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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颖达的互文修辞观发微

作者:乔东义




  提 要 孔颖达主撰《五经正义》,其阐明经注之义、疏通疑义、断定误说等.皆曾借修辞观点加以论析,而“互文”修辞即其常用之方法。本文主要从词、句、章、篇等不同层面对《五经正义》所论“互文”修辞方法作一梳理阐发,以管窥孔颖达作为一名经学大师所展现的弘博的修辞学见解。
  关键词 孔颖达 《五经正义》 互文 修辞
  孔颖达作为隋末唐初经学大师,以主撰《五经正义》播名于史。其治经,文无分古今,学不忌南北,乃至援纬以释经,故能冶汉魏六朝诸家传注于一炉,而集其大成。孔颖达诠释《五经》经、注,其阐明经注之义、疏通疑义、断定误说等,常借修辞观点以论之。然因其随文发例,尚无严格体系,且散布各处,整理不易,故国内修辞学研究者,于孔颖达正义之关注,似嫌不足。孑L颖达正义所涉修辞方法本有多个方面,如“互文”、“变文”、“省文”、“倒文”、“文势”、“比兴”、“韵句”等,限于文章篇幅及笔者自身学力,本文仅就“互文”一隅稍作阐发。
  所谓“互文”,是“互文见义”的简称,作为一种修辞方法,它是指上文省却下文出现的词语,下文省却上文出现的词语,参互成文,合而见义,使语言凝练简洁,语意含蓄丰富。较早注意到“互文”现象的是汉代的郑玄。如《礼记·杂记上》:“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郑注曰:“言练冠、易麻,互言之也。”“互言之”即互文而见义,这是郑玄言“互文”之例。其后服虔、孔安国等皆尝言之。如《尚书·尧典》:“宵中,星虚,以殷仲秋。”孔传日:“宵,夜也。春言日,秋言夜,互相备。”这是孔安国言“互文”之例。《左传·隐公元年》:“公人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浅浅。”’正义疏日:“赋诗谓自作诗也……服虔云:‘人言公,出言姜,明俱出入互相见。”据此,知服虔也有“互文”之说。至孔颖达作《五经正义》,则更广其说,且加详焉。在正义中,孔氏或云“互文”,或云“互言”,或云“互相见”,或云“互相足”,或云“互相备”,或云“互以相通”等,意皆相同。兹梳理如下
  
  一、同句异词之间互文
  
  例1、毛诗《大雅·生民》:“诞宾之寒冰,鸟覆翼之。”
  毛传:“大鸟来,一翼覆之,一翼藉之。”孔颖达正义曰:“以经‘翼’在‘覆’下,则上覆下翼,明非一翼耳。……经因鸟有二翼,互其文以见此意耳。”按:正义此谓鸟有二翼,上言“覆”,以见用翼覆;下言“翼”,以见用翼藉。“鸟覆翼之”意谓“鸟用一翼覆盖,用一翼垫在下面”,上下以相包,明“覆”、“翼”互文而见义。
  例2、《周易·损卦》象日:“君子以惩忿窒欲。”
  孔颖达正义日:“惩者息其既往,窒者闭其将来;忿、欲皆有往来,惩窒互文而相足也。”按:正义此谓经文中所“惩”者既指“忿”亦指“欲”,而所“窒”者既指“欲”亦指“忿”,二者平行而互通,故“惩”、“窒”互文而相足。
  例3、《周易·家人卦》象日:“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孔颖达正义日:“物,事也。言必有事,即口无择言。行必有常,即身无择行。正家之义,修于近小。言之与行,君子枢机。出身加人,发迩化远,故举言行以为之诫。言既称物,而行称‘恒’者,发言立行,皆须合于可常之事,互而相足也。”按:正义此谓君子之言、行皆须“有物”,皆须恒常,互备而相足,故涉互文之法。
  例4、《左传·宣公十四年》:“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日:‘郑昭宋聋’。”
  孔颖达正义日:“郑昭,言其目明,则宋不明也。宋聋,言其耳暗,则郑不暗也。耳目各举一事,而对以相反。”按:正义此谓“郑昭”言郑目明而宋不明,“宋聋”言宋耳暗而郑不暗,上下文相对而互推,故为互文见义耳。
  以上所举为同一单句中词与词之间的互文,皆言简意赅,有助于从修辞角度阐发各经、传之义。
  
  二、同章(节)中异句之间互文
  
  例1、毛诗《唐风·葛生》:“葛生蒙楚,蔹蔓于野。”《毛传》:“兴也。葛生延而蒙楚.蔹生蔓于野,喻妇人外成于他家。”孔颖达正义日:
  此二句互文而同兴,葛言生则蔹亦生;蔹言蔓则葛亦蔓。葛言蒙则蔹亦蒙;蔹言于野则葛亦当言于野。言葛生于此,延蔓而蒙于楚木;蔹亦生于此.延蔓而蒙于野中。以兴妇人生于父母,当外成于夫家。按:原诗曰:“葛生蒙楚,蔹蔓于野。”正义谓经文上下二句互文,且详释其所含之语义结构。这种关于互文词、义间关联之诠释,已及于修辞之法。
  例2、《礼记·曲礼下》:“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郑注:“皆自为贬损忧民也。”孔颖达正义日:
  “君膳不祭肺”以下,及“士饮酒不乐”.各举一边而言,其实互而相通,但君尊,故举不杀牲及不县之等大者而言,大夫士卑,直举饮酒之小者言耳。按:此述凶荒之年人君、大夫、士等忧民自贬损之札。依正义所释,为君者“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为大夫者“不食粱”;为士者则“饮酒不乐”。此三者各举一边而言,实互而相通。由“互文”而观此经,则文约而意丰,颇见修辞之效。
  例3、《周易·坤卦》文言:“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孔颖达正义日:
  此一节明六四爻辞。“天地变化”,谓二气交通,生养万物,故草木蕃滋。“天地闭,贤人隐”者,谓二气不相交通,天地否闭,贤人潜隐。天地通则草木蕃,明天地闭草木不蕃;“天地闭,贤人隐”,明天地通则贤人出.互而相通。按:正义此谓“天地通”则“草木蕃”且“贤人出”,“天地闭”则“草木不蕃”且“贤人隐”,上下文相著明而从省,合观则见文言之义,互文修辞之凝练简洁由此可见。
  例4、《左传·襄公四年》云:“穆公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孔颖达正义日:
  “此晋人作乐,先歌《肆夏》。《肆夏》是作乐之初,故于《肆夏》先言金奏也。次,工歌《文王》,乐已先作,非复以金为始,故言工歌也。于《文王》已言工歌,《鹿鸣》又略不言工,互见以从省耳。其实金奏《肆夏》,亦是工人歌之;工歌《文王》,击金仍亦不息。其歌《鹿鸣》.亦是工歌之耳。”按:这里“奏”谓作乐,作乐先击钟,钟是金也,故称“金奏”。依正义所释,“金奏”仍须“工人歌之”,而工歌亦须“击金不息”,《肆夏》、《鹿鸣》不言“工歌”、《文王》不言“金奏”,皆因互参互明而从省耳,孔氏正义可谓详明确当。
  这类同一章、节中不同句子之间的互文情况在孔氏《五经正义》中似最为多见。又如《小雅·大东》:“东人之子,职劳不来。西人之子,粲粲衣服。”正义日:“东人言主劳苦,则知西人为逸豫。西人言其衣服鲜明,则东人衣服弊恶,互相见也。”《大雅·大明》:“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也。”正义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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