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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仁点点头。“割断喉咙,神出内脏。看上去好像是用罐头启子之类的东西。该死的苍蝇到处都是。”

  “是,这儿也是。”克雷坐在最高的台阶上,他俯视着远处六只羊被杀的地方,从这儿他看不到死羊,它们被掩在高高的杂草中,但他似乎听得到苍蝇的嗡嗡声,这声音在耳边萦绕不休。“我正打算给韦尔登打个电话”,他说,“看看他有什么办法?”

  洛仁看着他,用帽子将脸上的一只苍蝇赶走,“这儿还没人打过电话吗?”

  克雷摇摇头,茫然地说,“他们也可能打过了,我整个上午都不在家。还有什么情况吗?”

  “上帝”,洛仁感叹着,“你真的没听说发生的事情吗?”

  克雷摇摇头。

  洛仁沉默了一会儿。“你知道主教派教堂吗?”他最后问,“医院那边的那个?”

  克雷又摇摇头,“你知道我从来不去教堂。”

  “那,那也没关系,就是沃娜去的教堂,很新,很气派。发生的情况是有人在教堂外正面墙上写了‘你们这些该死的’之类的鬼话。而且是用山羊血写的。”

  “山羊血?”

  “是的,卡尔·库木拉一上午都在给周围的牧民打电话,可能也给你打了,但你不在家。”

  “我去地里了”,克雷重复道。他站起来,感到腿脚一阵钻心地病,脸上的肌肉不觉抽搐起来。“我最好给他们打个电话。”他抓着栏杆,艰难地挪到最高的台阶上,吱哑哑打开锈迹斑斑的铁门,口头问洛仁,“进来还是站在那儿?”

  洛仁紧跨几级台阶来到屋里,问,“有没有咖啡或别的喝的?”

  克雷冲厨房指了指,“今天早晨没时间做饭”,他喊道,“你去给咱俩弄点吃的,你反正知道东西在哪儿。”

  洛仁走进厨房,从架上取下半罐麦氏速溶咖啡,量了两塑料杯咖啡,倒入壶中,他正要往里加水,猛听到屋后咋地一声巨响,他慌忙扔下手里的杯杯罐罐,跑到厅里来,“克雷”,他大声喊着,“克雷”。

  他大步流星地走向房子的另一头,靴子声在寂静的农舍中回荡着,各个房间都毫无声响,他扫了一眼格琳达旧日的裁缝室,什么也没有,克雷的卧室,还是什么也没有。

  克雷的书房。

  牧民倒在跌落的书籍和撞翻的家具中间,两眼圆睁,眼珠奇怪地有些挪移,几缕细细的血线垂在两颊上。他的嘴看上去仿佛是被什么强行撬开的,舌头从牙齿间向外探着。两手的中指有血汩汩流出。

  洛仁看到书房里的景象不禁倒退两步,立时感到阵阵作呕,那血腥的气味在这没有窗子的房间里显得尤为浓重。他抓住门框,靠着走廊的墙,闭上眼睛深吸了几口气。书斋的墙上溅了许多的血,已有苍蝇飞进来。

  这些血是从哪儿来的呢?他只看见克雷手指上有血,再就是脸上有淡淡的血痕,而其它部位看上去并没受到伤害。他屏住呼吸,再次向书房内看去。

  一个小小的,吃吃地笑着,红乎乎粉嘟嘟的东西从克雷身边窜到床底下。

  洛仁感到一阵恐慌,心脏仿佛都停止了跳动。“嘿!”他大喊一声。

  说时迟那时快,那东西又突然从床底窜出,向他腿上猛地撞去,正好撞在膝盖之下,他应声倒下。慌乱之间,他已趴在地板上,从克雷·亨利那了无生机的眼仁里看到了自己惊恐的表情,他感到后脑勺一阵疼痛,仿佛有什么又小又尖的东西刺人,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第4章 准备进城

  戈登坐在敞开的窗前打字,桌上的小塑料风扇对着他的脸猛吹着,尽管如此,他依然汗流夹背。汗水像咸涩的小溪顺双颊向下淌着,偶尔会滴落在雪白的打字纸上。布兰德说得不错,炎热可真是件苦事。他用手捋了捋湿漉漉的头发,心中升腾起对夏天的憎恨,一种铭心刻骨的恨。这种念头不是美国人该有的,他明白。他是理应热爱夏季里这漫长的白日的,他可以去打排球或做其它户外运动,也可以去野餐,去听“沙滩男孩”音乐组的演唱。但是,天天晚上要到九点钟夜色才真正降临,而且天又是那么湿热难挨。他知道他可以不装卸百事可乐了;那是预料之中的。可眼下,即使脱光了膀子、穿着短裤还是汗流如注。打字时,光光的后背常痛苦地粘在木条椅上。

