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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湛笔夜话之十六

  和一对折磨了我半个多月的男女主角说“Bye-bye”之后,我想我该回头看看我最爱的笑笑了。

  去过BLOG的朋友肯定已经看出我对笑笑是有多么的喜欢了,人前人后大力地鼓吹,唯恐大家不肯来看他的故事。但是鼓吹的背后又难免战战兢兢,生怕写得太差会让读者觉得失望。

  在这一系列即将写完的时候,我和朋友以及编辑说:“我感觉这套书是一本比一本写得好。”(果然脸皮之厚赛过城墙)

  我想我之所以敢这么说大话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对笑笑投入的感情和精力的确是很多。所以这本书的字数大大超标,以至于我投稿的时候先和编辑打好招呼,让她做好心理准备,而且还很无耻地在投稿之后的第二天又做出再追加几千字修改的决定。

  我很坚定地认为--字数并不是决定一本书起始和终点的关键。把故事说完整了,说得精彩好看了,才是最重要的。

  我常常说,我喜欢恋爱中的男女在战斗的对手形式,喜欢他们爱着而不肯坦白的暧昧感觉。上一次我表述这种思路是在《金镶的教皇》中,这一本书更是将这个写作理念又一次发挥。

  从现代到古代,穿越了时空的局限,可以让我的主角为所欲为,呼风唤雨,真是让人兴奋又开心。

  笑笑与贺非命的对决模式就是这样产生的。

  关于这一对,实在有太多的话想说,但是一时间千头万绪又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再加上这本书字数超过得太多,纸张实在紧张哦,所以请各位别怪我再做一次广告,我会在BLOG里为大家留着位置,等你们来踩、来说、来批评、来倾诉、来闲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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