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摘要

作者:佚名




  (2007年6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摘要如下。
  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气候变化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气候公约》)指出,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放中所占的份额将会增加,以满足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气候公约》明确提出,各缔约方应在公平的基础上,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发达国家缔约方应率先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气候公约》同时也要求所有缔约方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为履行《气候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政府特制定《国家方案》,本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继续做出贡献。
  《气候公约》第四条第七款规定:“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本公约下的承诺,将取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对其在本公约下所承担的有关资金和技术转让承诺的有效履行,并将充分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中国愿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与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积极开展有效务实的合作,努力实施本方案。
  《国家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中国气候变化的现状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近百年来,许多观测资料表明,地球气候正经历一次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中国的气候变化趋势与全球的总趋势基本一致。为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通过实施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加强生态建设以及实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一、中国气候变化的观测事实与趋势
  
  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中国近百年的气候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近百年来,中国年平均气温升高了0.5℃—0.8℃,略高于同期全球增温平均值,近50年变暖尤其明显。从1986年到2005年,中国连续出现了20个全国性暖冬。近50年来,中国主要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的频率和强度出现了明显变化。1990年以来,多数年份全国年降水量高于常年,出现南涝北旱的雨型,干旱和洪水灾害频繁发生。近50年来,中国沿海海平面年平均上升速率为2.5毫米,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山地冰川快速退缩,并有加速趋势。
  根据中国科学家的预测,中国未来的气候变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与2000年相比,2020年中国年平均气温将升高1.3℃—2.1℃,2050年将升高2.3℃—3.3℃;未来100年中国境内的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可能性增大,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干旱区范围可能扩大,荒漠化可能性加重;沿海海平面仍将继续上升,青藏高原和天山冰川将加速退缩,一些小型冰川可能消失。
  
  二、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199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40.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扣除碳汇后的净排放量为36.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据专家初步估算,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为6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扣除碳汇后的净排放量约为56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从1994年到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年均增长率约为4%。
  中国温室气体历史排放量很低,且人均排放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950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900万吨,仅占当时世界总排放量的1.31%;1950—2002年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累计排放量占世界同期的9.33%,人均累计二氧化碳排放量61.7吨,居世界第九十二位。2004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3.65吨,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87%、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33%。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同时,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总体呈下降趋势。1990年中国单位GDP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5.47kgCO2/美元(2000年价),2004年下降为2.76kgCO2/美元,下降了49.5%,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只下降了12.6%,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下降了16.1%。
  
  三、中国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中国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并从国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1991—2005年中国以年均5.6%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支持了国民经济年均10.2%的增长速度,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约为0.55。中国万元GDP能耗由1990年的2.68吨标准煤下降到2005年的1.43吨标准煤(以2000年可比价计算),年均降低4.1%。按环比法计算,1991—2005年的15年间,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中国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约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约18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第二,发展低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到2005年底,中国的水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17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23%,年发电量为4010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16.2%;200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已经达到1.66亿吨标准煤(包括大水电),占能源消费总量的7.5%左右,相当于减排3.8亿吨二氧化碳。
  第三,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中国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0.54亿公顷,蓄积量15.05亿立方米,人工林面积居世界第一。全国森林面积达到1749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13.92%增加到2005年的18.21%。据专家估算,1980—2005年中国造林活动累计净吸收约30.6亿吨二氧化碳。
  第四,实施计划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通过计划生育,到2005年中国累计少出生3亿多人口,按照国际能源机构统计的全球人均排放水平估算,仅2005年一年就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3亿吨。
  此外,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相关体制和机构建设,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和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部分 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与挑战
  
  受认识水平和分析工具的限制,目前世界各国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评价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现有研究表明,气候变化已经对中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造成了沿海海平面上升、西北冰川面积减少、春季物候期提前等,而且未来将继续对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产生重要影响。与此同时,中国还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相对较弱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居民用能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面临严峻的挑战。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