心股东那样来关心工人。我非常理解股东的重要性。我们有很多股东,而且百分之四十不是日本人。管理者的责任就是有效地利用他们的投资,对他们的投资给与回报,而这种回报是他们自己用其它的办法所得不到的。但是这并不总是指的分红。它也可以是股票的增值,在日本,人们认为这比分红更重要,因为股票增值的税率比分红更低。不分红,而是对公司再投资,这种做法从长远来看会使股东赚得更多,肯定比美国和欧洲的那些按虚假利润分红的公司赚得多。 有时公司之间的争斗,特别是有吞并企图时,会引起一些莫明其妙的磨擦,使得公司大伤元气。在日本还没有发生不友好的吞并,1986年出现过一次这样的情况,但在年中时就告吹了,很多生意人都认为这种在美国甚为普遍的战术总有一天也会在日本找到立足之地。 我对这个方面美国体制的不同看法可以在15年前仅以四百万美元创立的一家合资公司中得到明证。那家公司很快就发了财,开始给出丰厚的分红,同时还保留了大笔收入。1985年,那家公司制定了两个新的计划,不依靠任何贷款,完全从保留的收入中支出,而且它在银行里还有一亿多美元的存款。就在这时,美国合资方的母公司遭到了有组织的攻击,为了防御这次攻击,他们必须高价买下自己的股票。因此他们急需现金,他们把目光转向了在日本的合资公司以及这家公司的存款。他们转告日本的合资者,他们必须立即得到分红,要提走三分之二的存款,这样他们才能防止被人吞并。日本的合资者不愿意牺牲存款,但是压力太大,他们无法抵抗。 在日本,我们相信公司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工人的士气。如果工人失去了对公司的热情,公司可能就难以继续生存。员工们认为失去了存款是对他们工作安全性的威胁。我们感觉到,一个出卖固定资产的公司是没有前途的。某些西方人很难理解我们日本人这样的一种观点,即公司不仅仅属于股东和经理。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抽走他们的钱。在美国,经理可以在合同期满时离开公司,工人可以随时招进和开除。但是我相信,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在美国和欧洲,工人也希望得到稳定的工作。工人们自我保护的能力最弱,但他们对于管理者和股东而言却又是不可缺少的。 六、七十年代,日本表面上变得更加自由化、国际化,社会上出现了一种防卫意识。有些老派的工商界人士坚决反对外国公司进入日本,他们想建立很多的壁垒。我却反其道而行之,我试图鼓励自由化和外国货进入日本市场。我建立了索尼贸易公司,开始进口外国商品,五花八门的外国货,从冰箱到猎鹰喷气机,应有尽有。我希望在日本的土地上看到更多的外国公司。 我首先在索尼美国公司成立了一个“美国销往日本分部”,我们为那些想向日本销售货物的公司做了大量的广告。开始时我认为美国方面不会有很大的兴趣,但是询问书像雪片般地飞来,最后多达11,000家公司,其中不乏美国的佼佼者,例如威普公司和胡佛真空清洗机公司。我们开始将大量的产品带入日本,但是我们与供货商之间有了麻烦。例如威普公司,他们生产很好的大型冰箱,其中的电动机是按美国的110伏电压设计的。日本的标准电压是100伏。我们通知威普公司,他们对销往日本的冰箱必须换掉其中的电动机。在此之前,对他们运来的每台冰箱我们必须加装一个变压器。威普公司花了很长的时间才用适合于日本的电动机换下了美国的标准电动机。刚开始的时候,威普公司的产品比日本市场上的任何冰箱都大,虽然噪音和振动都大一些,但还是很俏销。不久后日本的制造商也开始生产大型冰箱,他们的设计充分地考虑到了在狭窄的日本式房屋内使用,这种情况下厨房一般离卧室不远,所以要尽量地减小噪音。遗憾的是美国人的冰箱没有能够在市场上保持竞争力。 现在,我们花了不少的精力进口法国L'Aerospatiale公司生产的直升飞机。1986年东京工业化国家首脑会议期间,我们向政府出售了三架L'Aerospatiale公司生产的大型超级彪马牌直升飞机,专供要员乘坐。事实上,截至1985年10月,日本有439架直升飞机,其中的136架是L'Aerospatiale 公司的产品。我们后来又成了猎鹰喷气机的代理商,不幸的是日本的机场很少,运输省的限制条例又非常严格,所以我们的生意并不好做。