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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语动词重叠的主观性表达
作者:潘国英
关键词 动词重叠 主观性
对动词重叠,以往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动词重叠的语法意义和表达功能上,而较少联系情态范畴进行分析。语言事实表明,动词重叠无论出现在何种语言环境中,都表现出了说话者的一种主观意愿,即主观性。所谓语言的主观性指的是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Lyons 1977,1982;Finegan 1995,沈家煊2001)。动词重叠的这一情态范畴的特点,语法学界许多先生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这方面的认定,刘月华(1983)有关研究已经作了比较肯定的表述,但都是在论述动词重叠的语法意义或表达功能的过程中涉及一二,都未形成系统深入的专门性讨论。
已有的研究表明,语言的“主观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说话人的情感,说话人的视角,说话人的认识。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经常交织在一起。(Finegan 1995)动词重叠的主观性在这三个方面都有体现,本文将分别就此作出论述。
一、动词重叠表达说话人的情感
“情感”一词应作宽泛的理解,包括感情、情绪、意向、态度等。动词重叠的“主观性”首先体现在说话人的“情感”上,说话人觉得动作是“如意”的,情感上愿意这样的动作发生并持续反复。
我们一般从动作的可控和不可控的角度,把动词分为自主动词和非自主动词,自主动词能够重叠,非自主动词往往不能重叠。能重叠的动作是动作者有意识进行的动作,表示人在多种基本活动中对外部世界做出的能动的、积极的反应。表示出行为、动作主体极强的主动性和意愿性。重叠后更加表现主观上可控制的动作量的变化。
从能够重叠的动词所表示的感情色彩,我们能够感受到语言使用者在使用动词重叠时所表现出来的受社会心理影响的主观性情感来。表示积极意义的动词一般都可以重叠。所谓积极意义,一般指的是那些表肯定、正面的意义,跟“消极意义”相对。如“夸、表扬、帮助、鼓励、解放、爱护”等,这些动词都表一定积极的意义,是人们希望发生的动作行为,情感上有“如意”感,因而经常被人们重叠使用以强调或强化某种事物。表示非积极意义的动词,一般不常重叠。如“患、垮、把持、叛变、犯罪、包庇、挑衅、摧残、篡改、破坏、捏造、坑害、昏迷”等。这是因为它们都表示否定的、反面的、阻碍事物发展之类的意义,人们在情感上有“不如意”感,所以不希望它发生。例如:
(1)★我们破坏破坏吧。
(2)★这些不讲义气的家伙暗地里背叛背叛
我们。
在孟琮等的《动词用法词典》中,凡可以重叠的动词,都没有人们不乐意施发或接受的带贬义的动词。由此看来,现代汉语中的可动词重叠并不是仅仅表现为语法规则上的主观可控动词,因为许多动作行为主体完全可以控制的动作行为动词,由于是贬义的、人们不乐意施发和接受的,在语用上也都不能重叠。如“私奔、苦笑、勒索、谋害”等。可重叠动词本身的这种语法规则上的可控性和语用规则上的意愿性,就进一步体现出了动词重叠的主观性。
从下面的两组句子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动词重叠是如何表达说话人的情感的:
(3)菩提小心地碰了碰她的手指,打落了烟蒂。(宗璞)
?菩提小心地碰了她的手指,打落了烟蒂。
(4)他不小心碰了一下桌子上的茶杯,茶杯倒了。
★他不小心碰了碰一下桌子上的茶杯,茶杯倒了。
例(3)中“碰”表示的是自主动作,表示动作者的主观意愿,用动词重叠比不用动词重叠更显出主观性来;例(4)中“碰”是非自主动词,对动作者来说,是无意识的,甚至主观上不希望发生“茶杯倒了”这样不如意的事情,所以例(4)就一定不能用动词重叠形式。
除了动词的语义色彩外,动词重叠选择存在的句类句式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说话人的情感。祈使句是动词重叠式出现的典型环境。祈使句式有两种:表建议和劝阻,其句式义为说话人要求听话人做或不做某件事。刘月华(1983)认为,在已然未然两大类的区分里边,前者用法的重叠动词限于少数能产生描写性的体态语动作动词,而多数可重叠动词只能在未然用法上重叠,而且有祈使、意愿、期望这一类语用条件,缓和语气更是语用功能。这说明大多数的动词重叠倾向于后者,而且多出现在以表祈使功能为主的语句里边。祈使句跟陈述句相比带有较强的主观性。这一情况应该说不难理解,一个最明显的事实就是,非自主动词一旦重叠,如“你醒醒”“你死死看”,便带有了比较强烈的感情色彩。
另外,语言事实表明,动词重叠一般不能用在被动句中,就是因为汉语、日语、泰语等语言的被动式都附带“不如意”的主观感觉,如:
(5)“还不进来?你的衣服都被雨淋湿了!”
(6)桌上的那只花瓶昨天被隔壁家的孩子打碎了。
这两例我们都不能把它们改成动词重叠的形式。显然,“被雨淋”和“打碎花瓶”都是“不如意”的事情,都是说话人不希望发生的,句式所表达的这种“不如意”感和动词重叠所表达的“主观意愿”不相容。
二、动词重叠表达说话人的视角
说话人对客观事件和状态的观察角度或是加以叙说的出发点叫做“视角”。这种“视角”主观性经常以隐晦的方式在语句中体现出来,最典型的是体现说话人对动作量的主观判断。朱德熙(1956)指出,状态形容词“表示的属性都跟一种量的观念或是说话的人对于这种属性的主观估价作用发生联系”。动词重叠也是这样,量的不确定性也往往和人的主观意识相联系。动词重叠的基本语法意义是表示不定量,而对动作的“量”的多少由于不同的视角可以形成不同的主观体验。
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祈使句是动词重叠出现的典型环境。祈使句主语施事要做的事正是说话人想要他做的事,或者是说话人自己也想做的事,因此祈使句表现出说话人和主语施事之间的某种“认同”,祈使句的主语也常叫做“言者主语”(speakersubject)。(沈家煊2002)所以祈使句跟陈述句相比带有较强的主观性。祈使句根据祈使语气的强弱,可以有强势和弱势之分,不使用动词重叠显示一种强势祈使,使用动词重叠就表现了说话人对动作“量”的主观控制,使其趋向于弱势,从而起到委婉和缓和的作用。我们来看赵树理《登记》中这样一段描写:
(7)这时候鸡都快叫了,张木匠见艾艾还没有回房去睡就发了脾气:“艾艾!起来!”因为他喊的声音太大.吓得艾艾哆嗦一下一骨碌爬起来,瞪着眼说:“什么事?什么事?”小飞蛾说:“不能慢慢叫?看你把闺女吓得那个样子!”又对艾史说:“艾!醒了没有?什么事也没有,你爹让你回去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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