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关于近体诗“黏对”的定义

作者:杨 柳

来,在原则上,出句和对句的平仄应该字字相对(我们在第九节里也如此说),为什么现在我们只谈第二字呢?因为以第二字为准,其他各字可推而知;又有些地方为了特殊原因,平仄不必相对的,如所谓‘一三五不论’,又如特拗的腹节,又加入韵的首句的末字,等等,所以为免语病起见,只谈第二字,其余各字则请读者依照各种情形,分别加以判断就是了。”(《汉语诗律学》第十节)原来王力是从做律诗的角度来谈黏对的。我们知道,律诗的平仄变化有固定的
  
甲乙。当句子的第二字确定以后,诗人就可以确定这一句采用什么句型,而确定了什么句型以后,其第四、第六字的平仄也就可以推知了。这当中当然还有一些变化,但是第二字确实是关键,所以诗人们常用“平起”、“仄起”的说法,也就是所谓“平头”、“仄头”。但是既然在说“第二字”的时候,还包含着“可推而知”的其他字,那么在下定义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截了当地说“第二、四、六字”呢?而且我们现在往往还要利用关于“黏对”的定义,来判断古诗是否律诗,这就更不能只提“第二字”了。
  蒋绍愚在《唐诗语言研究》一书中也提出了关于“黏对”的定义,他说:“唐代形成的近体诗讲‘粘对’。……所谓‘粘’,指的是上一联对句中的第二字要与下一联出句中的第二字平仄相同。”之所以这样认为,他的解释是:
  唐人关于各联之间“粘”的规则,已经有理论
  上的说明。《文镜秘府论·天巷·调声》:“或曰凡
  四十字诗,十字一管,即生其意……诗上句第二
  字重中轻,不与下句第二字同声为一管。上去入
  声一管。上句平声,下句上去入;上句上去入,下
  句平声;以次平声,以次又上去入;以次上去入,
  以次又平声。如此轮回用之,直至于尾。”这里所
  说的“一管”,就是一联。这段话是说每联中上句
  第二字不得与下旬第二字同声。但上去入可算为
  一声。如果第一联中上句第二字是平声,则下旬
  第二字是上去入,而第二联中上句第二字就应是
  上去入,下句第二字是平声;第三联中上句第二
  字就应是平声,下句第二字是上去入;第四联中
  上句第二字就应是上去入,下句第二字是平声。
  这样轮回用之,直到一首诗完了。显然,这说的是
  近体诗“粘”、“时”的规则。这里的“或日”,可能指
  是是王昌龄。如果是那样的话,就说明在初唐时
  期“粘”、“对”的规则就已形成了。(《唐诗语言研
  究》)我们知道,“对”的规则,确立年代比较早,所以唐人的律诗中失对的现象极少发生。可是,初唐时期格律未严,黏的规则还没有完全确定下来,一直到盛唐时期,近体诗才逐渐定型。王昌龄所处时代较早,即使是杜甫,也是“晚节渐于诗律细”,因此王昌龄讲的应该是近体诗形成过程中的规则,与近体诗成熟时期的规则是有区别的,我们给“黏对”下定义,还是应以成熟期的规则为准。
  综上所述,我认为近体诗的“黏对”定义中还是要考虑到诗句的第二、四、六字,即“黏”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同,“对”是指同一联中出句和对句的第二、四、六字必须平仄相反。考虑到历史上黏对的发展,则定义中还可以加上“黏对规则是逐步发展严格起来的”这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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