究其原由,我相信是因为日本的幅员并不广阔,加之又有一个成效卓著的商业化运输体系。 我在国外为索尼公司参加的活动以及作为摩根担保信托国际委员会的成员、泛美航空公司和IBM世界贸易公司的董事,使我有机会接触到世界上众多的优秀经商者,其中很多人成了我长久的朋友。所以我觉得德克萨斯仪器公司(TI)请我去帮助他们打入日本市场是理所当然的事。我1955年就认识了TI的帕特.哈格提,那时我们一起商量过成立一家合资公司。虽然后来这件事并没有办成,哈格提和我却成了好朋友。当TI开发出集成电路时,这项技术引起日本电子行业里每个人的兴趣。当时(1968年)TI的董事长是马克.谢培德,他对进入日本市场的态度相当强硬,他将不向任何日本公司出卖集成电路的许可证,除非TI已经在日本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公司。TI也想进入日本,生产集成电路,然后再在日本的市场上销售。 但是根据日本已有的条例,与日本公司合资办厂是TI进入日本的唯一途径。TI的技术受到尊敬,很多人意识到,让TI进入日本对我们这个行业和国家都有好处。另外,很多公司都想得到集成电路的技术。于是他们找到我,让我想办法搞一个折衷的方案。我提出TI与索尼公司合资办厂,我们也是半导体生产厂商,通产省似乎也认为这个方案可行,按照这个方案,再过三年我们就卖出自己50%的股份。但是我们遇到了意外的障碍,因为TI说,他们需要看到政府对公司三年以后我们卖出50%的股份有一个书面的担保。在很多国家,要求政府机关提前对某件事做出担保是很难办到的。我对TI的谈判者说:“你必须相信我们,”但他还是坚持要白纸黑字的担保书。我们最后还是搞了一个令人满意的书面文件,但这只是为了使美方的律师放心。TI经营这家公司,好像公司完全属于它一样,他们干得很好,这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正如我们对TI的律师所承诺的那样,三年以后,我们的股份全都卖给了TI。 办完了与TI的合资公司之后又过了好几年,我帮助通用汽车公司(GM)的董事长詹姆斯.洛奇通过谈判买下了五十铃汽车公司30%的股份。这是第一笔有关汽车的大宗生意,当时的条件下必须谨慎从事。1971年4月詹姆斯.洛奇来到日本时,当时国内有关人士的态度非常排斥。报纸的大标题推测这个巨头公司的动机,他们的言辞中透露出火药味。他们大谈“入侵”和“桥头堡”这类的话,并推测洛奇是来接管五十铃汽车公司的。 在此之前,亨利.福特二世访问了日本,由于他在东京的记者招待会上猛烈地批评了日本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步伐太慢,所以洛奇的到来引起了更大的骚动。事实上福特是个很坦率的人,但他的坦率激怒了众人。我知道詹姆斯。洛奇是我在摩根担保信托国际委员会中的同事,在准备这次旅行时,摩根委员会驻东京的代表请我帮助洛奇,在他到来后对他简要地介绍一下情况,为他安排一些会见。我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因为福特的来访可能已经对我们产生了负作用,而我们正在日本促进自由化和削弱地方保护主义。再来一次敌对性行动就可能使得经营多年的自由化和国际化事业大受挫折。 我希望洛奇在日本人心目中留下一个正面的第一印象。洛奇一到日本,我就在羽田机场的东京旅馆为他租了一个房间。等在机场的记者被告知,洛奇先生累了,他要在旅馆里逗留半个小时,稍事盥洗,再休息一下,然后才能与记者见面。我提前到达旅馆,所以没有被记者看到。我在房间里等着洛奇。我花了半个小时向他做了简要的介绍。我为他安排了与通产相宫泽喜一以及工商协会会长的的见面,这件事后来成为报纸上的头条新闻。我还为他安排了首次新闻发布会的格局,他的新闻发布报告,预计了记者们在招待会上可能提出的问题。他的助手提出了很多问题,我们对每件事都详尽地加以讨论。我建议他在解释GM的对日方针和他本人此次访日的任务时采取低调的态度,因为当时日本人的心情非常紧张,好像得了过敏症一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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