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从限制动作范围到凸现言者主语

作者:李 湘

在考察更多语料的基础上发现,由于“只2+V意向”凸现了言者主语的存在,谓语动词前的这个原本应当是语法主语高频出现的句法位置,变得难以容忍有形的语法主语出现。上述“只”的非典型用例中,如果根据句法规则在“只2+V意向”前追补一个句子主语,反而会使句子的可接受度降低。
  1.2上文提到,“只2+v意向”后总是带一个表示完整事件的句子宾语,不难发现这些句子宾语都具有很强的描述性,它们或者是存现句,或者包含了具有描状意味的谓语或修饰语等成分。如:
  (6)只听见岛那边传来了一阵阵嘶哑的安慰声,晃晃悠悠飘拂在浩淼的海阃。
  (7)只看见宽阔的马路两旁整整齐齐地种着两排白杨树。
  (8)记者来到工人体育馆,只看见运动场上彩旗飘飘,人山人海。这几个例子当中,句子宾语都具明显的描述性,表达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事件场景。我们认为,“只2+V意向”在这里的一个重要语用功能就在于对其后的事件场景进行凸显,同时,它还具有一种特殊的语用意义,即:说话者主观认定事件场景具有突发性、新闻性、不可预测性。如例(8)中,“运动场上彩旗飘飘,人山人海”这一场景是记者来到体育馆之前意料不到的,更确切地说,由于说话者假定自己是事件场景的直接观察者“记者”,因此主观地认定这一事件场景对于语法主语“记者”而言是意料之外的。因此,实质上是言者主语对事件场景的发生感到意外。
  
  二、“只2+V意向”主观化机制的考察
  
  上文分析了“只2+V意向”结构作为一个准主观标记所表现出来的语用功能和语用意义,现在来看这些功能和意义是如何通过主观化机制得以形成的。
  2.1主观化是指语言为了表现主观性而采用相应的结构形式或经历相应的演变过程(沈家煊.2001)。Traugott(1995)认为,主观化是一种语义一语用的演变,即语言中用来表达主观性的可识别成分的语法成分是如何通过非语法成分的演变而逐步形成的。Traugott强调局部的上下文在引发主观化时所起的作用,认为说话人的语用推理,经过反复运用和最终凝固化,结构就形成主观性表达成分。
  “只2+V意向”从一个短语结构发展到准主观标记的变化过程,至少符合以下几条由Traugott(1995)所概括的主观化表现(转引自沈家煊,2001):
  由命题功能变为言谈功能;
  由客观意义变为主观意义:
  由句子主语变为言者主语:
  由自由形式变为黏着形式;
  2.2下面我们来探讨主观化关系得以建立的逻辑基础,亦即主观意义是如何在具体的语境中通过语用推理而得到强化和固化的。以具体语境中“只+V”的一组用例来说明:
  (9)只开了一枪,歹徒就被击毙了。
  (10)只说了一句,就被提问者打断了。
  (11)只听见厂长一声令下,机器轰鸣的车间骤然鸦雀无声。
  2.2.1例(9)的“只”是典型的限定范围用法,它在语义上指向数量成分“一枪”,强调开枪次数少。这里的“只……就……”连用,实际上是表达一种客观上的条件关系,即“一枪”是歹徒被击毙的充分条件(或者说原因)。例(10)中同样也是“只……就……”连用,但前后两个小句之间不再是条件和结果的关系,而是表示两个事件或动作之间的时间相继关系。这一过程中包含的语用推理其实非常简单:“只A就B了”这类结构表示A是B实现的充分条件,B的实现是A的必然结果。而充分条件和必然结果之间往往会具有时空上的接近性,因此说话者很可能从强调两者的条件关系转到强调两者的时间关联。不过,此时时间意义的主要载体是“就”这个时间副词,“只”的意义仍然在于限定动作的量。例(11)当中,一个关键的不同在于出现了意向动词“听见”,其后支配了一个表示独立事件的宾语。此时的“只”不再指向一个词语性成分,而是指向一个具有自身独立时间结构的完整事件。这样一来,“只”的作用就不再是限定动作的量,而是表示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短。相应地,“只”原本的量限意义已经弱化甚至消失了,转而具有了表示时间意义的能力,成为了一个类似时间副词的成分。当然,我们说“只”具有时间副词的作用,实际上是把它看作“只2+V意向”主观化的逻辑重建过程中的一个推理环节,语言中是否独立地存在“只”的时间副词用法,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2.2.2认定了“只”能够强调事件之间的时间关联,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只2+V意向”会具有强调事件的突发性、新闻性、不可预知性的语用功能。强调A、B两个事件的同时发生或A事件紧接着B事件发生,很自然会产生的一个语用后果是:其中A事件或B事件的发生具有突然性。而一个突发事件往往是出乎意料的、不可预测的。
  2.2.3“只”具有类似时间副词的用法还产生的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影响,它使得“只”与其后意向动词进一步紧密结合成为了可能。这也是“只2+V意向”向一个主观标记虚化的重要环节。(至于为什么“只”具有了时间副词用法以后更容易与意向动词凝结在一起,除了时间副词与动词之间天然的紧密联系之外,还与意向动词本身的时间结构特点有关,这一点我们在2.4.2节中做了解释。)
  2.3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只2+V意向”何以具有了凸现言者主语的功能。以上分析当中,不论是强调两个事件的时间相继关系还是表达事件发生的突然性和出乎意料,都不是句子命题意义中包含的内容,而是说话者对客观情况进行主观“识解”时加入的主观认定的意义,即话语意义“变得越来越依赖于说话人对命题内容的主观信念和态度”。(Traugott,1995)
  如果从语用表达的层面来看这一过程,可将其描述为:说话者不仅说出了一段话,同时还力图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于是在移情的作用下,发话人把自己等同于句子主语,以一个直接观察者的身份来对句中的事件场景进行描述。由此导致的结果是,“看见”、“听见”、“觉得”等动作被识解为言者主语而不是句子主语的动作。而如上文分析的,失去限制范围意义而获得了时间副词意义的“只”与其后的意向动词有凝结的趋势,这样一来,“只看见”、“只听见”、“只觉得”等成分就越来越趋向于成为一种直接引语式的介引成分。它的主要功用就是传达出言者主语对其后的句子宾语的主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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