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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一转身投进邵真的怀里,侯爱凤的泪线再度猛涌如泉,她的泪水,已使邵真能感觉胸前一片冰凉;侯爱凤已不再那么疯狂,但依然哭得很伤恸,悲切。

  她伏在邵真的胸膛,尽情的哭了一个够……

  邵真静静的,温柔的揽着她的腰肢。

  他没有开口,他认为此刻语言的安慰是多余的,他能了解一个人失去亲人的痛苦,那是无法描述的,也绝非是三言两语便可安慰的,只有哭才能宣泄她心中的痛苦。

  像一个慈兄般的,邵真轻拭着她的泪水,他在无言的安慰着她……

  说是初秋,然而打着唿哨的冷风,却有着一股寒冬的味儿。

  天际上一堆堆的浓云重重的叠着,它使气压降得很低很低。

  阴穆,这不像是秋天的气候,很不像。

  那座耸峙在山脚下的茅屋显得更丑陋了,它完全像一个孤苦伶仃的老年人,它看起来一点光泽也没有,阴沉而森寒;尤其在它面前新加了一座新坟之后,更添加了一层令人喑哑的感觉——它令人活跃不起来。

  那座孤坟跟前,一名面色伤恸的少女跪着,一名闭着两眼的年轻人站立在她的旁边。

  墓碑上用正体字写着:“爷爷侯大再之墓。”

  立墓人是侯爱凤。

  字迹虽也秀雅,却也难掩隐它的孤仃,蹙哑。

  侯大再死了。

  他是被人杀死的,是谁?

  他没有说,连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死得很突然,而且很凄惨。

  他使侯爱凤恸不欲生,她,失去了唯一的亲人。

  侯爱凤静静的跪着,她虽没有哭泣,但眼角上依稀有着几滴泫泫欲下的泪珠,原本是红嫣嫣的粉颊,透着倦累的苍白,以致于使她看起来不仅憔悴,并且消瘦了许多。

  她木直的两眸,依然装满了哀伤,自然,也有愤怒;她苍白的唇角也开始紧抿起来,从那微微弯曲的孤度里,已证明她已不再是无忧无虑的女孩子了。

  英朗的眉宇上,也已刻上了一片阴晦,说明她单纯的心灵已开始承受人间摧残……这些,只不过是在一刹那转变而成的——在侯大再死时的一刹那。

  邵真脸上的阴沉也显得更浓了,他一直为自己的不幸而悲伤,现在又增添了一场悲剧,而这幕悲剧的主角又是他的救命恩人,他的意识里更加确定他的意念——人生总脱离不了苦痛;也增加了他对命运的抱怨——人生是可憎的!  

  他冷沉而且残酷的抖动他受创的心灵,他的心在喃喃说道——侯大再,安息吧;我将尽力——不,这还不够,我将不择手段,把人间所有的不幸,加诸在那凶手之上,我发誓,以我的生命向你发誓!

  一只乌鸦,带着惨凄凄的叫音,匆忙而又无助似的掠过了天空,像是把侯爱凤发僵的意识震醒过来,苦涩的闭了一下眼睛,她站了起来,心底在默默哀祷着——爷爷你安歇吧,你在另一个世界里,必能见到凤儿如何向凶手报复的,我不仅要掏出他的心来,我还要叫他死不能入土;会的,我一定会这样做的!爷爷,你一定要保佑我早日寻到他……

  转过了身子,她默默的凝视着那茅屋——那里,曾给予了她十几个快乐的春和秋……

  把一顶圆形的大斗笠戴上,遮住了一大半的脸孔,邵真捻了捻手中的青竹杖,轻着嗓音说道:“爱凤,走吧,告诉它说我们会回来的——带着我们所需要的。”

  “知哥。”

  转过娇躯,侯爱凤轻轻握住邵真的手,现在,她唯一能依靠的,除了自己,便是被她握着手心的人了。

  于是,两条身影渐渐的远离了这座茅屋,终至不见……

  三水镇,是三条河流汇集而得名的一个镇集。

  它不大也不小,人口堪称密集。

  鱼产与皮筏是这里的特产与特色。

  时正正午,日晒当头,燠热非常,街道上的行人要比往日来得少些。

  转角处,缓缓的走来了两人。

  “知哥,中午了,咱找个地方歇息歇息,顺便找些吃的,你肚子一定也饿了,对不?”侯爱凤揩了一下额角的汗水,她的两颊已是红艳艳的,她张望了一下,见前头有一座酒楼,转首朝邵真问道。

  斗笠下的唇角笑了笑,邵真回道:“这是否便是你爷爷和你常来的地方?”

