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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本来也就应该是七步追魂叟当选,几经转折,最后仍由七步追魂叟当选,众人焉有不感满意而兴奋之理?

  接着由七步追魂叟登台致谢词,七步追魂叟简略地自谦自勉了几句之后,接着面向全场庄容说道:

  “除总盟主一人,副盟主六人以外,第一届泰山武会并规定:盟主得视需以及同道中人之勋绩,另聘金、银、铁三等武士各数名,以协助公益之推进,要务之执行,基于这项职权,本座现在首聘胡副盟卞座下高足,朱元峰少侠为第一位金星武士!嗣后,金星武士所至之处,即视为本座之亲临,凡有征召,同道例遵毋违,否则即按武会公约第九条以破坏传统议处……”

  七步追魂叟尚未说完,广场上已再度掀起一片热烈欢呼,较之第一次欢迎七步追魂叟本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朱元峰大急,向师父跳脚道:“师父,您,快……快去为峰儿谢辞!这……这怎么能行呢?”

  赌工微微一笑道:“为何不行?”

  朱元峰急得什么似的道:“峰儿年纪轻,武功又有限,当上金星武士可不要误尽大事?”

  赌王微笑如故道:“年龄会一天一天大起来,武功也会渐渐由浅人深,你只要永远保持着一份热情和良知,明善恶,辨是非,规规矩矩做人,正正当当做事,行所当行,为所当为,就是偶尔有所无心之错,长辈们也必能原谅于你,愁什么?真是个傻孩子!”

  朱元峰见师父如此厚望于他,一方面不忍过分违拂老人心意,另一方面,在他年轻的心灵中,这时也正有某种念头升起,于是,他朝师父苦笑,也就没有再说什么。

  七步追魂叟于欢呼声中离开主事台,大步走过来,冲着赌王拱手一笑道:“胡老儿,这一下,对不起,元峰老弟从现在开始,他已是本座征聘的金星武士,今后有段时期,他可得跟在本座身边啦。”

  赌王笑道:“别说了,老汉早知道你们会眼红。”

  众人听了,无不大笑。接着,众人带着欢愉的心情,离开了三星坪,准备前往赌王府,接受赌王设宴招待。

  可是,当众人走到城门口时,城中西南一角,突然冲天卷起一蓬浓烟,接着,城中人声鼎沸,奔相呼告:“失火啦!”

  “西门!”

  “西门!”

  “状元街附近……”

  朱元峰似有某种不祥之预感,不由大叫道:“师父,不好,咱们快走!”

  赌王转过身来,双臂一竖,反将众人一齐拦下,同时向众人嘻嘻一笑道:“抱歉得很,招待取消!小老儿敢跟诸位之中任何人打上一赌:小老儿赌起火之处,即为敝府。”

  众人一愕,为之默然。

  现在这把火它是烧的什么地方?何由而起?明眼人心中明白异常。

  朱元峰正想开口,赌王已经抢在前面笑道:“让它烧吧!小老儿深知一个人气无可出的苦闷,这样一来,让他痛快痛快,老汉正好也可免去一番备酒菜、洗碗盘的麻烦。”

  心缘大师不住念着阿弥陀佛,乐天子则气得颔下一束白胡簌簌抖动。

  七步追魂叟忽然一拉朱元峰,低声道:“来,咱们先走!”

  朱元峰眼望师父,面露依依之色,赌王挥挥手,示意爱徒应该随七步追魂叟就此离开。

  朱元峰头一低,颤声道:“是的,追魂前辈,我们走吧!”

  于是,七步追魂叟领着朱元峰,穿过人群,沿着墙脚,绕奔西门,走至无人处,七步追魂叟放缓脚步,回头笑问道:“知道我们现在要去哪里吗?”

  朱元峰抬起头来道:“是不是准备先到冷面秀士西门前辈住的地方看看?”

  七步追魂叟大为高兴,点头赞许道:“好孩子,果然要得!”

