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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金庸武侠小说之“新”(3)



  严家炎指出的金庸小说“现代精神”的另一种表现,是“突破儒家汉族本位的狭隘观念,肯定中华许多兄弟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赞美汉族与少数民族相互平等、和睦共处、互相共荣的思想,而把各族间曾有过的征战、掠夺、蹂躏视为历史上不幸的一页”。严家炎摘取了《天龙八部》和《鹿鼎记》中的部分情节来证明自己的观点。面对《鹿鼎记》“塑造出有道明君康熙这个杰出人物”,严家炎更是无条件地肯定,认为“这是金庸的一个重要贡献,是金庸小说富有现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其实,金庸小说的历史背景,完全是为故事的好看而设置的,与其说其中寄寓着金庸的“现代意识”,毋宁说浸透着金庸对其时香港读者口味的揣摩、把握。金庸制作那一大批武侠小说时,香港尚属英国殖民地,异族人是这块土地上的主人,金庸小说的读者都是通常所谓的“亡国奴”。而金庸喜欢设置一个民族冲突的背景,与香港其时的这种现实恐怕分不开。金庸最初写作的《书剑恩仇录》,就有着反清复明的思想,与后来的《鹿鼎记》对满汉关系的处理就大异其趣。我以为这是因为其时香港的传统文化氛围还很浓郁,大众读者还有着“故国之思”,所以金庸要用一个反清复明的故事来迎合读者的情绪。而后来,香港的群众心理发生了变化,金庸小说对民族冲突的写法也随之而变。至于把塑造了康熙这个“好皇帝”的形象视作金庸的“重要贡献”和“现代精神的生动体现”,就不免让人对严家炎先生自身的“现代精神”表示怀疑了。封建社会的皇帝,作为独裁者,是没有很本质的区别的。当然,“仁君”与“暴君”、“有道明君”与“无道昏君”,会使“子民”的生活状况有所不同,后人在对他们进行历史的评价时,也应区别对待。但是,在具有现代民主意识的人看来,再好的皇帝,也是绝对权力的拥有者,再好的皇帝,在实质上也是人民的敌人,有道之君与无道之君的区别,充其量也不过就像有道之盗与无道之盗的区别一样。这一点无关乎皇帝个人的品德才能,而是那种专制政体所决定的。这本是常识中的常识。对“明君清官”的歌颂,仍然是为了迎合往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中国人渴望“做稳奴隶”的心理。而严家炎先生竟以“康熙虽是满族,却符合儒法两家所定的'圣君'标准”为由,来赞美金庸对康熙的赞美,真有些匪夷所思。“圣君”云云,难道是一种“现代观念”吗?儒法两家的思想中,难道能找到原原本本的“现代精神”吗?严家炎说:“完全可以说,《鹿鼎记》是一部歌颂康熙的作品。”但这样地歌颂康熙,无论是用现代眼光还是用历史眼光去看,都不是没有问题的。承认清代比明代将国家管理得更好,不等于将几百年间满族对汉族的民族压迫一笔抹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且不说它,那“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严酷措施,在康熙一朝不是实行得毫不含糊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当然应该破除“汉族本位”的观念,然而,有清一代,实行的不分明是“满族本位”吗?也许不应该责备金庸,金庸本就是在“戏说历史”,哄读者开开心而已。该责备的,是拿这种戏说当真的学者。不过,金庸对历史的“戏说”,却又并不是随意地乱说。在殖民地一隅的香港,金庸对异族统治者的歌颂,或许正是摸准了“做稳了奴隶”的读者所具有的某种心理、情绪吧?《鹿鼎记》里,康熙对韦小宝说过这样一番话:“我做中国皇帝,虽然说比不上什么尧舜禹汤,可是爱惜百姓,励精图治,明朝的皇帝中,有哪一个比我更加好的?现下三藩已平,台湾已取,罗刹国又不敢来犯疆界,从此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天地会的反贼定要恢复朱明,难道百姓在姓朱的皇帝统治下,日子会过得比今日好些吗?”这番话屡被“金学家”们引用,严家炎先生在这篇《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里也引用了它。康熙这番话当然说得入情入理,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当初的“反清复明”,也是封建意识作怪。然而,如果考虑到康熙这番话是金庸首先写给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读者看的,事情就变得颇堪玩味了。康熙可以对韦小宝说这样的话,而70年代的港督,难道不也可以对港人(例如金庸)说这样的话吗?——挑明这一层,仍然丝毫无意于责备金庸,更不是要给金庸戴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金庸这样写自有他的理由。这理由就在于首先要投合广大香港读者的口味。这里谈不上什么历史观,更与所谓的“现代精神”不沾边。

