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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


  “如果他对他的事感到紧张,那有什么不对?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也许他是急着想使自己能配得上你。艾丝,你还年轻,不懂男孩子的心理,这也许还是好的象征呢?年轻的男子在他深爱的女孩子面前都会有些害怕,而你又是一个不寻常的女孩。我相信他在默默地崇拜你,至于他试着在表现什么,我就不太清楚了。艾丝,你才二十一岁,不要犯下一般女孩子常常犯的错误,尤其是你无法作决定的时候。我看得出来他非常聪明。”

  “是的,他的确很聪明。”

  “他既聪明、又认真、又奇特,而且他还爱着你,还想要些什么?”

  现在,艾丝对汤姆的感觉也改变了。汤姆越是无法确定他自己,艾丝就越肯定自己需要他,也害怕自己会失去他。前一阵子她确实地了解他所要的,但是她无法作决定。而现在她从汤姆的自我压抑中,使她直觉意识到如果生命中没有他将会全部改观,她明白了汤姆对自己来说有多么重要。她并不是从冷静而理智的分析中了解自己需要他,而是从内心深处发出来的。她抬头看到杨太太信心十足的样子,艾丝很高兴能有人帮助她作决定。

  “他为什么不带你出去玩呢?”杨太太问。

  “也许他太忙了,他在周末里根本走不开。我们以前常利用星期天一起出去散步的。”

  “你为什么不先提议呢?”

  “我不要,女孩子不应该先开口的,一定要他邀请我才行。”

  现在,如果汤姆找她一起在细雨中漫步,或快乐地去郊游的话,她会把什么事情都丢在一旁,跟他一起走。但是汤姆最近都不邀请她了。

  “你在不在乎他来自一个洗衣工的家庭?”杨太太问。

  “我并不在乎。”

  “你母亲呢?”

  “我知道她也不会在意这点。杨太太,我母亲有点儿像你。”

  “如果我是你母亲的话,我会劝你接受他。”

  “我会再写一封信给母亲,告诉她你的看法。我去把我母亲的来信拿来给你看。”

  艾丝把一些信拿给杨太太看,这些信她都没有让汤姆看过。母女两人的通信,除了称呼外简直就像朋友的通信。

  “我的孩子,你寄给我的快照中的这个男孩子,长着一对好耳朵,下巴也很端正。我实在为你的事情担心。我不知道你会傻得去爱他,还是傻得去拒绝他——可能前者要好些。能够傻一次也不错。我想每个年轻的女孩,有的时候也应该有些傻傻的念头。当我是年轻的女孩时,我傻傻地跟你父亲结了婚,至今犹未后悔过。如果你在当傻女孩的时刻中,觉得很快乐的话,那么你就告诉他你愿意嫁给他。不要顾虑我,难道在你的一生当中,妈妈都能永远地跟你住在一起吗?”

  杨太太觉得这封信很有趣。艾丝说:“你知道了吧!这就是我的母亲,你不会是因为她的看法而爱上她吗?”艾丝笑着说,她来美国时父母到船上来送行,母女两个哭了大概有半个钟头之久,都舍不得离开对方。

  在另一封信中,她的母亲写着:

  “你在信中问我傻和疯有什么不同,下面就是我的答案:‘傻’是一种快乐的感觉,好比喝酒喝到微醉之处;而‘疯’呢,就好比酩酊大醉了。你若觉得比平常都要快乐些,这是一种温馨的感觉。我的孩子,千万不要昏了头。你说他是:‘多么好’——这点令我怀疑,你可能就在‘疯’的边缘上了。如果你慢慢地啜饮这杯酒,它除了使你觉得温暖与舒适外,并无不良的影响,那么你就啜饮下去。这必然是一杯好酒,也是能持久不变的美丽爱情。千万不要被电影中男女主角的疯狂恋爱所影响。我希望你所结交的男朋友不是这种爱人。我很高兴他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跟你求婚,而不是在月光之下。这表示他在向你求婚之时,头脑很清楚,也表示你即使在大太阳之下,仍然是美丽的。”

