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过不去的河

——谈下岗心理




  据说有位下岗女工,上有六十多岁的婆母,下有十来岁的孩子,丈夫又吃了病劳保,而自己只是个熟练工,没有一技之长。下岗后感到心里茫然无措,总觉得抬不起头来,看着什么都不顺眼。这种消极的心里情绪使得她整天魂不守舍,心神不宁,没料到祸不单行,竟然遭遇了一场车祸,更使她家的生活雪上加霜。
  这个女工的遭遇虽属个别现象,可是职业下岗人员在经济上受到损失的同时,也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心理障碍,却是不争的事实。他们有的被视为“慵者下”的人,心理上产生了严重的自卑感;有的身无长技,另谋生路困难重重,感到前途渺茫,意志消沉;有的经济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导致家庭失和,子女教育也受到影响;有的谋职时低不成,高不就,苦活、累活不想干,想干的活又找不到,变得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性情烦躁,怨天尤人;有的原本有规律的生活节奏被打乱,淡化了职业规范和道德约束,变得自流放任,怪话连天,满腹牢骚;也有的为了捞钱,不顾脸面,误入不良人群的圈套,导致不良事端的发生,如偷盗、抢劫、卖淫,等等。这些心理状态可以称之为“下岗综合征”,其产生的主要因由,一是下岗职工对涉及切身利益的下岗缺乏正确的认识,未能从为国分忧的角度看待这个在改革进程中的新问题;二是下岗后面对经济和出路等实际问题,未能适时地调整思想观念,以适应新的选择;三是有关厂企领导对职工下岗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安排不力,甚至趁机排斥异己,打击报复,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
  对于涉及组织、领导方面的原因需要依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顿和规范,而对下岗职工自身的心理障碍,则需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
  首先下岗职工应该认识到,下岗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就业带有福利的性质,人人有工作,各得其所,各尽起力。可是经济水平的提高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因此国有企业背着沉重的包袱而举步为艰。转入市场经济以后,国有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律,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进行技术改造和经济结构调整,这样就正如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的那样,“人员流动和职工下岗是难以避免的”,尽管“这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但从根本上说,有利于经济发展,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如果每个下岗职工都能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就能认识到自己的下岗是为国分忧的义举,是工人阶级的觉悟性的体现,根本不必悲观失望,应该理直气壮地开创就业门路,谱写出一支显示自身才力的创业歌!
  当然,在具体的操作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的噪音,也直接影响到下岗职工的心理情绪。诸如有些厂企领导任人唯亲,排斥异己,打击报复,接受贿赂等恶劣行为,对下岗职工的情绪影响极大。对此,要善于辨证地认识问题,注意不要用他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不能因有人搞歪门邪道而影响为国分忧。古语说的“多行不义必自毙”,俗话说的“出水才见两腿泥”,都说明那些危害人民利益的人,不要看他今天跳得凶,最终一定成为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的。还要注意客观地分析问题,不能因自己下岗就将留用的人员都视为帮派圈里的人,就认为领导拉帮结伙。这种看法会影响你的心理情绪,束缚你的进取。应该对自己一分为二,看到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他们之处,譬如年龄、文化、技术水平、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的差距。如果能在比较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心理上就会安之若素,心平气和地接受下岗的现实。
  再之,要树立实现自身价值的自强观念,开拓新的自我价值。唐代诗人李白在一首诗中写道:“天生我才必有用”。这乃是理名言!人的智能表现是多方面的,但由于以前的就业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由组织安排,难免有的人的工作不能发挥出自己的才智来。而在下岗后自己开创就业机会时,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进行选择,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以便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
  最后,要严格自律。俗话说:“人穷志不短”。下岗后,原本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也不再受厂企的纪律和道德规范的约束,思想一放松,就容易对社会法纪也淡漠起来。这样的结果,有的与社会产生抵触情绪,悲观失望,精神受到刺激,从而产生严重的心理障碍,如焦虑症、歇斯底里症和精神抑郁症等,也有的干出无法无天的违法行为,触犯了刑律,不仅个人痛苦不堪,还给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如果做到自律,即使是有些困难也能乐观以待,用辛勤的汗水滋润自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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