  在《神雕侠侣》的后记里,金庸声称“企图通过杨过这个角色,描写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金庸的这种自我标榜,也成为对“金学家”们的命题作文。不少人热衷于分析和研究金庸小说主人公的“叛逆精神”。严家炎先生在《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中,也将这一点作为金庸小说“现代精神”之一种:“金庸小说虽也写古代,思想倾向却与旧式武侠小说大不相同,根本告别了'威福、子女、玉帛'的封建性价值观念,渗透着个性解放与人格独立的精神。金庸写了许多至情至性的人物,他们率性而为,行侠仗义……他们我行我素……反抗几千年来形成的不合理的礼法习俗,具有浓重的个性主义色彩。杨过便是其中突出的一位。”紧接着,严家炎对杨过的“叛逆精神”有这样的描述:在世俗人物眼里,师徒名分不可逾越,杨过和小龙女却无视周围社会的压力,偏要抛开这名分不管,由师徒变成夫妻。面对武林群雄的纷纷指责,杨过斩钉截铁地回答:“你们斩我一千刀,我还是要她做妻子。”即使知道小龙女被人奸污后,杨过仍不以为意,坚决要和小龙女结合,可见封建贞节观念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地位。杨过是礼教习俗的自觉的叛逆者。

  归纳起来,杨过的“叛逆精神”也就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不顾“礼法习俗”而要与本是“师傅”的小龙女结为夫妇;其二,在小龙女被人奸污而“失身”后,仍不改初衷。

  仍然是方爱武的《“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一文,从“文化工业”的角度,对杨过的所谓“叛逆性”做了令人信服的消解。方爱武从三个方面对杨过与小龙女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第一,所谓“礼法习俗”,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规范,它植根于人类的社会性生活,也只对过一种社会性生活的人才构成制约。比如,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终日赤身裸体地四处漫游,那是不成的。但倘若他独处深山,那他不穿衣服就毫无妨碍,因为不可赤身裸体这样一种社会性的“礼法习俗”,随着“社会”本身的不存在而消失了。杨过与小龙女,生活于与世隔绝的古墓中,正如方爱武所说,“不是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缺乏“礼法习俗”的观念,毫不奇怪,因为“礼法习俗”对他们原本就不存在。

  金庸写这样两个并非在“礼法习俗”中成长起来的人,在“礼法习俗”根本不存在的地方对“礼法习俗”进行反抗,真是恰到好处地吻合了广大华人读者的“期待视野”。当杨过与小龙女置身古墓时,没有人会来干涉他们的“恋爱自由”,别说是师徒相恋,就是再离奇再古怪的“恋情”,也不会受到任何阻碍。然而,一旦他们离开古墓,与社会发生接触,就与“礼法习俗”迎面相遇,就有了矛盾,就有了冲突,故事就可以以吸引人的方式向前推进。而对于读者来说,杨过和小龙女与代表“礼法习俗”指责他们的“武林群雄”,都是可以接受的,都各有其理由而不令人反感、厌恶。杨过与小龙女本就“穴居野处”,他们不遵“礼法习俗”是情有可原的:“武林群雄”本就生活在“礼法习俗”中,他们对闯入社会而不遵“礼法习俗”者的指责,也是无可厚非的。这样,双方虽然有冲突,但与读者的心理却没有冲突。对于本就以招徕读者为目的的金庸小说来说,这一点非常重要。用方爱武的话来说,“如此,商品也就不会因为故事与消费者间的冲突而可能造成滞销”。

  方爱武用来消解杨过与小龙女的所谓“叛逆性”的。

  第二点,是指出“这种礼法习俗作为文本的背景早已不存在了。……事实上金庸不过是借一个现时代人都已接受的习俗来结构故事,因为不如此故事便不会曲折离奇”。在《神雕侠侣》后记里,金庸自己也说:“师生不能结婚的观念,在现代人心目中当然根本不存在。”金庸以现代人都已接受而那时的人视为大逆不道的行为来结构故事,使故事曲折离奇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则是在大众读者面前巧妙地做一番“打死老虎”的表演。对于“文化工业”来说,对于畅销文学来说,“打死老虎”是一种取悦读者的有效手段,巧妙地、合理地使用这种手段,总能有很好的效果。在现代人心目中,师徒不能通婚这样一种曾经极为森严的“礼法习俗”,已经是一只死老虎,但它毕竟曾经是一只凶猛的活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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