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好新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作者:黄 菊




  四是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紧密结合。就业再就业工作,直接责任在地方,主要工作要依靠地方来做。最符合国情、最有生命力的政策、办法,都是基层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并逐步完善的。中央政府的责任,在于确定大政方针,明确目标任务,总结各地经验,对地方尤其是困难地区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提供的是一个基本的政策框架,政策体系是开放的,鼓励地方围绕解决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拿出操作性强、真正能见实效的实施办法。要充分发挥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随时发掘新鲜经验,不断丰富、发展就业再就业政策。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997年,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8年来的实践表明,“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是成功的,比较合理地均衡了企业、职工、政府的负担,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个人账户一直“空账”运行,预筹积累、防范老龄化风险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约束激励机制不强,职工缴费积极性不高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一,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养老保险涉及人数多,基金规模大,历史负担重,资金平衡周期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举足轻重。所以,国务院把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人口老龄化。基数大、速度快、高峰期持续时间长,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征。而且,我们是“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压力更加突出。应对人口老龄化,关键是要转换筹资模式,未雨绸缪,预留积累,尽量减轻老龄化高峰时期的财政压力。这也是世界主要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共同取向。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权衡之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我国经济保持了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我们相信后人会比我们办法更多,财政经济状况更好。但是,社会保障是关系到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早谋划。我们还是要负起这一代人的责任,为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做好现在的工作。目前,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财政收入连年增加,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拿出一些资金,建立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事情。在实施步骤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在总结东北三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已经决定,今年再选择8个省份扩大试点,兼顾东、中、西部地区,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试点的原则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确定为试点的地区,要认真做好测算工作,抓紧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准备组织实施。
  第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计发办法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这项改革,把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高低、退休年龄早晚与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更紧密地挂钩,更好地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不仅有利于促进职工积极参保缴费,也有利于基金的平衡。计发办法改革在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中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效果,增强了制度对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作用,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认同。计发办法改革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而且技术性很强,各地须周密测算,研究制定稳妥的过渡办法,保证新老政策平稳过渡,待遇水平合理衔接。
  第三,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2005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1.74亿人,比“九五”末增加了3800万人。但应当看到,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就业方式多样化,原来以国有、集体企业为主要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新的问题。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减少,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大量增加,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没有纳入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把扩大覆盖范围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明确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同时,对这些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进行了适当调整,以更好地符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做好扩面工作,不仅是扩大缴费人群、缓解资金收支矛盾的措施,更是适应就业结构变化,维护广大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需要。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适当灵活的原则细化和落实这些政策,加大工作力度。
  第四,不断加强管理服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完善政策与加强管理并重,改变重政策、轻管理的倾向,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使政策落到实处,使新机制充分发挥效应。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规章制度,统一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普遍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改进服务质量。要健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基金管理,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要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水平。
  
  四、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
  
  近年来,财政工作成就显著,预算连年超收,国家财力不断增强,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公共财政体制日益完善。各级财政对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投入也逐年增加。“十五”时期,全国财政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年均增长16.3%,占总支出的比重也提高到2005年的11%。其中,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从1998年的2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45亿元,累计达到2826亿元。2003年至2005年,中央财政在每年保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00亿元规模不变的基础上,3年共安排再就业资金239亿元。“十一五”期间,财政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还将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的持续增加,为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绩效考评,劳动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是国家大政方针的直接体现,数字就是政策。增加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是履行政府职能、建设公共财政的重要方面。同时,扩大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也有利于推动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提高劳动力素质,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增强国家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后劲,从长远看也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改善居民心理预期,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强化公共财政建设的经济基础。各级财政要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如既往地加大对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从更好地促进就业再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加强社会保障的现实需要,考虑资金的安排使用。劳动保障部门要在用好资金、建立机制上下功夫,花了钱要换来更好的机制,逐步建立起更加科学、高效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做好新时期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劳动保障工作。国务院先后下发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上来,把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首先,把劳动保障工作摆到政府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和协调。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形成合力,抓出成效。这几年,在工作中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把劳动保障工作指标列入政绩考核等,要继续坚持,不断完善。其次,抓紧制订配套措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十分具体,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千差万别,面临的情况、问题各不一样。大政方针中央统一决策,但具体落实必须依靠地方同志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第三,抓好当前工作。国务院已经确定,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仍是“95146”,即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实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人,其中“4050”人员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各地区须抓紧部署落实。
  促进就业再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重要职能。做好这两项工作,涉及亿万群众的根本利益,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而且是调节收入分配,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治本之策。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艰巨,寄托着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兢兢业业,扎实工作,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月26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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