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新课标下对语文教学模式的再认识
作者:杨泉良
[关键词]新课标 语文 教学模式 再认识
正确理解语文教学模式,首先教学模式和教学模式化两个概念。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理念指导下。围绕某一教学主题,形成相对稳定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教学范型和活动程序。教学模式是在教学实践中逐渐总结形成的(再现现实)有关教学过程的简化形式,因此,教学模式是对规律的提升,是对规范的强化,有助于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学模式是一种开放式的结构,正如美国教育家埃根所说:“教学中不存在一种可以适应于所有教学的模式或结构。不同的教学目标需要有不同的教学策略相适应,世界不存在一种万能的教学模式。所谓语文教学模式化,指的正是在传统教学中”把适应于个别教学目标的教学模式,推而广之变成了一种“万能的教学模式”。备课用一种模式,上课用一种方法,考试用一把尺子。评价用一种标准,这不仅扼杀了教学模式自身的意义,而且极大地消解了人自身的丰富内涵。由此将学生培养成模式化的人。
(一)专注于知识灌输的模式化教学,从普遍施行到理论层面的基本否定
由于在过去的语文教育中,将语文课程的性质单纯地定位于工具性上,而这种工具性又与高考中知识点的核心地位密切相连。使应试的知识灌输的单一模式不断地走向极端。以致成为全部语文教学中唯一的模式,从而造成了语文教学的模式化倾向。这种模式化的施行的普遍性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具体教师来说,他对所教授内容的把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处理,对待与学生的关系以及对于教学的总体评价,都是以这种模式或以适应这种模式为标准进行设计的。二是不同省份、不同地区、不同学校。无论他们之间有多大的差别,即文化背景,师生特点,教学环境和条件等等的不同,都如出一辙地将这种模式化做为语文教学遵循的唯一准则。
这种由于单纯地强调语文工具性所造成的语文整体教学的片面性,又与应试教育、标准化考试相结合。对于考试的知识点进行单一的:极端的强调,派生出了大量的枯燥、繁琐、费时费力而效果不佳的机械训练,使应试的知识灌输的模式化教学愈演愈烈,使语文教学从内容到形式越来越萎缩,成为单纯的应试工具,在语文教学不断走向模式化的过程中,就不断地有人提出质疑、批评,但高考内容对于所谓知识点的考核,使这种模式化的进程在质疑和批评声中并没有放慢它的进程, (这种质疑和批评在1997看的《北京文学》关于中学语文教学的大讨论中达到高潮,但随后不久便有报道说,在那次讨论中那个言辞最为激烈的“祸国殃民”说的作者,也屈从于高考制度,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北京一所高考录取率很高的学校。)并没有动摇高考的应试导向。
2001年7月,《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颁布,并开始在局部实验,新课标以新的理念对语文课程性质进行了重新认定,人文性的加入,极大丰富了语文教学的内涵。这种对于语文本体的回归,使信受应试的单一知识灌输模式化语文教学煎熬,并承受着这种模式化罪名的中学语文教师受到极大鼓舞,激发出强烈的热情,他们纷纷著文表达了自己对新课标的理解,深入、具体、细致地分析和批判语文教学模式化的种种表现和影响,许多人在文章中饱含激愤之情对模式化语文教学进行否定,于是应试的单一知识灌输模式化语文教学由普遍施行,变为理论上的基本否定,当然。由于高考内容的导向作用,即使是基本否定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完全走出模式化。
(二)语文课程及教学内容对教学模式的不同要求
这里有必要对教学模式进行进一步的说明:1.任何一个模式都是基于前人的实践,它不是一种臆想和理论假设,而是实践事实的再现。2.模式是对前人经验的总结,并逐渐升华形成的一种理论,它超越于简单的方法,对后人具有更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3.模式来源于实践,它使实践概括化,同时又使理论具体化,可以比较直接地指导教师进行操作和运用。这里教学模式似乎是与“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是有矛盾的,其实不然,对语文教学的整体来说,它是由许多内容构成的,每个内容都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如果用某一种定法教所有的内容,自然就陷入了我们前面提到的模式中,但是,适应于具体内容的独特规律还是要有定法的,即要有相应教学模式的,它不仅能够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而且能够进行内容与形式统一的理解,因此,建立与语文教学内容对应的多样化模式,是打破语文教学模式化、回归语文教学本体的必然要求,语文课程的工具性和人文性,对语文教学的内容和目标都提出了要求,工具性决定中学语文课程具有言语教育功能,人文性则决定了中学语文具有精神陶冶功能,两种功能所涉及的内容不同,对具体内容的讲授所采用的教学模式也应不同,如对阅读教学中文学作品的教学,应以根据文学创作及文学表现规律建立起来的教学模式进行讲授。写作教学中对于体裁内容的教学,同样应采用以各自体裁不同的写作规律建立起的教学模式进行讲授,这里特别提出的是情感教育,情感教育需采用以情感的特点建立起来的潜移默化的教学模式进行渗透。
对于语文知识内容模式化教学,以及以此为标准进行语文教学模式化是错误的,但这种模式本身,是以学习和掌握知识的规律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对于提高知识学习的效率,把握知识学习的规律都发挥了巨大作用,所以不应随便予以否定,尤其是新课标极力提倡对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注重学生学习和运用实际生活中的语文能力,对这种语文知识的教学模式更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素养和能力必须要有知识的基础,而语文知识的教学模式是丰富语文知识的最佳途径,所以这里我们必须要将教学模式与教学模式化区分开来。教学的内容与教学形式的统一,不仅是我们教学中极力倡导的,也是教学内容自身的要求,是需要我们进行努力的所在。比如,语言的教学模式,就应该因讲授的文体不同而有所差异:讲授文学作品,语言就应具有文学性;讲诗歌,语言模式应该是精练的,跳动的,抒情的;讲戏剧,应是浓缩的,动态的,含蓄的,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除了内容的讲授对学生产生直接的意义之外,语言形式本身让他们对内容的理解产生更深刻的体验,达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从而优化教学效果。因人施教,因文施教,是教学最重要的规律之一,只有在具体教学中实施这一规律,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才能适应语文课程教学内容丰富性的要求。
(三)根据实际需要处理好教学模式与开放式教学的关系
“模式”就相当于“砖架”,用这个“砖架”既可以做出“好砖”,也可以做出次品,关键在于做砖人的灵活运用。也可以这样说:教学模式是“教学有法”的具体体现,没有一种万能的教学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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