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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

作者:佚名




  在组织实施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工程和重大项目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迫切需求,要把组织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工程和重大项目放在突出位置。在“十一五”时期,要推进《中华大典》编纂工程、《清史》编纂工程、《儒藏》编纂工程、《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纂工程等,并重点扶持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组织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工程和重大项目,要适应国家战略需求,体现国家发展目标。对专项工程和重大项目研究的组织管理,要打破学科和单位界限,建立跨学科、跨单位的综合研究体系,形成强大的研究合力,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在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人才是一个国家、一项事业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呼唤着一支宏大的理论队伍,呼唤着一批高素质的理论人才,呼唤着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家。在“十一五”时期,要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培养工作。中央和各省(区、市)都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举办培训班,用五年时间完成对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骨干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导向正确、功底扎实、结构合理、勇于奉献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要着力加强对拔尖人才的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家;着力加强对崭露头角的学术新秀的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各学科各专业的领军人物;着力加强对中青年人才的重点扶持,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素质、有志于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后备人才。
  在提高国家社科基金管理水平方面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体现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方向和水平,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必须努力提高国家社科基金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要强化精品意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优中选优的评审原则,改革项目评审制度和评审方式,完善项目成果评价机制,严把立项“入口关”和结项“出口关”,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质量,确保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创新成果。要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加大成果宣传力度,拓宽成果推荐渠道,组织出版《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促进国家社科基金优秀研究成果更充分地运用于党和政府决策、运用于经济社会发展、运用于学科建设和发展。要把宣传优秀成果与宣传优秀人才结合起来,扩大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社会影响。要建立健全基金管理机制,科学确定研究项目和资助强度,既保证科研的需要又不造成浪费;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让专家学者参与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四、“十一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保障措施
  
  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领导。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全面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坚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努力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规律,改进领导方式,提高领导水平,为深化和拓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单位的机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单位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要尊重、信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引导他们经常关注和深入研究重大现实问题,并及时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运用于各项决策中。要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阵地的引导和管理。
  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制改革。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和激励机制。要深化科研机构改革,整合研究力量,优化资源配置。要建立健全人才管理体制和现代科研体制,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研究基地和创新平台。要奖励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优秀研究成果。依法保护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产权。
  营造良好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机制和环境。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努力开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要创新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完善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机制,形成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格局,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要认真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充分发挥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珍惜人才、用好人才,使人才创造有机会、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要关心、爱护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潜心研究、多出成果创造良好条件。要把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课题研究汇集人才,搭建人才成长平台。要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思想道德和学风建设,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做人、做事、做学问相一致,自觉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崇高形象。
  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十一五”时期,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保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经费每年都有增加。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状况、学科建设和研究任务的需要,合理确定科研规模、结构和资助额度。在以国家支持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面向市场和企业需求,形成多元化的科研经费融资渠道。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据7月4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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