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中国言法》及其汉语韵律研究

作者:郑梦娟 苏小妹




  将韵律纳入语法的讨论,与《中国言法》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关系密切,也是该著的重要特色之一。这部著作一方面继承传统的拉丁语法和英国教学语法的构架,同时又受到普遍语法、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影响,语料绝大部分选自中国的古代经典著作。公元前1世纪,希腊著名的学者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Thrax)编写的《读写技巧》,是现存第一部明确描写希腊语的著作,被奉为标准著作达13个世纪,以后的希腊语和拉丁语的主流语法,或是完全接受它,或是对其略有改动。《读写技巧》第一部分便是“准确的朗读,充分注意韵律”,而在被R.H.罗宾斯(1997:138)誉为19世纪“英语教学语法的一部成功之作”的默里(Murray)的《英语语法》中,仍然可以看到《读写技巧》的影响。《英语语法》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一是“句法及韵律学”,包括做诗规则以及重音、停顿、音长、语调等韵律特征,是对韵律学内容的进一步探讨。不仅如此,对古典文学以及著名诗人和散文家的语言及风格的研究,一直是西方语言学研究公认的目的和范围。马士曼对早先出版的法国知名汉学研究者巴耶(T.s.Bayer,1703)的《汉语博览》、傅尔蒙(Fourmont,1742)的《中国官话》这两本汉语语法著作都不满意,因为傅尔蒙从不使用超过10个字的汉语例句,多使用4个字左右的句子;而巴耶甚至从来不引用汉语著作中的例子(Marshman,Joshua,1814:xlii)。他还以傅尔蒙为反面例证,强调揭示汉语本质的最可能的方法就是用其经典著作中的例子。据笔者初步统计,该著所用例子注明了来源的约506例,其中,取自“四书五经”的例子确实所占比重很大,为86.4%,13.6%是其他文献。尤其是《论语》《孟子》,仅这两本书所占的比例就达一半。尽管马士曼过于强调来源于经典著作中的例子,但是若考虑到《中国言法》本身是一部文言语法著作和作者所受地域、汉语文献限制等因素,也就可以看出作者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了。
  
  3.2历史价值
  在《中国言法》之前以及当时,西方人主要有5部重要的汉语语法著作(张西平,2003:70~75;贝罗贝:1998),分别是西班牙瓦罗(Francisco Varo,1703)的《华语官话语法》,法国马若瑟(Joseph de Pr6mare,1847)的《汉语札记》、巴耶的《汉语博览》、傅尔蒙的《中国官话》,以及英国马礼逊(Morrison,Robert,1815)的《通用汉言之法》。《汉语札记》兼有文言文、口语两个部分,其他四部著作均属于口语语法著作。其中,仅仅《汉语札记》、《通用汉言之法》有关于汉语韵律的内容,而且前者是最早将韵律纳入语法考察范围的著作。《汉语札记》第二编“书面语和高雅语体”的第三章用两页纸的篇幅介绍了句子的长短、“平仄”和抑扬(iambic)等问题,提倡行文宜长短句交替使用,而且平仄相间,从而使文章具有韵律美(Joseph de Pr6mare,1847:227—229)。《通用汉言之法》虽然是针对口语进行研究,但是却有专门的“韵律”一章,用八页纸的篇幅简单介绍汉语诗、辞、歌、赋的特点。这部著作末尾虽附有七言诗两首、辞和曲各一首作为范例(Morrison,Robert,1815:273—280),但是如蜻蜒点水一般,缺少解释、论述。
  《中国言法》对中国诗歌韵律的研究亦存在诸多缺憾。例如,中国的格律诗虽以唐代为代表,但是其渊源可追溯到以北朝的“永明体”和齐梁宫体为代表的古体诗。南齐武帝萧赜年号永明(483 493),在位期间尊崇佛教,而佛经的东传带来了印度的音韵学,中国文坛因之兴起了音韵学并繁荣一时。沈约的《四声谱》、周颐的《四声切韵》都是早期的音韵学著作,而王融和谢脁等诗人也以汉语的平、上、去、人为四声,在其诗作中开始运用声韵的规律。这些内容尽管《中国言法》未曾涉及,但是瑕不掩瑜。与西方前人的相关论述相比,虽然《中国言法》不是第一部将韵律作为汉语语法考察对象的西方著作,但是作为第一部文言语法专著,该著注重挖掘汉语书面语的事实,对韵律的介绍和分析显得更加深入、细致,清晰地概括出汉语诗歌韵律必备的三个要素:音节数量、韵脚和谐、平仄相间。马士曼对汉语书面语特点的观察非常敏锐,论述中既有比较全面的介绍,又有中肯的点评;既有关于汉语诗歌历史的回顾,又有中英文诗歌韵律的比较研究;既比较诗、歌、赋等的特点,又肯定汉语诗歌表现形式的多样化。同时,作者希望这部著作也兼有教材的性质,在论述当中适时地穿插了一些文化知识。对学习者而言,这增加了教学的趣味性并降低了学习难度,是非常可取的。
  
  4 余论
  
  笔者认为,《中国言法》并非只是对“孔子著作翻译的一个介绍”或“翻译过来的语言教材”,仅就分析汉语的诗歌韵律特点这一内容来看,作者马士曼掌握的汉语资料虽不多,但是他善于在字里行间发现汉语书面语的事实,其研究成果已经超过西方前人,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否则,该著在封面之后的扉页上可能不会印有“伦敦皇家学院课堂用书”,而对该著评价不高的雷慕沙在8年之后自己的汉语语法著作中将韵律专设为一章,不能说与马士曼的《中国言法》完全没有关系。西方人学习和研究汉语口语固然必要,同时,学习和研究在当时中国人语言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文言文,也是其提高汉语水平、扩大传播西方文化和宗教的不可或缺的途径。当时为了在东方传教,《圣经》被翻成几十种东方语言。“马士曼一拉沙译法”即“文言翻译”,译文尽量接近“文言色彩”,结果反而比“马礼逊译法”更容易理解(何群雄,2000:104)。1822年马士曼在塞兰坡出版了《圣经》的雕版书,使之成为汉译《圣经》的重要来源之一,尤其是给浸礼会系统的汉译《圣经》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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