  颔了一下首,侯爱凤眯了一下眼道:“是的,就在这三水镇,我们一定可以找出凶手!”

  轻轻点了一下头,邵真道:“别太紧张,慢慢来,我们不用操之过急,凶手迟早会被我们发现;目前我们得须探听你爷爷是否真确来过这里……这,呆会再说吧,爱凤,我闻到了烤肉的香味,我们已站在一家酒楼对不?”

  笑了笑,侯爱凤道:“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

  说着,拉住邵真的手,走进那间酒楼。

  坐定后,伙计送上了两杯茶,接着问明了两人要吃的东西;邵真阔绰的习惯依然没改,他一口气点下的五菜一汤,都是酒楼里最昂贵的名菜,另外还要了壶花雕。

  进食间,侯爱风道:“知哥,方才你点菜,伙计用很奇怪的眼光看我们,好像是我们吃不起的样子。”

  笑了一声,邵真呷了一口酒,微微挪动了一下嘴缘,嗤道:“你不用说我也能知道,我现在仍能感觉出有很多道目光在看我们呢。”

  忙不迭转首四望,侯爱凤发现所有的食客有意无意的溜望自己,诧异道:“你说得很对,你怎么能知道?”

  耸了一下肩,邵真道:“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有种感觉,也许是失明的人,他的第六感要比一般人来得灵敏吧。”

  像是吃惊的点了一下头,侯爱凤又问道:“他们又为什么要看我们呢?”

  揶揄似的笑了一声,邵真淡淡的道:“这就是所谓‘佛要金装,人要衣装’的道理了,咱这副装扮虽不至破烂得像街头的叫化子,但陈旧得够称潦倒落魄,而在吃大鱼大肉,难怪他们要用怀疑、惊异的现实眼光来看我们了。”

  愤怒的一抬首,侯爱凤道:“我无法忍受那几对狗眼似的势力眼!”

  咬着牙,接道:“知哥,有的不仅在看我们,竟还指指点点的,显然是在取笑我们尸

  端起酒杯,在尖鼻触了触,旋即一口饮干,邵真习惯的扯了一下唇角,皮笑肉不笑道:“我知道,是否便是在我们左侧的那张桌子?如果我的感觉是正确的话,嗯,六道狗眼,一共三个人,对不?”

  提酒壶为邵真斟上一杯,侯爱风颔首道:“不错,他们那副讥嘲的样子彷佛我们头上长了两只角一样!”

  搓了一下手掌,邵真道:“让他这样吧,他们无法继续得太久了的;当我们用完这餐饭之时,他们也该结束他们的最后一餐了。”

  把杯中剩余的酒一仰首饮干,侯爱凤两颊已微微的红起来,她的眼角紧张的跳动了一下,转动了一下舌尖,舔了舔唇角,她生涩的道:“说实在的,我已吃不下了。”

  “你可真急哪。”微微的笑了笑,邵真接说道:“别太紧张,紧张,往往会把事情弄坏的。”

  吞了一口口水,侯爱凤道:“我只是无法忍受。”

  呷了一口黄汤,淡淡的,邵真道:“任何的第一次行动感受都是新奇,怪异的,尤其是在未来临之前,心房像是一张紧崩的弦,被提到了口腔一样,对不对,爱凤?”

  斟酒的手,微微发抖,侯爱凤说道:“我并不常有这种现象,我,我第一次跟爷爷去抓黄鼠狼,并没有像你说的那种感觉。”

  笑了笑,邵真道:“或许你是真的,但黄鼠狼再狡猾再凶狠也比不上什么事都能做出来的人,是不?人的反击要比一头畜牲厉害多了。而且,这不是捕捉猎物,这是玩命,只要一疏忽,随时便有脑袋开花,或者是胸膛被开了一洞,也许一眨眼少了一只手或一只脚的可能性。”

  一口灌完酒,侯爱凤道:“我不紧张的,你感觉不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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