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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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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忽然问:“你呢?你可爱我?” 我摸摸后脑。“爱你?怎么隔了几十年才问?你是从来没问过这种问题的。” “真的,从来没问过。”她笑了。 “要我离开你,”我缓缓的说:“那是绝办不到的事,我与你这些年来,经过的不止是风花雪月,我与你……就是一辈子的事了。倘若有什么三长两短,我要你好好的活下去,为孩子,也为了我,我自己……自然也一样。咱们的感情是现实的,生活的,咱们不是罗密欧朱丽叶,但丁与比亚曲丝,梁山伯与祝英台,咱们是一对普通的夫妻,我很歉意。” 妻眼泪滚滚而下,她微笑着,“够了,够了,我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了!” “所以你不必疑心──我岂有不知道你的,你不喜欢兰花──是的,兰花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她爱慕你,”妻说:“瞎子也看得出来。” 我震惊,“我真不知道!你疑心过份了!怎么会有这种事!不会的!” “也许我瞧不惯他们新派作风。” 我不响。 思恩与兰花真和好了。 没闹新闻。 没新闻就是好新闻。 我与妻却收拾道具,打道回府,孩子牙牙学语,烦是烦得头痛,却是一种喜气洋洋的头痛。 历年来积下的东西可真不少,什么都舍不得扔,家俱电器用品倒无所谓,一些书、信、文件,却绝对不会抛弃,思恩说:“大哥,我搬进来算了,你要我买你的家愀?还是租?还是赠?”这倒也是好办法,我把不带的全赠与他了,反正他迟早要结婚的,家俱还都新,不算旧。这解决了问题。 兰花来了,坐在一角抽烟,喝咖啡,穿条牛仔裤,一件衬衫,一脸的落寞,也难春得出真表情。与思恩倒是有商有量,两个人咕咕哝哝的耳语着,感情仿佛进了一步。 我不晓得她是抽烟的。打火机夹在牛仔裤后袋里,吸得很寂寞的样子,她是寂寞的。 我始终觉得妻有那种中年女人的忧虑与疑心。兰花怎么会看得上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但凡女人,若爱她们的丈夫,老以为天下最好的便是她老公,个个女人眼红她老公,真好笑。 我跟兰花说:“这层屋子好,我们是租的,可是合约可以再续,再绩续问题,你们装修一下,就合心意了。” 她笑了一笑,“这全凭思恩,我仍住我那旧地方。” “何必呢?”我惊异的说:“都订了婚了,这什么年代了?省一点,这里三个房间,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这个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挤眼睛对鼻子,包括思恩在内,谁也不爱看见谁早上起床如厕刷牙洗脸。” 我既好笑又好气,“啊,照你那理论,将来结了婚,你住三楼,他住二楼!” “我们是不会结婚的!” “兰花,你别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没话好说了,说多了,你既不了解,又生气,你随我们去吧。”她断然的说。 她请我别多管闲事。 根本是,他们什么年纪了,我还做什么褓姆?自己不识相,活该听难听的话。 我们就这么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习惯下来,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为买了套差不多颜色的沙发,我老觉得有个人坐在角落上抽烟,一条牛仔裤,一件旧衬衫,那人是兰花。 半年了,她在我脑里无法磨灭。 半年后,她与思恩结婚了。 我不清楚她有没有看思恩如厕洗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住二楼,思恩则住三楼。反正他们结婚了。 寄来了照片。 照片上的兰花一身白,思恩也一身白。那套新娘礼服是细麻布的,她戴一顶宽边草帽,上 面有网有缎带有花,都是白的,直截上脸色也有黜苍白,思恩漂亮之至,精神奕奕。然而兰花是美丽的。 他们在小教堂里举行婚礼,就在教堂花园拍照,有风有花,都是水仙.又是水仙的时节了。 照片拍得很好。 妻说:“照片拍得很好。” 过了一会儿,父母也说:“照片拍得很好。” 大家都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可是说不出来,也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 我倒是放心了。 然而兰花陆陆续续还是在那张沙发角上出现。 在我印象中,她是一个穿牛仔裤的女孩子。 父母说:“让他们回来一次吧,这媳妇我还没见过呢,她母亲又见外,不大肯与我们来往。” 我不说什么。思恩是没问题,兰花呢? 没想到兰花也来了。 大家去飞机场,这时候我的孩子已经会走路了。 下了飞机,我觉得兰花胖了,结了婚还是那样子,一件几乎透明的T恤,一条长裙子,皮肤晒得黑黑的──又往哪儿度假去了? 见了我,她微微一笑,其余的人只略点一两下头。 母亲心中先有三分不快,我看得出来。 我直截觉得兰花是来错了。 她不适合我们的家,她根本不适合这个世界。 兰花胖了以后,那身裁更是曲折离奇,我正眼不好意思看她。妻是瞪着眼瞧,然后轻轻的说:“胸罩也没有,什么都看见了,思恩真大方。” 思恩呢?头发在披肩膊上,耳朵忽然穿了孔,多了一只金耳环,这种人居然在念博士,道德沦亡! 两个人跑出来像摩登江湖卖艺的人马,那里有学生的味道! 父亲更有五分不快。 我拿了他们的行李,往车场走。 兰花走到我面前,白米色的长裙,没有衬裙,内裤是淡蓝的,腰细得蛇一般,胖全胖在对路的地方,真有本事,我一头的汗。大概是行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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