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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是爸爸来敲门,“韵娜,左文思找你。”他神色嗳昧。

  什么?我掀起被子。

  “他在客厅,你去招待他,我同妈妈要睡了。”爸打哈欠。

  我一怔,并不觉浪漫,这个人荒谬极点,半夜三更跑了来,将来若要我报答他,我可吃不消。年纪大了,想法不一样,小时候专令男生吃苦以增强自信,现在晓得无论什么都得付出代价,没有免费的事,也没有偶然的事。

  我抓过架子上大衣披上,走到客厅,看见左文思坐在灯下等我。

  我既好气又好笑,“你这是做啥?”

  “我恋爱了。”他傻气地说。

  “就为说这句话,明天说来不及吗?”

  “明天?”他吃惊,“明天也许永远不至——汽车失事,警匪驳火的流弹,心脏病,太阳黑子爆炸……这一切都足以致命,使我来不及告诉你,我爱上你,明天?不不不。”

  我低下头笑。

  我找到球鞋,赤脚套上,取过锁匙。

  “来,我与你到楼下平台上散步,那里较为安全,”我补一句,“又没有人偷听我们说什么。”

  我拉着他下楼,深夜空气冷得不得了,我紧紧拉上外套,我自己也够疯的。

  “为什么避着我?”文思冷静下来。

  “我没有!”我惊异,“我已经给你这样热烈的反应,噫!你期望什么?由我主动在你车子里做爱至天明?跑到太平山顶去报告全人类我中了大彩金?喂喂喂,别告诉我你需要的是花痴女。”

  他说:“你瞒不过我,这些巧言令色瞒不过我。”

  我踱到树下。

  “你要我交心交身躯交出灵魂?”我迟疑说,“我认为还是由我自己保管这三样东西的好。”

  他背着我,“是为了一个男人吧。”

  我说:“每个女人背后都有男人,每个男人背后都有女人,这有什么稀奇。”

  他仍然背着我,“这是个比较特别的男人吧,你为他,在手腕上留下那样可怕的疤痕。”

  我猛然低头。适才匆忙间忘记了戴护腕。

  冷风钻进我的外衣,我打个寒颤。“够了,我要生肺炎了。”我转头要上楼。

  他拉住我,“慢着。”

  “看,”我冷静地说,“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不打算交心交身交灵魂,更不用说是交出历史了。”

  他握住我的手,反过来,那道疤痕足有整个手腕那么宽,两层粉红色的肉厚厚地翻开来,粗糙的缝针痕清晰可见,像是我的手掌早已断离我的手腕,随后由笨拙的缝工驳回,骤眼看,的确恐怖不堪。

  我冷笑问:“看清楚没有?满意没有?”

  他惨痛地看着我,“是谁?是什么人?他为什么造成那么大的创伤?”他声音嘶哑。

  我收起手,把手插进袋中取暖,我很镇静地说:“是我,是我自己。一个人若不杀伤自己,外人休想动弹。”

  “你痊愈了?”

  “如果没有痊愈,就不会回来。”

  “那人在香港?”

  我没有回答,也不打算回答。

  他放弃,举起双手投降。“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倔强的女人。”

  我笑,“站在这里像置身西伯利亚,放我回去好不好?”

  他陪我上楼。

  “我不认为今天晚上我还睡得着。”告别时他说。

  我也没睡着,整夜看小说,思潮起伏。

  因为“苍蝇王”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看“麦田捕手”。第一千次读,仍然感动得落泪,一直觉得“麦”比“苍”好看,纯粹私人意见。

  每当心情波动,最好寄情于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说,不用费许多神而可以将心思暂寄。到六点钟,眼皮支持不住,搭下来,睡熟。

  闹钟像哗鬼似的响起来,我大声呻吟跳起来,迟到,我要迟到了。睁开酸涩的眼睛,才发觉自己穿着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过去照镜子,眼睛红丝满布。

  父母已经起床,母亲声音细细。

  “没多久就回来了……约大半个小时。我瞧得没错,文思是规矩人。”说的明明是我。

  父亲说:“唉,这些年,看她也受够了,无论如何总得支持她。”

  “他俩看情形也快了。”

  父亲在喉咙里发出一阵声音作为回答。

  我趁这机会推门出去,“可有粳米饭油条?”

  “神经。”是妈妈愉快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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