  当杨太太看完信后,艾丝小心地把信折好拿回她的房间去时,她发现艾丝脸上焕发着她以前从未看过的甜蜜光彩。她很了解为什么艾丝想和这样的一个母亲住在一起。

  四

  杨太太安排了汤姆可以离开餐馆的一天邀请他去吃晚饭。

  “艾丝,来!唱首歌给我们听。”杨太太在晚餐后说。

  杨太太家中没有人听爵士乐,艾丝对此也不太了解,她知道汤姆也不喜欢它。她只知道一些已经不属于当代的老流行歌曲。上一代的人们并不需要现代疯狂的节拍,他们只喜欢一些调和而细致的音调与旋律。他们的音乐中不需要疯狂的鼓声与忽高忽低的萨克斯风,演唱者更不用穷抖着膝盖来掩饰本身的音痴,也不必藉此造成听众的错觉,认为歌手真地与歌融为一体了,事实上他自己对爵士乐也不甚了解。从音乐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概况,它反映出人们的感情与他们所渴盼的东西。爵士音乐崛起于现代,而人们也需要它。它和汽车、海明威的“杀手”,以及“迷失的一代”,同为二十世纪的产物。事实上并不是人们开始喜爱爵士乐,而是人们开始活在爵士乐中,他们别无选择,渐渐适应了爵士乐的节拍不分,段落不明,不能引起共鸣的摇滚节奏,尽管汤姆是在美国长大的,而爵士乐仍是他所不能了解的东西之一。他有一次带着艾丝到百老汇的戏院中听一个著名的爵士乐队的演奏,他不知道观众如何会对此疯狂给予如雷的掌声。

  “他们真地喜欢它呢!”艾丝觉得很惊奇。

  “他们看起来是很喜欢爵士乐。如果你要叫一个三岁大的小孩听音乐,你该怎么办?他一点儿都不会注意音乐。你要怎样做才能吸引他的注意力呢?先制造出一些噪音,他就会开始注意了。你可以把高的音弄得非常尖锐,低的音弄得很低沉,伸缩喇叭就是这么回事。然后扯起喉咙叫出你所知的最富戏剧性的声音,反正能使那个小孩清楚地听到就是了。然后抖着膝盖使你自己看起来很滑稽,垫着脚尖蹲踞着,把手竖在耳朵旁模仿驴子的驴像。小孩就会高兴地拍着手笑个不停。这就是爵士乐队在台上所做的,而且也产生了他们预期的效果,彷佛所有的观众都是三岁大的孩子一样。”

  艾丝并没有受过训练,但是在这个不算大的房里,她的歌声显得很轻快柔和。她喜欢一些甜蜜、感伤、充满感情而低沉的古老歌曲。像carry me back to old virginny(《带我回到昔日的维吉尼亚去》),whispering hope(《细诉的希望》),和一首solvejg’s song( 《索尔未格之歌》),尤其是最后一首歌的结尾处她唱得很好。

  The winter may go and the spring may die,天不久留春天会离开,

  The spring may die;春天会离开;

  The summer may fad and the year may fly,夏日会消逝岁月会飞驰,

  The year may fly;岁月会飞驰;

  But thou art surely coming,我相信你会来,

  I know thou’it be mine!我知道你终属于我!

  My troth I had plighted,I’m waiting ever thine,我始终不渝忠诚地在等待,

  I’m waiting everthine!忠诚地在等待!

  当她在唱a resolve(一个决心)时,她半认真半表演地唱着:I can die,I can die。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刻是她对着自己轻哼,浑然忘我的时候。

  她不是为汤姆或为任何人唱歌,她为自己唱着而且陶醉在自己所营造出来的气氛中。汤姆静坐在一旁皱着眉头,好像在听着,但他是心不在焉地胡思乱想着。她对艾丝歌声很欣赏,但他更意识到她良好的家世,而他现在真耻于出身于一个洗衣工的家庭。

  杨太太要艾丝也唱一些中国民歌。她就换了一种唱歌的方式,来提高大家的兴致。她侧坐了下来拿出手帕来当道具,这是纯中国式的演唱法。她用微弱的声音唱着,这使汤姆想起来她跟他学英文时的情景。这首歌的曲调和歌词都很悲伤,是一首典型的中国民歌。

  小白菜呀,地里黄呀!
  七岁整呀,没了娘呀!
  好好跟着,爹爹过呀!
  只怕爹爹,娶后娘呀!
  娶了后娘,三年整呀!
  生个弟弟,比我强呀!
  弟弟吃肉,我喝汤呀!
  拿起饭碗,泪汪汪呀!

  “你觉得怎样?”等汤姆离开后,艾丝问杨太太,“汤姆根本没在听。他不快乐,他在想心事,而且他看起来很不自然。”

  “不要担心,我来替你办。他目前很失意,而且他的失意全部都写在脸上了。”

  “你是说……”

  “汤姆的不快乐是因为你拒绝他。”

  “你确定吗?”

  “绝对错不了的。”

  艾丝很高兴有杨太太来替她拿主意,可是等她上床后,她觉得迷惘了好一阵子,后来才在啜泣中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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