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修辞研究的女性主义视角

作者:何金梅




  提要 女性主义理论从关注女性特征和揭露男权话语两方面为我们提供了分析修辞现象的新视角,本文在综述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还对目前国内女性主义修辞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批评。
  关键词 女性主义 男权话语 修辞意图
  
  任何一次语言使用的过程必定都是一次修辞过程。语言不可能无动因地被使用,语言之所以会呈现出我们观察到的面貌,就是这些动因塑造的结果。问题在于制约语言使用的修辞动因错综复杂,有的是目标明确的使用意图,有的则是连语言使用者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无意识渗入——使用者的每一种社会属性,每一种哪怕是朦胧的社会理念、生活需求、道德意识等都会相互竞争着在语言形态中体现出来。分析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人们的使用语言的方式,又是如何最终造成文本中语言形式的差异,就成了修辞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一方面,性别,尤其是女性的性别,由于女性长期在男权文化下受到压制的历史原因而显得特别受人关注,以致于在西方形成了一门专门研究女性的性别特征如何影响、制约语言使用的女性主义修辞学。在我国这一分支学科虽然并没有形成气候,但实际上修辞学者们对这一现象还是有所关注、有所探讨的,由此出发审视我们的修辞研究未尝不是一个有价值的视角。
  
  1 修辞现象与性别差异
  
  女性主义是伴随着近两百年来西方女权运动而兴起的理论思潮。它高扬女性的价值,反对因为性别差异而使女性处于不平等、受压迫的地位,同时深刻揭示和批判了人类社会中根深蒂固的男权话语。它认为,男权话语将男性的身体和行为模式视为唯一标准,据以衡量女性从而得出男尊女卑的结论,由此建立巩固的男性统治;男权话语还将几乎所有的正面价值都归属于男性,而把女性摆在附属的、次等的地位,贬低女性角色,乃至在权利分配中排斥女性的参与。上世纪60、70年代以来,女性主义逐渐从一种政治诉求延伸到社会文化研究、文学批评、电影批评等诸多领域,成为当代人文思潮中一个引人瞩目的方面。
  在女性主义内部,不同理论流派的主张不尽相同,如激进派主张女尊男卑,或者根本否认女性和男性有所差异;温和派则承认两性差异,在此前提下反对性别歧视,主张男女平等。同样地,女性主义修辞学也有各种不同的研究取向,有的旨在揭示男权话语是如何影响、塑造语言形式的,主要关注男女两性地位、价值的不平等关系在语言形式上的表现;也有一些研究者致力于从性别动因出发探索女性特有的语言使用方式,他们相信尽管女性使用语言的方式与男性有所差异,但两者具有同等的价值和合理性。后一取向促使研究者进一步反思:以往的修辞研究中,是否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女性说话人的存在?是否将男性默认为唯一的观察样本而仅仅得到片面的结论?为行文方便,我们把这一研究取向称为“关注女性动因的修辞研究”,而把前一种取向称为“关注男权话语的修辞研究”。女性主义修辞学当然不限于这两方面,然而受篇幅所限,本文对其他研究不做讨论。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西方女性主义修辞学有其自身相对稳定的理论、方法和研究风格,而目前国内这一支研究尚未形成气候,因此下文在讨论中将适当扩大“女性主义”的范围,将国内关于女性修辞活动的研究也纳入考察之列。
  
  2 关注女性动因的修辞研究
  
  关注女性动因的修辞研究旨在分析女性说话人使用语言的方式如何受到女性性别特征的影响,并将这种影响看作是积极的、有价值的,即承认女性使用语言的方式虽然与男性有所差异但具有同等价值和合理性。国内很早就有学者注意到某些语言表达形式带有鲜明的女性特征。如上世纪20、30年代,黎锦熙、赵元任等先生把部分北京女青年将j、q、x发成齿音z、c、s的现象称为“女国音”。胡明扬(1988)认为:“使用这种语音变体是受某种潜意识支配的,部分女青年(主要是女学生)用舌尖顶住下齿发音,为的是显得娇柔,以为这么说好听,这是女性爱美心理对语音演变的影响。”朱晓农(2004)对女国音现象作了实验语音学研究。更广泛的考察表明,这种语言心理在其它方言区的女青年身上同样存在。又如,在陈原(1980)所作的国内第一部社会语言学专著中,也有“‘女权运动’和词汇的变化”、“委婉语词”等章节专门研究女性特有的语言表达形式。
  这一研究取向中还涉及对男女两性修辞活动中不同方式的比较研究。在语音方面,杨永林(1989a,1989b,1993)、白解红(2000)、肖建安(2000)发现,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使用标准、权威的发音方式,更常使用逆序重音,即男性常把最高音调放在最重要的词上,而女性常把最低音调放在最重要的词上;语调上,女性常用升调来表示礼貌或试探性口气,而男性的语调则相对平淡、严肃。在词汇方面,已有研究表明,男性和女性倾向于以不同方式使用颜色词:女性比男性更善于辨认色彩,色彩描述更加准确;在色彩配对描述实验中,女性往往使用复杂色彩词语,男子则更多采用简单色彩词汇(杨永林,2004)。在句法、语篇等方面,杨永忠(2002)、曹湘洪(2007)分别介绍了国外进行的相关研究。杨文着重介绍了性别语篇模式的差异,分析了单一性别话语和混合性别话语中性别因素的作用。曹文则从交际民俗学、互动社会语言学、话语分析、话语心理学等多个角度梳理了国外研究者有关语篇受性别影响的规律、条件和模式的研究。在语用方面,郭风岚(2007)探讨了男女两性在日常会话的言语应对上表现出的异同及差异程度,揭示出女性在言语应对的使用频率、语气词的使用频率、表肯定和关注意义的频率等方面均高于男性,话题选择也受两性差异的影响。黄洁(2007)则从话语量的大小、话题的差异、话语权的掌控、言语得体性等方面分析了言语风格的性别差异,并将差异的成因归结到文化、社会结构及男性统治的传统等因素上。
  
  3 关注男权话语的修辞研究
  
  女性主义理论认为,女性处于不平等、受压迫的地位是历史文化的建构,而不是生理差别的天然结果。语言表达是文化建构的重要一环,许多司空见惯的表达形式都不同程度地渗透着性别歧视,有助于巩固男性统治。聚焦于说话人意图的男权话语正是要揭示这些语言表达形式背后的性别动因。如女性主义学者苏珊·埃尔利希在《再现强奸》一书中曾谈到,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可以有四种表达方式:
  (a)一男子昨日在一旅馆杀了一女子。
  (b)一女子昨日在一旅馆被一男子所杀。
  (c)一女子昨日在一旅馆被杀。
  (d)昨日,在一旅馆发生了一起女子凶杀案。(a)句采用主动语态,“男子”作为动词“杀”的语法主语,凸现了暴行施动者的角色。(b)句采用被动语态,读者的注意力转向受害女子,“男子”不作动词“杀”的语法主语,从而减轻了施动性。(c)句根本未提及施暴男子,作者冷静客观的笔触折射出有对生命消逝的冷漠。(d)句通过名词“凶杀案”将男子施暴表述为一种静态的、没有明确原因的客观事件,至于施暴男子已经完全被排除在报道的视野之外。针对同一起暴力事件,不同句式表现出报道者的不同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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