  朱元峰迟疑了一下道:“不过……”

  七步追魂叟头一点,接口道:“当然我们不能公然走在一起。老夫刚才将你悄悄带开,便是这个原因:现在,你在前头走,作为钓饵,老夫暗缀于后,假如我猜想得不错,那厮也许会被我们钓了出来,否则,我们就赶去长安冷面秀士住处查看一下,看能否找出一点眉目来。记住,老夫不会离开你太远,无论遇上什么事,都不用害怕。”

  朱元峰点头道:“晚辈理会得。”

  第二天,函谷关过去不远,开设在路旁的一家酒店中,十来个身份不一的过路客人正在高谈阔论。

  喝酒的人,就免不了要有酒话,所谓酒话就是你不服我,我不服你的磨舌头,亦即“抬杠”是也!

  现在这儿进行着的酒话,起因由一名中年文士发牢骚,那文士叹道:“这年头,酒味愈来愈不对劲了……”

  另外一名中年浓眉汉子,大概和这家酒店主人,不是亲戚关系也必为多年好友,当即加以责难道:“兄台以前喝过什么样的好酒?”

  先前发话的那名中年文士尚未发觉火药气,侃然而谈道:“好酒,与名称无关,因为酒名之雅俗,并不能保证酒质之优劣,酒之好坏,是决定在酒的色泽,譬如说,酒色碧绿者,多非名酿不办,老杜诗云:“重碧沽新酒。’白药天亦有诗云:“倾如竹叶盈樽绿!’于此可见,酒色当以碧绿者为贵,惜乎时至今日,吾人已无此口福矣!”

  另外那中年浓眉汉子冷冷一笑迫:“果然高论!”

  那文士颇为自得道:“我辈书生,常年埋首书卷中,日与先贤为伍,富贵虽未必,论见闻自然要较一般不学无术者……”

  找碴儿的那名中年浓眉汉子,突然打鼻管中重重一哼,截口道:“鄙人的看法,恰与台端相反,在鄙人以为,惟有不学无术者,才会误以碧绿色为酒中上品!”

  文士呆了一下道:“那么,阁下以为酒呈何种色泽方称上品?”

  浓眉汉子道:“白与黄!”

  文士哑然失笑道:“这才正是一般俗人的看法!”

  浓眉汉子道:“请问台端,台端既知道杜诗有‘重碧沽新酒’及白乐大的‘倾如竹叶盈槽绿’,那么,台端有否读过白乐天另一诗中之‘玉液黄金扈’与杜诗别篇中之‘鹅儿黄似酒’?”

  浓眉汉于此语一出,举座元不瞠目若呆——包括那名文士在内——以貌相人,失之子羽,真是一点不错。

  在事先,谁能看得出如此一名粗大汉,竟是一位博览群籍的饱学之士?

  店外,突然传来一阵得得马蹄声,接着蹄声停止,骑者似已下马,不过却一直未见有人入店。

  酒店中众酒客因为门外是条官塘大道,有马经过,不为稀奇,加以众人正在错愕中,以致谁也没有对这阵蹄声加以注意。

  那名文士僵在那里,满脸通红,困窘异常。

  在厅屋右里角,坐着一名青衣少年,那少年,这时大概实在看得过意不去,乃于座中挺直腰躯,咳了一声,含笑开言道:“两位未免过于偏激了点,杜甫既认为碧酒好复认为黄酒也不错,白乐天呢?情形相同!白酒。绿酒,皆为他二人所羡所嗜。于此足证:上品酒,条件甚多,酒名固毋论,酒色实亦不足以别酒之良否也。”

  那文士因有荆州之失,一时尚无再参与论谈之勇气,那名浓眉汉子因瞧这少年年事有限,则挟着新胜余威,转过脸去,不屑地侧目道:“小老弟似乎对酒也蛮内行嘛!”

  青衣少年微微一笑,欠身道:“不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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