  当然,自从季凤吹来,傍晚和夜间凉爽多了,但早晨却变本加厉地热起来。玛丽娜,相反地,倒极其热爱夏天。她过去一直、将来恐怕也将永远会喜欢下去。他见她正躺在她那床锡箔样的太空毯上,头上没有一丝荫凉,仿佛要使她已晒成淡褐色的皮肤更上一层楼。他从打字机边的高脚杯中呷了一口冰茶,重读一遍刚打好的句子,想了一会儿,把纸撕下来扔进已满满当当的废纸篓里。草坪上的玛丽娜翻了个身,手搭凉棚向窗户边张望。“我听说……”

  他微笑着瞅了瞅她,“热得没法干活。”

  “你一上午都在说这话。”

  “一上午都是这么热。”

  她站起来,转过头去,弯腰捡起地上的太阳镜。看着她丰满的臀部,他高声打个呼哨。她转过身来,依旧手搭凉棚遮挡正午的阳光,“如果你不打算干活儿就陪我进趟城,有些要紧事要做。”

  “什么事?”

  “重要的事。”她冲他伸伸舌头。

  戈登见她将毯子叠成小方形,夹在腋下,光脚朝侧门走去。他注意到今年夏天她胖了,不是太明显——即使穿着紧巴巴的比基尼,她依然显得很苗条——但她原来平平的肚子是稍稍大了一点。当然在这一点上他更不甘示弱。他低头瞅着自己渐渐发福的肚子,尽管夏季里越来越多地喝着软饮料,还不得不常常加班,但还是显露出了啤酒肚的雏形。装卸工作强健了他的臂膀,却于肚子一事无补。他笑了。或许他们两个都应该开始锻炼;找盘简·方达的带子或其它什么,做做健美。

  玛丽娜经过书房去浴室时向屋里瞥了一眼,“我去冲个澡!你也准备一下!”她喊道。

  戈登向前探探身,皱着眉头将与椅子粘在一起的后背慢慢揭开,并将完成的几页稿子盖好。他走到隔壁的卧房,迈过地板上堆着的几件玛丽娜的衣服,绕过屋子中央的黄铜床。他们是几年前在一次教会举行的义卖活动中买到这张床的,玛丽娜曾花了整个周末的时间清除污渍,使其光彩重现。床边那个古色古香的大橱是玛丽娜的妈妈的礼物。戈登拉开橱底的抽屉,拽出一双帆布旅游鞋来。他又搜寻着橱子,想找件合适的衬衫。在匆匆看过自己的衣柜隔间后,他从衣架上取下一件五彩的夏威夷衬衫。他穿上衬衫,坐下来系鞋带。

  尽管他们已经在兰多生活了四年多,戈登却从未适应过亚利桑那北部这种四季分明的气候。可能是出于某种心理上的原因,每年他总是对自己说这气候不够正常,夏天通常不会这么热,冬天通常也不会这么冷。因此,他的衣橱里还满是在加利福尼亚时穿过的一色的四季皆宜的衣服。这就意味着他在这儿夏天要受热,冬天要挨冻,很少会有合适的衣服穿。

  他们当初是通过杰妮·约翰逊,玛丽娜教中学时的同事了解兰多的。一个周末,杰尼偶遇她的大学老同学,那位室友对她讲,她在亚利桑那的兰多找到了一个专职教职——不过她又不打算去了。“那是个美丽的小镇,”她说,“我真喜欢生活在那里,只是薪水太低。”

  “听起来正象你要找的,”杰尼对玛丽娜说,“那个学校正在找一个能教英语兼打字的人。那里地皮很便宜,四季分明,镇上人口只有三千。你不是总说你跟戈登想离开加利福尼亚南部吗?”

  “亚利桑那?”当玛丽娜转述这些情况时,戈登不禁问道。

  “它靠近弗拉格斯塔夫,”她解释说。戈登开始做各种鬼脸,她轻轻揭了他的脸一下。“严肃点,那儿可有不少好地方。”

  “在亚利桑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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