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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词话》词语语用的吴越地方色彩(二)
作者:谭兰芳
为“比如”。“比如”有“与其……还不如……”的意思。例中表达的即是:“与其搭月台,还不如盖上两问厦子”。有时作者还以“时”代“如”,如第4回:“如常得西门庆赍发他些盘缠”中的“如常”当是“时常”;“第9l回还有“如、是”混用:“因见婚帖儿上写女命【一八】三十七岁”[崇]将“如”改成“女”,其实,此处“如命”即“是命”,改“女”不大妥当;还有第59回“为缘你修持[四七],舍了此经一千五百卷,有此功行,他投害你不得,今此离身”【校】改原作“修时那”为“修持”,原作“修时”,想表达的即是“修持”,是作者以“时”代“持”;更有意思的是第36回:“升秘书省正字【四】,给假省亲。”【校】据下文复出改“正事”为“正字”是对的。原作“正事”,作者也是同音替代;第38回“昔日唐高宗天子成亨三年,中夏记事【三五】不题……”【校】改原作“是”为“事”,而原作以“是”代“事”也是同音替代;第91回又有以“誓”代“是”:“你这媒婆,有要没紧,走来胡撞【一一】甚亲事!”【崇】改“誓”为“胡”,我觉得不妥,此处的“誓”当为“是”,作者又是同音替代。吴语“自、是、时、似、如、持、字、事、誓”都是同音(参见1988)。而在北方话里是不可能这样混用的。作者还有“事、施”混用的现象。如第71回“学生还不曾贺长官,到承长官先施[五二】;昨者小房又烦费心,感谢不尽。”[校]从【崇】改原作“事”为“施”。我疑作者想写书面语“施”,结果又以“事”代替了“施”。第72回又以“小事”代“小试”:“如今年少,为小试【五六】行道之端,往后自然心地开阔,改过迁善,老太太倒不必介意。”[崇]改原作“小事”为“小试”。此例也当与上例情况相同;第33回“他兄弟韩二,……旧与这妇人有奸,要便[一三]赶韩道国不在家……。”[崇]删“要使”,[校]改“要使”为“要便”。其实,我觉得原作的“要使”是“要是”。第57回“咱只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嫦娥”中的“就使”也当是“就是”。这恐怕也是南腔北调的浙江人在说书面话时,混为同音的。而北方人则不会混。
注释:
[1]游汝杰.上海话音档[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9.
[2]许宝华、汤珍珠.上海市区方言志[M].上海:上海教教育出版社,1988.
[3]谭兰芳.《金瓶梅》吴音举例[A].中国语言文学研究的现代思考[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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