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楼雨晴 > 错开玩笑的愚人节 >


  这样的人,会搞不定一只小鬼?别开玩笑了!老子是懒得理他,哪天惹毛了我,我一点都不介意裴氏兄弟的大名出现在报纸的社会版头条!

  我是如此矢志不移地想去绿岛蹲蹲看,谁敢来破坏我就扁谁!

  偏偏——你们知道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我期待已久的黑道梦,就这样碎了,碎得莫名其妙,连个残骸都捞不著。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嘛!默念三遍,OK、OK,我可以接受的,但,问题是——你总得让我甘心些呀!国父不是说过:“立志要趁早!”(是国父说的吗?哎呀,不管他,那不是重点)难得我小小年纪就立定远大志向到现在,总不能让我死不瞑目吧?

  真正要追根溯源,大概得从我十七岁那年,那个天杀的愚人节开始说起了。

  就是在那一天,我生命中多了个没胆又爱哭的笨女人,有一阵子,欺负她成了我上学最大的乐趣,从裴季耘那里得不到的成就感,她全都帮我满足了。

  可是渐渐的,我情绪被她搞得很恶劣。

  她真的很没胆,也真的很爱哭,和她说没两句话,眼睛就自动自发的酝酿水气,音量高一点,她就吓得发不出声音来了……

  我天生大嗓门不行吗?她干么每次见了我就像见到凶神恶煞似的?水是这样浪费的吗?她知不知道台北严重缺水啊!下次最好不要再让我看见她眼眶有任何“疑似”水气的东西在酝酿,否则我真的要扁人了——喂喂喂!还真哭了?

  妈的,我说说而已,又不会真的扁她,她干么吓得打死不再靠近我?

  好吧,我承认欺负她很有趣,也承认她是第一个不会让我感觉厌烦的女孩,起码在一起的感觉还不坏——只要她别老用见鬼的表情来迎接我。

  她不算漂亮,清清甜甜的小脸看起来很舒服,声音娇软细嫩,不用花0204的电话费就可以享受到,反正顺眼又顺耳,就冲著这一点,好吧,赏她个荣幸当我的女人好了。

  什么?她不要?!

  叶心黎,你有种就再给我说一次,想死我绝对成全你!

  这是我毕生的耻辱,虽然很不愿意接受,但事实就是事实,我,裴宇耕,生平第一次向女孩表白,结果却惨遭滑铁卢,原因是——我让她没安全感,她不喜欢我这一型的。

  我这一型的怎样?犯了中华民国哪一条法律?

  我打架从没打输过;和人飙车也没出过车祸;考试作弊没被抓过;跷课跷得再严重还下是混到快毕业,哪一点让你丢脸了,你说、你说啊!

  居然拒绝我,真、真他妈的狗屎!

  而那一天,又正好是见鬼的四月一号。

  当个安分守己的良民有什么了不起?不耍狠闹事又有何难?了不起就是走路靠右边;坐公车让座给老弱妇孺;骑机车记得不要拿它当直升机来飙;改掉她不喜欢的满口脏话;还有治好绿灯行、黄灯闯、红灯照飙的“临时性色盲”,如此而已,谁都会嘛!我就做给你看!

  没错,我找到凶手了,这全都要归咎于那个该死的、可恶的、欠揍的女人——

  忘了告诉各位,我还有个很要不得的人格特质,就是不服输。

  这种特质,我代替全国的精神科医师给它取了个专业医学名词,叫作“普遍性强烈歇斯底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倔强反骨心理缺陷症候群”,你也可以化繁为简,找个比较浅显易懂的形容词——犯贱。

  混帮派有什么难的?让所有以为我会去混帮派的人跌破眼镜才了下起。

  为了她吗?不是,绝对不是,我极度激动兼暴动地否认,鬼才会为了那个爱哭、没胆、有双小鹿斑比的眼睛、功课好得不得了,情感接收能力却低能得像智障的女人放弃我伟大的黑道梦!这充其量只能算是“普遍性强烈歇斯底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倔强反骨心理缺陷症候群”在作祟罢了!

  再强调一次,记得吗?我脾气很差,打架闹事是正餐:跷课记过是便饭,而闯祸兼对我那高高在上的父亲顶嘴是点心;使坏欺凌同胞手足是宵夜,我一度期许自己长大去混帮派,并且为这美妙的远景而深深期待,只是这会让她很失望……

  如果那时有人告诉我,我日后会成为商场菁英,百大企业杰出经营者,女人眼中的理想佳婿,我绝对会吓得跌下床,由这种恶梦中惊醒过来。

  你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吗?什么!不清楚?我还没告诉你吗?

  那好,你准备好了没?我现在要开始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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