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作者:吴官正




  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加强行政监察工作,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廉政勤政、依法行政。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限时办结、公开承诺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一些地区和部门运用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创新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全国建立2166个行政服务中心、4864个行政投诉中心。受理109821件行政效能和行政过错方面的投诉。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5357人主动登记,撤资退股7.09亿元。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2006年共给予政纪处分37775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极少数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作风不实,弄虚作假。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措施落实得不够好。对此,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中央纪委常委会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切实履行职责,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自觉接受全党全国人民的监督,力争把工作做得好一些。
  
  二、200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各级纪委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评比达标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对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获取荣誉和利益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深化改革,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对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开展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特别要警惕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自觉抵制错误言论和倾向。做到讲政治、讲正气,严守党的秘密,不信谣、不传谣。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使领导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正确导向,表彰先进典型,加强反腐倡廉对外宣传。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原则,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的亲属搞特殊照顾,决不允许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要继续对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执行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地方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驻京办事机构,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切实加强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集资建房、违规超标准多占住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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