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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前置结构的认知研究
作者:席建国 王 磊
关键词 话语前置结构 识解方式 信息焦点 语用策略
1 引言
以往的研究将语言中的移位现象二分为“左移位结构”(1cn dislocation construction)和“右移位结构”(right dislocation constructi,on)。所谓“移位”是指“一个语言成分离开它平常的位置,出现在另外的位置上”(吕叔湘,1986)。本文讨论的“移位”是指本来应处于一个句子后面位置的某个语法成分前移至句首的情况。为方便讨论,我们将这一语言现象称为话语前置结构(front-moved construction),使用这个术语是为了区别于“左/右移位结构”,因为后者多指句法层面的静态描述性研究。从语法结构上来说,话语前置结构与常规结构是相对而言的,即一个话语结构上由XY变成YX,既可以说是X后置了,也可以说是Y前移了,这种句式带有一定的标记性。可用于前置的语法成分主要有以下类型:
(1)He will be latea,I thiak.(宾语从句前置)
(2)There must be some things you mlss,surely.(主句前置)
(3)How did people react to you?In India,for example?(状语前置)
(4)不饿也得吃,为了工作。(主句前置)
(5)还可以呀,我看。(宾语从句前置)
(6)帮我请个假,麻烦您。(主句前置)由于研究的,视角和侧重点不同,国内外语言学界对这类语言现象的认知理据及其语用功能的讨论还显不够。国内学者,如陆俭明(1982)称其为易位结构,张伯江和方梅(2005)称其为后置结构。由于他们立题的着眼点是基于将这类用法视为语言系统固有的、普遍的一种语法-语义现象,因而其研究偏重于句法一语义层面的静态描述,即普遍存在缺乏语用维度,尤其是缺乏结合认知的功能分析。国外学者,如Prince(1984)、Radford(1988)等在生成语法框架下,运用移位理论研究了英语中的左移位结构,如Johnl,I liked himi/the old chap,认为这种句式的生成理据是:α移位把名词移至句首,并在原来的位置上留下了一个语迹t,其他成分不能放在这个位置上。他们也讨论了英语中另一种左移位句式,如John I don’t like,认为这种句式是一种话题化(topiealization)现象,由于是将其作为对比研究的对象,因而没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从命题意义表达来看,话语前置与否,不影响整个话语的命题意义,但从话语信息焦点的突显(prominence)来看,话语前置结构比常规结构表现出更强的力度。话语是多功能的建构体。话语的多功能决定了话语的多维特征,van Dijk(1997:2)将其概括为三个主要维度:语言使用、信念传递和社会情景中的互动。本文运用认知语言学的相关理论,探讨这种句法构造形成的认知基础和语用功能。
2 话语前置结构的认知基础
完型心理学认为人类对空间关系的识解是建立在“图形-背景”理论(Figure-GroundTheory)的突显原则(principle of prominence)基础之上的,即人类总是把感知、视觉中最关键、最重要的图形作为信息焦点突显出来,而把图形依据的背景作为认知参照点予以淡化。通常认为图形具有这样一些主要特征:突显程度高、不可立即被感知、依赖性强、不易预料等,而背景具有的主要特征包括:突显程度低、能立即被感知、独立性强、易预料等(Ungerer&Schmid,1996)。Langaeker(1987:120)从认知的角度出发,对图形一背景关系的突显原则进行了研究,认为:“从印象上看,情景中的图形是一个主要结构,它在感知上比其余部分(背景)要‘显眼’些,作为一个中心实体具有特殊的突显性,情景围绕它组织起来,并为它提供一个环境”。通常来说,焦点突显(focal prominence)具有以下两个主要特征:1)图形与背景的突显程度是不对称的(asymmetrieal),前者往往被视为主要焦点突显;2)这种突显程度的不对称性关涉空间或时序维度(Langaeker,2007:79)。从图形和背景的性质来看,前者往往倾向于构成一个“有界”(bounded)的封闭物,它越封闭,其作为图形的突显程度越高。Langacker(2007:120)根据“图形-背景”关系这一基本认知原则提出了“射体-关系-界标”理论,认为交际主体(Viewer/V)根据某一空间关系涉及的相关事件构建一个直接认知辖域(Immediate Scope/IS),即舞台表演区(Onstage Region)。在这个直接认知辖域内,说话人以一个关系体(E1)为认知参照点(R)(主要焦点突显),通过心理扫描构建E1与另一个关系体E2(次要焦点突显)之间动态的“射体(tr)→界标(1m)”指向关系(profiling relationship)。以往有学者将此处E1与E2之间的“射体→界标”指向关系视为一种施事对受事的作用关系,实为误区。这种关系图示如下:
交际主体根据关系体E1和关系体E2之空间关系的识解方式,构建某个事件相应的认知语义框架。“图形一背景分离原则”不仅是人类识解空间结构/关系的基本认知原则,也是人类语言组织概念信息的基本认知原则。Langacker认为语言的句法结构受到人类“空间”、“时序”关系识解的“图形一背景”突显原则这一基本认知规律的制约,即人类语言的句法结构与我们认识客观事物的基本认知规律具有同构性,这一认知规律对英汉两种语言而言具有广泛的现实化意义(席建国,2008a),如英汉两种语言中都有类似的比较常见和典型的句法构造:
(7)a A bicyele is besidc the house
b Beside the house is a bicycle.
(8)a 书在桌子上。
b 桌子上有书。
(7)a、b和(8)a、b的句法结构安排体现了人类空间关系识解的“图形一背景”突显原则这一基本认知规律,这种认知规律与人们认识事物的视角(perspective)密切相关,被认为是一条通用的定义(a universally applicable definition)(Taylor 2007:165),符合人类客观事物识解的理想化认知模型(ICM),这种认知模型往往表现为一种心理建构体。受到说话人心智上“完型”效应的驱使,说话人就会将认知域中涉及的关系体,如“X、Y”概念化为能够体现“图形一背景”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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