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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这间十九坪半的个人工作室,是她出第一本小说时,继父桑寄生送她的十九岁生日礼物。他很高兴家里总算有人也跟他一样走上学术之路(广义的解释),直说紫苏最像他的孩子。她简直爱死他了。

  她最欣赏继父的一点就是他虽然出自富商家庭,却不为父母左右,走上生意人心目中最没“钱途”的学术之路,忠于自己所爱,克尽己能,终于闯出一番名号。

  桑寄生在学术界的响亮名声,有时也会使袁紫苏感到困扰,一旦得知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奇怪她竟然在写通俗小说,尤其是推理小说,很多人不当它是文学,不免心存轻视。所以除了亲友知交,连出版社的人都不知道她有一位大名鼎鼎的父亲。

  桑寄生的个性洒脱,儿子跑去当刑警他也不觉有损门风,他总是对那些世俗观念很重的亲友说:“只要他们不从事犯法的事,我不干涉他们要走哪一条路。认真去做,总会干出一点名堂!就怕学非所爱,一辈子浑浑噩噩,那才叫浪费生命。”

  所以,老婆为了解闷由他出资开餐厅,后来事业愈搞愈大,俨然成了女企业家,他也安然接受;小儿子跑去征信社干类似跑腿的工作,或女儿写小说,他更不会大惊小怪,他总是说:“只要你能够抬头挺胸朗朗说出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做,只要你能够说得问心无愧、面不改色、眼神不乱,那么这件事就真的适合你做。”

  “包括坏事?”紫苏问他。

  “对!所谓巨枭和窃国者也都是理直气壮的人。”

  想想也对。紫苏更佩服他了。

  就这样子,她可以慵懒的窝上一整天,迎向圆形大窗外的玫瑰花房庭园造景,阳光、绿地、繁花,原木搭的凉篷,竹制的桌椅和一旁的秋千,太棒了,她真的好喜欢这个小天地,虽然生性活跃好动,但此处已成了她心灵休憩之所,想到将来必须嫁出去,还真有点舍不得。

  “紫苏,”女管家以室内电话通知她,“姚瀛先生找你。”

  奇怪!她想,姚瀛怎会突然来了?

  跑下四层楼,站在二楼围杆前往下瞧,正可瞧见挑空的楼中楼式大客厅里立着一位高个子,她忍不住喊道:

  “嗨!姚瀛。”

  他一抬头就看到她,笑着招招手。

  她跑下来,“怎么不坐呢?”

  姚瀛正以不可思议的目光打量这比项瑀家似乎大上不止一倍的地方,视线可及的转角处另有一间色调较活泼的副客厅,还有女佣推着餐车过来送饮料,以及紫苏身上不同以往的穿著,均令他有种走错地方的感觉。

  “我从来不知道你是被人伺候着的千金大小姐。”

  “别傻了。”紫苏嗤之以鼻。“我妈工作忙,所以找人代替她做家事,可不是为了我。你觉得我家很大是不是?这是祖屋,在我读高二时开始改建,整整盖了一年才完工,因为那时大哥、二哥已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爸爸为了诱惑他们结婚,给他们一人准备了一层楼,又不惜工本的请人装潢,结果两个老小子硬是拖到今天仍是光棍。只有这两间客厅时常高朋满座,因为大家都大了,各自带朋友回来,非大地方不可,所以很受欢迎。”她感兴趣的说:“真希望早点看到二哥和还幽结婚,要不然爸妈太可怜了,辛苦盖这栋大楼就希望四个儿子早日成家,住在一起也很宽敞,他们可以享受三代同堂之乐。”

  姚瀛的唇边露出了半丝微笑。“他们一定会有好结局的。”

  “是啊!有这么多人帮忙,再结不成婚就逊毙了。”

  他侧头瞧她,笑得并无惭愧之意。“在怪我吗?我早知道瞒不过你,那么多的破绽,你又那么聪明、机警、心思灵活……”

  “好啦!我不怪你就是,别说肉麻话。”紫苏举手投降。

  “出去玩好吗?”

