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浮山话已婚妇女称呼的社会语言学解读

作者:常海星




  提 要 浮山话中对已婚妇女的称呼有六种形式,这些形式是不同历史时期的称呼系统在共时平面上的叠置,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称呼形式的适用对象和感情色彩都发生了变化,而这些变化具有社会语言学的意义。
  关键词 浮山话 称呼 社会语言学
  
  浮山属山西临汾,此地方言保留了大量的古汉语语言成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外界交流的与日俱增,这些较为古老的语言成分正在逐渐受到冲击,面临着消亡的处境。我们选取已婚妇女称呼这一语言现象,借以反映浮山话的变化,同时也对那些濒临消失的语言成分进行记录。
  浮山话中对已婚妇女的称呼大体有以下六种形式(这里讨论的主要是背称,因为在农村对已婚妇女使用面称的场合很有限):娘家地名+家、丈夫名+舍、丈夫名+老妇家、丈夫名+媳妇、孩子名+称谓、直呼其名,我们把前几种称为组合式,后一种称为简单式。另外还有居舍人、内掌柜等零散使用的形式。
  
  1 娘家地名+家
  
  这一称呼在形式上有一些变体。或者直接称呼地名,或者加上词缀。
  第一类:城里家 郊里家 衢里家 庄里家
  第二类:棉花庄 梁颠上 王家山 安子里
  第三类:前河儿 老古屯 老南王 诸葛儿
  这一形式使用范围很广,在山西很多地方的方言中都有表现,我们认为这一称呼方式应该是这些方式中最古老的一种,因为在殷商甲骨文与金文中就以“帚”字加女子的国族名或国族姓称呼已婚成年女性,而周代文献和金文则多以国族名加国族姓呼之。浮山话中“娘家地名+家”的称呼形式应该与这种用娘家的族名或国名称呼已婚女子的传统有关。正因为其古老,所以就显得土气,因而有被淘汰的趋势。在浮山话中,这一称呼语的适用人群为嫁人本村二十年以上的妇女,而使用这一称呼的人群也是这一年龄层的妇女团体。男人与年青人很少使用这一称呼,究其原因,应该与这一称呼语本身所附带的感情色彩有关。这一形式中的主体为娘家地名,这是一个能够激起妇女们对娘家的思念的符号,也是维系她们与娘家的感情的纽带。这一年龄层的妇女出嫁时间很长,又因交通、通讯手段不发达,与娘家的联系几乎中断,与此同时她们却不断融入所嫁村的生活,所嫁村的人们对她的情况也比较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村人用“娘家地名+家”称呼她就有了两方面的意义,既可以唤起她对娘家的记忆,又可以显示所嫁村的妇女团体对她的接纳。这一称呼因带有很强的感情色彩而在老年妇女团体内部使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通讯手段发达,娘家已经不再是记忆中遥不可及的影象,因而对这种感情的需求大大减少,同时现在的年青人在未出嫁之前就已经出门在外打工了,对家的依赖本来就比老一辈的人少,即使是出嫁以后她们也不会整天待在家中,因此村内妇女形成互相了解的团体的可能性减小,在多方面原因的作用下,使“娘家地名+家”这种古老得有点土气,并且还携带着感情色彩的称呼形式在年青妇女中几近销声匿迹。
  
