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9期
普希金·通才·启示
作者:边 境
原题阅读材料如下: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9——22题(18分)
(1)俄罗斯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内有个“普希金之家”,是珍藏俄国古典文学大师们遗物的小型博物馆。在这里我大吃一惊:原来我所崇敬的那些文学大师,几乎都能画一手好画。此前,我只知道普希金喜欢画画,这次却看到莱蒙托夫、果戈理、屠格涅夫、茹科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等人的手笔!但这些画在普希金之家并不作为一种纯粹的艺术作品,而作为作家的遗物,和大师们的书桌、文具、手杖、眼镜、外衣、怀表和水杯摆在一起。它们被当作作家生命气息的载体——而不是心灵欲望的载体,只是从属于文学,并没有自己独立的身份与价值。
(2)只承认你一种最突出的才能,其他才能只作为附属品。作家的绘画,只被当作研究作家心理与性格的一种素材,而不作为艺术品对待。这实在有些不公平!
(3)文学大师的这些丹青妙笔,能否从专业角度来欣赏呢?
(4)就说普希金的自画像吧,这是他最热衷的题材。他几乎随手一个线条,就能把自己突起的额骨与眉骨、坡度很大而前伸的尖鼻子以及略略发紧的嘴巴画出来。他画自己的鬈发和络腮胡须更是得心应手,只用鹅毛笔的鹅毛一端蘸上墨汁轻快地抹几下,便神采飞扬。普希金的自画像大都出自诗人的自我意识,正如诗人写诗大都以“第一人称”为出发点一样。仔细去看,普希金这些自画像的神态并不相同,有的凝重,有的轻盈,有的阴郁,有的活泼,它们是诗人不同时间、不同环境和不同心态中的自己。
(5)绘画是普希金的一种表达方式。他大量的画,是绘在他诗作的手稿上。每当他诗情洋溢时,形象便在脑海里缤纷涌现。这是他独有的一种绘画状态。所以普希金的画大多画得很快,是他瞬间形象想象的灵性记录。他最爱画人物——各种面孔和各种表情。这些人物有的是虚构的,有的是现实中的人;他对这些人有爱有恨有讽刺有愤怒,这些人物是诗人在诗之外的一种表达。而且他从来不用画笔作画,只用写作工具——鹅毛笔和墨水来画。这表明他作画的欲望是被诗唤起的。列夫·托尔斯泰说他“用诗歌思想”;同样,他也“用画思想”。
(6)普希金为他的《别多金小说集》中一个短篇《棺材商人》画有两幅插图。虽然也还算不上专业插图,但那种轻松的幽默搅拌着辛辣的讽刺的味道,也许任何画家都难以表现出来。
(7)没有人统计过普希金总共在诗稿上画了多少图画,我想数量一定相当可观。这种文字与图画自由融混的现象,只有那种有着大段大段题跋的中国文人画才能相比。我想,这种“诗画相生”的画,中国之外唯普希金一人!
(8)丈人画在中国文坛很普遍。但在西方就不同了,写字与绘画的工具和材料全然两样,绘画的基础又是素描与速写,讲究解剖学与透视学,若要从事绘画必需先经过一整套专业训练。很难!中国人讲究触类旁通,崇尚琴棋书画兼能的通才,即使纯画家也要“诗书画印”样样精通。但西方强调的是解析与分类,不推崇全能,因而各种艺术之间的“壁垒”就很难逾越。
(9)我忽然想起俄罗斯作家协会主席尼古拉耶维奇说的一句话:“上帝给你一种才能,一定还会给你所有的才能。”这是俄罗斯谚语,很耐人寻味。我想,才能应包括人的灵性与悟性。人对各种艺术是能通感的,从通感到“通才”并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
通观全文,作者从普希金等俄罗斯作家的画作说起,通过对普希金作画状态的描述及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分析,推出了自己关于艺术创作中“通才”的观点。全文共9个自然段,可分三部分,其层次可图示为: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文章按“引论-本论-结论”的常见思路展开。
第1段从参观“普希金之家”的惊奇发现落笔,提出了文学大师的画作不能作为专业艺术品受到重视的现象,交代了本文写作的切入点——文学与绘画等艺术领域之间关系的探寻。
第2段先以“只承认你一种最突出的才能,其他才能只作为附属品”一句,提点话题;又以“这实在有些不公平”一句,简洁鲜明地表达了自己对这种现象的否定。
否定了他人的看法,作者对这种现象的看法是什么,持论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第3段独句成段:“文学大师的这些丹青妙笔,能否从专业角度来欣赏呢?”一句设问,作用在于明示写作思路,领起主体部分的分析阐述。这里的“专业角度”,承第1段的“并不作为一种纯粹的艺术作品”与第2段的“其他才能只作为附属品”,当指美术专业的角度。只有证明文学大师的画作可以作为纯粹的艺术品从美术专业的角度去欣赏,文学家才可以说同时又是画家,才可以由此推出“通感”与“通才”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立论的出发点。
第4-6段,作者以普希金作画为例,解剖麻雀,具体展示了文学大师绘画的水平及创作状态的特点。这三段的分析两条思路并行,既含蓄地回答了第三段的问题,又为下文“通感”、“通才”观点的推出作好了铺垫。第4段可分两层:先说普希金自画像达到的水平——“得心应手”、“神采飞扬”;再说其自画像创作的特点是“出自诗人的自我意识”。
第5段从在何处作画、作画的速度、内容、工具等四个角度,展示了诗人特有的作画状态——情思涌起时,既用诗歌表达、也用画作表达。这一段文学大师创作中“通感”状态的具体展示,是支撑后文“通感”论的依据。
第6段则以一部文学作品中的两幅插图为例,说明从情感表达效果的角度上说,文学大师所作插图达到的水平,为专业画家所不能及。这里作者虽没有明确给出“文学大师的画作完全可以从美术专业欣赏”的字句,但事实胜于雄辩。至此,作者在第3自然段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明确的答案,“通才”说也借此得到了有力的支撑。
第7、8段是文章本论部分的第二个层次。这里,作者的思路由个别推向一般,由普希金一人转向东西方作家群体,为最后得出艺术创作的一般性规律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第7段先摆一般性现象:“文字与图画自由融混的现象”中国很多,但西方却罕见。
第8段分析上述现象产生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书写与绘画的工具中国相同而西方不同;从深层文化背景上看,是中国讲究“触类旁通”,而西方强调“解析与分类”。这种注重分解的文化意识,造成了艺术门类间的壁垒,正是文学大师的画作不被视为艺术作品的原因。
由个体创作通感状态的展示、到西方分类文化的一般性分析,第二部分就此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最后一段,作者仍不急于拿出自己的观点,先引用俄罗斯作协主席的话,意在表明关于“通才”的认识不仅限于中国,为自己的观点进一步提供理论支撑;最后水到渠成地表明了自己的主张:“从通感到‘通才’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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