  “你不上班?”

  “请了一天假,早上搬家,下午空出来陪你。”其实他是刻意选这天,知道她家里人都上班去了,只有她在家。

  “不一定要出去玩才算陪我啊!”她把腿缩到沙发上抱着,“我刚写完稿,很懒的,就在家里玩怎么样?”

  “让我参观你的书房吗?”

  “你怎么知道我有专用的书房?”

  “可想而知。”他用眼睛一扫这大屋子。

  紫苏兴致勃勃的带他到顶楼,围起来的玻璃屋式的庭园造景,当中是间小木屋,红顶、绿墙、白窗、白色的雪纺纱窗帘,似乎浪漫,屋里的布置却很随兴,也不讲究什么纤尘不染或书香气息,很袁紫苏式的书房。

  姚瀛啧啧称奇,“找遍全台湾,找不出比你更气派的作家了。”

  “这是台湾的耻辱,台湾人不爱买书、看书是有名的,所以绝对产生不出像日本或欧美国家那种百万、千万作家。”

  “你擅写推理小说,应该出生在日本才对。”

  “等我出了名,可以反攻日本啊!”

  姚瀛点头笑着,注意到堆着颜料的角落有一架手提电子琴,心想今天的惊讶真不少。“真是才女,对音乐也有一手。”

  “什么啊?”袁紫苏看清楚后,嗤的一笑。“那是比目鱼的。我是音乐白痴,永远看不懂那些豆芽菜。”

  姚瀛可以想象一幅活生生的图画:紫苏咬着笔杆,托着下巴,灵感久久不来,心好烦,这时桑小鲽在一旁弹弹唱唱,告诉她:“别烦了,来玩吧!”紫苏丢下笔,一跃而起,随着音乐又跳又笑,整个人亮晶晶,又快活起来……

  他摇摇头,排斥再想下去。可是他无法骗自己,紫苏爱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她习惯了,逍遥惯了。在项家同住二十天,他多少看出紫苏是从不做家事的女孩,每隔一天就由桑小鲽将脏衣服送洗,项家佣人七点下班,她偶尔吃消夜也是把脏碗一放,桑小鲽自然接过去洗了。记得于怀素曾抢着要洗,桑小鲽笑笑说:“没关系啦!我洗就好,紫苏不方便做这些事,她对清洁剂过敏。”当时他一听,心便沉了下去,结果隔天早晨又见桑小鲽问她要不要顺便开车送她去美容院,才知紫苏连洗发精都不碰,每星期两次在固定时间上同一家美容院,那位美发师都会把那段时间空出来等她这位好客人。姚瀛的心更加沉重,几乎已认定袁紫苏绝当不成母亲眼中的好媳妇,一位不做家事的媳妇绝对无法获得姚母的认同与疼爱。如果他是富家子弟或月入十万以上的有钱人,倒也罢了,可以请个佣人,无奈他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家里的房屋贷款还压在他身上,他希望他的妻子也有固定的收入,起码不要成为他的负担。

  袁紫苏漂亮、热情、开朗,跟她作伴一生会很快乐吧!奈何佳人有疾。

  她一双手伸出来,白白嫩嫩,掌心润红,真是称得上“玉手”,怎知是时时补充维他命B群和一星期一次敷脸时顺便“敷手”所得来的成果,还是桑小鲽请教医生又翻遍美容书,亲手调配出的敷容圣品。

  她绝不承认自己有富贵手。

  “我才没那么严重,只是容易脱皮,很难看而已。”她这样驳斥于怀素的好奇。

  姚瀛为此好生难过,他今年三十岁,家里催得紧,却不敢把袁紫苏带回家,反把唐秋思带回去搪塞父母的催逼。他认识唐秋思在先,却对袁紫苏动心,但生活是现实的,他不想下班后还要赶回家煮饭、洗衣……只因娶了不会做家事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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