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简论王易的辞格研究

作者:钟志平




  (江西赣南师范学院中文系,赣州341000)
  提要 王易在《修辞学通诠》中对汉语辞格的研究已达到相当的水平,他对辞格的分类及分类的标准是颇有见地的。在辞格研究中,王易注意借鉴、继承中外修辞学的成果,注意运用比较方法分析辞格,对辞格的描写分析较深入细致,对后来的汉语辞格研究产生了一定影响。
  关键词 王易修辞学辞格研究特点
  王易的辞格研究是其修辞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就像他的语体风格研究有其独到之处一样,在20世纪30年代,王易的辞格研究就己达到相当的水平。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对王易的修辞思想研究不够,对其辞格研究知之甚少。对王易的辞格研究进行研讨,对研究王易的修辞思想、对研究我国现代修辞学史有着重要意义。对促进当代辞格研究,尤具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王易对汉语辞格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修辞学通诠》(以下简称《通诠》)一书中。《通诠》于1930年由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它是在作者《修辞学》(1926年)一书的基础上扩充而成,是王易修辞研究的代表作。在《通诠》的本论中,“第二章辞藻之内容”、“第三章辞藻之外形”较为集中地论述了汉语辞格。王易认为:“一切修辞现象,可分为内容外形二部。内容为思想之色彩,简称曰‘想彩’;外形为言语之色彩,简称曰‘语彩’:二者相合,是为‘辞藻’。”根据这种认识,在积极想彩中,王易把辞格分为四类,共计二十六种。其中,譬喻法包括九种辞格,按现在通行的名称大致为:直喻法——明喻、暗喻;隐喻法——借喻;讽喻法——讽喻、拟人;引喻法——引用;提喻法——借代;换喻法一一借代;声喻法——摹声;字喻法——析字、回文;词喻法——谐音双关。化成法包括四种辞格:拟人法——比拟;现实法——示现、想象;顿呼——呼告;夸张法——夸张。布置法包括六种辞格:对偶法——对偶;渐层法——递进;复叠法——复叠;照应法——映衬;转折法——转折;倒装法——倒装。表出法包括七种辞格:问答法——设问;设疑法——反问;咏叹法——感叹;反语法——反语;曲言法——婉曲;警句法——警策;详略法——详略。在消极想彩中,论及的辞格还有:交互,排比,蝉联,错杂。《通诠》中论及的辞格共计有三十个左右,基本上包括了现代修辞学中的常用辞格。唐钺的《修辞格》(1923年)共论述了二十七个辞格,可见王易的研究更进了一步。
  王易对辞格分类的标准丰要依据心理学理论.从思维、心理角度划分辞格,王易认为:“自心理学上论思想之范围,则一切意识现象皆可概括。”王易指出:“积极之想彩,即想念中理想之发展也。按前述理想发展分想念之增加,变形,排列,态度四类:想念之增加为譬喻法;想念之变形为化成法;想念之排列为布置法;想念之态度为表出法。”“譬喻法者,在理想发展时,附加同一情趣之新想念,以丰富其原情而使其意识结体之法也”:“化成法者,在理想发展时,变化原具之想念以助进其情致而使其意识活泼之法也”;“布置法者,在理想发展时,整顿其想念而为适当之排列,以疏理其情绪而使其意识完固之法也”;“表出法者,在理想发展时,审择其适应之态度,以表达其情趣而使其意识豁露之法也”。《通诠》中关于积极语彩的论述也是依据言语的联想,积极语彩根据言语的表情作用分为语趣和音调,“语趣者,言语联想所生之光泽”。由上可见,王易研究辞格主要是从人的思维、心理角度来思考的,并且,王易在研究修辞的思想内容,甚至在写作《通诠》全书的过程中,都非常注重借鉴心理学的理论。这大概跟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背景有关,当时心理学理论被大量介绍到国内,一些在国外攻读心理学的人回国后转而研究修辞学,这样,在一些修辞著作中自然就吸取了不少西方心理学的理论,如唐钺在美国获得了心理学博士学位后,回国后于1923年出版了我国第一本探讨修辞格的专著——《修辞格》,此书即明显借鉴了心理学的理论。此外,陈望道的《修辞学发凡》(1932年)也很重视听者、读者的心理,陈介白的《新著修辞学》(1936年)、曹冕的《修辞学》(1934年)等都很重视借鉴心理学的理论。
  王易的辞格研究有如下一些特点:
  1、注意借鉴、继承中外修辞学的成果。我国现代修辞学史上早期的修辞著作都较注重借鉴国外的修辞学理论,《通诠》中的辞格研究也是如此,它借鉴了日本岛村泷太郎的《新美辞学》的体系,但它又不是简单的模仿,全盘照搬,而是有所选择,有所取舍的,同时注意结合汉语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郑子瑜在评价陈望道的《修辞学发凡》时指出:“书中论消极修辞诸要件、论语文的体式诸篇,大都取材于岛村泷太郎的《新美辞学》和五十岚力的《修辞学讲话》,所举辞格的名称,也不少出自上述二书;……陈氏不过根据二书所用的一部分题材来研究中国的修辞学,撷取二书所用的一部分方法来分析中国的修辞现象,所以陈氏的修辞学仍旧是他自己的修辞学。”我们认为,用郑子瑜的这番话来评价王易的辞格研究,也是合适的。王易在研究辞格时也注意借鉴、继承国内修辞学的成果,如《通诠》中的辞格研究即参照了龙伯纯的《文字发凡》(1905年),但又有自己的特点。《文字发凡》论及的32种辞格中,譬喻法包括了十四种辞格,《通诠》在论述譬喻法时,论及的辞格是九种;《文字发凡》中,有些辞格属于文章篇章的布局法,如抑扬法,《通诠》即把它们排除在辞格之外。
  2、描写分析辞格较深入细致。如《通诠》中对借代的分析:“提喻者。由全体与部分之关系结合而成,或提特称以喻总名,或提总名以喻特称:或提具象事物以喻抽象理论,或提抽象名词以喻具象想念。”“换喻法,取异类名物以代本体而喻之也。”“换喻法大别有四:一为属物与本体之关系,如‘孟子’、‘庄子’以人名代其所著之书,‘黔首’以代百姓,‘巾帼’以代妇人是也;二为拟物与本体之关系,如‘元首“股肱’以代君臣,‘木杌“饕餮’以代恶人是也;三为地位与本体之关系,如‘今上’以代君主,‘萑苻’以代盗贼是也;四为原料与本体之关系。如‘毛颖’以代笔,‘焦桐’以代琴是也。”《通诠》在分析提喻法、换喻法时,己提出了借代的六种形式,这些分类是较为细致的。《通诠》中对拟人法的分析不像通常做法,仅分为拟人与拟物,分析是较为深入的:“拟人者,将无情物视同人类之有情物,或将无生物表为人类之有情物。此法可分为三类:一仅将冠于有情物之静状词加于无情物,其初步也;二将无情物或无生物视如人类,使之有人类之动作;三将无情物或无生物完全化为人类,使之动作且如人之言谈问答:此特以程度深浅而分,其根本固一致也。余如用人称代字以代无生物,亦属拟人法之最简者。”在20世纪30年代能对拟人法做这样细致的分析,是难能可贵的。在对偶法中,王易指出对偶有四种形式:“两事有相向者,如‘父慈,子孝’;有相背者,如‘口蜜,腹剑’;有相联者,如‘天香,国色’;有相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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