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余秋雨打官司 致作协的一封公开信(1)



  我自1990年3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以来,好几次到位于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的中国作家协会开台湾文学研讨会。大约是2000年上半年,我在台湾作家作品研讨会上,见到中国作家协会党组书记金先生。当我递名片给他时,他一看我是中南财经大学的,便连忙自我介绍说:“我原是上海财经大学校长,你们的校长何盛明我认识。”  

  我见他毫无官架子,便问他:“余秋雨的‘文革’问题可不可以批评?”  

  他说:“‘文革’的事情作了结论就不要再提了。”这就难怪《文艺报》从不报道这场官司,与“马桥诉讼”发生时该报连篇累牍地跟踪报道形成强烈的反差。但该报2002年9月25日头版《作家行踪》,专栏报道了我的研究近况:“他目前的教学和研究虽受了杂务的干扰,但仍有信心完成教育部下达的‘十五’人文科学规划项目《九十年代的台湾文学》。”上海《文学报》在11月28日《作家在线》中也突出了我对“文革”写作组的研究,读者一看便会明白这是指什么。  

  2002年夏天,我在桂林参加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年会,碰到该会名誉会长,他很关心我的官司,便向身旁的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该会会长说:“余秋雨告古远清关系到当代文学研究尤其是‘文革’文学研究能否自由论争的问题,你们作协应该管一管”。这位副主席回答说:“我个人认为文坛论争不要动不动就上法庭。这件事我再跟作协反映一下”。  

  我在上海参加台湾文学研讨会时,在上海作协招待会议代表的晚宴上,上海作协党组书记问我:“听说有可能和解,是吗?”我说:“法院有这个意向。”他听了后高兴地说:“很好,很好,和为贵嘛!”另一位既是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又是上海作协负责人的小说家前来向我祝酒。我和他在台湾和马来西亚一起开过会,因而他关切地问我:“你这次到上海来还愉快吧?”我说:“不愉快”。他反问道:“这是为什么?”我答:“你们上海作家协会的会员告我,要我三番五次来上海对簿公堂,能愉快得起来吗?”他笑了笑对我说:“他不能代表我们上海作协,你不要为这点小事生气”。另一位上海作协副主席看到我带来的《由“狡猾”一词谈到余秋雨为人欠诚实》等文章后,很有兴趣地看,连服务员端来热气腾腾的燕窝银耳汤也不喝,看完后还把这些资料当做重要“文件”放在他的提包里。  

  在一次新诗研讨会上,我与《人民日报》文艺部一位负责人在考察途中聊天。他说:“我们《人民日报》是批评余秋雨的,不像中央电视台老捧他。余秋雨居高临下以统治者形象自居,你和他打官司可比之为‘贵族’和‘平民’的对仗,老百姓在这两者之间自然会站在‘平民’这一边。”他这一比喻倒挺新鲜,原《诗刊》负责人和一些青年作家均听得津津有味。  

  我后来还在 “第九届国际诗人笔会”上,见到一位中国文联副主席。我们在回酒店的车上并肩而坐,他兴致盎然地听了案情的介绍。我说:“余秋雨把我过去赞扬他的话拿来告我,真是荒唐。我赞扬他的是学术研究成就,否定的是他‘文革’中参与大批判的实践。桥归桥,路归路,这是两码事。我过去赞扬过他,也不等于以后就不能批评他。”尤其是他听到我说余秋雨以“狡猾”一词告我后,他感到有些滑稽,并认为作为一位文化名人或著名作家,应该有气量听取不同意见的批评。  

  从我对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上海作家协会一些负责人的接触中,感到他们大部分对余秋雨动不动就打官司一事有看法,只是碍于他们的地位,不好当面对我说得大明朗。  

  以上是我决定上书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以辩白原委,寻求支持的背景资料。当我写好后,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给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一位书记转交。他在电话中跟我说,同意孙光萱《正视历史,轻装前进》的观点,并负责转交此信给权益保障委员会。下面是“公开信”全文:  

  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我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我于今年7月17日收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具状人是我在学术上追踪、研究十四年之久的对象,即另一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余秋雨先生。  

  原告余秋雨先生称,近两年来我一再“捏造事实”,多次公开发表文章“恶意中伤”和“诽谤”他,“污蔑”他于上世纪60年代末参加了“上海革命大批判写作小组”,由其执笔写出初稿《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后由胡锡涛先生定稿发表在《红旗》1969年第6、7期合刊号上。还说我在《文艺报》2000年3月21日发表的《论余秋雨现在还不能“忏悔”》使用了污蔑原告的“狡猾”一词,并把我于上世纪80年代末写的一则辞条中赞扬他学术研究成绩的话作为诉状的重要内容,由此要求我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在公共媒体刊登启事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十万元及一审律师费六万元。  

  余秋雨先生对我这个指控是完全不能成立的。余秋雨先生三进“四人帮”控制的上海写作组系统,一次比一次更紧密,即1968年参加江青授意的批判苏联戏剧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小组,为五人成员之一;1971年由胡锡涛推荐进入“石一歌”小组;1973年又调入更核心的康平路89号写作组本部,总共“在写作组呆了大约三年半左右”,以至成了上海写作组“第一号种子选手”,并由上海写作组第一把手朱永嘉亲自安排张春桥、姚文元于1975年接见余秋雨先生的事实,在原《红旗》杂志文艺组负责人胡锡涛先生发表在《今日名流》2000年第6期上的《余秋雨要不要忏悔?——“文革”中余秋雨及上海写作组真相揭秘》一文中,有翔实的记载。胡文在总体上是为余秋雨先生辩护的。正因为是为余辩护,所以他提供的某些重要史实显得更为可信。另据原清查上海写作班文艺组副党小组长孙光萱先生在《正视历史,轻装前进——读〈余秋雨致余杰的一封公开信〉》(《文学报》2000年4月6日)中回忆:余秋雨先生进入“内围”写作组后,还在“康平路余秋雨所住房间外边的一间大办公室”内讨论“石一歌”写的《鲁迅传》定稿工作,“其时余秋雨身份和作用当然与以前大不相同了”;此外,余秋雨先生还于1973年受朱永嘉的指派,和另一位写作组成员帮姚文元修改其旧著《鲁迅——中国文化革命的巨人》做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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