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作者:吴官正




  
  (三)严肃党纪国法,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继续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核销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们党内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不论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惩处。
  认真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和审理工作,建立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推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境外缉捕、涉案资产返还等工作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各行业自查自纠的督促和检查。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其他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制度,强化资质资格审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推进改革,综合治理,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各级纪委要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违规违法、权钱交易的,要严肃查处。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征收征用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乱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五)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区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抓好各项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执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依法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机制,继续加强司法机关的反腐倡廉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逐步把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继续清理“小金库”,严格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形成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规范市场中介行为。
  
  (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深入开展巡视工作,继续推进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巡视工作,认真开展对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加强和改进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巡视工作,做好对县(市、区)的巡视,继续抓好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断增强巡视效果。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总结和探索派驻机构加强监督的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反腐倡廉,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形成惩恶扬善、祛邪扶正的舆论氛围。
  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建立和完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效能监察,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做好班子成员的选配工作,抓好对新任纪委书记的培训。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秉公执纪,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又要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支持和保护他们改革创新、勇于实践的积极性。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力表彰。纪检监察干部要清正廉洁、敢于碰硬、刚直不阿,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新华社北京讯,2月15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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