  2 丈夫名+舍
  
  王琪在《从亲属称谓“良人”“家”看上古文化的遗迹》中讲到“家”的称呼对象的演变以及“家”与“室”的区别时说:“‘家’与‘室’虽然都可以指居人贮物的房屋,但在实际运用中二者在所指建筑的范围大小上有别:‘家’侧重于整体,‘室’侧重于部分……体现在人群分布上,‘家’指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室’是‘家’的一个分支,指以夫妇为中心的小家庭。”在原始公有制时代,男子娶妻后,便离开“家”,转入“室”生活,因此人们把“娶妻”称作“有室”,用“室”来代指妻。当私有制取代公有制,个体家庭代替聚族而居的大家庭后,“家”便逐渐取代了原来“室”的概念,而“室”的范围则进一步缩小,成为家的一部分。因“家”是所嫁丈夫之居所,故可代指丈夫,《诗经,周南,桃夭》:“宜其家人”,孔颖达疏:“桓十八年《左传》曰:‘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谓夫妇也。”《国语,齐语》:“罢士无伍,罢女无家。”韦昭注:“夫称家也”。后来原指丈夫的“家”又可以用来指妻子,如《左传,僖公十五年》:“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杜预注:…家’谓子圉妇怀赢。”孔颖达疏:“夫谓妻为家。”中古以后汉语中仍保留了这种用法,如《红楼梦》中林之孝家的、周瑞家的等称谓。浮山话中的“家”保留了其最早时期表大家族的意义,而与“家”相对的表示小家庭的是“舍”,也就是说“舍”承担了“家”表妻的功能以及“室”表小家庭的功能。例如:浮山人称自己住的屋子叫“居舍”,称娘家为“娘舍”,婆家为“婆舍”;而人们口中的“一家子”则表示两种意义:一是量词,一家人;二是名词,同一宗族的关系。
  “舍”在浮山人的思想中指的就是屋子里,而经常在这屋子里活动的自然是女人,“丈夫名+舍”的称呼符合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因而甚得男人们喜欢,男人们称别人的妻子为“某某舍”,称自己的妻子为“我舍”“我居舍人”。除了符合传统的思想意识外,这一称呼还有一个优点,能够赋予已婚妇女一个比较明确的归属和身份,同时这一称呼没有其他的附加感情色彩,属于一个中性的称呼。因此这一称呼在农村的使用范围、适用人群都很广,除了那些丈夫已去世多年,人们已想不起她所居住之“舍”属谁的,一般已婚妇女,无论年老年幼都可使用。
  
  3 丈夫名+老妇家
  
  这里的“妇”字保留其古音,读bu,这一称呼自身显示了两层含义,一是对年龄较大的人的称呼,二是应该包含尊重意味。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它虽然用来称呼中老年妇女,却并不表示尊敬,而是有一点轻视、嫌弃的味道。我们认为“老妇家”应有两种意味,一是如“老人家”一样表示对老年妇女的尊称;二是老年妇女自己的谦称,如《触龙说赵太后》中赵太后自称‘‘老妇”,浮山话中的“老妇家”融合了两种用法,既表他称,又含谦称所包含的卑微的感情色彩。有了这种意味,这称呼自然不会受人青睐,只用来称呼那些年龄较大且地位低微的妇女。
  
  4 丈夫名+媳妇
  
  “媳妇”是北方方言中普遍使用的称呼已婚妇女的词,与上面的三种称呼形式相比,这一称呼形式多少有点现代感,在感情色彩上带着一点戏谑和亲切,同时也更多女性气息,也体现了新时代男女平等的倾向,人们对妇女的看法已经不再是只待在家中操持家务的劳动工具,而更加强调其作为独立个体所拥有的性别特征,它所附带的现代感与感情色彩特征决定了它只能被用来称呼年轻的已婚妇女,而当用来称呼中年妇女时需加“子”尾以冲淡其中的戏谑与亲切意味。这一称呼几乎从不用来称呼老年妇女,这与其感情色彩是相符的。
  其实在某种意义上,“老妇家”和“媳妇”在使用上是互补的,前者专用于对老年妇女的称呼,后者专用于对中年、青年妇女的称呼。二者的一个共同特点都在于其蕴涵的女性特征。
  
  5 孩子名+称谓
  
  这一组合中一般用大孩子的小名,称谓则是根据称呼对象的情况进行选择。
  第一类:孩子名+妈 海霞妈 小红妈
  第二类:孩子名+奶奶 黑小奶奶 娥叶奶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